刘禅的难题:为诸葛丞相建个庙
纪念去世的人是人之常情,如果人们敬仰一个人,就会在他去世后以各种各样的方式表达哀思,但是同时也是一种表达自己感情的过程。对于去世的人来说,一切都无所谓,毕竟“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是对于在世的人来说,就很不一般,特别是涉及到政治人物的身后事,就往往受到各种各样因素的影响, 变得不再纯粹。
蜀汉景耀六年,也就是炎兴元年,即公元263年,蜀汉后主刘禅同意为诸葛亮在沔阳(现陕西省汉中市勉县)立庙,这是最早的诸葛亮庙,也是唯一经过蜀汉官方“认证”的诸葛亮庙,因为这年的十一月蜀汉就结束了。诸葛亮在世的时候,声望极盛,如果按照今天的说法,他也是蜀汉“国父”之一,甚至同时得到了敌对方的崇敬。也是这年秋天,钟会进攻蜀汉,到了汉川时,也在诸葛的庙前祭祀,并且命令魏国的军士不能破坏诸葛墓附近的植被(令军士不得于亮墓所左右刍牧樵采)。这是很高的尊崇,毕竟是“敌国”。当然这也是一种高明的政治姿态,征讨敌国时,对对方“仁人志士”表达尊重和认同,可以显示自己方的“王者风度”,也可以化解敌对情绪,对于战争后统治的建立和秩序的维护很有用,同时作为一种统战手段,成本也很低。《史记·殷本纪》里就曾说,武王伐纣之后进入殷商,就“釋箕子之囚,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閭。”。箕子、比干和商容都是殷商的“贤人”。所以钟会对表达对诸葛亮的崇敬,也是符合惯例的。从这点也可以看出,钟会不仅是个军事奇才,政治能力也过硬。读三国到后来,会感叹蜀汉人才的凋零,所谓“蜀中无大将,廖化做先锋”,同时也会感叹曹魏人才的繁盛,钟会、邓艾,司马家,每个都是“一世风流人物”,但是就是太卷了,钟会邓艾最后都没能善终,只有司马家经过撕咬坚持到了最后。
习凿齿的《襄阳记》记载了诸葛亮庙设立的经过。诸葛亮刚去世的时候,很多地方都请求为诸葛亮立庙,当时和现在一样,“工作和生活过的地方”都希望通过一些方式表达对重大任务的悼念之情。但是同样的,悼念特别是不能随随便便的。当时的朝廷以为臣子立庙不符合礼制而拒绝,这也很好理解,因为只有天子才能享受天子的待遇,即使是“相父”,也是臣,不能享受超过标准的待遇。但是民间的感情却是实实在在的,所以在一些重要的节日,百姓就私下里在街头祭祀(百姓遂因时节私祭之于道陌上)。于是有的人就顺水推舟,建议干脆在国度成都为诸葛亮立庙,这样既可以满足百姓的表达需求,也可以把私下的活动转到一个公开的轨道上来,更不容易出事。但是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后主不从”,刘禅没有同意。不同意的原因,当然是“不合礼制”,但是有没有其他的想法也不好说,在当时的制度下,臣子的威望过高,毕竟不是一件让皇帝开心的事情。
但是诸葛亮作为蜀汉“国父”的声望是现实存在的。于是步兵校尉习隆、中书郎向充等就上表说:“我们听说周朝的人怀念召伯,就不砍伐甘棠(一种树,因为召伯曾经在树下休息,出于崇敬,后代人不去砍伐),越王(勾践)思念范蠡的功劳,就用金属铸造他的塑像。自从汉兴起以来,因为小的善行和德行就获得画像立庙荣耀的有很多。更何况诸葛亮道德为远近所认同,功劳超越当世,蜀汉能支撑下来,实际上就是靠他。但是祭祀之停留在民间自发的程度,没有官方为他立庙塑像,使得民间只能在街头巷尾和荒郊野外祭祀,这并不是纪念他的道德功劳,记述他丰功伟绩的方式。现在如果完全顺应民间的愿望,就不符合典章制度,在京师建庙,规格就跟宗庙一样了,我们想这也是您犹豫的地方。所以我们觉得不如就在诸葛亮墓的附近,在沔阳为他立庙,让他的亲属按照时间节令代表官方祭祀,他生前的同事和朋友想要祭祀的,只能去他的庙。这样国家就可以断绝私自的不合礼制的祭祀,使得祭祀变成国家的正式的礼仪了。”
诸葛亮去世于234年(蜀汉建兴十二年),距离景耀六年已经过去三十年了。三十年为一世,按照古代的习惯,已经三代人了,庙堂之上和先丞相共事过的人可能也所剩无几了。但是,庙堂之上,江湖之中,蜀汉人对于丞相的思念和怀念并没有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而此时的蜀汉在连年的战争之后已经风雨飘摇了。这个时候为诸葛亮立庙,可能刘禅也有借助丞相的英名,凝聚蜀汉的人心,团结蜀汉人共克时艰的意思在内。但是,公众其实是很容易遗忘的,一个人,特别是一个政治人物去世后三十年还被人们“深切怀念”,除了说明这个人丰功伟绩影响深远之外,恐怕也有对现实“今不如昔”的感叹在内。从这个角度来说,刘禅最后的努力可能是徒劳的,与其在内忧外患的时候再举起丞相的大旗,倒不如三十年前丞相去世的时候顺应民心,和民众一起纪念丞相,并且沿着丞相的道路和蜀汉人一道励精图治,把整个国家变得更好。对于皇帝来说,臣子光芒耀眼是好事,贤臣满朝才说明圣天子在上,天子富有四海,心胸也不妨开阔些,百姓其实不怎么在意庙堂之上的条条框框,只要国泰民安,日子过的好,纪年一些丞相不会有损国家体面。而日子过不下去的时候,为丞相建再多的庙,希求丞相保佑则个,也抵挡不住钟会邓艾们的脚步。
《三国志·诸葛亮传》:景耀六年春,诏为亮立庙于沔阳。秋,魏镇西将军锺会征蜀,至汉川,祭亮之庙,令军士不得于亮墓所左右刍牧樵采。
襄阳记曰:亮初亡,所在各求为立庙,朝议以礼秩不听,百姓遂因时节私祭之于道陌上。言事者或以为可听立庙于成都者,后主不从。步兵校尉习隆、中书郎向充等共上表曰:“臣闻周人怀召伯之德,甘棠为之不伐;越王思范蠡之功,铸金以存其像。自汉兴以来,小善小德而图形立庙者多矣。况亮德范遐迩,勋盖季世,王室之不坏,实斯人是赖,而蒸甞止于私门,庙像阙而莫立,使百姓巷祭,戎夷野祀,非所以存德念功,述追在昔者也。今若尽顺民心,则渎而无典,建之京师,又逼宗庙,此圣怀所以惟疑也。臣愚以为宜因近其墓,立之于沔阳,使所亲属以时赐祭,凡其臣故吏欲奉祠者,皆限至庙。断其私祀,以崇正礼。”于是始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