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生育权的一些疑问
网上冲浪时看到有个姑娘提问,读博期间怀孕是否要提前告诉导师。评论里几乎全在骂她,主要是指责她隐瞒这件事的想法,但也不乏一些谴责她读博期间备孕的声音,大部分都是女性,并且她们还会列举各种事例,说明读博怀孕会败坏女博士生的口碑,让导师不愿意招收女博士生。其实她们说得并不是没有道理,至少事实层面的确如此,于是有些困惑。想了几个问题,暂时没有答案,先列出来,或许过几年能想得更清楚。
1.女性读博期间生孩子,导师的利益是否会受损?
2.基于此,导师招收女博士生相较于招收男博士设置更高的门槛是否合理?
3.女性工作期间生孩子,用人单位的利益是否会受损?
4.基于此,用人单位招人时更偏向于招收男职工是否合理?
5.如果以上回答都是肯定的,那女性应该在什么时候生育?如果休学脱产生育,由此产生的学业搁置、事业受阻及经济上的负担应付由谁来承担?
5.其实我想问的最核心的问题无非是,女性生育带来的劣势到底应该由谁承担?
6.因为你是女生,你需要休产假,所以你一定要比男生更优秀才能获得更多机会。这种观念是否是在默认和助长性别歧视?
7.生育作为一项权利,有无在入学或者入职时将未来几年的生育计划告知老师和上司的必要?入职时HR要求员工(入学时导师要求学生)几年内不准生育的隐形条款是否合理?
近来因为n间房的事情,女权这一议题又在国内社交媒体上吵得很凶。个人不喜欢煽动性别对立的极端言辞,但每每看到很多女性的悲惨遭遇又时常觉得,与她们的苦难相比这一些反抗的声音还远远不够。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