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人自我決定的現況與趨勢──病人自主權利法中,怎麼落實自己的醫療決策?
得重病的人除了希望再活久一點,還想要避免痛苦、加強與親友的關係、意識清楚、不成為別人的負擔、走的圓滿無憾。
──《凝視死亡》
病主法中,想要自己決定「什麼情況不做多餘的插管/急救」嗎?
「怎麼決定自己想救看看多久、怎麼試?」
「需要簽署什麼文件呢?」
這些問題都可以在「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掛號然後和醫師、護理師、社工師討論。
病主法怎麼走出條文,進入實際民眾的生活中呢?目前是透過這種門診收費諮商的方式,未來的調整則是看現在民眾的反應。
全台77家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的醫療機構,諮商試辦中。
末期病人的安寧療護推廣了20年左右,現在「特殊醫療拒絕權」進一步要覆蓋到一般人的自主決定了。
至於安樂死等特殊醫療請求權,可能等戰後嬰兒潮大量老化至台灣平均餘命的80歲左右會更激烈的討論吧。畢竟世界的資源和選票主要繞著這個世代的人轉,不管是他們有健康需求所以健保完善,或集體退休老化導致長照2.0服務開發,都是這樣的發展趨勢。
總之病主法是第一部強調「病人本身被告知以及自我決定權利」優先於關係人順位的法律(見第5條),以往個人的醫療決定是綜合考量家屬感受的。
所以都市中產階級對於這點改變應該很受用。
最後在下方第一個連結附上大林慈濟醫院的ACP諮商資訊。
#沒錯這是業配
#第一個連結中坐沙發上那個是我老師哈哈
#歡迎在FB粉專中貼文分享或留言老師會儘量親自回應唷
參考:
https://www.facebook.com/dalin.ACP/
https://heho.com.tw/archives/27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