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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有国家这个 "东西" 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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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生活在国家里,被政府统治着。重要的是,要保持这三个要素的不同和清晰 - - 人民、国家、政府,这样我们就可以防止无情的类别错误,这些错误混淆了公众对国际事务的讨论。

国家是存在的。它们是地图上有政治身份和边界的地域,人或事物可以生活在其中,从这里来,或去那里。

但 “国家” 并不只是这样。

首先,最明显的是,国家只是一种社会建构。它们是集体产生的虚构(像金钱或宗教),而不是身外之物(像石头)。虚构并不意味着国家不重要,但它确实意味着,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同意,“国家” 就会存在,好像它们真的存在那样。

第二,而且更重要的是,国家是地点,而不是组织。

组织是像军队或公司这样的东西,将人类个体组成的群体转化为一个协调的和强大的行为者。与国家不同的是,组织是一种集体产生的虚构,它可以实际做事,通常是非常重要的事。我们所说的政府是一种特殊的组织,它已经取得了对一个 “国家” 的居民制定和执行规则的权力,例如,通过伤害那些坚持反对意见的人和阻止外来者进入。(在马克斯·韦伯的著名定义中:它 “成功地声称垄断了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利”)。这种权力被称为主权,它是政府而不是国家的属性。

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将一个国家及其居民与政府混为一谈。这导致的最好的情况是严格意义上的无意义,而最坏的情况是深深的误导,就像 ‘Green ideas sleep furiously’ 这样的语义错误。

【注:诺姆·乔姆斯基(Noam Chomsky)在其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一书中撰写的一句话是无色绿色的想法 “疯狂地睡着了”,它是一个语法良好但语义上毫无意义的句子。这个句子最初是在他1955年的论文《语言理论的逻辑结构》和1956年的论文《语言描述的三种模式》中使用的。】

有时,错误在于将政府的行动与 “国家” 的行动混为一谈了,比如说 “俄罗斯入侵了乌克兰” ,这就是一个错误的说法。 国家之间无法相互入侵。入侵是为追求某种目标而采取的行动,而国家缺乏这两种能力。更准确的说法是,统治俄罗斯的组织目前正在挑战统治乌克兰的组织的主权(许多乌克兰人更愿意保持他们拥有的组织)。如果我们不把这个问题搞清楚,最终只会愚蠢地把乌克兰现在发生的灾难性事件归咎于那些碰巧来自俄罗斯的人(如大学生)或仅仅与俄罗斯有关的东西(如伏特加品牌)。这不仅无法触及解决问题的真正原因(由弗拉基米尔·普京控制的组织),而且还会增加很多不必要的伤害(如在战争期间错误地拘留平民的做法)。

这种类别错误是根深蒂固的。例如,现代国家/人口经常被指责为历史上的不公正行为,如殖民主义。显然,将一个地方或现在恰好生活在那里的人归咎于早已消亡的政府的邪恶行为是毫无意义的。然而,人类似乎有一种内在的驱动力来分配责任,这种驱动力与事件的可怕性成正比,使我们不愿意接受 “没有人和事可以合理地承担责任” 这样的事实。不幸的是,哲学家们也不能幸免于此,他们中的一些人花了很大力气为当前的居民(往往是富国的居民)制定复杂的论证。有时这只是在浪费时间。有时,这可能是一种危险的分心,使人们无法就需要解决的真正问题达成共识,例如围绕气候变化。

有时,错误会反着发生 — — 非政府团体的行动与政府/国家的行动被混淆了。 例如,太多的人认为国家之间真的有贸易往来,而事实上真正发生的是各种人和商业组织跨越政治边界的贸易往来。说 “英国” 和 “意大利” 之间的贸易比说 “伦敦”和 “曼彻斯特” 之间的贸易更没有意义。同样,国际贸易确实是在相关政府制定的(通常是嫉妒性的)监督和规则下进行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政府本身就是在相互 “贸易”。许多关于全球不公正的言论都是基于这样的误解:强国利用其垄断权力,以不公平的低价从穷国榨取廉价的资源和商品,让穷国无法拒绝。但是,只要公司能够自由竞争,争取最好的交易,报酬将反映平均经济生产力,而不是两个 “国家” 的相对讨价还价能力。

因此,重要的是要注意,一个国家的居民并不是统一的。我们经常谈论国家,好像它们是一种统一的有机体,但事实上并非如此。一个国家的居民可能有许多共同点(利益、语言、价值观、统治者、历史等等),其中一些人甚至是统治组织的成员,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是一个生物的一部分。唯一能实现这种统一的生物是一个组织,而人民不是一个组织(除了在极权主义的政治幻想中),即使它是,这种统一的代价也是在等级制度下的个体归属。因此,不存在 “人民的一般意愿”,因为这句话所暗示的统一实体不可能存在。如果你想知道一个国家的居民想要什么,除了进行社会选择,别无他法。你必须问他们 — — 让他们有机会互相讨论他们关心的问题 — — 然后找到一些公平的方式来代表这些兴趣,这些兴趣是根据他们对不同人的相对重要性来衡量的。

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这种社会选择的练习也是很棘手的,这就是为什么民主对许多人来说感觉如此不满意。如果执政组织不愿意让他们的人民自由地相互交谈,并由此发现彼此想要的东西,选择权就会完全被阻挡。因此,当这些政府声称是为了他们的 “人民的利益”,或他们在地图上的位置而行动时,我们应该表示怀疑。特别是如果他们的行动,如俄罗斯政府的行动,显然违背了许多一般的实际利益(如对安全和繁荣经济等公共产品的利益),而这些利益是各地的人类都会需求的,无论人们碰巧住在哪里。

政府经常声称代表他们所统治的国家和居民,而这往往被作为其合法性的证据;但是,除了民主之外,没有任何合理的方式可以建立这样的代表关系(即使代议制民主仍然有问题)。实际上,当一个非民主政府声称代表其人民时,它只是在要求其他政府承认其对暴力的地方垄断。作为一个实际问题,尊重这样一个政府的权力,反对干涉其统治人民的方式,可能是谨慎的做法。但是,我们不应该把这种迁就误认为是接受这些政府声称代表除其自身利益之外的任何东西的可信性。正如我们很容易想象到一个公司的利益与它所经营的许多人的利益之间存在差距一样,我们也应该不难理解,政府的利益与它们所统治的人民的利益之间也存在差距。

那么,政府的利益是什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生存、并为其成员的利益服务,与他们的相对权力相称。在道格拉斯·诺斯和他的合著者所称的 “自然国家” 中,政府只是强大的精英们的联盟,他们达成了一个互利的安排,从他们的权力下的人口中持续提取财富。在某些情况下,这种联盟随着时间的推移被少数人或一个人所控制,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利益将占上风,他们的特殊想法将有更多的空间来决定行动(尽管仍然受制于他们对政府的统治以及政府对领土和人口的统治的首要关注)。世界上只有少数社会是由公开的政治竞争和公正的法律机构管理的,在这些社会中,政府的利益可以说是取决于履行他们自己的承诺或相当一部分居民的明确偏好。

人们生活在国家里,被政府统治着。重要的是,要保持这三个要素的不同和清晰 —— 人民、国家、政府,这样我们就可以防止无情的类别错误,这些错误混淆了公众对国际事务的讨论。例如,有影响力的现实主义观点是建立在国家只为其国家利益行事(或应该如此)的假设上。这种说法基于两个类别错误:国家(而不是政府)采取行动,以及存在 “国家利益” 这种东西。这往往会产生关于缓冲区和获取资源的无法证伪的胡扯,但由于潜在的混乱,它听起来不错,仍然可以被兜售。特别是,我们应该更多地相信实际的人,而不是那些仅仅因为有权力伤害人们而自称是人们的合法代表的组织。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暴政政府,其领导人可能会宣布他们是以他们所统治的人口和领土的名义行事,但他们仍然是应该承担责任的人,是应该被追究责任的人。⭕️ 

There Is No Such Thing As Countr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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