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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话慕残者: 我们从来都不是怪物 | 围炉 · Cit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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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最吸引慕残群体的特征

慕残是指一个人迷恋残疾人或热衷于变为残疾人。按照慕残行为一般分为慕残者(devotee),扮残者(pretender)和自残者(wannabe),慕残所“慕”的残疾类型有截肢者、小儿麻痹症患者、截瘫者、盲人、聋哑人等。2009年1月31日,非主流审美观“慕残”正式出现在百度词条,经过21次编辑后,逐渐被资深慕残者认同。

  • D: Devotee,慕残者,指那些被残疾(尤其是患有进行性损害或截肢者)吸引并产生性冲动的人(健全人占绝大多数)。Devotee(慕残)是一种审美观念的认知,主要是指在当前主流社会审美念是四肢健全为美的前提下,Devotee人士认为残障的身体同样是美的,甚至更胜一筹的非主流审美观。故Devotee人士的审美观首先是建立在主流社会审美念之上的,它并不冲突于主流观念,而是另外分支的一个非主流观念。【本次采访的对象属于D,慕残类型是盲人和下肢残疾(不包括截肢),80后,国内985大学毕业,已婚(妻子为健全人)有一孩子】
  • P: Pretender,扮残者,指那些在公共场合或在家里通过使用辅助器具如支架,拐杖,轮椅等扮演残疾人并从精神层面从而得到快感的健全人;
  • W: Wannabe,自残者,指某些想成为真正的残疾人,在有些情况下会通过自残达到目的的健全人。

“慕残”一词对许多人来说格外陌生,若非通过今年5月b站上一位残疾up主在收到某个慕残者的来信后采访几位慕残者的问答视频,想来我也难有机会了解到这个小众群体。该视频发布后传播迅速,在各个网络平台上都引发了关于慕残群体的讨论(该视频因引起的争议过大现已被up主删除)。虽然有部分网友认为在不违背道德和法律的前提下“慕残”应该被尊重和接受,愿意支持更多元包容的社会;但各网络平台关于“慕残”的评论下,多数网友表达的仍是对这个群体的不理解甚至强烈的排斥。因而我想通过此次采访,解答我个人也或许是社会对慕残者的好奇,围绕关于慕残/慕残群体的争议澄清一些大众对慕残者的误解,也倾听这一由于种种矛盾鲜有表态或澄清的群体内心的声音。

秦 = 秦琳

T = 慕残者

秦 | 您是从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有慕残倾向的呢?怎么把初期比较懵懂的慕残倾向跟过强的保护欲进行区分呢?

T | 在我记忆当中,最初发现自己的慕残倾向应该是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其实慕残和保护欲过强很好区分,如果是后者,你会同情弱者然后想方设法的去帮助他,而慕残早期就会很明显表现为对残疾本身的想象和偏爱。虽然当时自己年少无知,还不知道“慕残”这种概念,但回想起来自己的认知和想象已经跟一般人有所不同。比如当时班上有脚扭伤的女生,我会不由自主地把她想象成残疾人,有时甚至会在脑袋里面构思一篇女主角是她的故事,而她必定是以一个拄拐或者坐轮椅的形象出现的。中学以后,班里近视的女生非常多,不配眼镜或度数不足的女生看黑板会有一个眯眼睛的特点,我在感觉这些女生很不方便的同时也会去欣赏她们眯眼睛的这样一个过程,也慢慢发现自己会比较喜欢那种眼睛看不见或不方便的女生。

我从小想象力比较丰富,喜欢写小说的爱好也一直带到了现在。最早是写一些游戏里面的故事,我们80后说起游戏都必谈仙剑奇侠传、轩辕剑之类暴露年龄的作品(笑),但我印象特别深刻的一个情节是《轩辕剑天之痕》里面的拓跋玉儿,她在一个岛上因为夺了鲛人的崆峒印,让鲛人失去了长生不老的能力,悔恨的玉儿在自己脸上划了很多刀,最后进入到一个失明、意识模糊的状态,这段情节的对白就非常打动我,我当时也专门为这段情节写了一些文字。到大学的时候就开始对玩的各种游戏写一些同人小说。我记得在2009年,我开始在贴吧连载一些东西,小说写了大概一二十万字,大家也都非常喜欢,不过当时就有人调侃说这里面怎么那么多关于病妹子的剧情(笑),我自己心里明白,但是不可能告诉读者。总而言之,慕残的想法刚开始是懵懵懂懂的,但是自己这么多年来一直能清晰感觉它的存在,慢慢自然而然也就接受它了。

秦 | 您是通过新闻报道接触到“慕残者”这个词,然后把自己归入这个群体的吗?您在把自己归入这个群体之后,是否有经历慕残倾向逐渐清晰明朗并被放大的过程?

T | 接触到这个词也是一个很偶然的机会,应该是在零几年我读大学的时候,看到一则新闻,写一个小伙子在征婚启事中指定要与肢体残疾的女性结婚,后面有段原因分析得出的结论是,这个小伙子很有可能是一个慕残者。当时自己第一次接触到这个词,结合自己的想法表现,觉得自己可能跟他一样,但也没有完全肯定。之后其实是上网过程中,在不断的自我暗示与自我实践中,去觉醒这样的一个事实。但我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混迹在慕残的圈子里面,而是自己独自在网上搜索了很多相关的问题、浏览了很多网站才愈加确定的。关于倾向有没有逐渐清晰明朗并被放大,这倒没有。它毕竟不是我生活的全部,我还有很多别的兴趣爱好。如果说觉得自己这段时间有一点过度的沉迷于这些了,那么就做一些别的事情转移一下注意力,分散一下精力这样。

秦 | 那么您所认为的慕残有哪些表现呢?

T | 表现的话我觉得主要有这么三点,第一点是对喜欢的残疾人会产生性冲动。首先我要加一个定语,就是“喜欢的”,也就是说,我们不是看到什么样的残疾人都会产生性冲动,毕竟人的喜欢的产生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我个人来讲,首先是有明确喜欢的残疾类型。刚才你也提到有喜欢截肢者、小儿麻痹症患者等等的,但对于我来说就很明确,一个是眼睛的残疾,一个是腿的残疾,其他的类型我就不会有任何喜欢。另外一个就是抛开残疾,慕残者的审美观依然是建立在主流社会审美念之上的,只是在针对残疾的分支审美这方面显得有些非主流,在一般人的眼里稍稍显得有一些扭曲。但我觉得,就像一般女孩子看到一些比较高大魁梧的男性或者男生健美的那种肌肉,男孩子看到身材姣好的或者头发“黑长直”的女孩子,认为漂亮的感觉其实是一样的,人类本质上都是外貌协会(笑),只是可能在外貌上的关注点和侧重点不一样。但我得说,这只是第一印象建立的过程,它并不能左右后续的发展,就跟一般人看见俊男靓女,也就多看一眼,并不一定就会展开追求并处关系,是一样的。

慕残者感知残疾人对自己有性吸引力和性冲动产生的年龄

第二点是或多或少其实我们是把残疾当成了一种不是用来区别男女性别,而是用来区别健全人和残疾人的特殊“性征”。不管是男人的胡须,还是女人的乳房,都是一种在青春期发育的过程中逐渐出现的第二性征,这些性征在自然选择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了,而异性一定程度上会被某些第二性征互相吸引。相似地,慕残者们有时会把残疾特征当成残疾群体的一种“特殊”性征,而被这种特殊“性征”所吸引。

第三点就是会关注和喜欢带有残疾人的文学作品和影视作品。我印象比较深的有台湾一个专门为残疾人拍的,讲述一个盲女孩和一只导盲犬的故事的电视剧《米可,GO!》,还有像《天龙八部》里阿紫被星宿老怪毒瞎眼睛,《还珠格格》里紫薇被追兵追杀的时候从马车上摔下来短暂失明的短情节。另外有一部小说《九州·斛珠夫人》写了一个盲女的故事,里面的情节非常打动我,那也是我第一次学习别人怎么去写文学作品。在小说和影视剧里面的盲女,因为她们在形象上被赋予了一些艺术性,可能会更容易引起我的关注或者产生喜欢的心情,电视里面出现那种情节,我可能都会多看一眼(笑)。

台湾电视剧《米可,GO!》
秦 | 您对残疾人/残疾躯体的主观性感受与健全人的区别是什么?或者说所谓“慕”的对象是残疾人本身还是残疾/残缺的状态呢?

T | 主观的感受其实挺微妙的,我只能把它尝试性地解释给你们听,大概是分为这三种。第一种是残缺的肢体本身,对我而言就是看到那种稍微偏弱小一点的肢体,或者说看不见东西的比较茫然的眼神,我可能会被吸引。第二种的话是一种无助感,针对我慕残的类型主要体现在比如说攀爬一个东西爬不上去,或者说是找一个东西找不见。第三种就是辅助器具,比如轮椅、盲杖、假肢、绷带等等。有的慕残者可能对这一块更感兴趣一点, 但是对于我来讲的话,辅助器械并不是太有吸引力。按我个人的理解,更喜欢辅助器械的慕残者们可能潜意识里还是透过这些辅助器具给自己一种心理暗示,还是回归到要依靠这些辅助器械的残疾人群体的无助感上。

残疾辅助器具
秦 | 您的家人跟朋友中是否有人知道您是慕残者?如果没有的话,您隐藏自己慕残的主要顾虑点是什么呢?如果伴侣不是残疾人,慕残会和实际性行为有冲突吗?

T | 如果你指的家人和朋友不包括网络世界,仅仅指的是现实生活当中的话,是没有的。隐藏自己慕残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缺乏勇气,毕竟慕残的社会接受度还很低,我没有足够的勇气让身边的人知晓。另一方面是觉得没有必要,因为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慕残倾向受到很严重的影响,与家人、朋友、同事的关系都还处理得比较和谐。

如果伴侣不是残疾人,对大部分慕残者来说的确会产生一定的障碍,这个障碍完全要靠自己去克服,当然其中最核心的就是对自己伴侣的尊重和保护。结婚不可避免地要面对性需求方面的问题,我的太太是健全人,所以这个过程当中我们也产生了一些沟通障碍,但最终还是成功克服了。就我个人而言,对婚姻忠诚这个是肯定的,如果承诺了就必须要实现它,绝对不能因为慕残去伤害一个爱我的人。但这个东西还是要看个人的接受程度,以及尊重每个人的选择。我自己能接受普通婚姻,但可能慕残程度更深的D就完完全全对健全人没有性冲动,那么ta的沟通上就会更困难。我想强调的一点是,克服障碍一定要是双方达成主观意愿上的同意,我是绝对不能够接受类似于同性恋骗婚异性然后把ta晾在一旁多年这样的行为,这对慕残群体来说是类似的道理,如果尝试失败或者确实找不到解决的途径,不能令双方都满意,那么我觉得也许要考虑换一个生活方式。

《慕残行为说明书》之“慕残者会不会喜欢健全人?”
秦 | 您在网络跟现实生活中有没有跟残疾人群体有一些交流?

T | 有,但是非常少。我很少主动去加一些残疾的朋友,也是不想去打扰人家正常的生活。包括像在帖子或者短视频下面留言,我都基本没有过,只是默默地看,点个收藏就走。真正有交流的也就一两个,也基本就是像普通朋友那样吃喝玩乐的日常交流。追着残疾人问Ta身体这个地方怎么样,那个地方怎么样,或者发张照片来看看,我不能说没有这种冲动,但还是要坚持原则底线,尽量用一种正常的、真正尊重对方的方式去跟残疾人交流,至少我目前是坚持这样自控的。

秦 | 我在知乎有关注一些慕残相关的问题,发现大概90%甚至95%以上都是匿名回答,而在这些匿名的回答中,有一些慕残者就感叹因为自己属于这一群体常怀负罪感,您对这部分慕残者这样的一种心理是怎么看的呢?

T | 首先我觉得这种心理很正常,因为你喜欢的恰恰是别人不完美的,或者说别人自己心里最在意的缺陷,相当于你把自己的欢愉建立在了别人的痛苦的基础之上,所以这种负罪感的产生自然是有理可依的。但是我们还是要学会接受一个完整的自己,不能自我割裂。就像月亮有阴晴圆缺,我觉得人本身也是灰色的,是优缺点有机统一的整体,要作为一个整体去接受自己。与生俱来的特征并不是任何人的原罪,因为慕残倾向多是与生俱来的,我可以尝试着去控制它、约束它,但是不可能完完全全的把它从自己身上一刀切掉,那是做不到的,而且会给自己带来很多痛苦。我自己可能偶尔也会有一些小小的心理负担,但是我觉得没有上升到负罪感的程度,基本上还是能加以控制、引导,与自己和解,然后坦然接受。

秦 | 在查阅资料的时候,我发现其实对于慕残究竟属于性取向还是性癖好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但是不管是以前还是当时 b站的视频发布后,这一直是社会争议的焦点。知乎上一些匿名回答的慕残者基本倾向于这是一种特殊的性取向,但在大众眼里可能会觉得它只是一种性癖,对于这个争议您是怎么看待的呢?

性取向:一个人在情感、浪漫、与性上对男性或女性有何种型态的耐久吸引。性取向决定着性吸引的对象。性癖好,或称性偏好、性嗜好,是指个人对性对象、性行为的偏好。人类的性偏好在形式上表现为对对方身材(包括身高、体型、长相、腰臀比例等)和性格的特殊偏好还有衣着与配饰方面,个体差异且非常多样。】

T | 我觉得“性取向“和”性癖好“这两个词并不是那种非黑即白的对立关系。其实在现代社会,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广为人知并逐渐被大家所接受时间不长,在过去,同性恋更多的也只是被视作一种癖好,或被认为是一种精神病症,甚至被看作异类施以很多的迫害,这些都是直到20世纪都仍然存在的;在古时候人们也用“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这样的隐语来代指同性恋行为,那时候大家也只是把同性恋当成是一种“癖”。但因为同性恋的人口数量实在过大,哪怕只有1%,地球上70多亿的人口中也有7000多万,更何况国内普遍估计同性恋占全国人口比例就有3%~5%左右,即是13亿人里有3900到6500万的同性恋,所以全球同性恋的人数是远远大于7000万。当同性恋群体的人数达到一定规模,再加上它也确实是在法律和道德的框架之内能够装得下的,于是社会就逐渐接纳了它,就把它从性癖好里面拿出来归到性取向里面去,但关于它的法律问题和争议也还没有就此终结。所以若要争论慕残到底是性癖好还是性取向,可能永远没有一个肯定的答案,我个人觉得纠结于这个问题本身是没有太大意义的。

秦 | 像恋童癖甚至是恋尸癖这些现在是被划入性癖好的群体,在社会上的争议性可能更高,比如恋童癖涉及到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对儿童的迫害的问题,而在大众眼里这些群体的特点与慕残的相似度会更高一些。所以说如果社会今天为慕残群体正名,就牵扯到是否也要为恋童、恋尸等群体发声/平权的问题,因为这些群体里的大多数个体也是不违反法律和道德的。您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T | 我对此的看法是,把慕残者这样一整个群体抬到一个类似于像LGBT挂彩虹旗那样一个高度的平权,现在时机还不成熟,因为目前大家的思考还不成熟。我觉得“癖好”这个词在大众眼里本身可能就带有一定的贬义,刚才你也提到可能会产生违法犯罪的行为。有一些可能是喜欢人身上的某一些病态的,或者说至少在大众眼里是不健康的一些特征的性癖好,在这个方面的话,慕残跟它们确实有一定的共同点,存在一些道德上的风险,这我承认。但是我觉得社会的准绳应该是一致的,一个人如果天生就喜欢一些跟别人不一样的东西,在没有触犯别人的利益也没有违法的情况下,没有理由被指责和污蔑。但是如果因此去做制造、传播非法音像制品,或者囚禁甚至故意暴力伤害这样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那么这个跟ta是什么癖好是没有关系的,因为我们要学会用同一套道德和法律去约束自己,绝对不能够去伤害他人,侵犯他人隐私和合法权益。

性身份自豪旗
秦 | 就社会群体影响而言,同性恋作为一种性取向,是基于双方对等的基础上培养感情的。但是慕残者与残疾人之间的对等关系一直是不太能够被承认的。如果是对于个体而言的你情我愿,那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自然是可行的;但若是对于群体而言,残疾人群体本身不愿意过多地去强调自己残疾的事情,更希望能够被当成普通人喜欢和尊重,而您前面也提到慕残群体是被残疾(正好是残疾人痛苦的根源)所吸引,对残疾人表达爱意的过程也有可能会强调甚至放大他们对自己身体缺陷的痛苦,所以您是如何看待残疾人群体和慕残群体这两个群体诉求的矛盾性的呢?

T | 首先我坚信不管是生理上还是心灵上,慕残者和残疾人理应是平等的。但这种平等比较理想化,现实社会中确实很大程度上两者是不平等的。因为从身体层面上来讲,慕残者大多是健全人,自然而然地处于身体上强势的地位,残疾一方则处于弱势一点的地位,由此又会带来生活方式上、经济来源上的不平等,造成二者心态、关系的失衡。如果慕残者利用自己的优势地位,去做出一些既不尊重自己,又不尊重他人,甚至违法的行为,我觉得这是不可取的。但同时我觉得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正因为残疾人对于慕残者是处于一个生理上的弱势地位,所以一部分慕残者对于残疾人是处于一个心理上的弱势地位。我也注意到大众对慕残形成了一种刻板印象,觉得这是一个危险的性癖好,认为它对社会而言虽然不能说一定有危害,起码是有一定的风险的。但正因为社会的主流观念是这样,恰恰会增大慕残者向残疾人靠近的心理负担,特别是对于一些受过教育的、拥有自查自省和自我思考能力的这样一类慕残者来说,ta们懂得去压制自己的心理欲望,懂得结合道德、法律理性审视和思考自己的言行,所以ta们在接近残疾人的时候心理负担是很重的。就像我前面说的那样,其实我是真的害怕跟残疾人去谈论过分针对残疾的话题,并不只是因为生理上对于他们来讲是相对强势的一方,可能自己比他们拥有稍微美好一点的生活,也是因为不愿意也害怕不经意间去过分地放大他们残疾的痛苦,所以更多时候还是放平心态,尽量让自己像一个普通的健全人一样去跟他们交流。

秦 | 很多慕残者像您一样仅限于在网络上面跟残疾人交流,或者只是在一些慕残群体的论坛或者网页观看和分享一些残疾人相关的文字、图片和视频,所以有一种观点认为慕残者其实可以升华一下自己的思想,把目光转移到残疾人处于弱势的就业、教育、出行等方面,比如从事残疾人群体相关的职业或志愿者活动、关注和参与残疾人的平权运动,那么在有更多的机会可以在明面上直接接触到残疾人群体的同时,也可以改善残疾人的生存环境,或者说能够一定程度上缩小A和D之间可能存在的社会地位差距问题,缩短两个群体之间的鸿沟。您认为这是一种过于理想化的观点,还是它是具有一定可行性的,或者说您对此还有什么其他的看法?

T | 其实我看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会觉得这是建立在一种慕残者只有跟残疾人在一起相处才会感到快乐或者说被实现的预设之上的。但实际上对很多慕残者来说这只是自己心理活动当中的一个部分,抛开慕残,也还有很多别的爱好,和想做的事情。我并不会因为自己这一方面的一个特性,就让自己钻了牛角尖,过多地把自己跟残疾人捆绑在一起,或者把自己的生活限定在某一个圈子里面。

其次就是我觉得喜欢的东西一旦成为事业,那么因为工作往往伴随着枯燥性和精力的耗费,有的时候很难跳出工作之外去看待你喜欢的东西本身,我之所以不想把写作当成一个事业来做一部分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所以说大家不能对此片面看待,并不是每个慕残者都适合做社会服务工作,能够选择的话还是要做自己最喜欢和最适合的事情。

当然我认为有慕残者加入到服务残疾人的志愿者、公务员群体中去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我也认识一些慕残的朋友已经做过或者立志于从事这方面的工作了。但在道德层面上,成为残疾人群体平权的志愿者或活动家并不是慕残者的义务;因为大多数的平权运动还是由群体内部发起和推动的,如果残疾人群体内部有希望获得更多权利和社会帮助的诉求,我相信很多慕残人士也会愿意伸出援手。就我个人而言是想做,但是一方面碍于对社会的一些偏见和流言不太敢去做,另一方面毕竟我现在是一个有家庭的已婚青年,还是要注重人际交往的边界感,更不能抱着有机会认识更多残疾女孩的心态去加入这样的活动(笑)。

国外残障人权倡导者抗议灰狗对残障人士的歧视
秦 | 社会上很多人对于慕残群体有强烈的排斥和歧视是出于在对这个极其小众的群体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产生的偏见,比如认为慕残就是心理变态,一定会有想要使他人致残的反社会人格;因为部分网友多数时候不会去求证在某个平台无意看到的一段诋毁慕残群体的话,就可能会去跟风污名化慕残群体。想先问一下您对残疾人群体/健全人群体,或者说上升到整个社会,对慕残群体的一个理解和接受有什么期望吗?

T | 我觉得大家不要小看残疾人群体,至少我了解到的现在会上网的80后90后的残疾人,其实对于慕残已经有一个比较清醒的认识了。因为残疾人在距离上是跟慕残者最接近的一个群体,上一代是什么情况我不太了解,但对于我这个年龄段的残疾人群体来讲,凡是上过网的都或多或少的跟慕残者有接触过,或者至少是听闻过,然后他们会根据自己的所见所闻,形成对我们这个群体的一个大致判断。但对于更多大众来说,确实对慕残存在很多误解,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因为在网上我也有很多圈子,有的时候我也会把慕残这个事情放上去一起讨论。然后有的不了解的朋友就会问,你作为一个慕残者是不是很喜欢看到那种断手断脚?我说不喜欢。他说那你是不是很喜欢看人体支离破碎的画面?我说也不是。我跟他解释说这个东西你很难去理解,就是我前面说到的那种病弱的、需要人呵护的,又很唯美的东西,而不是那种血肉模糊、视觉冲击力很强的东西。从一件小事就能看出,一般社会公众对慕残的想象,和慕残者的真实心理活动有多大的差别,这也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产生偏见。

另外我觉得,作为慕残者还是要主动作为,多换位思考、约束自己,多想想自己的哪些言行容易伤害他人,给残疾人群体造成困扰。比如我前面提到的,在网上认识了一个残疾人之后,整天就问残疾相关的这样那样的问题,或者索要照片等等行为,就是不尊重的。当然我愿意带着善意推测,大多数D是懂得自省的,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况下, D和残疾人如果最后能够走到一起,未尝不是一件幸事。所以归根结底,不管慕残者、残疾人还是一般人,大家都要把自己放到一个共有的社会的公序良俗和道德框架之内去约束自我的行为,只有这样,不同群体之间才会有一个共同交流的平台

秦 | 您认为让那些跟风污名化慕残群体的人们消除对慕残者的偏见所需要克服的最大的障碍是什么呢?您是希望社会能够提供某些方面的支持和帮助,还是让各个群体之间自然而然地互相培养理解和尊重呢?

T | 我觉得最大的障碍是建立在大众对于慕残产生的一个原始机制的不理解上的,所以就像我们前面讨论的,很多东西你现在去谈,比如慕残到底是性取向还是性癖好都为时尚早。最关键的核心并不是说作为一个个体能不能被接受,因为慕残倾向可以被隐藏,而是D作为一个整体如何让社会接受。我觉得只能是随着科技水平包括网络的进步,逐渐提高大家对慕残的认识。其实就像我刚才说的,现在二三十岁的这些残疾人朋友们对慕残已经有比较成熟的看法了,可能有的人能接受,有的人不能接受,这个纯属个人看法问题。至于说其他的人,因为他并不在这个圈子里面,他既不知道残疾人的感受是什么,也不知道慕残者的感受是什么,有时候确实人与人之间相互理解就是这么困难,更何况我们是这样一个小众群体。所以我倾向于让各个群体之间自然而然地互相培养理解和尊重,因为很多事情我们不能强求。至于社会可以做的,我觉得有一件事, 就是加快推进残疾人无障碍建设,不断改善残疾人的弱势地位,让他们能更无障碍、更有尊严地生活,拥有更好的经济来源,这样也许就能逐渐改善残疾人群体和慕残群体现在这种相对不太健康的关系,才能让残疾本身不变成相处的障碍,让更多健全/残疾的情侣也能像正常情侣那样生活。

各行业无障碍设施普及率仅有40% 北京公布17项任务推进无障碍建设

“舆论经常是私刑,而私刑又经常是娱乐,就像是用报纸上的报道代替手枪一样。”正常并不意味着千篇一律和居高临下。很多时候,慕残群体在忍受被边缘化却又不足为外人道的心酸时,还要承受屏幕背后那些充斥着“心理变态“”反社会“等字眼的污名化恶评。这些恶评在舆论的发酵中逐渐成为人们为残疾群体伸张正义的利剑,把慕残群体逼到无路可退,不是哑巴却无从发声。简单粗暴地将残疾人群体和慕残群体所面临的问题和产生的冲突归咎于慕残群体的行为失当,是一种道德绑架,而对慕残群体的污名化就是从这样的道德绑架开始的。就像T先生在采访中提到的”要结合法律和道德理性地去审视和思考自己的言行”,其实不只适用于慕残群体,也适用于我们每一个人。慕残群体和残疾人群体尚且会因为彼此之间的很多不了解而产生误解,又更何况身为健全人并不在这两个圈子中任何一个的、对残疾人群体的感受和慕残群体的感受都不甚了解的我们呢?笔者在采访过程中恍然发现,对某些问题预设的T先生会给出的回答也或多或少带有自己对慕残群体先入为主的主观偏见,深感惭愧。

虽然存在非即合理,但这个世界当中的一切现象都有其复杂的原理,群体、个体间的误解或许不能完全消除,笔者依然真挚地希望残疾人群体、慕残群体、以及社会上的其他群体都能够尝试更多的了解与自己不同的群体以及这些群体中的个体,去真切聆听彼此的声音,因为“放弃偏见永远不会为时过晚”。

参考资料:

慕残-百度百科

慕残者-百度百科

性取向-360百科

性嗜好- 维基百科

https://xw.qq.com/amphtml/20171102A0BJBR00

《隐秘群体“慕残者”:我四肢健全,但只想跟残疾人结婚》谷雨实验室

文 | 秦琳

图 | 来自网络

审稿 | 韵青

微信编辑 | Leanna 

matters编辑 | 蔡佳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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