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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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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讓小孩一個人在家,否則發生憾事一輩子後悔莫及!

小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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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讓小孩一個人在家,否則發生憾事一輩子後悔莫及!

事情的經過:

那件事情是發生在小孩3歲多時,記得是春天天氣微涼,早上6點奶奶去跳舞,我們出門上班,爺爺在家陪小孩,看小孩還在睡夢中,悄悄關上房間,突然覺得肚子很餓,想說出門買早餐外出一下就回來。

結果小孩一起床看不見爺爺就自己打開大門,從9樓坐電梯到一樓,經過一樓守衛室時,還好平常與守衛關係不錯,看見小孩一個人穿睡衣往外走,很警覺叫住他,問他要去那裡?小孩說要去玩溜滑梯,守衛不准他一人外出,問他住幾樓?小孩回答他住9樓,回到9樓發現門被小孩順手關起來進不去,只好在一樓警衞室等爺爺回家。

等爺爺回家後,看見他在一樓時嚇了一大跳,生氣把他帶回家,晚上我們回家知道這件事真的嚇死了,爺爺也被奶奶臭駡一頓,結束小孩偷偷跑出去驚魂記。

從這件事針對大人與小孩事後教育,共有6點跟大家分享我的心得。

一、大人方面:

1.千萬別以為小孩在睡覺,只是離開一下沒關係

以我們這一次例子,爺爺就是想小孩在睡覺,只是離開一下沒關係,沒想到3歳小男孩已經在每天觀察中,學會開門與搭電梯,沒安全感的他,因為看不到家人而偷跑出去,嚇了我們好一大跳。

2.平常跟鄰居、守衛要建立良好關係

這一次事件就是有警衞機警發現為何小孩一個人落單,平常我們都會主動打招呼真的很重要,這一次還好有被守衛發現,如果他真的自己跑出來,不管是迷路或是過馬路發生意外,就是我們大人的憾事。

3.法規規定的罰則

請父母、主要照顧者一定要特別注意,6歲以下兒童不能單獨在家,6歲以上還是不建議讓小孩一個人在家,避免發生玩火、墜樓等意外,讓父母後悔莫及。


補充說明:

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51條,六歲以下或有需要特別看護的兒童,不可讓他獨處或由不適當的人代為照顧,違反規定的父母親或照顧者,可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99條,處罰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依102條接受四小時以上五十小時以下親職教育輔導。

二、小孩方面:

4.萬一迷路該怎麼辦?該找誰救助?

經過這小孩獨自在家自行搭電梯事件,我開始思考,以小孩能力可以做到的事,例如:迷路時可以找誰救助? 我教導小孩迷路時,找便利超商店員或警察叔叔求救,讓小孩熟記爸爸、媽媽的電話號碼等,事先演練萬一再發生時小孩如何自救找到回家的路。

5.日常過馬路訓練

假日帶小孩外出遊玩時,看到紅燈教導小孩停下來、看到綠燈才過馬路,在走斑馬線仍然要留意左、右來車,避免有車子闖紅燈狀況,在地下室停車場也一樣要注意身邊來車,注意、注意、在注意,讓小孩從小對危險就要有警覺性。

6.萬一家中長者暈倒該向誰求助?

家中長輩年紀大了,精神體力不佳,考慮到這樣的狀況,我趁這一次機會也教他爺爺、奶奶暈倒時,才大聲喊叫有人暈倒了,因為緊急狀況發生,先向隔壁鄰居求助,如果真的沒有人才可以去一樓警衛室找守衛幫忙。

當天晚上我回到家知道發生這一件事,心情真的糟透了,想過萬一小孩真的找不到或發生意外該怎麼辦?每一個小孩都是父母的心肝寶貝,長輩也不希望發生這件事,與其責備長輩為何如何不小心,不如把心思放眼未來,大人與小孩都可以經由預防教育防止類似的事件發生;寫出來是希望大家真的千萬讓小孩一個人在家,否則發生憾事一輩子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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