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作品的好壞與作者人格有關?
當社會上某個名人的醜聞被揭露、或者是前科被起底,這個人的歷史往往在新聞媒體就會被全部挖出來攤在陽光底下,然後開始出現各種名嘴從他出生開始講古,連帶的使這個人過去被稱頌的表現或者是作品,被「愛屋及烏」的唾棄跟拉黑。
這種現象讓我聯想到,在這個人還沒有被揭露醜聞之前,過去的表現可能被各種的稱頌跟吹捧,這代表當時的表現的確是受到外界真真切切的肯定;不過當這個人被發現是性騷擾慣犯、或者是曾有重大前科時,這些作品的評價往往同時殞落,這代表著其實他人對我們表現的評價、與我們的人格有著很深刻的連結。
我們「以為」自己如何評斷優劣
當我們在評斷一個人的表現、或者是判定一個作品的優劣時,我們可以大談闊論的列出幾個關鍵指標、可能是有沒有符合起承轉合的要求、有沒有達到客戶的目標、獨創性夠不夠等等,我們可以列出很多個「客觀」的指標,就是為了怕別人認為我們的評斷太過於主觀,或者是認為我們純粹是因為喜歡作者、才連帶的給他不客觀的評價等等。
以馬特市為例,有許多質量兼優的作者跟好作品,我相信支持者絕對能夠說出幾個「客觀」的原因,像是文章很有條理、知識量足夠、看起來很有啟發性。但是想像一下某個你支持的作者、被其他人起底在現實中犯下了性侵罪,我們還能夠像過去一樣的「欣賞」他的作品嗎?
我們以為自己的評價是很客觀的,但事實上作者的「人品」跟我們對於作者的「好感度」,對於我們的評論息息相關,其占比說超過一半也不為過。
表現的好壞因素是什麼
以理性的觀點來說,當一篇文章被完成,無論作者事後發生了什麼事情、或者是作者在寫作該文章前曾經做過什麼事情,對於這篇文章的好壞不會有任何的影響;就如同一部電影,無論主角或是導演後來做了什麼事情,都不會讓這部電影有任何一絲一毫的改變,但事實上,我們大多數會因為該部電影的主角事後的醜聞、朔及既往的否定他的過去。
若這個觀點成立,我們在教育制度或者是闡述個人價值觀時,很少人會主動地說:「我對於作者本人的價值觀、行為舉止跟品德,很大程度的影響我對於這個人表現的評價。」,因為這間接地承認我們是個「以人廢言、以言廢人」的人,而不是基於客觀因素與條件。
換言之,若我們僅一味的追求「客觀」因素的精進,對於我們表現的評價可以說是事倍功半。
如何追求好評價
這讓我聯想到,既然個人的好感度與表現的評論息息相關,那麼我們除了要精進自己的「客觀」能力外,培養讓人喜歡的能力其實也是同等的重要。當然所謂的「讓人喜歡」不是指那種阿諛奉酬的作為,而是符合主流價值觀、或者是讓自己成為大家喜歡的那種「樣子」。
這種論點聽起來不是很政治正確,因為這種說法好像把我們的努力給抹煞掉、似乎鼓勵我們把精力花在旁門左道上而想要抄捷徑似的。
若我們的目標本來就是希望獲得肯定與認同,這種想法就可能比想像中來的正向且積極;而這種想法除了可以應用在各種創作領域、在職場上也是一樣,出社會後我們不難碰到某個人可能私德上有什麼瑕疵,或者是發現與老闆的政治取向不同,之後就永遠被冷凍,但我們明明知道職場上的表現理論上與這個人的私德、政治取向沒有很高的關聯性。
在這邊想問問市民們,有什麼因素影響你做出評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