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香港 2019年9月15-24日:撐警者斬人無事.年輕人出街有罪.墮樓浮屍「死因無可疑」
20190925 蘋果日報
被捕人:警輪流虐打 曾憂死在警署 稱遭丫叉彈背
委任證打臉:警問係咪鍾意睇
【明報專訊】反修例風波持續,更引發外界質疑警方濫權濫暴愈趨嚴重。上月被捕的郭先生(化名)接受本報專訪時憶述,由被押上警車一刻,至被帶到警署接受問話,全程均遭警員暴力對待和侮辱。除了拳打腳踢,郭先生稱歷經丫叉橡筋彈背、下體被抓。他說,有警員問他「係咪好鍾意睇委任證」,一邊用證拍打他的臉;又有警員向他吐汽水及潑鹹水。郭先生一度以為自己會死在警署,至今仍未復元。回想當晚經歷,他仍感憤慨,認為警方濫暴問題未有解決,計劃入稟向警方追討賠償,希望警方承受「應得懲罰」。
警方:接相關投訴 不評論
對於郭先生指控,警方回覆查詢時表示,目前接獲一宗相關投訴,現階段不作評論。
郭先生(化名)於8月10日多區「快閃」反修例示威行動中被捕。郭形容,當晚被3至5名警員按在地上的一刻,便遭對方拳打腳踢,並不斷用粗口罵他「死曱甴」。郭被鎖上手扣帶上警車,有警員隨即關掉車內燈光和拉上窗簾,並將他的頭撞向車窗和座椅,更一度用丫叉橡筋彈其背部。警車行駛途中,有警員將他扯下座椅,並用戴護膝裝備的膝蓋壓向他,稱「打到你哋×街」。郭先生其間一度被警員搶走電話,要求他提供密碼,又大力抓其下體,令他深感受辱。
紅磡警署內拳打腳踢
「有些人走了 另一批又來玩我」
到達紅磡警署後,郭曾3度在樓梯位置遭警員推跌,並推他撞向牆壁,令其膝蓋和小腿「痛到行都行唔到」。他其後與3男1女被捕人共處一房間,目睹女被捕人正被搜身,其中一名男被捕人則被衣服蒙頭,遭警員用拳頭和簿毆打。有警員要求所有人將臉部貼在桌子上,不得四處張望。其間,郭曾遭警員吐汽水和潑鹹水、被警員用委任證拍打臉部,問「係咪好鍾意睇委任證」,之後再遭10多名警員一邊責罵,一邊向他拳打腳踢,形容當時「有些人走了,另一批又來玩我」。
數小時後,一名警員嘗試與郭對話,說「要怪就怪自己跑得慢」,繼而問他是否以急救員身分到場,又鼓勵他「篤灰」,要他供出其他示威者姓名。郭先生稱,被鎖上手扣期間,有警員曾嘗試捉着他的手指試圖解鎖他的智能手機,最終未成功。
一眾被捕人最終被押往俗稱「臭格」的羈留室,警員定時敲打鐵欄,令他們難以入睡,亦不准他們談話。郭形容當時滿身傷痕,非常暈眩,內心同時感無助和絕望,擔心再遭警方毆打,有想過自己會在警署內死去。至清晨律師終來到警署,郭才能送院接受治療,留院兩天他陷入昏睡狀態。其間有警員要帶他出庭,但醫生確認他的情况不適合應訊。至今,郭的傷勢仍未完全復元。
明報記者 戴晴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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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亂世2:0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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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無天]
9月25日:零晨1:30:大批警方在接近零晨時分在沒有受到任何滋擾警署的情況下衝出旺角警署對出彌敦道近巴士站拘捕一批為數大約6-10名的年輕人,他們當時在行人路上閒談,在沒有穿任何裝備的情況下被全數帶上警車,有13歲少女問在場警員13歲沒帶身份證有沒有犯法?有幪面男警即時回應,要返到差館試過先知你係味13歲!另也有黑衣少女押解上警車,有黑衣少年被膠帶綁起押上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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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2 蘋果日報 Facebook
【#A1頭條】特首林鄭月娥一邊聲稱與社會展開「真誠對話」,一邊繼續利用警隊虐打市民製造恐懼。前晚元朗警民衝突期間,大批防暴警察拘捕一名「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後,把他拖進後巷虐打,有片段顯示,警員疑似起腳踢向他。受害人昨送博愛醫院治理,組織形容警察濫用私刑是翻版「暗角七警」事件,警方若不反省,審判及咒詛終必到臨。
網片見有人後巷被警踢 新界北總區警司以「Yellow Object」形容 稱或是人、袋、背心
20190923 明報
網上有影片稱一名30多歲「守護孩子行動」成員上周六(21日)於元朗警民衝突中被制服及被帶入後巷打。新界北總區警司(行動)韋華高今(23日)在警方例行記者會上稱,相關網片影像模糊不清,呼籲目擊者向警方提供資料,以助查證真偽。
韋華高稱,看過相關網傳片段,他先以「yellow object」形容片中的主體,表示不知該主體為什麼(we don't know what that object is),但他說看過其他較清晰的影片呈現當時情境,沒有襲擊行為發生。他呼籲拍攝者提供原片,警方會調查每一宗涉嫌使用暴力的事件。
韋華高及後在傳媒追問下,進一步解釋以「object」形容,是因為影片畫面失焦,「object」可能是一個人(a person)、一個袋(a bag)、一件背心(a vest)。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媒體聯絡及傳訊)江永祥稱,有人被警員後巷打的指控失實,他說警方當時於鳳攸北街推進及截停數人盤問,其間有示威者叫囂及衝擊防線,為令搜查安全及保護被搜者私隱,警方帶兩人到附近後巷搜身,調查發現無可疑後釋放;另一涉襲警的48歲男子於後巷被搜身後聲稱不適,清醒送院。他補充,警方未收到任何相關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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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認後巷毆打「守護孩子」成員 警司:片段只見踢一件黃色物體 (看片)
20190923 立場新聞
有「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前晚(21日)於元朗鳳攸北街被捕及被控以襲警。從網上片段(附本報道文末)可見,「守護孩子」男義工被帶到後巷,懷疑遭警察包圍腳踢毆打,樓上有街坊以手機拍下這一幕。警方今午於例行記者會上稱,網上有指警方毆打被捕人士的說法嚴重失實,片段亦未能清楚錄影事發經過或展示事件始末。江永祥強調,警方至今未收到任何人就事件投訴。
公共關係科的高級警司江永祥於記者會上主動澄清事件,江永祥表示,當晚警方於元朗鳳攸北街推進,期間截停 2 人進行盤問,但礙於現場有大量示威者叫囂及衝擊警方防線,警方為確保搜查安全,及被搜查人士的私隱,將 2 人到後巷進行搜身及調查。
被追問下指「黃色物體」可以是人、袋或背心
江永祥稱,當時鳳攸北街上繼續有大量示威者衝擊防線及襲警,在警告多次無效後,警方在場施放胡椒噴劑,並拘捕了一名涉嫌襲警的 48 歲男子。江永祥指,網上指控警方在後巷毆打這名被捕男子是不實的,而被捕男子在搜身後聲稱身體不適,警方將他送院,當時男子清醒。
新界北總區警司(行動)韋華高(Vasco Gareth Llewellyn Williams)則在記者會上稱,該條網上片段只見有警員在踢一件「黃色的物體(yellow object)」,而他本人看過另一段較清晰及顯示完整事發經過的片段,是可以看到當時警方沒有對任何被捕人士作不當行為。韋華高其後在記者追問下補充,該段片段模糊不清,該「黃色物體」可以是一個人、一個袋,或一件背心。
稱另一清晰片段顥示無不當行為
現場有記者追問他所指較清晰的片段來源,韋華高僅稱那是網上片段,記者可以自己搜尋。
韋華高又呼籲,發布該段網上片段的人應向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警方必定會嚴肅跟進,「你作出指控但不(向警方)投訴,是非常容易的事情(it's very easy to make allegations when you don't have to come forward)。」
「守護孩子行動」成員前晚(9月21日)於元朗鳳攸北街被捕及被控以襲警。從網上片段可見,「守護孩子」男義工被帶到後巷,懷疑遭警察包圍毆打,有警察腳踢已經被制伏、沒有反抗能力的被捕者,樓上有街坊以手機拍下這一幕,有人大叫:「唔好打呀,阿Sir 停手!影住你呀!」數名警察紛紛以強光照向樓上的街坊,似是意圖阻止街坊拍攝。(看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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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段(請自行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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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殖人間世https://www.facebook.com/newcolonyhk/photos/a.796055330570402/1344712769037986/?type=3&theater 20190923
關東軍731部隊表示:
香港警察說得對
有人拍到他們大力踢已被制服的人
他們說是踢到"yellow object"
其實我們也沒有殺中國人
我們叫他們「圓木」(maru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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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英籍警官聲稱,他的漢人警員同僚只在腳踢一個「黃色物體」。
1944年的奧斯維辛,當年,這群有待送入毒氣室的猶太人,也只是一群披着綠毯的灰藍色物體 : They were, according to this intelligent British expat police officer now earning his money in Chinese Hong Kong, just a swarm of ‘greyish blue objects’ covered in green blankets awaiting to be handled t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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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片) 蘋果日報
最後更新: 0924 20:41 / 建立時間 (HKT): 0924 16:24
警方濫捕事件不斷,上周日一名15歲青年因於其銀包內發現3張八達通卡,以涉盜竊罪被捕,惹來公眾譁然。荃灣區議會今日召開本屆最後一次大會,泛民主派議員及地區人士於大會前向警方遞交請願信,抗議警方濫權濫捕,促警方調查荃灣斬人事件,拘捕涉案施襲者。
荃灣區議員、新民主同盟譚凱邦表示,青年因擁有3張八達通而被拘捕是屬濫捕及「莫須有」。他提到,8月5日荃灣白衣斬人案,警方調查至今仍毫無進展,質疑警方沒有盡力調查事件,「點解警方調查後生就好用力,但係黑社會斬人就冇用力呢?」他續說,今早荃灣海旁浮屍案亦引來市民討論,認為事件中很多不尋常之處,促請警方應作刑事調查,徹查真相,而非不了了之。
工黨社區幹事趙恩來透露,荃灣區指揮官甘榮耀原定會岀席會議,講述有關區內罪案數字及回應議員質詢。惟昨晚11時多,他突然收到警民關係科通知,提及警方將不會派代表岀席。他坦言感到非常失望,直言警方從沒有缺席一次大會,「警務處相當漠視議會意見,無視警民合作」。他亦指出,8月5日荃灣白衣斬人案至今發生51日,警方仍然未作出拘捕。他續說,不少居民感到憤怒及擔心,「荃灣區居民人心惶惶,唔知幾時會發生冇差別攻擊」,促警方嚴正執法。
會議內其中一個議程有關荃灣區內罪案數字匯報,區議會主席指警方代表因事未能岀席,只能參閱書面資料。荃灣區議員、公民黨陳琬琛表示,對警方沒有派代表岀席會議感奇怪,直言自擔仼區議員以來,未曾試過有政府部門沒有列席會議,「有咩理由唔岀席」,期望警方能交代未能岀席原因。另一荃灣區議員、民主黨李洪波亦指對警方未有代表岀席表示「好難理解」,直言警隊這麼龐大機構卻找不到一個代表回應議員提問,「唔一定要總指揮,都有其他代表㗎嘛」。
警方回覆指,荃灣指揮官因行動需要,未能出席會議,並已派代表接收請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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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st popular Hong Kong politician beaten, hospitalised
By Kirsty Needham
Updated September 24, 2019 The Sydney Morning Herald
Beijing: Hong Kong's most popular politician, the romance novelist Roy Kwong, has been attacked in public by three men and hospitalised.
“I do think it was a planned attack trying to send a message to threaten all the legislative councillors in the pro-democracy camp,” said fellow Democratic Party member Lam Cheuk-ting, who is a former 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investigator.He was punched and kicked in the neck, spine, arms and legs by three assailants in a carpark outside Wetland Park in Tin Sui Wai at 10am on Tuesday. A fourth man filmed the attack, prompting speculation it may have been a hit on Kwong.
Kwong spoke to media after being released from hospital in the afternoon, saying it "hurt to speak".
“As a lawmaker for Hong Kongers, protecting Hong Kongers is our rightful mission. If protecting Hong Kong people – students, citizens – means we come under attack, this is an international scandal”, local media reported Kwong as saying.
Tensions in Hong Kong have been rising ahead of October 1, which marks the 70th anniversary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Kwong, who was dubbed "God Kwong" by fans and was recently rated the most popular Legislative Councillor in opinion polls, was conscious but underwent a brain scan and cervical spine x-ray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 the Democratic Party said.
There have been a series of attacks on high-profile figures in the protest movement.
Kwong's popularity soared this year as he tirelessly rushed to the scenes of conflict between protesters and police and pleaded for calm. He is a trained social worker, as well as the author of a series of romance novels.
Jimmy Sham, convener of the Civil Human Rights Front, was attacked by two masked men in a restaurant in August. The student leader at Hong Kong University, Davin Wong, recently fled the city after being beaten by a masked man in Wanchai.
The Democratic Party's James Lo called for the government to investigate the attack on Kwong, who attracted almost half a million votes to take his Legislative Council seat in 2016 - the biggest vote on record.
Hong Kong Chief Executive Carrie Lam said on Tuesday it was "quite remarkable" by world standards that there had been "no major fatalities" in the city after more than three months of protests.
She will hold a community dialogue on Thursday with 150 members of the public to discuss the causes of the crisis that has rocked the city for four months.
"I will listen to citizen's opinions in a sincere, humble manner," she said at her weekly press brief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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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女記者遭四人伏擊 拳打腳踢 多處受傷
2019/9/24 立場新聞
《蘋果日報》報道,該報一名女記者今晚下班後相約親友晚飯時,遭跟蹤襲擊。受襲的女記者與女親友在秀茂坪一間食肆準備用膳時,被四名戴黃色頭盔及口罩的黑衣大漢拳打腳踢,兩人全身多處受傷,施襲者傷人後更警告:「叫你老細肥佬黎還錢!」《蘋果日報》及記協促請,警方盡快將暴徒繩之於法。
《蘋果日報》報道,遇襲記者近期曾多次負責即時直播及報章報道反送中活動,同時有註明記者姓名。《蘋果》社長、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強烈譴責兇徒暴行,並促警方嚴正追查,盡速將兇徒繩之於法。
記協晚上發聲明,對遇襲記者致以慰問,嚴厲譴責暴徒視法紀如無物,在眾目睽睽下,於公眾地方向女記者施襲。記協促請警方嚴肅處理今次案件,盡快將暴徒繩之於法。
記協指出,遇襲女記者近期不時在反修例示威活動現場進行直播報道,近日曾被「起底」及曾接到滋擾電話。事發時她正與親友用膳,暴徒突然向她施襲,當時在身邊的親友亦同告受傷,而暴徒施襲期間曾提及「肥佬黎」,可見暴徒知道其記者身份。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鄺俊宇今早在天水圍濕地公園附近遇襲,送往天水圍醫院救治。鄺俊宇下午在醫院外見記者,稱作為議員保護香港人是其天職,被襲擊是國際醜聞。他又向惡勢力表明,「香港人不會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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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貿易主任涉藏「抗爭物資」被捕
2019-09-24 星島日報
(星島日報報道)有公務員涉藏「抗爭物資」被捕!沙田前午爆發警民衝突後,警方在城門隧道口截停一輛巴士,並向車上乘客調查,當中包括貿易署貿易主任蘇逸佳,其間警員在蘇所攜背囊內,檢獲一批示威者常用的「抗爭物資」,包括頭盔及護眼罩,遂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將其拘捕。
前日全港多處地方爆發警民衝突,沙田是其中一處激烈「戰場」,警方派員在城門隧道往荃灣方向出口的巴士站一帶設置路障「大搜查」,留意有否可疑人士乘車或駕車離開,並截查駛經車輛,要求司機及乘客協助調查,若無可疑,警員即批准放行。
消息稱,當晚八時許,警員截停一輛巴士及上車向乘客調查,其間四十九歲的貿易署貿易主任蘇逸佳亦為乘客,但蘇阻止警員截查年輕乘客,聲稱要保護孩子及公然辱罵警察,警員向蘇調查時他表現不合作,一度拒絕出示身分證,警員其後在蘇的背囊,檢獲頭盔、護眼罩、反光背心、手套及防毒面具等「抗爭物資」。
據悉,蘇接受盤問時聲稱自己做生意,但警員調查後發現對方在貿易署任職,有人一度求情指擔心案件會影響工作,警員以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將蘇拘捕,正了解他曾否參與示威活動及衝突。
今次是繼有紀律部隊人員被捕之後,首宗文職公務員涉示威風波被捕。
蘇逸佳現職工業貿易署歐洲部貿易主任,該職級薪酬屬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每月七萬零五百九十元)至總薪級表第四十四點(每月十萬零五千一百七十五元)。蘇曾代表工業貿易署署長,出任職業訓練局電子業及電訊業訓練委員會委員。一般大學畢業生投考二級助理貿易主任職位,經晉升擔任一級助理貿易主任,再升一級可做貿易主任。
工業貿易署發言人表示,該署不會評論個別個案。公務員與其他市民一樣,必須遵守法例。政府有既定機制處理公務員的紀律事宜。
一般來說,如公務員被裁定干犯刑事罪行,當局會根據既定程序採取適當行動,包括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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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時報》調查811臥底拘捕事件 影片證警暴3受訪者嚴重受傷 (看片)
撰文: 眾新聞記者 | 發佈日期: 23.09.19 | 最後更新: | 2019-09-24 16:11:05 眾新聞
美國《紐約時報》影像調查組(Visual Investigations team)發表文章及影片,聚焦8月11日發生在香港銅鑼灣的警員喬裝示威者的拘捕行動。調查組監製馬爾科連尼(Barbara Marcolini)在報道〈Police Dressed as Protesters: How Undercover Police in Hong Kong Severely Injured People/警察身穿有如示威者服裝:臥底警察如何嚴重傷害民眾〉指出,8月11日出現巨大轉變,警察首次喬裝示威者毆打示威者及採取拘捕行動。報道引述律師及人權人士指,香港警察使用過度武力及任意拘捕。
在長近9分鐘的調查影片〈'I Was Begging for Mercy': How Undercover Officers in Hong Kong Launched a Bloody Crackdown/「我在求饒」:香港臥底警員如何進行血腥鎮壓〉,旁白表示,該報檢視錄影片段,訪問超過12名目擊者及專家,亦訪問了3名被捕人士。這3名男子在影片帶上口罩,《紐約時報》指,他們不願公開全名或真名,因為恐怕政府支持者報復。
該段影片有香港警方的回應。警方指是使用適當武力制服,然是進行拘捕工作。影片旁白說,香港警方稱,針對的是暴力者核心組織成員,但與該報談話三名人士表示,他們互不認識;至於在該區的示威,早在事件發生前幾個小時結束。
影片一開始就註明有「暴力場面」,之後是8月11日晚發生在銅鑼灣軒尼詩道的追逐鏡頭,一批黑衣男子及身穿防暴制服的警員追逐一名黑衣人。影片顯示,該名黑衣人被制服壓在地上,面部流血,以廣東話說「對唔住呀,對唔住呀」,影片的英文字幕是I am sorry。這時畫面是一名穿牛仔褲男子,用左手壓着這名黑衣人。畫面一轉,一個戴黑色帽及黑色口罩男子,坐在一台手提電腦前說,「我被人禁低嗰刻,我的世界由彩色變成灰色」。
影片旁白說,8月11日晚,10時不到,穿黑色T恤的男子跑來,用棍子打示威者,「他們就穿得像示威者,但他們其實是警員」(they were dressed just like the protesters but they turned out to be police officers)。畫面回到剛才被訪的男子,他說「當時我是求饒的,叫佢哋唔好再壓,我已經被捕了。我心裏想,點解你哋仲要咁對我呢?」旁白說,這是示威以來其中一個最醜惡的場景(it was one of the ugliest scenes)。
影片旁白表示,香港警方被指在示威開始以來使用過度武力,這次事件,是令致巿民憤怒的一個例子(this incident is one exemple of conduct that has infuriated the citizens)。該名受訪男子說,「我每睇一次片都係緊握拳頭,我忍唔住,我真係好嬲」,又說「幾棍打隻眼,幾棍打落牙,好似一架小貨車,撞到你的牙,撞到你的眼,係痛到無咗知覺。以後再用胡椒噴霧噴你受傷位置,就好似好多螞蟻在你傷口行來行去咁咬你」。
另外兩名受訪男子,一名說被按倒在地後,問了幾次是否警察,但沒有人回答,又說警察一直打他,踩他的面和踢他左眼。他說醫生指他顱內出血,他幾乎每一天都流鼻血,亦感到暈眩。
另一受訪者被警察推跌後拘捕,他稱關節碎成四塊,與其下的接駁位分離。片中,他出示縫合傷口後的照片,說醫生替他鑲入鈦金屬片及螺絲,醫療紀錄顯示,骨折原因是毆打造成。
影片提到,根據香港警察指引,進行拘捕之前,警員必須表露身份。《紐約時報》訪問一名律師,他指當晚半夜到新屋嶺扣留中心外等待,等了10至11小時才獲准入內。他說,這是明顯違反被拘捕者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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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子示威者多次堵路燒雜物 警拘最少五人 再有警員喬裝示威者
20190923 立場新聞
星期日晚市民再次聚集在旺角警署外,先後三次堵路並放火燒雜物,警方亦多次採取清場行動,在凌晨時份最少拘捕 5 人,當中包括一名據報 14 歲,身上無裝備的少年;而在警方清場期間,有多名蒙面裝扮近似示威者的人,在警方封鎖線內,但未有被截查或拘捕,期後有軍裝警員回應《有線新聞》記者,證實那些人是警員,相信警方再次扮警員喬裝示威者參與拘捕行動。
另外,警方在推進防線期間,多次大喝要求記者「上返行人路」,並用盾和警棍推撞記者,警告若不返回行人路「拉埋你,阻差辦公」;警方防線推進到近旺角道時,警員突然衝前,嘗試拘捕一名站在行人路的男子,有人嘗試阻止,現場情況混亂,有警員向前方多角度噴胡椒噴霧,多名記者和急救人員被噴中。有在行人路的市民不滿被噴中,高呼稱要投訴,但現場警員未有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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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撐女卧底是便裝刑偵人員
20190924 蘋果日報
【本報訊】昨日凌晨零時,警方在太子清場並拘捕多名現場人士,其間有多名喬裝成示威者的警員參與。其中一名身穿黑衣、以黑布蒙面、手持伸縮警棍的女子身處警察群中,卻未有展示委任證,被追問身份時反白眼拒答,僅由在場其他便衣警員確實其警員身份。
稱持伸縮棍破壞者非喬裝警
警方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昨日在警方記者會證實,該名黑衣蒙面女子為旺角警區便裝刑偵人員,當晚負責觀察工作,收取人流資訊,以便警區調配。及後附近警方有清場行動,她便前往加入協助拘捕,由於事態發展迅速,她未有及時從袋中取出警方背心穿着,但稍後有其他在場警員確認其身份。他又確認在場有其他便衣人員工作,但便衣人員數目及其執行的工作屬行動細節,不會公開。不過,蒙面黑衣便衣警與示威者衣着相似,江永祥則未有直接回應便衣人員是喬裝示威人士。
至於網上流傳照片指上周六有喬裝警在警車上取物件,江永祥指該名人士身份是警員,但身上穿着特別戰術小隊制服,並非假扮示威者。另一網上訊息質疑有警員喬裝示威者在葵芳站持伸縮警棍破壞,江永祥稱指控完全失實,「佢唔係我哋警員,細心睇亦唔係警方裝備」,指非法管有伸縮警棍即屬藏有攻擊性武器,可判入獄三年。
■記者曾偉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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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太子清場 明報記者「中椒」眼無法張開5分鐘
20190923 明報
【00:21】本報記者及一眾傳媒行家被警方在無警示下,迎面噴數秒胡椒噴霧。本報記者眼睛「中椒」,無法張眼約5分鐘。
【9月23日 00:02】警方清場行動持續。警員向記者群施放胡椒噴劑,多名記者「中椒」,由身穿黃色反光衣的救護員協助治理。另外,有街坊在行人路不斷指罵警察,稱「我只係嚟食宵夜」。
【9月22日 23:54】在太子,一名雙手被綁上索帶的男子趴在地上,重複說「我好暈,想睇醫生」,有警員回應稱正在安排救護車。
另有一人身穿黑衣、戴黑色口罩及手持警棍,拒絕應在場的人要求展示委任證,也沒回應傳媒提問是否在扮示威者;有一名自稱現場指揮官的警員表示該人是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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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燒彈對抗警暴!火魔法師:我唔係鬼 只想幫手足撤退 (看片)
20190924 蘋果日報
玻璃瓶在空中劃出一道弧線,「哐啷」落地碎裂,遺下一片熊熊火光,警察叫它「汽油彈」,抗爭者稱作「火魔法」。每每站在防暴正前方的阿鬧(化名),三個月來見盡荒謬,警暴、濫捕、鄉黑,為掙脫無力感,甘冒罵名成「火魔法師」一員,用火焰阻擋警員推進,旨在為前線手足撤退爭取時間,望同行者理解,又提醒前線不應被仇恨支配將「魔法」直接投向警員,「你要記住你出嚟嘅原因係做乜嘢,你唔會想做到任何人命傷亡,真係要記得自己點解會行到呢一步,唔好畀升級無止境冇底線咁發展落去。」
記者:佘錦洪
9.15市民自發在港島區「自由行」,阿鬧相約記者在銅鑼灣鬧市碰面,一身black bloc裝束的他與現場其他抗爭者並無二致,唯一差別相信是背囊裏所攜帶的物品,「今日我哋有6支。」裝在玻璃瓶內的,是混和了白電油的燃燒彈。作為「施法者」,阿鬧將它視為最終手段,「其實都係預咗係到時最後關頭先會用嘅,如無必要我哋都係唔會用到呢一步嘅。」
成長於典型和理非家庭,阿鬧父母自小已與他討論時事與政治,5年前雨傘運動時亦曾以學生身份參與非暴力抗爭,「去到『魚蛋(革命)』嗰陣,都係覺得呢批人比較暴力」,說他是「左膠底」絕不為過。反送中運動不斷升溫,政府無視百萬民意試圖硬推修例二讀,阿鬧亦在6.12首次站上前線,但即使與防暴警察只有10米之遙,反抗從來不是他的首選,「我最記得嘅都係,我身邊嘅人會推鐵欄啦、會掟遮呢啲嘅行為,甚至(立法會)正門方面有啲手足會掟磚咁啦。嗰時我個心裏面都覺得,嘩呢批人真係比較激進喎。」
由和理非變成自己口中的激進分子,全因7.21元朗白衣人無差別恐襲,「嗰晚睇住啲新聞,我係完全瞓唔着,我好自責我喺上環嗰陣時我有勇氣企去最前面去抗衡,但係我竟然係冇去到元朗幫手」,為擺脫無力感,他認為抗爭者必須再走前一步,「我哋要更加有效率咁去同防暴同速龍去對抗,咁樣先可以幫到我哋更加多嘅人。」
阿鬧憶述7.21有人於上環以彈叉、磚塊、垃圾桶等手段去制衡警察,「講真一個防暴警察佢副裝備4萬幾蚊擋子彈,唔會受到啲咩(傷害),同我哋嘅裝備比較其實係根本不足(以相提)並論」,唯獨是當時有手擲式催淚彈落到路障,爆開並點燃雜物,「由着咗火嗰刻開始到消防嚟救火,兩方面係對峙咗比較長一段時間」,自製燃燒彈的念頭揮之不去,他於是按網上教學自行製作,並在一次驅散行動中付諸使用。
「我好記得當時情況係,有一隊速龍小隊開始走入橫街向我哋搜捕,為咗要令到後面嘅人可以安全走,我用咗第一次火。」阿鬧指自己當時將燃燒彈投擲在身前,街道中心升起的烈火嚇退了正要衝前的速龍警員,成功為他及身後的人爭取到寶貴時間逃脫,「我會用個原意都唔係要做到任何人命傷亡,我係要做到呢個阻嚇、做到呢個拖時間嘅效果。」
意外成為最早一批「火魔法師」,阿鬧見證何謂「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燃燒彈在一個月間普及到每次衝突均大規模使用,9.15這天下午更成為反攻警察的利器:連同他與隊友所投擲的,一共有三枚燃燒彈落在添華道正向人群射水的水炮車車頂,令水炮車停止射擊改為灑水自救,「我哋冇預計到係會成功嘅,亦冇預計到有咩成效,但係起碼我哋自己都覺得係有效對抗嘅一個手段囉。」最終水炮車在滅火後再次射擊,迫使一眾抗爭者撤離政總範圍。
面對防暴警察步步進逼,阿鬧與隊友及一名素未謀面的「火魔法師」自發殿後,為正撤向金鐘道的抗爭者爭取時間,在德立街的轉角處部署,火光一閃,又是三枚燃燒彈落在馬路中心,警員隨即停下腳步舉旗開槍還擊,「當我哋最後防線得返人、得返肉盾嘅時候,我哋其實冇乜欄杆、冇乜圍欄用嘅時候,其實得返一招用,就係用火。當你做到一條火嘅防線出嚟,起碼有個阻嚇作用,令到佢哋唔敢貿貿然衝過嚟。呢個係畀對方一個警告,就係你唔可以為所欲為,唔可以因為你攬住支槍、你有警棍,你就可以胡亂咁樣毆打、去屠殺我哋嘅市民。」
但火焰始終不是任人把玩之物,當日阿鬧擲出的首枚燃燒彈,就錯手落在添華道正在拍攝的記者的旁邊,幸好未有釀成事故,「嗰陣比較匆忙,倒火酒唔小心就倒埋落隻手套上面,一點火嗰下兩隻手都着晒火,我忍住痛咁掟出去,個距離好明顯掟錯位,好好彩冇掟中下面個記者。」脫下手套,皮膚上已冒出水泡,疼痛到無法停止顫抖,承認使用時應該要更加謹慎,「我哋係好唔想傷害到無辜嘅人,例如係手足啦,亦都唔想傷到記者朋友,唔想傷到任何人。」
受過訓練的人尚且不能控制濫用武力復仇的誘惑,何況是無受過任何訓練的抗爭者?阿鬧稱自己一直憂慮有人會將燃燒彈直接投向警察,事實上類似的情況在過去幾次大型衝突中已經出現,「我好希望咁多位認同我哋或者係同我哋行緊同一條路嘅人,真係唔好俾仇恨支配自己。你要記住你出嚟嘅原因係做乜嘢,你唔會想做到任何人命傷亡,真係要記得自己點解會行到呢一步,唔好畀升級無止境冇底線咁發展落去。」
早在準備使用「火魔法」時,阿鬧已經考慮這種前所未見的武力會不會引發所謂民意逆轉,果然自第一枚燃燒彈在抗爭現場爆開後,「捉鬼」之聲即不絕於耳,直到爆出卧底警察事件後更是一發不可收拾,「終於諗到原來以後就算我哋示威者發生咩事都好,都可以用警察扮示威者呢個藉口嚟帶過」,但定神一想,虛假的揣測才是瓦解運動的真正開端,「雨傘嗰次點解我哋最尾會自己內部分化,點解會自己自亂陣腳,就係因為大家唔記得咗出嚟做乜,淨係掛住捉鬼。」
回應外界質疑,阿鬧始終希望每位同行者都能夠理解前線抗爭者的處境,「我知道火呢樣嘢對大眾嚟講個觀感未必咁好,或者一見到火光就覺得好暴力、好破壞,但其實你掉返轉嚟諗,我哋唔用呢啲手法警察唔會有顧忌,佢哋嘅武力先係會一直咁升級。我希望大家係意識到,我哋自己人個手段係會升級,希望佢哋都會擁抱返我哋一直以嚟嘅原則,就係不分化、不割席、不篤灰。」
民間五大訴求,政府已表明會在立法會復會後正式撤回修訂條例,但阿鬧指一切來得太遲,「如果一開頭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肯喺6月時候去撤回呢條條例,就唔會衍生三個月嚟咁多條人命傷亡,咁多被捕手足,咁多呢一切一切嘅場面。」要真正解決困境,他認為只有一個方法,「其餘嗰四個訴求係一定一個都不能少。一日五大訴求未全部落實,我哋都會繼續出嚟抗爭,我哋唔會放棄,因為真係冇時間再輸落去。」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60條及63條,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而縱火,或意圖危害人命而縱火,可被控以縱火罪,最高刑罰是終身監禁。面對可能到來的刑罰,阿鬧坦言早有心理準備,「企得出嚟、企喺最前面,嗰陣時我都有呢個準備,發展咗三個月之後,我係更加唔應該有任何立場上嘅動搖」,唯一牽掛也許是家中雙親,「我淨係同佢哋講,當有一日我真係俾人拉嘅時候,無論判咩罪名,或者係點樣去插贓嫁禍又好,我希望佢哋記得,我係做緊啱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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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4 明報
反修例示威中,警方疑對被捕者濫暴,其中8月11日首次有喬裝警員在銅鑼灣制服示威者,《紐約時報》訪問當中3名被捕男子,包括被警員打至門牙飛脫、嚎哭求饒的青年,他就事件首度開腔,稱被警員用警棍打眼及牙,「痛至沒知覺」,再被警員用胡椒噴霧噴傷口,被扣留時要求致電家人和律師,警方聲稱電話接收不良;其他被捕青年則投訴被踩臉踢眼,事後因腦出血而持續流鼻血,亦有人被捕後肩膀關節位碎裂成4塊。
要求致電家人律師 警稱電話接收不良
《紐約時報》昨日報道,並附載訪問片段,3名被捕男子戴口罩正面接受訪問。23歲「爆牙青年」Chow當時被制服,有警員以膝蓋壓其頭,有警員再用警棍打他的臉。報道稱他重看有關新聞片段時,難掩哀傷、緊握拳頭,「當時我是求饒中,求他們不要再壓,我已經被捕。我心裏想,為何你們這樣對我呢?」他說眼及門牙被警棍打,感覺「好像被細貨車撞,痛到無知覺」,當時亦有警員用胡椒噴霧噴他的傷口,「像很多螞蟻在傷口上爬及咬」。
另一被捕男子Jack在報道表示,當晚身處個巴士站旁,目擊有兒童被貌似示威者的警察追打,他逃跑期間被推跌,有人飛撲壓着他,使他感到劇痛。他左肩關節骨頭碎成4塊,與下方接骨分離,需由醫生鑲上鈦金屬片和螺絲;醫療報告顯示,其傷勢為毆打所致。他計劃申請民事索償。
18歲被捕青年K稱,當晚被兩個黑衣人從後拉跌,並用警棍毆打,有人踩他的臉和踢其左眼。醫生證實他腦出血,他稱自當晚受傷後,幾乎每日都流鼻血,而且經常感暈眩。他說當時追問黑衣人是否警察,卻一直不獲回應,直至被扣上手銬才知曉,「我經常夢到當時畫面,很難受,不能入睡」。
當晚的被捕者被帶到新屋嶺扣留中心,Chow和K分別稱,房間內的示威者都受傷,表現痛苦,要求醫療及法律援助卻被長時間拖延。Chow說曾要求致電家人及律師,有警員稱那裏電話接收信號不好,「打不到出去」。受訪的義務律師林洋鋐表示,當晚趕到新屋嶺,在外面等候逾10小時才可見被捕者,批評警方嚴重剝削被捕者權益。
被指「核心示威者」 兩控集結一未起訴
警方早前表示,當晚的喬裝行動拘捕了15名「核心示威者」,不過根據訪問,3名被捕者說彼此不認識,而至今Jack和Chow分別被落案起訴非法集結罪,K則未被起訴。
警:示威者激烈反抗 不滿可投訴
警方回覆稱,8月11日晚拘捕行動,部分示威者曾激烈反抗及掙扎,人員遂採取適當武力制服。對於未有表露警員身分的質疑,警方稱該行動性質及現場情况不容許展示委任證,但採取行動前曾向示威者表明警員身分。至於羈留者權利,警方稱有既定程序處理,如任何人認為受不合理對待可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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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港大明德村墮斃
20190923 明報
【14:17】警方稱,男子39歲,南亞裔人,事主從單位墮下,案件無可疑。
【13:55】薄扶林有人墮樓。事發於今早(23日)約11時,一名男子在薄扶林道140號、香港大學教職員宿舍明德村第二座從高處墮下。救護員在警方接報到場前已將事主送往瑪麗醫院搶救,惟返魂乏術。
現場消息稱,死者為非華裔人,暫未知是否港大教職員,警方正調查死者身分及墮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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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Brutal beatings and torture in police detention - new evidence
Amnesty International 20190919
A new Amnesty International investigation has documented an alarming pattern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deploying reckless and indiscriminate tactics while arresting people at protests, as well as evidence of torture and other ill-treatment in detention.
After interviewing 21 people who had been arrested – and gathering corroborating evidence and testimonies from lawyers, health workers and others – Amnesty has gathered exclusive details of severe beatings and torture used by police.
Almost every arrested person interviewed described being beaten with batons and fists during their arrest, even when they posed no resistance. In more than 85% of cases investigated by Amnesty (18 out of 21), the arrested person was hospitalised as a result of their beating, with three of them spending at least five days in hospital.
Amnesty is now demanding a prompt and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into the violations, which appear to have escalated in severity since the mass protests began in June.
Nicholas Bequelin, East Asia Director at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The Hong Kong police’s heavy-handed crowd-control response on the streets has been livestreamed for the world to see. Much less visible is the plethora of police abuses against protesters that take place out of sight.
“Time and again, police officers meted out violence prior to and during arrests, even when the individual had been restrained or detained. The use of force was therefore clearly excessive, violating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The evidence leaves little room for doubt – in an apparent thirst for retaliation, Hong Kong’s security forces have engaged in a disturbing pattern of reckless and unlawful tactics against people during the protests.
“This has included arbitrary arrests and retaliatory violence against arrested persons in custody, some of which has amounted to torture.”
Police threats and violence
Interviews by Amnesty show that police violence most commonly occurred before and during arrest. In several cases, detained protesters have also been severely beaten in custody and suffered other ill-treatment amounting to torture. In multiple instances, the abuse appears to have been meted out as ‘punishment’ for talking back or appearing uncooperative.
A man detained at a police station following his arrest at a protest in the New Territories in August told Amnesty that after he refused to answer a police question, several officers took him to another room. There, they beat him severely and threatened to break his hands if he tried to protect himself.
He said: “I felt my legs hit with something really hard. Then one [officer] flipped me over and put his knees on my chest. I felt the pain in my bones and couldn’t breathe. I tried to shout but I couldn’t breathe and couldn’t talk.”
As the man was pinned to the ground, a police officer forced open the man’s eye and shined a laser pen into it, asking: “Don’t you like to point this at people?”. This was an apparent reprisal for the use of laser pens during the protests. The man was later hospitalised for several days with a bone fracture and internal bleeding.
Amnesty also interviewed a man arrested in Sham Shui Po in August. The arresting officer repeatedly asked him to unlock his phone for inspection. Angry at the man’s refusals, the officer threatened to electrocute the man’s genitals. The man told Amnesty he was “scared” the officer might follow through, “as the times are so crazy, I suppose anything is possible”.
While detained in a police station, the same man witnessed police officers force a boy to shine a laser pen into his own eye for about 20 seconds. He said: “It seems he used the laser pen to shine at the police station. They said, ‘If you like to point the pen at us so much, why don’t you do it to yourself?’.”
Anti-riot police violence
Amnesty also documented a clear pattern of police officers using unnecessary and excessive force during arrests of protesters, with anti-riot police and the Special Tactical Squad (STS), commonly known as “raptors”, responsible for the worst violence.
A young woman arrested at a protest in Sheung Wan in July was one of many protesters who described being clubbed from behind with a police baton as she was running away from a police charge. She was knocked to the ground and police officers continued to beat her after her hands were zip-tied.
Similarly, a man arrested at a protest in Tsim Sha Tsui in August described retreating and then running as police charged at the assembled protesters. He told Amnesty that “raptors” caught up with him and hit him from behind with their batons on his neck and shoulder.
He said: “Immediately I was beaten to the ground. Three of them got on me and pressed my face hard to the ground. A second later, they kicked my face … The same three STS kept putting pressure on my body. I started to have difficulty breathing, and I felt severe pain in my left ribcage … They said to me, ‘Just shut up, stop making noise’.”
According to medical records, he was hospitalised for two days and treated for a fractured rib and other injuries.
Arbitrary arrests
Amnesty also documented multiple instances of arbitrary and unlawful arrests, as well as numerous cases where police denied or delayed access to lawyers and medical care to detainees. Providing timely access to lawyers, family members and medical professionals for persons in custody is an important safeguard against torture and other ill-treatment.
Nicholas Bequelin said:
“Given the pervasiveness of the abuses we found, it is clear that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is no longer in a position to investigate itself and remedy the widespread unlawful suppression of protesters. Amnesty International is urgently calling for an independent, impartial investigation aimed at delivering prosecutions, justice and reparation, as there is little trust in existing internal mechanisms such as 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
More than 1,300 people have been arrested during the mass protests that started over proposed legislative amendments that would have allowed for extradition to mainland China. While the vast majority of protests have been peaceful, there has been some violence, which appears to be escalating alongside excessive use of force by the police.
Earlier this month, Amnesty delegates carried out 38 interviews, including with 21 people arrested in the context of protests, as well as with lawyers representing arrested persons; medical professionals who had treated arrested persons; and other emergency service staff working the front lines of the protests. Most people who spoke to Amnesty requested anonymity, citing fears of reprisals from the authoriti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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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 Cheung to North District 北區
20190923
今日分享下一單POPO 既柒事。
有一日,我朋友去接機,佢係上水搭機場巴入機場。去到青馬附近,架車被POPO 截停咗。
POPO 上車四圍望,睇下邊D後生既,個樣有可疑既,就捉落車問話及搜身。我朋友童顏樣,當然唔好彩被揀中啦。
被POPO 捉咗落車,之後就一字排開,POPO 逐個問話。輪到我朋友,劈頭第一句就講:「好熟口面wor,你係唔係太子出現過架?」,我朋友聽完呆咗,唔識俾反應,就索性唔出聲,費事POPO 搞佢。POPO見問唔到D咩嘢,就問下一個企後面既男仔。
有個O記便衣開始搜佢個袋,搜到一隻雞蛋,即刻當場面色大變,惡形惡相,唔知既仲以為搜到炸彈。當時情形係咁:
POPO好大聲質問,全場人都聽住:「你講,呢個係咩黎架?」
男仔:「雞蛋囉。」
POPO: 「你做咩帶雞蛋?係唔係想用黎掟警察?」
男仔:「呢個係我個早餐黎架。」
POPO:「早餐?你而家同我食咗佢我就信你啦。」示意叫男仔即刻敲碎隻蛋,班POPO 滿心以為有戲睇,睇下個男仔點樣生食隻雞蛋。
男仔一敲,雞蛋殻碎咗,但無蛋汁流出黎......
另一O記就好驚訝:「隻蛋真係熟架wor......」
結果,我朋友同其他等緊搜身既乘客都忍唔住笑,忍得好辛苦。
其實呢,如果真係有人想帶雞蛋掟警察,斷估唔會帶一粒咁少掛?
隻雞蛋拎上手,連生定熟都分唔到,呀sir,你地查嘢有無再求其D 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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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崇煥
9/17 晚間將軍澳警署傳出女子慘叫聲,隨後警員將一白箱枱上車牌為SC3604之旅遊巴
9/19 警戴手套攜白箱至鴨脷洲海邊
9/20 警稱淺水灣發現屍體 (淺水灣鄰近鴨脷洲,位於鴨脷洲東邊。9/19至20日間該處水流為西至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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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髮裸女屍浮油塘海面 (看片)
20190923 蘋果日報
【本報訊】一具金髮赤裸女浮屍昨晨被人發現在油塘魔鬼山對開海面漂浮,水警輪到場將屍體撈起調查,由於死者身份不明,她是赤裸蹈海自殺抑或其他原因致浮屍碧海,有待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死因有待法醫剖屍確定。
女死者年約25至30歲,身高約1.5米,中等身材,蓄長金髮。昨晨11時許,55歲姓劉男子在魔鬼山岸邊垂釣期間,發現對開100米海面有一具人形物體漂浮,懷疑有人遇溺報警求助。水警輪及消防船到場撈起一名全身赤裸女子,證實已明顯死亡。水警輪將女子屍體運往西灣河水警基地調查後,召仵工將屍體運往殮房。
由於死者一絲不掛,警方也沒有發現其身份證明文件及遺書,死者身份仍不明,警方正設法找尋其家人協助調查,暫列作屍體發現案處理。
■記者姜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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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臭格」裸搜再迫做踎低起身 女事主:唔夠膽再望住警察 (看片)
20190923 蘋果日報
「唔會再夠膽望住警察,硬係覺得佢又會衝前嚟捉我,又要我重做嗰啲動作」,Winnie(化名)事後產生的恐懼,代表在羈留室的那段經歷,一直赤裸裸的,在她腦海中纏繞不斷。早前同樣被裸搜、並被警員以筆擊打大腿的事主呂小姐挺身開記招,對警方的行為勇於指斥,成為Winnie的強心針,「佢都係想社會知道,警察做嘅事有幾離譜,希望有多啲同樣遭遇嘅人企出嚟發聲。」於是,她帶着陰霾,坐在鎂光燈下,成了鏡頭下的這個黑色身影,重組她經歷的那黑暗5分鐘。
記者 盧珮瑤
攝影 李子健、何柏佳
訪問當天,是記者首度與Winnie會面。眼前這個十多歲的小女生,談笑風生時一切如常;但訪問期間說到她的經歷時,明顯比閒聊時彆扭。她明言不願透露自己在哪天被捕和一切容易被認出的事件細節,「我驚警察知我係邊個」。恐懼籠罩,為何仍然受訪?「想證明警察唔再係正義嘅一方,因為佢哋竟然可以用性嚟羞辱一個人。」
在一次反修例運動中被捕,Winnie形容是純屬不幸。因自己並非前線,卻因逃跑時被其他示威者絆倒,成為警員的「獵物」,「當時速龍喺我背後打我……向住頭同膊頭打。」隨後有兩名警員為她做即場搜身,一名女警隔着衣物輕拍她的身體,另一名男警在旁觀察。事隔一段時間後,Winnie就其案件提堂。在上庭前,她被兩名女警押到法院的羈留室,其中一名女警粗暴地推其背部,並喝罵「行快啲啦!」到達羈留室後,兩名女警分工合作,一名與Winnie進入室內,另一名則在門外駐守。
非密封「臭格」裸搜 迫做踎低起身
進入羈留室後,女警要求她「除晒身上所有衫,包括內衣褲」。她大感困惑,反問為何要裸搜,「佢答話『因為呢度係法庭,要嚴格啲,唔係人人都入得』」,她誤以為是正常程序,遂依其指示脫衣。女警隨後又要求她做「踎低起身」動作3下,Winnie做了第一下,女警再以「踎得唔夠低」為由,要求她重做動作。
整個搜身過程歷時5分鐘,Winnie穿回衣服,被帶到另一個羈留室等候上庭。在離開法院時,她更再度被警員指罵「曱甴!就係你哋呢啲人搞亂曬香港!」全程警員都並未有讓她簽署搜身同意書。
Winnie事後告知律師其裸搜過程,才頓覺搜身程序不尋常,「好明顯係俾佢哋侮辱,因為搜我身嘅又係女警,佢哋都知道女仔喺人面前全裸,係一件好羞恥、屈辱嘅事,但依然恰我唔識法律上嘅程序,要我全裸畀佢哋睇……我覺得完全係搵我嚟取樂。」她又指,羈留室的門為鐵欄,外面走廊亦隨時有男女警員經過,質疑為何在非密閉空間裸搜,「搜身嗰陣我背住走廊除衫,我唔知道出面有無人經過見到,或者會唔會有CCTV(閉路電視)。」
《蘋果》向警方查詢搜身的正確程序,包括全裸搜身的標準、如何決定在哪個場所搜身等。警方指,警員如在任何街道或公眾地方懷疑某人已經干犯,或意圖、即將任何罪行時,便可向該人搜查,大多即場搜身。
而羈留搜查方面,警方指則目的為確保被捕人士並未藏有任何可能傷害自己或他人的工具、任何與其罪名相關的證據,以及其他干犯罪行的物品。根據環境及情況決定羈留搜查的級別,包括有機會完全脫去內衣搜查。搜查期間,警方至少會安排兩名與被捕人士同一性別的警務人員在場,分別負責搜查及監督,過程中只可有與被捕者同一性別的人員在場。
然而,在警方回覆中,並未有提及裸搜的合適地點、要求被捕者做不同動作的原因等。《蘋果》及後再追問搜查同意書一事,警方於截稿前更未有回覆。
警員稱法院嚴格要裸搜 陳淑莊:聽都未聽過!
早前曾協助呂小姐召開記招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陳淑莊質疑,Winnie的搜身過程疑點重重,例如為何會到法院羈留室才搜身,「正常時間縮到最短,越快搜越好,如果你隔咗幾日,咪衫都換晒先嚟搜。」對於警員指「因法院較嚴格而要裸搜」的說法,她直指荒謬「聽都未聽過」,「搜身係警方要求搜,如果佢夠膽講係法院要搜仲好笑!」認為警方是看準Winnie不懂程序及權利乘虛而入,「既然去咗法院,咁(警方)咪賴落法庭度囉,呢個係完全不負責任嘅行為。」
她指,正確搜身程序分為多級,即使是脫衣搜身亦有赤裸上或下半身之分,而要用上全裸搜身較為罕見,「裸搜再踎低起身係咪必要?佢(涉及)唔係體內藏毒,咁佢藏咗啲乜?」又提醒全裸搜身前必須要完成多重程序,包括有警司級人員同意,又要當值日誌中寫明因由等,「如果係不必要,又帶有侮辱成份,女事主應該盡快跟進。」
事後變「超級和理非」:唔敢再望警察
Winnie已記下了相關警員的編號,待自身案件結案後便考慮追究。不過,她坦言事後抗爭的心態有所轉變,變得保守,「變咗超級和理非,有不反對通知書嘅先會去。」是為了自身安全,亦是為了逃避恐懼源頭,「唔敢再望警察,覺得佢哋望我嘅目光好唔友善……硬係覺得佢哋會再衝前捉我,又要做嗰啲動作。」
言語充滿恐懼,內心充滿憤怒,但要具備勇氣,則全因呂小姐的挺身而出,「其實一諗起我唔係單單一個被咁樣對待嘅個案,就覺得更加要爭取我哋應該有嘅權利。」此事更令她認為新屋嶺的強姦事件是真確的,「你睇佢哋(警員)嘅嘴臉,同叫得示威者做『曱甴』,即係唔當示威者係人,咁你就覺得自己做咩都係可以接受……女仔受到呢啲侮辱,佢哋嘅情緒波動同反應,比男仔起伏更加大,佢哋睇到咪有滿足感囉。」
呂小姐的勇氣將她從黑暗牽引出來,今天,Winnie亦希望自己成為他或她的後援,「唔好忘記你嘅遭遇,所以你更加要企出嚟,話畀全世界知,警察並唔係正義嘅一方,佢哋做嘅嘢完全違反人權、人道……心理上承受到呢個壓力嘅話,就無論如何都要企出嚟。」她通過鏡頭,對一班可能還在黑暗中的受害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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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9 明報
青年藍田墮樓 當場不治
【20:35】警方7時許更新資料稱,死者姓羅,25歲,懷疑從上址天台墮下,保安聽到巨響發現有人倒臥簷篷,於是報警。警方初步調查後未有發現遺書,相信事件沒有可疑,死因有待驗屍確定。
【19:10】下午3時48分,一名青年由藍田平田邨平真樓高處墮下,陷入昏迷。救護員接報到場,檢查後證實事主已明顯死亡,毋須送院。警方及屋邨保安事後圍封案發現場,將事主遺體移到室內位置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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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lde Van Gogh Facebook
唔知點解,我對 #平田邨平真樓 無可疑墮樓案特別有感覺,案發當日流傳出一張屍體照片(圖6),有傳屍體被發現時已經發黑,而且現場無乜血跡,所以我去咗實地探察,發現咗 #三個疑點。
***加咗伏屍位置示意圖 ***
#疑點一: 跳樓的可行性
根據事主伏屍位置(圖1對出行人走廊上蓋外沿)估計,係由圖1嘅位置跳落黎,要喺呢度墮地,可以有三個可能選擇:
1. 屋企窗口(圖2)
伏屍位置係對正圖1,要打側飛身跳出先可能跳到果個位,同埋跳落黎果陣要識轉彎
2.走廊窗口,即係圖1見到果啲「窗口位」(圖3-4)
未上去睇之前,有街坊話: 「果個窗口,連我四歲嘅女都攝唔到出去啦!」上去一睇,果不其然。
3. 天台
我:「咁有無機會係喺天台跳落黎呀?」
街坊A:「天台係上唔到去架喎!」
街坊B:「我上過!但一推開個門就響!看更已經即刻上黎。」
咁重可唔可能可以喺下午兩三點嘅時候上去而無人理呢?
另外,伏屍位置同大廈距離四至五米,跳樓係咪可以拋物線,定一定係直墮(太古梁烈士墮樓時,地下其實開咗救生墊,不過距離大廈外牆大約1.5-2米)呢,就有待物理專家解答。
#疑點二: 街坊案發前曾聞到屍臭味
有不止一位街坊向我表示喺案發前數天聞到屍臭味,不過係低層單位(街坊提醒我,有幾個空置單位)。佢地當時同看更投訴,看更表示可能係養狗嘅味,但佢地都認為唔係一般臭味。
#疑點三: 案發後,保安公司開大會
有街坊表示案發後,保安公司召集所有保安員開咗個45分鐘嘅大會,着保安員「唔好亂講野」。「你唔洗問佢地架啦,佢地唔會答你!」
問咗超過十幾位街坊,無一聽到巨響。我逗留時間唔長,未揾到親眼目擊嘅人,亦有街坊表示,下午三點幾嘅時間大家都去哂湊仔,樓下係最少人。
另外,有街坊證實事主係17樓嘅住客,姓羅,與家人同住,父親兩三年前過咗身。有做殯儀嘅街坊(又會咁啱畀我遇到)表示死去至少四日先會屍身發黑,至少十幾日先會有嚴重屍臭味。
至於屍體係咪真係發黑/無乜血,我係無法確認的。
後記:
1. 為數不少嘅街坊都好熱心,同時都表示覺得事件十分可疑,同埋叫我小心啲。
2. 有街坊問我係咪記者,亦有人問我係咪光明會😂
3. 上樓推開第一個防煙門時,第二個門自己打開咗少少,嚇死me,應該係氣壓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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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城隧設路障截查 15歲仔藏兩張八達通涉盜竊被捕
20190922 蘋果日報
【23:38】警方晚上在城門隧道往荃灣方向出口的巴士站一帶設置路障期間,截查一名49歲男子,並在其背囊內檢獲頭盔、護眼罩、反光背心、防𠝹手套及防毒面具等。該名男子涉嫌「藏有工具可作非法用途」被捕。此外,警方在城門隧道轉車站截查一名15歲男童時,在其銀包內檢獲兩張懷疑屬於他人的八達通卡,該名男童涉嫌「盜竊」被捕。上述人士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20:28】警方離開後,現場氣氛平靜,新都會廣場和葵涌廣場如常開放,而除了港鐵外,當區交通未有受阻。
【20:16】橋上有防暴警突然包圍一名現場記者,要求出示記者證,該名記者出示後警員便散開。未幾,橋上防暴警便返回地面,跟隨地面警員再度離開港鐵站範圍,並登上警車離開。
【20:08】有防暴警突然上前至玻璃門前,喝令商場內一名市民停止以電筒照射,一度打算進入商場範圍,但其後該名警員返回防線,未有拘捕任何人,亦未有進入商場範圍。
【20:00】大批防暴警持盾牌長槍重返港鐵站外戒備,部份防暴警登上連接新都會廣場的天橋築起防線,引來橋下市民指罵。
【19:55】有市民在鐵閘噴上「光復香港」四個大字,亦有港鐵站閉路電視被人以衞生巾遮蓋。
【19:49】有7名乘客一度被困在葵芳站內,他們其後離開港鐵站,記者上前追問,但未肯回覆。
【19:45】有市民對港鐵突然關閉葵芳站感到憤怒,她說自己居住青衣,只是一名街坊,在青衣和葵芳站雙雙關閉下,她完全不知如何回家,直斥港鐵做法擾民和「神憎鬼厭」 。
【19:40】大批防暴警於葵芳站的範圍內巡邏,現場消息指其中一名警員向站外的居民舉中指
【19:31】港鐵宣佈因應現場突發情況,荃灣綫來回方向列車現時不停葵芳站,葵芳站暫時關閉。
【19:27】大批防暴警再手持盾牌、長槍及胡椒噴霧到葵芳站外戒備
【19:26】有市民用滅火筒向售票機噴射粉末,葵芳站內煙霧瀰漫
【19:18】一名身穿灰色衫的男子向人群舉中指挑釁,在場市民將他包圍,雙方一度發生衝突
【19:06】防暴警陸續離開葵芳站,並登上警車撤退。
【19:00】有青年在葵涌廣場外用觀星筆照射防暴警,之後被警員截停帶走
相關新聞:【逆權數字睇真相】遍地開「槍」!14區共射逾3,100枚催淚彈
今日多區爆發警民衝突,當中以沙田及青衣最為嚴重,至傍晚大約有20多名防暴警手持盾牌在港鐵葵芳站外戒備,有居民質疑警方浪費警力,逾百人在站外及新都會廣場外聚集,其間有人用觀星筆照射防暴警,要求他們立即離開。
有青年途經葵芳站外被防暴警截停,要求搜身及檢查其隨身物品,而有持攝錄機的警員亦在場錄影。有圍觀市民不滿警方的行為,不斷指罵及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警察竟以強光「回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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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截查黑衣男子 指控急救員「扮記者」(有片)
20190921
852郵報
「光復屯門」遊行今午4時許結束後,有警員在屯門市中心巴士總站附近截查一名身穿黑衣的男子。記者圍觀及拍攝期間,一名身穿反光衣而衣服印有「First Aid急救」字樣的男子,被警員指控「扮記者」。警員將他帶到一旁截查,並要求他打開袋以檢查隨身物品。
去片:https://youtu.be/jw5XJhbvmQ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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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搶槍案疑點多 大狀:警或妨礙司法
20190908 蘋果日報
一名男子被指搶去其中一名到他住所調查家庭糾紛的男警腰間佩槍,先在槍袋內轟兩槍,傷及男警大腿和小腿,再從槍袋搶走警槍轟多一槍拒捕。他一直堅稱從沒觸碰手槍,上周五獲陪審團一致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本報綜合案情,案中有多個疑點,包括多項化驗報告均未能證明被告搶槍,受傷警的傷勢跟幾名警員所述的案發經過不脗合。有法律界人士認為,涉事警員有夾口供及在庭上講大話之嫌,或構成妨礙司法和發假誓等罪名。
被告陳俊鍵(31歲)被控的兩項控罪分別為「意圖抗拒或防止合法拘捕或扣留而射擊」以及「使用槍械意圖抗拒或防止合法逮捕或拘留」,前者針對事主警員林煥欣(22歲)遭槍傷,後者指被告抗拒其他警員拘捕。被告自案發去年3月被捕至今,還柙了一年半。其母受訪時只說當日兒子飲醉酒,警察來到後叫她到走廊的大堂位置,故她沒目睹案發的經過,她不滿警方使用暴力,「佢哋㩒佢喺地下,斷咗幾條肋骨,頭部都受傷。」被告則只表示,或考慮向警方索償。
手槍槍袋均無套取指紋
根據警員庭上口供,被告遭警員按在地上,面向下,警長陳卓佳自稱在被告右邊,將被告的右手拗後拉直,吩咐按住被告的警員湯俊豪上手銬;中槍警林煥欣則跪在左邊,將被告左手拗後。湯稱剛將被告的右手扣上,便聽到「嘭!嘭!」兩聲,聲稱看到被告左手已握住林槍袋中的佩槍手柄,「支搶抆出咗槍袋少少」,隨後才抽出全支手搶,並轟出第三槍。三槍均射中林。
辯方在審訊時指警員使用過份武力,包括湯跪在已被壓在地上的被告,被告遭人打後腦,嘔吐、失禁、尖叫和呼吸困難。湯否認是他跪在被告背上,反指是警長「成個人瞓上」被告身上。辯方認為林自稱當時雙膝跪地,槍嘴應指向地下,加上湯形容被告的動作,子彈理應由上而下射出;但林的大腿、小腿及上臂的傷,子彈全是由下而上,例如大腿是右大腿內側射入向上穿出。
辯方大律師陳偉彥向陪審團直指林的傷勢是一大疑點,被告當時被反手按壓在地上,試問如何能拗手到林的腰間拔搶?控方曾解釋可能是「反彈」造成,但法官查看現場的照片後否定此說法,因地板並無損毀或裂痕。案發後警方替被告戴上防干擾手套,進行金屬接觸測試,結果並無出現接觸過金屬的紫紅色反應。DNA測試,控方不呈堂,陳大狀指,唯一原因是槍上找不到被告的DNA。另警方只下令向警員的皮帶做指紋測試,手槍、槍袋一概沒套取指紋。陳大狀認為,一宗搶槍案開了三槍,疑犯的手必定與警槍有接觸,沒有理由不化驗。他向陪審團稱:「警方不檢驗警槍和槍袋,因他們明知不會驗出被告的指紋,這正是他們不想讓人知的結果。」他直指:「所有疑團的唯一結論是,作供的三名警務人員講大話!」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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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可能錯過咗九月初呢單控告青年搶槍射警察案件!當時青年被三名警員按在地上雙手反綁,竟然被誣告搶警察槍並開槍射向一名警察手臂及小腿,但庭上顯示無論手槍上邊及手槍袋不單止沒有青年紙模及任何DNA,而且在當時青年雙手被反綁按在地上根本冇可能搶槍!所以陪審團一致通過青年無罪釋放!都算還靑年一個公道,但個問題就喺度啦:即係間接話比大家聽當時係有一名警察搶去一名同袍嘅手槍射向另一名同袍嘅手臂及雙腿!只係礙於庭上邊陪審團同法官唔唔敢講出呢個咁恐怖嘅真相!但真正搶槍及射擊同袍嘅人到而家都係逍遙法外!這就是香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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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鬼山對開發現女浮屍
20190922 香港01
觀塘發現浮屍。今(22日)上午11時23分,一名55歲姓劉男子釣魚時,發現魔鬼山對開100米海面有人形物體載浮載沉,於是報警。警方到場調查,證實為一名年約25歲至30歲女子,身高約1.5米,中等身材,蓄長金髮,現場證實死亡。警方未在現場檢獲遺書,死者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案件列屍體發現,交由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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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髮裸女屍浮油塘海面
蘋果日報 更新時間 (HKT): 2019.09.23 02:20
【本報訊】一具金髮赤裸女浮屍昨晨被人發現在油塘魔鬼山對開海面漂浮,水警輪到場將屍體撈起調查,由於死者身份不明,她是赤裸蹈海自殺抑或其他原因致浮屍碧海,有待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死因有待法醫剖屍確定。
女死者年約25至30歲,身高約1.5米,中等身材,蓄長金髮。昨晨11時許,55歲姓劉男子在魔鬼山岸邊垂釣期間,發現對開100米海面有一具人形物體漂浮,懷疑有人遇溺報警求助。水警輪及消防船到場撈起一名全身赤裸女子,證實已明顯死亡。水警輪將女子屍體運往西灣河水警基地調查後,召仵工將屍體運往殮房。
由於死者一絲不掛,警方也沒有發現其身份證明文件及遺書,死者身份仍不明,警方正設法找尋其家人協助調查,暫列作屍體發現案處理。
■記者姜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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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她就是15歲學生 陳彥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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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黑警極醜惡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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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警無故用盾撞花路經車輛,女車主理論反被誣指不小心駕駛,更被以黑社會口吻喝:「我唔撚撩你你撩鳩我?」】
女子向記者指自己正開車回家,並無堵路等行為
直播可見突然有防暴衝向其車輛,又以盾撞花其車門,女子車門被盾撞至凹陷。女子向女警表示車被撞花,反被誣可告不小心駕駛。
直播可見有警員曾喝:「整花你咪整花你」
而警員完全蒙面,身上並無任何編號,追究無門。
期間約十個防暴圍住私家車,車內有兩位女士
防暴邊圍邊以爛仔口吻大喝:「我唔撚撩你你撩鳩我?」
兩位女士復被帶到路邊調查
記者問女子是否曾響咹,女子回應響咹為前一部車,並非其所為。無奈無警員編號無法投訴
黑警現已有如日本皇軍,無法無天!🤬
您的稅款正用於比90年代古惑仔更劣質的有牌流氓身上,您甘心嗎?
香港市民叫你地做「黑警」「狗」唔係無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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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坪石邨墮樓亡
20190918 蘋果日報
早上11時許,牛池灣坪石邨黃石樓,一名61歲女子被發現由高處墮下,重傷倒卧地上,救護員接報到將她送院,惜經搶救後證實不治。警方封鎖現場調查,認為事主是從上址一單位房間墮下,現場沒有撿獲遺書,相信事件沒有可疑,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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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太子站獻花 警衝出差館拘兩人 (看片)
20190922 蘋果日報
港鐵太子站出口悼念8.31「死者」的花壇外,昨晚再有近百名市民聚集,其間爆發警民衝突,警方一度向市民噴射胡椒水劑,更兩度衝出旺角警署驅散在場人士,至深夜現場傳出一發懷疑胡椒彈槍聲。事件中至少兩人被帶署。
昨晚8時許,近百名市民再到太子站B1出口的花壇外聚集,雖然早前港鐵工程人員突然圍封該出口,以展開車站維修工程,但無阻一眾熱心市民繼續帶備鮮花到場。有人將白色鮮花插在欄杆上,亦有人燃點香燭拜祭及焚燒冥鏹,場面墟冚。
現場約10名戴口罩的示威者在彌敦道放置雜物堵路,有人走出彌敦道往旺角方向的行車線,之後路上雜物又被其他示威者移走。有警員在旺角警署近彌敦道的高位視察,部份示威者以觀星筆射向警署及警員。
防暴一度向人擎槍
至9時許,現場氣氛突變緊張,旺角警署有多名防暴警員衝往彌敦道追捕市民,一名男子被制服,警員將他從彌敦道側門帶返警署內,其間太子站B1出口外聚集的市民追上包圍警方怒斥「黑社會」,現場消息亦指有另一名女子同被捕。
事件惹來聚集的市民不滿包圍警署,警署內有防暴警一度舉槍指向在場示威者,警方在警署向彌敦道一邊,從高位噴射胡椒水劑驅散在場人士。消息稱有女途人被噴中,由在旁親友匆匆拉離現場。
至晚上10時許,大批警員走到街上清場,有警員踢翻花壇外的化寶盆,亦有警員截查黑衫青年,一名男子在弼街疑大罵警員,涉嫌在公眾地方行為不檢被帶走。現場一度傳出一發疑似胡椒彈槍聲,行動至深夜仍在進行中。
■記者溫瑞麟
扶起跌倒者 急救員反被捕
國際人道法確保戰時參戰雙方不會攻擊醫護人員,但警方近期屢有針對義務急救員的行徑。屯門示威現場,一名男義務急救員在防暴警察追趕示威者期間,在屯喜街扶起一名跌倒人士時,遭趕到的警員拘捕,有目擊過程的救護員Kai稱,警方指控該救護員「搶犯」,隨後擴大封鎖時,驅逐人權監察監察員等在場人士。
昨日4時許,有一批防暴警在屯門西鐵站外橋底截查七名戴「First Aid」頭盔及反光衣的義務急救員,他們被綁上索帶,被要求面壁及屈膝,當中有人被捕。此外,有兩名義務救護員被警方以藏有攻擊性武器為由拘捕,另在屯喜路的一次追捕中,警方亦在屯喜路一併制服了包括三名義務救護員的四名人士。
一名湯姓義務急救員更被警察誣衊「扮記者」,他被警方搜身並放行後表示,搜查他的警員原穿戴口罩,自稱「自己係醫療嘅」,但其後卻揮動警棍驅趕在場人士,湯先生指住該名警員說:「如果你係medic(救護員) ,就唔好雙重身份,又medic又揸警棍就好奇怪。」他強調身上的反光衣只印上「急救」字眼,亦沒有任何「記者」字樣物品,不明警員指他假扮記者的理據。
■記者潘柏林、李雨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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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Democracy Movement 民主運動
Police have arrested many First Aids in Tuen Mun today, and claimed protesters infiltrated as First Aid. This has been a serious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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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義務救護員被捕
警斥「曱甴扮救護」
【即時】(16:32) 防暴警察在屯門V City商場外截查市民,兩名身穿黑衣的男子經搜身後獲放行。
及後,有義務救護人員再遭防暴警察截查,他們由杯渡路十字路口被帶到屯門西鐵站及輕鐵站月台下,逐一被搜身及搜袋。有警員情緒激動,高呼「曱甴扮救護,同我check」。
有義務救護人員被綁上索帶,更被要求面壁及屈膝,有救護員不滿「你當我哋係犯呀?」警員稱:「唔係當,你係,死X樣,洗X你急救。」
現場7名義務救護人員被捕。
小編Sunny Facebook
· 21 September ·
一圖解釋香港有幾荒誕。
English ver:
Here is Hong Kong, no rule of law here.
[Clean up HK]
LegCo members Junius Ho
- withdrew an application for a Notice of No Objection
- urged the public to engage in activities of criminal damage
- arranged Popovan to escort "cleaners"
- would not be subject to any penalties for committing a criminal offence
[Reclaim Tuen Mun]
Hong Kong citizens
- applied for for a Notice of No Objection
- marched at 3pm. "illegal assembly" warning at 3:05, disperse order at 3:45
- were assaulted by tear gas & sponge grenade
- were arrested alongside with first aiders on unreasonable groun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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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V City上班的女員工提早下班後,在巴士站遇到截查的警員,她期間大驚哭泣,並要求警察離開。她斥警察「搞到好多人返唔到工啦」。多名警員大笑,稱「做完戲啦,收聲啦」,更模仿該名女員工哭泣,「哈哈哈,喊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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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RTHK
Amnesty: police using reckless, unlawful tactics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id on Friday it had uncovered a disturbing pattern of reckless and unlawful tactics deployed by police in anti-extradition protests over the past three months.
The human rights group said it based its findings on interviews with 38 people, including 21 who have been arrested in recent protests, as well as lawyers, medical professionals and first-responders, as well as video and photos of protests. It says an urgent independent investigation is needed.
Its East Asia director, Nicholas Bequelin, says some of the cases it uncovered would not surprise those who've watched the protests closely. But he said abuses that happened "out of sight" were very disturbing. He also said a pervasive "climate of fear" left many people reluctant to come forward:
"It was really striking to see that people were intimidated and really fearful of coming forward with their stories or with evidence that they have been abused," Bequelin said.
"I think that it speaks to the climate of fear that is somewhat pervasive in Hong Kong at the moment and the lack of trust in the police, in the judicial institutions or in the government."
The group said its found evidence reckless and indiscriminate tactics, including while arresting people at protests, as well as what it said was exclusive evidence of ill-treatment in detention.
“The evidence leaves little room for doubt – in an apparent thirst for retaliation, Hong Kong’s security forces have engaged in a disturbing pattern of reckless and unlawful tactics against people during the protests," Bequelin said.
"This has included arbitrary arrests and retaliatory violence against arrested persons in custody, some of which has amounted to torture."
Hong Kong police have yet to respond to the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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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赤裸墮樓從腰間被切成兩段 警還稱「無可疑」
【2019年09月16日訊】希望之聲
8.31太子站慘案後,香港密集出現可疑「自殺」事件,被普遍懷疑與中共黑警有關。日前一名女性在灣仔墮樓身亡,親共港媒照例引述警方說法稱「無可疑」。但港人在網上貼圖指,女死者全身赤裸,從腰間被切成兩段。
據一家親共港媒報導,14日晚7時26分,一名42歲女子於交加街18號墮樓,疑墮下時撞到樓下排檔屋頂鋅鐵簷篷,身驅被分成兩截。報導指女子為外籍,但沒有說明是否華裔。
報導還稱,警方調查後指女死者為上址住戶,現場亦發現遺書,故事件無可疑。報導還附有數張現場圖片,但沒有公佈屍體照片。在一張照片中,現場一名警察笑得相當開心。
這篇報導發表時間為7點38分,即墮樓發生12分鐘後。這意味著,街坊報案,警方趕到現場並完成初步調查,然後記者趕到完成拍攝和採訪,並寫稿上傳,都要在這12分鐘內完成。親共港媒這種「光速」報導已不止一次,被普遍懷疑是與黑警合作製造「自殺」事件。但這篇報導似乎是最快的一次。
此前半個月,親共港媒也曾密集進行「自殺」事件報導,但很多疑點重重。但是與以往相比,14日晚這篇報導的疑點更為明顯。在臉書上,有港人上傳當地居民拍攝的屍體照片顯示,女死者全身赤裸,從腰部斷成兩截。
網友留言指照片非常恐怖,並質疑什麼人跳樓自殺前要脫光衣服。還有人留言指,雖然跳樓可能撞到銳利物體被分屍,但像這具屍體一樣斷成兩截的可能性極小,而且現場血量很少,疑似墮樓前就已被分屍。
還有網傳圖片顯示,女死者墮樓的單位內遺留大量血跡。
此前網傳照片和視頻顯示,港警多次抓捕沒有任何防護裝備的年輕女子,並當街實施性暴力,很多被抓女性甚至只是上學或上班途中路過現場。
自8.31慘案之後,香港密集出現可疑「自殺」,高潮時21小時內6起墮樓1起上吊。其中涉及多名女性。這些「自殺」事件多由親共港媒率先報導,警方均指「無可疑」。港人普遍懷疑黑警和媒體合作製造「自殺」,在掩蓋中共殺人真相的同時,也半公開地宣示屠殺,製造「紅色恐怖」恐嚇港人。
11日,據另一家親共港媒報導,當天上午一名23歲男子被發現伏屍秀茂坪邨秀義樓天井位置,雖然現場無遺書,但警方依然宣稱是墮樓,無可疑。該男子名為朱植雄,9日離開住所後失蹤,家人已報案。(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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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示威者个人信息曝光 中国官媒促网民转发
(德国之声中文网)
近期在一个俄罗斯的网域(.ru)中,出现了一个叫做“香港解密”的网站,罗列了大批香港示威者与社会运动份子的个人信息。一名香港议员根据一名当事人转述其经历,质疑中国公安可能参与其中。
(德国之声中文网)这个叫做“香港解密”的网站在未经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就将数十名示威者及香港苹果日报记者的个人信息公布在网站上。该网站甚至设置电子邮件信箱,鼓励任何人提供“暴徒”的信息。
“香港解密”网站将收录的名单分类为“毒果记者”、“港独暴徒”及“乱港头目”,并在各分类下分别公开香港苹果日报记者、前线示威者及知名倡议人士还有民主派立法会议员的联系信息、住址及家人姓名。
此外,在每个个人档案中,还以“劣迹”为名的项目下,详细列载了每个人近期在香港各处做过的行为。 被该网站视为“劣迹”的行为包含: 跳港铁收票闸门、参与示威集会、鼓励香港人参与罢工罢课等。
该网站曝光后,数个中国官媒纷纷在微博分享相关讯息,并鼓励中国网民广为转发。 央视与环球时报都在官方微博账号上写说“香港解密”让中国网民可以“看清楚这些丑恶嘴脸”,并呼吁中国网民一起逼这些名单上的人摘下面罩,揭露身分。
在众多关注香港“反送中”示威的媒体当中,只有香港苹果日报成为“香港解密”的攻击对象。 根据德国之声统计,总共有19名香港苹果日报员工的个人信息遭该网站泄露,其中也包含了该报的创办人黎智英。 香港解密更将这些记者列为“毒果记者”。
虽然目前外界仍不太清楚“香港解密”从何处取得这些个人信息,但香港沙田区议员赵柱帮周三 (9月18日) 在个人脸书专页上表示,有一名身分被“ 香港解密”暴露的人向他表示,自己并非知名社运人士,只是一名参加游行的上班族,却被该网站标记为勇武派暴徒,并公布个人信息。
赵柱帮称该人士数月前曾在过海关时,被中国公安检查手机,而当时公安在看到游行相关的照片后,便指控他参与非法游行。 他刻意在公安要求填写口供书时,将自己的地址写错,结果“香港解密”注销的地址与该错误地址相符,这让他认定自己的讯息是由中国公安所泄漏出来的。
人民日报鼓吹港立《禁蒙面法》
此外,中国官媒人民日报周三 (9月18日) 也发出一篇评论,表示香港社会之前要求设立《禁蒙面法》的呼声越来越高,并声称香港政府表示正在对该法进行研究。 该评论批评香港前线示威者因为有蒙面当作“护身符”,所以敢攻击警方或破坏公共设施。 该评论警告,要是让示威者胆子越来越大,他们会更“肆无忌惮”。
人民日报还写道,如果是正当合法的游行,那么示威者应该可以落落大方、不畏惧公开面孔。 而作者也声称包含法国与德国在内的几个欧洲国家已订立禁蒙面法,强调这样的法律不但没有限制个人穿戴自由,还能维护公共安全及其他人的游行自由。
人民日报鼓励香港政府“希望特区政府不再犹豫、当断则断”,并重申“香港不能任由一帮见不得光的人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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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oken bones, internal bleeding: Hong Kong police used ‘reckless, indiscriminate’ tactics during protests, says Amnesty (Video)
20 September 2019 21:31 Jennifer Creery
Hong Kong Free Press
A new report from NGO Amnesty International says that Hong Kong police have used reckless tactics and retaliatory violence in their crackdown on protesters during the summer, resulting in injuries such as broken bones and internal bleeding.
The report—based on 38 interviews of arrestees, medical workers and lawyers, as well as reviewed footage—detailed a “disturbing pattern” of improper police conduct during the city’s 15 weeks of protests – behaviour which Amnesty said sometimes amounted to torture.
“The Hong Kong police’s heavy-handed crowd-control response on the streets has been live-streamed for the world to see. Much less visible is the plethora of police abuses against protesters that take place out of sight,” said Nicholas Bequelin, East Asia director at Amnesty. “The evidence leaves little room for doubt—in an apparent thirst for retaliation, Hong Kong’s security forces have engaged in a disturbing pattern of reckless and unlawful tactics against people during the protests.”
The NGO cited excessive use of force, beatings, arbitrary arrests, degrading treatment, delayed access to medical care and counsel in its report, while identifying elite officers—known as “raptors”—as the main perpetrators.
Over 1,400 people have been arrested in Hong Kong’s summer of dissent, sparked by a soon-to-be-withdrawn extradition bill which would have enabled case-by-case fugitive transfers to China. The protests have morphed into sometimes violent displays of unrest over Beijing’s encroachment and alleged police brutality, among other grievances.
Amnesty interviewed 21 arrestees, 18 of whom said they were hospitalised as a result of their treatment, with three of them spending at least five days in hospital.
‘I couldn’t breathe’
One man told Amnesty that, when he refused to answer a question during his arrest in the New Territories in August, officers beat him and threatened to break his hands if he tried to protect himself.
“I felt my legs hit with something really hard. Then one [officer] flipped me over and put his knees on my chest. I felt the pain in my bones and couldn’t breathe. I tried to shout but I couldn’t breathe and couldn’t talk,” he was quoted as saying in the report.
An officer then reportedly forcibly opened his eye and shone a laser beam into it, saying “don’t you like to point this at people?” Police arrested a student leader last month for possession of offensive weapons after he was found carrying ten laser pointers, typically used at protests to irritate officers.
The man was later hospitalised for several days with a bone fracture and internal bleeding.
Another man who suffered multiple fractures to his arm during his arrest in August said that – despite immediately asking to be taken to the hospital – he was denied medical care for five hours when in detention.
Two other interviewees described instances where they were zip-tied on the street and made to inhale tear gas for long periods of time.
Police representatives have consistently denied misconduct saying that officers use the minimum force necessary and exercise a high level of restraint during protests.
At a Friday press conference, Police Public Relations Branch Chief Superintendent Tse Chun-chung said that context was missing from Amnesty’s report: “Those missing links, they basically did not mention clearly about the social environment in Hong Kong in recent months. I must re-emphasise that we are facing an unprecedented challenge to the rule of law.”
Police are duty-bound to enforce the law impartially in these situations. Given this social environment, where a large number of radical protesters break the law recklessly, it is increasingly difficult for Police to enforce the law,” he added.
Amnesty International protests open street map data
Map showing the protest-related arrests Amnesty International documented from July to September 2019. Data sourced from Open Street Map, HKGISK. Photo: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wever, ahead of the report’s release, Bequelin said the abuses Amnesty recorded were in clear violation of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Time and again, police officers meted out violence prior to and during arrests, even when the individual had been restrained or detained. The use of force was therefore clearly excessive, violating international human rights law,” he said.
“Given the pervasiveness of the abuses we found, it is clear that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 is no longer in a position to investigate itself and remedy the widespread unlawful suppression of protesters. Amnesty International is urgently calling for an independent, impartial investigation aimed at delivering prosecutions, justice and reparation, as there is little trust in existing internal mechanisms such as the Independent Police Complaints Commis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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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視像新聞 RTHK VNEWS
國際特赦組織最新調查顯示,本港自6月大規模示威活動開始以來,警隊任意拘捕、扣留期間毒打和酷刑對待被捕者的行為日益嚴重。組織形容,警隊出現仇恨心態,又延遲被捕人士接受醫治和見律師。
警方回應,非常重視報告對警方的指控,但指出報告提及聲稱被捕人士,全部是匿名人士,資料零碎,警方無能力及無辦法跟進這些個案,呼籲相關人士與警方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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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e生活 Facebook
· 20 September · Edited ·
佢哋係當權者眼中嘅「暴徒」。 佢哋係異見人士眼中嘅「曱甴」。 佢哋係一班今晚有份參與荃灣人鍊嘅市民。 佢哋係今晚呢宗喺荃灣發生嘅交通意外,最先趕到現場幫手嘅人。 佢哋包括三位率先為的士裡面兩位傷者進行初步治理嘅義務救護員。 佢哋包括幾位即場幫手指揮交通嘅幪面黑衣人。 佢哋即場協助小巴車廂𥚃面嘅乘客疏散。 佢哋比交通警更早抵達現場。 佢哋充份展現出香港人守望相助嘅精神。 佢哋嘅付出,絕對值得大家給予一點尊重,一份敬意。 #See生活 #荃灣人鍊 #交通意外 #小巴撞的士 #FA率先趕到現場 #幪面黑衣人即場指揮交通 #消防都無佢哋咁快 #交通警察姍姍來遲 #暴徒喎 #曱甴下話 #有圖有真相
龍門關注組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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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龍門居內發生了襲擊事件,事件內有黑衣少年被鐵通攻擊至頭部流血,並被搶走電話。
曾主任已即時為少年進行急救,並陪同至醫院進行治療。
經查詢後,少年只是進行普通的單車活動,並無進行任何呼喚口號之類事情。
少年經龍門居買宵夜期間,有一口罩年輕男子行近問路,同時附近站有多名友人。
少年停下,男子詢問他在龍門居做什麼,少年回應「踩單車」後,男子突然出拳襲擊,並從後拿出鐵通施襲。
然後把電話拿走後,與一班男子巡河畔公園離去。
龍門居內出現不明人士,並進行襲擊,各居民請小心安全。
關注組亦會以居民安全為先,留意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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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楚盈離奇亡 拖足六年才開庭
20190920 蘋果日報
【本報訊】過去轟動一時的死因研訊,還包括陳方安生兄長方曼生捲入的屍體案,1999年其名下物業被發現骸骨,屬於與他有親密關係的女模特兒彭楚盈。彭死去四年,身首異處,頭顱倒豎置於垃圾桶,桶內有一用過的避孕套,狀甚可疑。協助彭的家屬的律師翁靜晶憶述,當年向警方和法庭力爭召開死因庭均碰釘,直至2005年開記者會公開事件,終靠輿論壓力迫使開庭,翌年裁定彭死因不明。翁認為調查部門權力大,有心人可利用查案流程掩飾真相,「如果有心夾埋隱瞞,你係好難查嘅」,只能靠律師盡力追尋。
翁靜晶指彭楚盈家屬曾聯絡警方無數次,警方僅稱案件沒可疑,後來更列為高度機密,禁止過問,死因裁判官亦以警方判斷沒可疑和已結案為由,拒開研訊。結果她只能借助傳媒力量,終迫使警方再調查,及令政府向高院申請召開死因庭。
惟即使開到庭,證人口供和證據都充滿疑團,例如伏屍現場的避孕套,警方稱轉交化驗所,化驗所卻稱無收過,離奇失蹤。翁直言如果有人要隱瞞事實,死因研訊可能亦只是「做show」,只能靠律師出心出力,「挖得幾多得幾多」。
「最大嘅問題係權力過大,好多人可以隻手遮天。」翁指調查過程中,家屬往往只能被動等消息,調查部門有權扣起資料,有心人可以利用查案流程掩飾真相。
例如立案第一步是發現屍體,假設有人跳樓或海邊發現浮屍,如果警察不認為屍體屬於某位失蹤人士,不通知已報警的失蹤者家屬,家屬總不能要求檢視每條屍體,「咁你永遠都唔會知道你嘅家人成為咗浮屍」。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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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0 蘋果日報
直擊律師協助被捕者 致電警署近百次無人接聽 奔波大半夜始能接見 (看片)
整場由反修例牽起的運動,至今逾1,400人被捕。每當有人被制服拘捕,防暴人牆瞬間築成;從那一刻起,被捕人士或將與世隔絕48小時。不少被捕人士均指出,警方拒絕讓他們打電話或見律師,而義務律師團隊要找到被捕人士,亦絕非易事,往往徹夜尋人,卻發現他們已在警方誘導下錄了口供。警方一直聲稱已保障被捕人士權益,到底是否真確?被捕人士在這段「被失蹤」的時間,又到底發生了甚麼事?本報記者於8.31當晚,由示威現場開始直擊,再跟隨義務律師團隊工作,接觸被捕人士及前線社工,嘗試重組這段無人知道被捕者下落的失蹤時間。
31/8,20:30,銅鑼灣,第一次圍捕
8.31晚上,港島區鋒煙四起。警方於晚上8時展開第一次搜捕,多名速龍小隊成員及防暴警突然由盧押道衝入軒尼詩道,拘捕四女三男。記者身處軒尼詩道,看見有被捕者遭警方用警棍打到頭破血流,亦有被捕人士一站起便立即嘔吐。有四名被捕者遭送往律敦治醫院治理,當時大約是晚上8時45分。
31/8,21:15,銅鑼灣,第二次圍捕
警方防線繼續推進至銅鑼灣希慎廣場外,大批速龍及防暴再次突然衝前,及至約晚上9時15分,再在維園、皇室堡外及百德新街展開第二次圍捕,捉拿了十多名示威者。
相關新聞:【逆權運動】隨機拘押 濫捕濫射!克警向民居記者亂射催淚彈
31/8,22:45,律師樓,不斷打電話,無人接聽
記者由晚上10時45分開始,陪同義務律師團隊尋找在不同地區被捕人士下落,首先由打電話到警署做起。律師手持被捕者名單,先後致電港島區所有警署,又曾致電觀塘、旺角等五個九龍區警署,詢問名單上的示威者有否被帶到警署。
記者觀察,律師打了接近一百通電話,大部份均無人接聽,只有一些較為偏遠的警署如柴灣警署,才有警員接聽電話,但表示沒有示威者被送往該署。
1/9,00:30,電話終於接通,但……
打了接近兩個小時電話、約於晚上12時30分,電話才一度成功接通灣仔警署,但電話另一端表示,那裡沒有律師要找的被捕人士。
律師解釋,警方慣常的做法,會先將被捕者帶到最就近的警署,之後才「過界」到其他警署進行錄取口供等手續。惟他指這並非金科玉律,例如8.11銅鑼灣的被捕人士,便被帶往新屋嶺。由於每次「大圍捕」警方均拘捕很多人,故警方現時多數會將被捕者「過界」到較大警署,例如北角警署及葵涌警署。
1/9,01:00,柴灣警署,律師親身拍門查問
此路不通,凌晨1時記者聯同律師團隊另外兩名成員,打算逐間警署查詢,第一站便是柴灣警署。查詢期間,律師收到電話,得悉有被捕者遭帶到葵涌警署,於是連忙過海趕到葵涌。
1/9,02:00,葵涌警署,警員聲稱對名,律師等足兩個半小時
到達警署之時,已是凌晨2時。當時警署落閘,有近10名親友及律師在門外守候。律師團隊、親友及記者一同等候,等了一會,才見有防暴警員從警署步出。
義務律師團隊隨即從鐵閘縫隙交出手寫名單,要求會見被捕人士。但警員聲稱要「拎指示」,並隔著鐵閘要求律師交出證件登記,全程沒有打開鐵閘。後來有另一名較資深的防暴警員稱會協助「對名」。眾人只好在閘外呆等,一等便在閘外等了兩個半小時。
其間另有律師與防暴警員理論,但警員聲稱警署「已經冇晒房」,就算律師內進,亦無法接見被捕人士,又稱「多人到成個報案室都係人」。另外亦有警員主動向另一名律師表示,被捕人士聲稱毋須法律援助,要求律師離開。該名律師堅拒離去,揚言就算「被炒魷」,亦要求由被捕人士親口告知。最終事件不了了之。
1/9,04:30,律師終於見到被捕人士
直至凌晨4時半,記者陪同的義務律師團隊始能成功進入警署,與被捕人士會面。惟據知該人士在太子被捕,而非在灣仔及銅鑼灣。律師團隊手上名單多達數十名被捕者,最終警方只能成功「配對」一名在太子被捕人士,而首批灣仔被捕人士是否已經見了其他律師、還是仍在警署內?記者得不到答案,但當時相距首批被捕者的拘捕時間已8.5小時。
大律師石書銘亦有參與義務法律工作,他直言義務法律支援困難之處,在於確認被捕人士到底身在何方,當中往往已經過長時間延誤。
大狀之言:有警察出言威脅要拘捕律師
他又指,有些被捕人士曾向他反映,警員會說:「律師嚟到,都係叫你咩都唔好講架啦,我哋份口供同你寫冇嘢講,咁唔使見律師啦!」又或者會說:「你要見律師,我唔知扣你扣幾耐,你想早啲走,就唔好見律師。」有時警察亦會轉用另一種語氣謂:「你哋咪以為嗰啲義務律師真係唔收你錢呀,見完你、保完你,之後就開張十幾廿萬單,你哋咪自己搞掂佢囉。」
警察對示威者的敵意一直存在,但石書銘感覺到,這種敵意開始轉到律師身上。有警察甚至出言威脅連律師也要拘捕,「好明顯佢哋覺得律師阻住做野,令警方有啲慣咗嘅做嘢方法行使唔到出嚟」。他指有些人會將律師與當事人混為一體,以為「你代表某啲人,就代表認同佢哋既立場、行為。呢個係對律師本質有一個好大嘅誤解」。
據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報告顯示,警方拒絕或拖延讓被捕人士接受法律支援的情況嚴重。組織指出,有數名新屋嶺被捕人士均表示,他們在新屋嶺扣留中心被扣查期間,警方以該處沒有電話網絡為由,拒絕讓他們致電律師。亦有被捕人士等足12小時,在完成錄口供及搜屋程序後始獲准見律師。組織對情況感震驚,指被捕人士會見律師是防止酷刑的重要保障,警方的做法完全不合理。
到底被捕者被捕後,經歷了甚麼事?請看另一相關報道。
記者歐陽聯發 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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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骨折者求醫遭警留難 醫護斥傷勢唯一可能遭虐打
20190920 蘋果日報
就醫是被捕者的應有權利,但國際特赦組織訪問多名於反送中示威活動受傷被捕人士,大部份人向警方表示求醫後,警方5至10小時後才肯送他們到醫院。有示威者被警方拖行致流血不止,但警察竟不准他抹走身上血迹,直至落完口供為止。有被捕期間手部多處骨折的示威者要求就醫後,警方仍帶他到拘留所,雙手反扣背後數小時,承受難以言喻的痛楚。
記者 于健民
國際特赦組織的實地調查報告指,受訪者要求就醫後,警方多要求先完成一系列如收集指紋、錄口供等程序後,才肯送去醫院,質疑警方借機向未有律師支援的被捕者施壓。例如一名上月在銅鑼灣被捕的示威者,被送抵拘留所時口、鼻一直流血,警方堅稱「如肯盡快落(完)口供,你才可以去(醫院)」。結果,被捕者花近5小時完成程序後,留醫兩日。
另有男示威者被捕時遭警員於路面拖行及用警棍毆打,臉上及身體多處受傷;到警署後他要求就醫,但警察不單要求先錄口供,更不准他擦走身上血迹。7至8小時後,他才獲送去醫院,最後留醫超過1星期。
報告形容最「過份的」(egregious)個案,是一名同於8月被捕的男子,他被制服時手部已多處骨折,隨即要求去醫院,但警方先帶他到拘留所,其間他雙手一直遭反扣背後,直至數小時後完成程序。他指當時曾向警員表示感到異常痛楚,但不獲理會;有兩名知情醫護向組織表示,男子所受的傷極其嚴重及罕見,唯一可能是遭受嚴重虐打。
報告指出,無理地不准傷者求醫是違反人權,延醫更可能耽誤病情;組織發現,有被捕人曾在錄口供前獲准就醫,證明警方容許做法,但非每次實行。組織亦留意到不少被捕者與醫護人員交談時,警員拒絕離開,被捕者私隱蕩然無存,有人更因此向醫護人員「講大話」,例如訛稱因跌倒受傷而非被警察虐打。
曾在示威場合任急救員的王醫生(化名)認為,不少示威者被捕時都大量流血,雖沒生命危險,但須承受巨大痛楚,若任由傷者長時間流血,可造成傷口感染等嚴重後果;其間若繼續受警察嚴刑逼供,心理壓力加大,「傷口就更痛,又係變相一種折磨。」他認為警方拒絕即時送傷者到醫院,已是極不理想,擔心隨着警方武力不斷升級,終有被捕者因為延醫導致身體永久創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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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衣男飛鵝山樹上自縊亡 警方調查原因
20190920 東方日報
今早(20日)7時23分,黃大仙飛鵝山道1號對開山坡,有晨運人士發現一名身穿黑色衫褲的中年漢,在一棵樹上以尼龍繩吊頸,立即報警求助,救援人員到場將男子解下,惟當場證實男子已經死亡。
警員用帳篷遮蓋遺體,封鎖現場展開調查,在死者身上檢獲數千元港幣及人民幣現,但沒有身份證明文件。其後,刑事調查隊探員到場調查,證實男子姓張(41歲),內地人,相信案件無可疑,警方正調查他自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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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最新實地調查發現,香港警務處採取魯莽和無差別的部署策略,除了在示威現場進行搜捕外,還有證據顯示被捕人士在扣留期間遭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做法令人震驚。
國際特赦組織這次訪問了逾20名被捕人士,並收集了來自律師、醫護人員及其他人士的佐證和證詞。國際特赦組織要求當局要迅速就這些侵犯行為進行獨立的調查。自6月的大規模示威活動開始以來,這些侵犯行為變得日益嚴重。[詳情請按此,只有英文]
「世界各地也透過直播,看到香港警方粗暴的人群管制手法,但警方對示威者的各種侵權、虐待行為,卻相對隱藏在大眾視線範圍。」國際特赦組織東亞區辦事處主任Nicholas Bequelin表示。
「這些證據無容置疑。香港警隊有明顯的報復心態,在示威期間以魯莽手法和非法手段對付在示威現場的人,包括任意拘捕在場人士、對被捕人士作出報復性暴力行為,其中部分已構成酷刑,這樣的事態發展令人憂慮。」Nicholas Bequelin
在一連串的大規模示威活動中,已有1,300多人被捕,這些示威活動源於政府建議修訂法例,允許將疑犯引渡到中國大陸。雖然絕大多數示威者的行動和平,但也有暴力事件發生,並似乎與警察過度使用武力一同升級。大部份接受國際特赦組織訪問的人士也要求把身分保密,主要是擔心在一片有責不究的氣氛中遭當局報復。
國際特赦組織訪問過被捕人士和律師,他們指出,警察的暴力行徑通常出現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在部分個案中,被扣押的示威者在扣留期間遭到毒打,並遭受相當於酷刑的其他形式虐待。在多宗個案中,這些虐待行為似乎是對被捕人士「駁咀」或不合作的「懲罰」。
國際特赦組織接觸到一名於8月在新界示威時被捕扣留在警署的男子。他對國際特赦組織表示,在他拒絕回答警方的問題後,數名警員將他帶到另一個房間,在那裡毒打他,並威脅如果他試圖保護自己就會打斷他的雙手。他說:
「我覺得自己雙腿被硬物打,然後一名[警員]把我翻過來,把膝蓋壓在我胸前。我感到骨頭疼痛,無法呼吸。我試過大叫,但我無法呼吸,也無法說話。」
當這名男子被壓在地上時,一名警員撐開他的眼睛,用雷射筆直射其眼睛,還問道:「你不是喜歡用它指着別人嗎?」此舉明顯是報復部分示威者在示威期間使用雷射筆的行為。該男子後來因骨折和內出血而需留院數天。
國際特赦組織訪問了另一名8月在深水埗被捕的男子。拘捕他的警員多次要求他把電話解鎖進行檢查,但被拒絕;該名警員怒不可遏,於是威脅要電擊該名男子的生殖器官。該男子對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他「害怕」警員會來真的,「因為當時的情況太瘋狂了,我想任何事都有可能發生。」
該名男子被扣留在警署的休息室時,目睹多名警員強迫一名男童用雷射筆直射自己的眼睛約20秒。「他似乎曾用雷射筆照向警署,」該男子回憶道:
「他們說:『如果你那麼想用筆照向我們,你為什麼不照照自己?』」
國際特赦組織亦錄得警員在拘捕示威者時使用不必要和過度武力的明顯趨勢,當中,防暴警察和俗稱「速龍小隊」的特別戰術小隊的暴力情況特別嚴重。幾乎所有受訪的被捕人士都表示,即使他們被捕期間沒有反抗,亦被人用警棍和拳頭毆打。
一名年輕女子於7月在上環的示威活動中被捕,她所講的經歷與眾多示威者的描述一致。她在警方推進時走避,被警員從後用警棍打;她其後被推倒在地上,但在她雙手被索帶綑綁後,警察仍繼續打她。
同樣地,一名於8月在尖沙咀示威中被捕的男子,也講述了當警方向集結示威者推進時,示威者撤退及後逃跑的情況。他對國際特赦組織說,「速龍」捉着他,從後用警棍打他的頸和肩膀。他表示:
「我立即被打倒在地。他們三個人捉着我,把我的臉壓在地上。一秒鐘後,他們踢我的臉……該三名速龍成員一直壓在我的身上。我開始呼吸困難,感到左肋骨劇烈疼痛……他們對我說『閉嘴,不要再出聲』。
根據醫療記錄,他因肋骨骨折和其他傷勢而留院兩天接受治療。在國際特赦組織調查的個案中,超過85%(21人中有18人)的個案是被捕人士被毆打而入院,其中3人至少留醫5天。
「警員一而再、再而三在拘捕前和拘捕期間作出暴力行為,即使被捕人士已被制服或扣留。警方使用的武力顯然過度,違反了國際人權法。」軻霖(Nicholas Bequelin)說。
國際特赦組織也錄得多宗任意和非法拘捕事件,以及大量警方拒絕或拖延被扣留人士會見律師和接受醫療治理的個案。
適時讓被扣留人士會見律師、家庭成員和醫護人員,是防止酷刑和其他形式虐待的重要保障。
在我們公佈這個調查結果之前,一群聯合國專家已就香港警方襲擊和拘捕示威者的模式表示震驚。
「鑑於我們發現的侵權、虐待行為非常普遍,香港警務處不再能夠自己查自己,或修正補救他們這些廣泛、非法鎮壓示威者的行為。現在大眾對監警會等現行內部調查機制的信任極低,國際特赦組織緊急呼籲香港政府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向涉事者提出起訴,彰顯公義,以及為受害人士提供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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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失蹤10日變骷髏頭 屍身於將軍澳海濱石隙間被發現 (片段)
20190916 蘋果日報
將軍澳海濱公園,早上8時07分,有晨運客發現對開海面石灘,發現一具僅剩骨頭的屍體揳在石隙間,報警求助。警員到場調查,發現屍體的手腳已枯乾如乾屍,頭部更完全失去血肉,變成骷髏頭,但紅色上衣仍大致完好。警員經檢驗後證實屍體為女性,並撿獲她的一副眼鏡。
警方指經初步調查後,包括聯絡家人及比較衣着之後,確認死者為57歲的失蹤者高秀蘭,她於9月6日離開其銀澳路住所後便告失蹤,她失蹤時穿着紅上衣,家人同日報警。警方於死者住所撿獲遺書,相信事件沒有可疑,死因有待驗屍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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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 Amnesty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最新調查】國際特赦組織實地調查指出,香港警方任意拘捕、並有證據顯示被捕人士在扣留期間遭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國際特赦組織訪問了逾20名被捕人士,並收集了來自律師、醫護人員及其他人士的佐證和證詞。
我們注意到,警方行為有報復心態。被捕人士被打至骨折及內出血﹔有被捕人士表示在扣留期間被警員強行以雷射筆直射眼睛﹔亦有被捕人士表示警方威脅他為電話解鎖,否則電擊其私處﹔更有女示威者表示被祼搜。
此外,綜合我們接觸到的受訪者所言,警方往往拖延5至10小時才應被捕人士要求送院治理,更有以送院為由,威脅他們在沒有律師的情況下落口供。
另外,警方亦以不同理由拒讓被捕人士見律師,包括指電話繁忙、「沒有電話網絡」,又或宣稱警署是「行動範圍」或「警署防線」拒讓律師內進。
大部份接受國際特赦組織訪問的人士也要求把身分保密,主要是擔心在一片有責不究的氣氛中遭當局報復。有見大眾對監警會等「現行機制」的信任極低,國際特赦組織緊急呼籲香港政府進行獨立、公正的調查,向涉事者提出起訴,彰顯公義,以及為受害人士提供賠償。
全文(只有英文)﹕https://bit.ly/2kv6JXa
精讀+新聞稿(中文)﹕https://bit.ly/2kT2J2O
精讀+新聞稿(英文)﹕https://www.amnesty.org.hk/?p=1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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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向港售武】https://bit.ly/2M3EBGB
【聯合國跟進】人權理事會發言﹕
41次會議﹕https://bit.ly/2OefLpg
42次會議﹕https://bit.ly/2ml7mmw
【612警察使用過份武力簡報+改善建議】
【一圖睇晒】
監警會專責委員會vs獨立調查委員會﹕https://bit.ly/2LE8ah0
甚麼是「較低致命性武器」(Less Lethal Weap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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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指浸大記者藏切月餅餐刀 以藏攻擊性武器罪拘捕
20190916 謎米香港
昨晚北角發生多宗衝突,警方於英皇道與炮台山道交界截停4名記者,要求出示身分證及搜袋,在期間其中一名浸會大學「廣播新聞網」記者袋中搜出一把餐刀,該記者指是該餐刀是用來切月餅,但仍被指持有攻擊性武器,遭警方帶上私家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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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大角咀6校築人鏈惹不滿 住戶疑掟石屎2人傷
20190909 東方日報
多區今早(9日)有學生及校友發起築人鏈活動,要求政府回應民間「五大訴求」,其中大角咀6間中學進行活動期間,有石屎從高擲下,造成2人受傷。
莊啟程反修例關注組稱,早上約7時45分,在大角咀道埃華街交界築成人鏈時,有住戶不滿叫罵,之後就有石屎塊投落地面。事件中一名中學生腳部被擲中輕微受傷,接受治理後已回校,毋須送院;另外有一名莊啟程預科書院舊生為保護同學,其手部受傷需送院治理。
保良局莊啟程預科書院回覆指,事發時有教職員發現硬物從高處墮下,其後確認其中一位受傷的人士是學校的舊生,但未有現時就讀的學生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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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100+ Facebook
· 15 September ·
(嚟自網上圖片 北角20190915晚)
好兄弟+好友情+好感情+對方做錯什麼,犯法打記者都好,絕不影響雙方感情……
法律不及人情,今晚充分演繹何謂與香港爭取公義市民為敵!
抗爭之路係好孤獨,因你的敵人有政府,警察,老黑,共黨聯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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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EVIN CHENG PHOTOGRAPHY-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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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真,講返今晚少少北角野
北角至炮台山,多次發生福建幫或藍絲打人事件。很多次當警察走後,福建幫便又再出現,如現場沒有年輕人,或示威者,他們就會挑釁在場記者,急救人員,甚至街坊等。然後等有街坊開始增援後,便有肢體衝突,其後防暴又來拘捕年輕人或街坊,而放走福建幫。
這樣的格局來來回回,做了好幾次,福建幫同警察感覺上亦十分有默契。當我去到有福建幫酒樓之稱的「富臨皇宮」外,更見有數架警車把守。
所以不要再問點解人地會叫你做黑警,所謂與惡勢力,黑社會誓不兩立,簡直是天大笑話,自甘墮落,自欺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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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材料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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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0 #紅磡
在一個幾近無人的角落,一名防暴突然從後捉住一名打扮時髦的妙齡女子。該防暴隨即大叫:「拉佢!非法集會!」
該名女子展示手中的螢光棒,指自己是路過,但警員沒有理會。
萬人齊撐!!!快發牌比香港電視!!!Facebook
· 15 September ·
警察對北角白衣刀手,仲 friend 過對元朗白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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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台山又一冇裝備衣着普通的女士,
被一群男黑警圍捕
近期都出現大批量這樣的畫面,
可見黑警已視這個為一種樂趣享受
更新:
最後此女士被一架私家車車走,不知去向如何,車牌為UY2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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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焦土力量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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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調查委員會真係夠咩?>
更新: 原來著住「岳」字tee示威者一個人引開成班警察讓至少三人逃生
明明睇住佢無反抗
- 比狗將佢個頭狂中落地下10次以上
- 明明已經禁實左佢但都0距離噴椒
- 本身一開始流少少血嫁咋, 最後成個頭, 連頭髮都係血
- 仲專登講我地一陣會幫你叫救護, 然後繼續中佢個頭落地
我唔知可以講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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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新城市街坊唱「香港之歌」 「藍絲」夫婦揸鐵通利刀揮舞 (看片)
20190916 蘋果日報
【11:25】「藍絲」夫婦所乘坐的寶馬,車主是一名姓陳的女子,報稱住在葵涌公屋梨木樹邨。該寶馬 X5房車2009年在港首次登記時車價為66.7萬。
大批市民周日到港島行街,其後在多個地點爆發警民衝突,其中沙田亦發生持械事件。周日晚10時許,一班街坊於新城市廣場聚集合唱「香港之歌」,其間一名女子用手機拍攝街坊的大頭相,引起街坊不滿,雙方一度發生衝突,女子由商場保安護送到地下的士站。其後女子的丈夫駕駛一部寶馬到場,並拿着一支鐵通指嚇在場街坊,該名女子亦在車尾取出一把利刀揮舞,兩人事後跳上寶馬離開現場。
根據運輸署資料,「藍絲」夫婦所乘坐的寶馬,車主是一名姓陳的女子,報稱住在葵涌梨木樹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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