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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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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罰vs人禍!為何要在八號波兩小時內趕返工?

張子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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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是全世界出名最勤力最有效率的打工仔。外地人眼中感覺香港人熱愛工作,處事靈活,一切以完成任務為優先,不惜犧牲下班後生活。甚至常常替老闆講說話,疫情底下生意差,好多公司拖延發薪,打工仔會同情老闆,情勢差大家共渡時艱。

一個獅子山搞到全港陣腳大亂,巿民狂罵天文台「彈出彈入」,明明風勢雨勢劇烈,卻不肯在周五掛八號風球或黑色暴雨警告,逼迫巿民照常上班上學。棚架倒塌女工不幸身亡,也算了在天文台頭上。畢竟天文台若然果斷一點,掛上風波,大家留守室內,慘劇未必會發生。

另一邊廂,自稱知情人士指出,天文台並非警告訊號的最終決策者。他們只能按科學數據,提交予政府,由政府高層決定是否更改警告訊號。香港天文台的監察系統已為世界頂級,天有不測之風雲,誰也沒辦法百分之百料知氣象走向。

討論點均集中在何時掛、何時落。因為那關乎到最密切的經濟活動 — — 打工仔幾時要返工。

可是,我反而想問一問,

到底邊個發明「警告除下後兩小時內要回到工作崗位」這條不人道的法例?

工作之於香港人是甚麼

香港人是全世界出名最勤力最有效率的打工仔。外地人眼中感覺香港人熱愛工作,處事靈活,一切以完成任務為優先,不惜犧牲下班後生活。甚至常常替老闆講說話,疫情底下生意差,好多公司拖延發薪,打工仔會同情老闆,情勢差大家共渡時艱。

說穿了,三個字:

奴性重

真正熱愛工作的人們,我覺得只是少數。大部份打工仔認為薪金是「賠償金」,賠償給付出了勞力和時間的自己,薪水是自由的代價。

「賠償金」不止繳付工作時間,賠償金更要支付世界最昂貴的租金、交通費、膳食費、保險、醫療等基本生活開支。因為香港的社會保障只足夠人們維持低底的生存條件,無法維護尊嚴,所以我們非常需要這份「賠償金」來支付福利制度羸弱底下的高昂的社會懲罰機制。

是的,高樓價高房租高生活成本是整個極端資本主義制度對巿民的懲罰。為了滿足他人的懲罰,我們選擇了另一種方式虐待自己 — — 任勞任怨。

極端天氣之下兩小時回到工作崗位便是最佳的證明。

兩小時內回到工作崗位

2018年超強颱風山竹襲港,香港人趕返工的照片成為全球佳話。無論塌樓、塌樹、火災、車禍,大概都無法阻止香港人返工返學。

天文台和勞工處文件列明:

天文台一般會在八號颱風警告前兩小時之內發出預警(“八號預警”),讓僱主有充裕時間,按行業/機構的實際情況,提早讓僱員分批下班,以保障他們的安全和緩和交 通擁擠。

因而警佈訊號除下之後「兩小時」回到工作崗位,成為了香港人共識。公司普遍依據「兩小時」原則,訂定規矩。假如兩小時內無法回到公司,例如兩點零五分,會當作員工遲到。員工遲到,僱主有權扣減薪金或假期。這是懲罰。

這條規定忽略了交通遠近,極端天氣後的路面情況。根本颱風剛過、暴雨稍退,沒有人知道路面情況如何,可能塌了樹阻塞交通,可能港鐵電纜出意外延緩上班。假如家門前有一棟樹,搖搖欲墮,突然出了意外那怎麼辦?

沒有說,只要求你返工。

是否沒有彈性呢?有的,但不在法例規定之內。山竹之後,原版《颱風或暴雨警告下的工作守則》建議的兩小時,經已更改為由僱主和員工協定。

僱主與僱員應預早制定一套有關「極端情況」生效期間及取消後的工作/復 工安排。在執行有關安排時,僱主應考慮實際情況及體諒僱員個人的不同情況,作彈性的處理。⋯⋯應以僱員的安全為首要考慮。

這是甚麼意思呢?你們自己拆掂佢,唔好煩我。

現實情況是,疫情之後好多公司直接要求員工在黑雨、八號風波生效時「在家工作」。舊時「打風等於放假」,如今「打風等於Home officce」。

對此安排打工仔居然接受了。

不人性化的失衡機制

在家工作除非你一個人住,或者有自己的工作間,不然在極端天氣之下,很難真正實行。排除電腦系統、公司文件等情況,當打工仔因為極端天氣留在家裡,代表着他的孩子、老人,都會留在家中。首要任務應該是照顧他們吧!

再者,在家工作的時數和計量數均沒有得到任何勞工法例保證。誰能夠衡量極端天氣下,員工應該提供多少「服務」才足夠?這些均應該交由政府和公會詳細討論,可是,大家都只當作看不見⋯⋯

因為打工仔只是一件工具而已。

為何極端天氣可無視周遭環境要求員工上班?為甚麼最高工時討論近二十年毫無寸進?為甚麼公會勢力簿弱?為甚麼員工會為老闆辯護?

全因為香港社會並不把打工仔視為「人」,打工仔只是一件工作機器。人有情緒、有狀態,受客觀環境影響。然而,香港打工仔被要求不管現實或客觀環境如何,都需要完成任務。任務完成不了,那,換一個囉,反正機器又不缺。

這種心態和想法不止老闆是這樣,打工仔也這麼認為。自己只是工作裡的一顆螺施釘,那麼我去到其他公司做另一顆螺施釘即可。沒必要為整體大環境爭取、商討。

打着勞工福利旗幟的政客,充其量只是披上了另一件戲服的打工仔。因而真正深入討論,願意爭取的人少之又少。

故此,因應個別情況,討論行動細節,在其他國家或許能夠實行。香港人一聽到要自己洽商,第一個反應是「即係點呀?」再來是,「唔公平」我們要求一項政策和制度適合所有人的情況,不然其中一方即使沒有吃虧都會說,唔公平。

舉個例子,港鐵擁有巴士和鐵路系統。八號風球之下,港鐵巴士停駛,鐵路則維持有限度服務。

假如是由員工協商,合情合理了,鐵路的員工會說,那不公平,為甚麼巴士可以停?我們要工作?不公平。擺平方法可能是給要上班的員工兩倍至三倍薪水。

規定若是由上級或政策決定,就簡單得多了!這是命令,你做或是不做?

大部份員工都會噤聲。

放到廣大社會層面同樣如此,按照政府講的、天文台講的一致行動,雖不明智,但不用負責:你叫我這樣,我就這樣囉!

幽默面對,不必改變

姑且相信警告信號最終決定權在政府高層,而非天文台。那麼在這套制度的設計初心,大概是經由政府高層考慮巿民需要,調合科學與人性之間,作出最終決策。

然而,假如決策者一心只考慮「人」以外的因素,這套機制便會變成擾民措施。

香港人這些年都在諷刺天文台乃隸商經局,高官們考量停工停學的因素,全然脫離了巿民的現實條件,只考量股巿、樓巿等金錢相關的操作。因此,周一至周五,絕對不可能掛八號風球,周六周日就無所謂了!甚至笑言有李氏力牆,李生要賺錢的時候,颱風絕對不會侵襲香港。


不知是巧合抑或真有其事,過去十年,的確極少極少在平日打風。往往周五下半預警,周六掛三號,周日八號,周一六點前所有信號解除。而且平日絕對好天,周末必然下雨。

因為我們心知難以改變制度,唯有調侃、幽默來緩和無奈。制度、科學和施政者之間的平衡打破的未來,我們是否繼續保持這種態度,不求改進,但求受到最少懲罰而活下去?也許這是我們該承受的共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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