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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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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你在《施政報告》內自吹自擂,有何用?

馬思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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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書面中文創作,輔以香港粵文)

本來想講林鄭月娥忽然押後至今日(2020年1月25日)才宣佈的《施政報告》中,幫助市民度過難關的政策內容,但一來我不能評價不存在的事物(事實上,的確沒有新政策。派錢?失業援助?通通沒有!),二來在看這份《施政報告》時,我愈睇愈不順眼,為何感覺我看的不是《施政報告》,而是林鄭的「自裱報告」?

最礙眼的,就是報告全文中經常出現的「我」字。觀乎過去十年,三任特首的《施政報告》,今年的這份是「我」字用得第二多,全文達79次,當中我已經扣減「我國」、「我們」等,否則總數會達187次。當然,2018年同出自林鄭之手的《施政報告》,「我」字用得更多,達喪心病狂的171次,這一次的79次看來只是小巫見大巫,但當留意內文「我」字使用的時機就會清楚,今份《施政報告》比起2018年的更自吹自擂。


回顧2018年《施政報告》中,為數不少的「我」字是用於陳述自己在過去一年所做的事(即喺「日記」啦),例子如:

 我 在首份《施政報告》中莊嚴承諾,和特區政府會竭力執行「一國兩制」、維護《基本法》和捍衞法治……(第七段)
今年5月,率團到成都……而8月則與上海市市長在香港……將於本月下旬訪京,與北京市市長舉行京港合作會議……(第十三段)
 我 在本屆政府提出管治新風格、政府新角色和理財新哲學……其中倡議政府應擔當「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第十四段)
過去一年,針對導致嚴重傷亡的巴士車禍和港鐵沙中線紅磡站擴建部分建造工程……主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作深入調查……(第廿一段)

有些則是回答「有人提出的問題與意見」,如:

有人會問,政府的積極作為,會否偏離香港奉行的市場經濟。的答案是「不會」……(第十五段)
有人又會問,政府更進取地投放公共資源改善民生,會否偏離量入為出、謹慎理財的原則,而走上福利主義社會的路。的答案是「不會」……(第十六段)
 我 收到不少意見,認為現時運輸及房屋局(運房局)工作過於繁重,建議分拆為兩個政策局……(第廿七段)
特區政府有憲制責任為《基本法》第23條立法……多次公開表示,政府會審時度勢,謹慎行事,並繼續努力創造有利立法的社會環境……(第三十三段)

反觀今年的《施政報告》,「我」字用得更多的,是在當林鄭要向中共和中央表忠之餘,向香港人展現「我有權話事」的「王者」態度,例如: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12條,由擔任主席的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委員會成員將竭盡所能,與中央指派的國家安全事務顧問、中央在香港設立的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和其他中央駐港機構充分合作……(第十六段)
自今年1月疫情爆發以來,親自領導跨部門抗疫督導委員會暨指揮中心……但可以肯定地說:我們每一個決定都是基於科學、專家意見和掌握的資訊,從沒有滲入任何政治考慮。(第三十三段)
 我 早前向中央政府提出一系列鞏固和提升香港國際航空樞紐地位的建議…… 我 感謝中央政府在 我 訪京期間全面支持有關建議……(第四十八段)
為進一步推動建造業的數碼化和革新,提升項目表現, 我 會在明年主持「國際建造領導高峰會」集思廣益,共謀策略。(第五十九段)

另一方面,過去仍經常自稱收到大眾意見的用詞,今年幾近消失,換成是林鄭「急人所急」「主動」發展一切,如:

 我 在上任之初,已表明要「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特區管治必須堅守「一國」原則,並正確處理中央和特區的關係……(第十一段)
 我 倡議政府應在擔當「規管者」和「服務提供者」以外扮演「促成者」和「推廣者」的角色……留意到本會議員近日對政府在目前情況仍繼續要求開設首長級職位甚有保留。明白議員的關注,決定撤回所有正待審批的人事編制建議……(第廿七段)
經一輪盤點後,留意到部分基金有龐大結餘,可更好發揮它們的作用。(第廿九段)
中央繼續支持香港……亦在訪京期間同意把按新上市制度在香港上市未有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和內地科創板股票在符合特定條件下納入「互聯互通」的選股範圍,在兩地金融互聯互通上再添亮點。(第四十三段)

相信上列例子已足以表達,我亦免得再數落去。只是大家有沒有留意到,不少都與中國相關。恭喜你,你找到今年這份《施政報告》的彩蛋了!


林鄭以「爭取更多時間與中央相關部委和廣東省政府商討支持香港發展的政策措施」為由上京、廣、深等地,而押後本應上月發佈的《施政報告》,成效的確顯著,因為在這份《施政報告》中,167段中,最少53段都是因應中國及「大灣區」政策而生,其中為數不少更是因林鄭剛過去的「京、廣、深訪問團」中的內容。

正如她所言,中共的政策措施充實了她的《施政報告》,不過既然如此,你又何來的勇氣與自信,在《施政報告》結尾自吹自己的報告「長達三萬多字」?這就如一個抄功課的學生,要老師讚賞他抄出來的功課篇幅很長一樣,我只想講句:你沒有病吧……


最後不免要講多一句:《施政報告》第九段中:

今年是《基本法》頒布30周年,我們……應該深深感受到這個由鄧小平先生提出的 「一國兩制」偉大構想……

鄧小平「先生」?Excuse Me?鄧小平貴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中國實際最高領導人曾任全國政協主席、國家軍委主席、中共中央軍委主席等要職,有著「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美喻,其「領導人地位」與「豐功偉績」更列入中共黨章,豈容你林鄭,小小一個特區首長,以「先生」對等相稱?

來人呀,林鄭侮辱偉大的中國領導人鄧小平前主席呀,國安在哪?(笑)


按:近十年《施政報告》中,「我」字的使用次數
曾蔭權年代
2010-11年度:39次(計算「我們」則214次)
2011-12年度:66次(計算「我們」則251次)
梁振英年代
2013年度:74次(計算「我們」則268次)
2014年度:37次(計算「我們」則56次)
2015年度:29次(計算「我們」則97次)
2016年度:17次(計算「我們」則28次)
2017年度:24次(計算「我們」則84次)
林鄭月娥年代
2017年度:76次(計算「我們」則311次)
2018年度:171次(計算「我們」則449次!)
2019年度:52次(計算「我們」則118次)
2020年度:79次(計算「我們」則187次)
CC BY-NC-ND 2.0 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