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5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何清涟
野兽按:研究“文革”的人都十分熟悉“文革”期间的暴力现象,如各地对教师、知识分子和干部的殴打拷问,以及群众派别街头武斗造成的伤亡。然而,一种性质十分不同的集体屠杀现象,即系统地成批处决手无寸铁的平民,虽然零星散见于“文革”时期的一些报导,但却不为世人了解。一位老干部关于北京郊区大兴县这种事件的回忆录即是这类报告之一:从1966年8月27日到9月1日的5天内,共有325名“阶级敌人”被杀,年龄从刚出生38天到80岁不等。最著名、大概也是最令人发指的事件发生在湖南省道县。据香港一份杂志的文章说,1967年末,集体屠杀之风肆虐该县,两个月内共有4,950人遇害。郑义有关广西大屠杀的有争议的著作大概最为西方所熟悉,一是因为它有了英译本,二是它关于吃人的记述骇人听闻。2002年由宋永毅主编的《“文革”大屠杀》一书里,又为集体屠杀提供了有关云南、青海、内蒙古和北京的案例。
我最早读到的关于文革屠杀的文章是何清涟的这篇文章。今天想起了它,再次分享见证。
被遗忘的数千冤魂――记1968年湖南邵阳县大屠杀
“文革”给中国人带来的痛苦,如果不是亲身经历,仅仅是从文字描述中去感受,无论怎样,都会显得肤浅、轻飘。
1968年道县传来杀人消息
我生长于革命之乡――湖南省,自幼一直接受“红色”教育,耳濡目染的一切,使我对“革命”充满了崇拜与憧憬,对“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即“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到来,也以一个孩子的纯洁热情欢迎。
这种热情一直持续到1968年。那一年湖南省的道县、邵阳县相继发生了两次大屠杀,从此以后,我对“文革”的本质有了自己的认识。
1968年,“文革”正如火如荼,我当时年仅十岁出头。“停课闹革命”使孩子们无书可读,我只能每天上街去读大字报和传单,努力用自己稚嫩的心灵去理解那个动荡不安的世界。
五月的一天,我又象往常一样在街上看大字报。一张传单赫然入目,标题是《请中央军委赶快制止湖南道县的大屠杀》。传单的作者列举了1968年4至5月发生在湖南省道县的一连串集体屠杀事件。传单的作者陈述说,1968年,道县的一些革命组织与贫下中农为了防止阶级敌人趁机作乱,将所谓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定名为“黑杀队”(意指他们想屠杀工人、贫下中农),一律杀无赦。由于道县革命群众组织将屠杀“黑杀队”视为“革命表现”,而“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又为数不少,自然是诛不胜诛。其结果就是传单上所写的:道县大街小巷到处都是尸体,堆在城墙边没被掩埋的就有上千具,都已经腐烂发臭,成堆的苍蝇在尸体上飞来飞去,一些尸体已经长满了蛆虫……”,作者说,他本人是一个原籍道县在外地工作的普通干部,回乡后看到如此惨状,经过私下调查,了解到这些被冠以“黑杀队员”名义的人,几乎都是无辜者。因此作者冒着生命危险,印制了这些传单,吁请中央军委赶快出面制止这种惨无人道的大屠杀。
传单上的消息并非传言。一天晚上,我父亲一位朋友悄悄来我家,将我们这些孩子屏退后,告诉我父亲他在道县出差时的所见所闻,并且预言“这股风说不定什么时候要刮到邵阳这边来,如果有可靠的亲戚在外地,将孩子们送出去躲一躲,过了风头再回来,免得斩草除根。”我躲在窗外听壁脚,却不敢问父亲。那位朋友走了后,当天晚上父亲一整晚没合眼,看着早被抄得徒剩四壁的家,枯坐在椅子上,一声不吭。
邵阳县贫下中农效法道县屠杀
道县屠杀的血腥味很快在湖南省上空弥漫,邵阳市管下的邵阳县很快效法道县,有组织、有计划地屠戳“二十一种人”及其家属。为了斩草除根,还要将这些人家中在外工作的子弟抓回一并屠杀。邵阳市与邵阳县城相隔只百余里地,不少人就来自于邵阳县的“二十一种人”家庭。邵阳市因此也陷入恐怖之中。半夜三更,大街小巷经常传来砰啪砰啪的打门声,女人孩子的哭喊声与抓人者的喝骂声。所谓“二十一种人”的家庭惶然不可终日,唯恐这种不测落到自己头上。白天,人们三三两两聚在一起,交流各种信息:某人家里又被邵阳县来的农民抄了一次,但人因不在家没被抓走;某人已经被老家来的农民抓回去;某人已经被抓走好多天,家属交了赎金,单位也派人去领人,却没见到人的踪影,不知是死是活……,如此等等,尽是一些让人揪心的消息。
我家附近一位不到二十岁的男青年,被其祖父所在生产队的农民抓走,路上试图逃跑,结果被几位农民用锄头活活砸死在江湖大堤上,曝尸几天后无人收尸,还是几位街坊帮助收的尸,没有钱买棺木,拿床旧棉被卷裹入土。他的母亲那天是外出做工,侥幸躲过,但后来思儿心切,眼睛哭得半瞎,人也变得疯疯傻傻,半年不到就死了。但也有一些人比较幸运:与我家同院居住的一位在水利局工作的覃姓干部,被他老家的农民从家里五花大绑地抓走,其妻姚某闻讯从其上班的商店赶回,骑单车尾随其后,因农民也不认识她,故此没提防。到了南门口,农民们将覃捆在路边的电线杆上,自己进店里吃面。姚某趁机从一家肉铺里拿了一把屠刀,将绳子割断,让丈夫骑上单车逃走,而姚则被农民们抓住将腿生生打断,她所在的副食品公司闻讯后派人将其抬送医院;还有市运输局一位刘司机,住在运输局家属院里,当他老家几十位农民来他家抓人时,刘妻见势不对,立刻跑到邻近的大徒弟家中求援。而刘司机的大徒弟正好是运输局工人造反派头头,马上带上几个工人拿上棍棒先上刘家阻拦,另派人召集大队人马增援,结果一场恶战,邵阳县老家来的农民“强龙不敌地头蛇”,被打得狼狈逃窜,四十岁刚出头的刘司机也得以保住一条命。
抓的人多了,邵阳市一些大型国营单位为了保住老家在邵阳县的本单位职工及其家属不受杀害,腾出房子或者招待所让这些人全家住到单位里来。而农民们因无法进入这些单位找人,这些人才算是生命无虞。我另一位朱姓邻居在运输公司工作,就是在刘司机的事情发生之后,全家搬到单位里面避难,每晚住在办公室里,直到半年之后,杀人风潮完全平息后才敢回家居住。
但这种被单位保护起来的人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单位没这种条件,只能自已想办法投靠与邵阳县毫无瓜葛的朋友或者亲戚家中。在这种人身安全毫无保障的恐怖状态中,邵阳市的“二十一种人”及其家人,终日战战兢兢,不知自己能否活下来。
资江河上漂流的无名尸体
邵阳县贫下中农的“革命行动”终于让人们看到了“成果”。由于被杀的“黑杀队员”实在太多,掩埋尸体成了革命者一大麻烦事,靠近河流的村庄就将尸体弃置河中“水葬”。资江河流经邵阳县与邵阳市,邵阳市地处河流下游,于是邵阳市境内的资江河中,每天有几十具乃至上百具尸体顺流漂下,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死状奇特。一时间邵阳市万人空巷,倾城出动。资江河靠城市这边的南岸上每天站满了黑压压的人群,等着观看从上游陆陆续续漂下来的尸体。邵阳市当局发了恻隐之心,下令邵阳市公安局处理掩埋这些无名尸体。市公安局则招募邵阳市郊区的农民打捞,每捞得一具尸体发一床草席包裹掩埋,支付十元人民币做为报酬――当时国营企业工人有85%左右的人每月工资为36元,集体企业则只有34元,三年学徒工期间每月工资20元,五保户每月生活补助仅五元,所以这十元钱在当时比较吸引人。
我记得当时正涨洪水,资江河上浊浪滔滔。一些胆大的农民就带上工具,站在河岸打捞,而有些水性好且家里有船的就将船驶至河心打捞。位于资江河畔的邵阳市北塔公社有一家人三兄弟一齐出动,据说挣了好几千元,事后各盖了一栋瓦房。当时一千几百元就可以盖一栋简陋的砖瓦房。
残忍的杀人手段
笔者当时年仅十二岁,也曾跟着大人去看过两次,留下的恐怖印象可谓终身难忘。那些打捞上来的尸体死状千奇百怪,充分展现了杀人者对杀人手段的创造性。有用绳子捆绑成粽子状的;也有捆成四足攒蹄式的,再在脖子上套根绳索的;有面部血肉模糊已经难于辨认面目的。印象最深的是两组连成一串的尸体,一串是用粗铁丝从五个死者的两耳中穿过,两女三男,一位老年妇女,一位小孩,三个成年人。另一串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子与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估计是母子俩。两位死者的手指均用粗铁丝穿过,连在一起,女死者浑身赤裸,乳房被割去一只,阴户也被用刀挖去一块。当这两串尸体被捞上河岸时,不少围观者都为之掉泪。我看了这些惨不忍睹的景像之后,一连几天都做恶梦,吃不下饭,以后再也不敢去资江河岸观看这类惨象。
尸体大量漂流延续了半个月左右。当时各种传言四起,有人说自来水厂从河中抽上来的水里有人的断腿,吓得邵阳市的市民再也不敢饮用自来水,我家院中的水井旁边每天挤满了提水的人,本来水很旺的井每天被提得见了井底,一直要到过了一晚才又蓄满水。我们这些井的主人也得趁天未亮时赶紧提水,否则提水的人一多就用不上水。一直到了六月下旬,河上漂浮的尸体日见稀少,自来水厂又在厂门口贴出公告,说水质已经恢复卫生标准,前来提水的人才随之减少。
而到了这时,邵阳县大屠杀的传闻才渐渐具体起来。我曾听一位亲眼看过大屠杀的中年男子叙述这次大屠杀的起因和他所了解的具体过程。这位男子是个公社干部,据他说,屠杀所谓“黑杀队员”是接到上面命令的,但是现在已经不准任何人向外提起这点。具体的杀人行动则由生产大队党支书和民兵营长牵头,出身于贫下中农家庭的成年男子一律参加。杀人的方式五花八门,有用锄头、棍棒活活打死的;有勒死、闷死的,还有活埋的。也有将被害者的头按到水缸里活活呛死的。这些方式都还比较文明。杀到后来,这些普通方式已经无法激起杀人者的快感,便有种种翻新的花样:割乳房、挖舌头、将一家人用铁丝串起来活活丢到河里。最残忍的是将煮饭用的铁锅(湖南几十年前用的一种煮饭锅,上部是圆柱形,下部平底,呈圆锥状)烧红后罩到被害者头上,受害者往往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人事不省,等铁锅取下时,头皮与脸部肉已烧成半熟,严重者头脸部肌肉成块状脱落。这种尸体曾经被捞上来过,其面部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但当时邵阳市的围观者无人知道是这种杀人者发明出来的“铁板烧”酷刑所致。女人们的遭遇自然更惨,不少女人死前还要受到各种凌辱。这位中年男子亲眼见过一个女中学生被凌辱后处死的场面,他说:“将那女学生抓进里屋去的时候人还水灵灵的。两个多小时后拖出去处死时,浑身赤裸,全身血污,半死不活,只剩下一口气了。”我问这位男子为什么不劝阻?他心有余悸地说:“那种场合,人都象疯了一样,谁要劝阻,谁就被当作和地主富农一路人,不杀了才怪。我只能做到自己不动手,有时候能够不去就不去,哪有胆子去劝阻。”
而一些迟迟不动手杀人的生产大队被视为“不革命”,自有“革命者”找上门去代为杀人,报酬是被害者家中的所有财产,生产队还要付出公有的粮食与猪等。到后来,“红色恐怖”所到之处,竟有这样的威力,一些地主富农知道自己必死无疑,害怕死前遭受各种凌辱与折磨,便全家自行了断。叙述者讲述这些事情时心有余悸,听者也闻之悚然,真不敢相信人间竟有如此同类相残之事。
一段被刻意遗忘的历史
事隔多年之后,中国终于开始“拨乱反正”,为一些冤假错案平反。但对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以及道县大屠杀却始终没有任何政府部门组织人调查平反。邵阳曾有人在市中心邮电局门前的墙上张贴过要求追查杀人罪行的大字报,但结果是这些人被当局以“书写反动标语”罪名拘留,有的还判了两年刑。据知情者透露,此案难查的原因一是牵涉面太广,参与杀人的人太多,从当时县武装部长到大队书记、大队民兵营长及民兵均涉杀人罪行,如果追查,株连太多。自古云“法不治众”。为了避免动乱,不宜再追查此事。二是由于被害者多是斩草除根,少数幸存者也有如惊弓之鸟,没有人代为申诉,故此这事也不了了之。在任何官方文件中,1968年邵阳县大屠杀一案均不存在。
但我一直认为,中国当局未为这被杀的数千冤魂平反,还有一个中国人无意正视的原因:从中国共产党建国以来,地富反坏右本来就是政治贱民与被镇压的对象,他们的生命无论是在当局还是在普通人眼中,本来就有如草芥。
一个不会忏悔的民族决不会是一个有前途的民族。对“文革”这场人类历史上罕见的自我毁灭运动,中国当局一直列为学术禁区,不允许研究,至今还只有一些人士通过个人努力在抢救有关“文革”的历史记忆。而已有的一些中国官方允许出版的涉及文革经历的回忆录,至多只看到当时对高干、高知及其家庭的迫害,但这些生命被剥夺的成千上万的政治贱民,却几乎无人提及。
但对于我来说,那次大屠杀所弥漫出来的暴戾之气却一直紧紧压迫我的灵魂。我感到自己有责任为这几千被残暴剥夺生命的无辜者树立一块文字的纪念碑,让活着的人永远不要忘记这耻辱的一页:在“文革”那个疯狂的年代里,数千无辜者曾怎样被荒谬无耻地残暴剥夺生命,而中国当局与杀人者又是怎样缺乏检讨罪过的勇气。
作者谨识:本稿最初以“沈默”之笔名发表于香港《当代月刊》1991年10月15日,现略作修改。
注:所谓“二十一种人”,是中国共产党在文革中划为管制镇压对象的二十一类人,笔者至今能够记忆的只有十类,即地、富、反、坏、右、军、警、宪、特、匪,即地主、富农、反革命、坏分子、右派分子、在国民党统治时期军官与士兵、警察、宪兵、特务、土匪等。还有十一种是什么名目,笔者已经不能凭记忆写出。
为了中国不再沦为修罗场-介绍谭合成《血的神话》等“文革”研究
乡贤谭合成这本《血的神话——公元1967年湖南道县文革大屠杀纪实》,记录了被中国、当然更被屠杀发生地湖南省当局刻意掩埋的一段历史。在我这个曾经目睹类似惨案发生的人心中,这不只是历史,而是经历了一场地狱之旅,这场地狱之旅永久性的改变了我的人生观。
“文革”中被屠杀的人有多少?说法不一,无从确定。正如1988年邓小平对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所说的那样:“永远也统计不了。因为死的原因各种各样,中国又是那样广阔。总之,人死了很多。”美国夏威夷大学R.J.Rummel教授在其著作China’s Bloody Century (《中国血色百年》,1991年)中估算,“文革”中丧生者的数目大约为773万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合编的《建国以来历史政治运动事实》给出的文革数据:“172万8000余人死亡;13万5000人被以反革命罪处决;武斗死亡23万7000人;703万人伤残;7万1200余家庭整个被毁”,死亡人数共计为210万人左右。专研“文革”的学者宋永毅曾写过一篇“‘文革’中‘非正常死亡’了多少人?”比对了各种说法,最后仍然无法得出确数——这让人再次想起哈佛大学费正清教授的名言:“中国是记者的天堂 ,统计学家的地狱”,信然。
在难以计数的“文革”死难人数中,我的乡梓之地湖南省在“文革”中的死亡人数应该相当惊人。而且这些死亡人数中,有一个群体大规模地死于所谓“群众专政”,事实上处在社会底层的贫下中农,凭借毛泽东给予的“革命同盟军”地位,对中共政府划定的“政治贱民”——“地富反坏右”实施大规模屠杀。湖南省境内这一屠杀浪潮,从1967年一直延续至1968年,在相对落后地区均有发生,至今已经确认的已经有道县、邵阳县与溆浦地区等地。
为什么这三地的屠杀能够确认?那是因为有三位身份及处境完全不同的作者分别以不同的方式记录下了这一段让中国人深感羞耻的历史,他们是:谭合成、林启山(陆芒)与苏阳。我本人年幼时曾亲历邵阳县“黑杀风”,一直希望有纪录湖南“文革”大屠杀的研究问世,因此,这三篇作品当中,林、苏两位作者的文章都经我推荐、编辑并发表于美国的《当代中国研究》杂志上。
谭合成先生有关道县大屠杀的文章在海外流布很广。我早在90年代中期就在香港的《开放》杂志上读到相关连载,其时作者署名“章成”。我当时就为作者那种为历史负责的精神所感动。因为有关“文革”的研究,在中国思想最开放的20世纪80年代,也只打开了一条门缝,此后更是被列为学术文化禁区,不容触碰。在湖南省内,1967-1968年发生的大屠杀,地方当局一直讳莫如深。我记得当年邵阳市有人在地处市中心的邮电局墙上贴出大字报要求追查邵阳县“黑杀风”的元凶,结果是当局不去追查凶手,反而将贴大字报的人投入监狱。可以想见,为了将道县“文革”屠杀真相揭橥于世,谭合成数至道县,采访许多亲历者,并得到了当年零陵地区“处理文革杀人遗留问题工作组”的记录、资料和调查报告,他的书即依据这些“板上钉钉”的历史资料写成。若非本着历史良知,怀有尊重生命的大爱,很难冒政治风险,孜孜于这种不知何时才能够见天日的挖掘历史的写作。
林启山先生(笔名陆芒),是湖南省邵阳市一位退休老干部。他曾亲历1968年湖南省邵阳县“黑杀风”,在1974年4月还参加湖南邵阳地区、邵阳县联合调查团的调查工作。根据其保存的《调查材料纪实》,他在晚年写成了初稿,并将其收于回忆录《老虎坪纪事》,张贴于国内天涯网上。当年邵阳县“黑杀风”猖獗之时,我还年幼,但却很清楚地记得当时地处下资江下游,万人空巷去看沿江漂流下来的尸体的“盛况”,以及当时邵阳市被这股百里之外刮来的“黑杀风”搅得惊恐不安的日子。90年代中期,我曾写过一篇“为了数千被遗忘的冤魂”,以笔名“沈默”发表于香港《当代》杂志上。因此,当我看到陆芒先生的文章,如获至宝,立即与其联系,征求其同意后,将这一章改写并编成“文革时期湖南省邵阳县‘黑杀风’事件始末”,发表于《当代中国研究》杂志2009年第3期上。
苏阳先生现任教于美国加州大学尔湾分校,“文革中的集体屠杀:三省研究”,是其英文著作《文革中中国农村的集体屠杀》 (Collective killings in rural China during the Cultural Revolution,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组成部分。苏阳先生曾在中国湖南、广东、广西三省的地方志中披沙沥金,选取了若干个样本研究。如果说前两者都是叙事式,其价值在于史料的发掘与整理;苏阳的研究则在于学术领域。该书对屠杀时间(即为何发生于那段时间)、屠杀地点的政治地理特征、屠杀发生的原因都做了探索性的分析。对于海内外“文革”研究中“非正常死亡”这一重要课题,这本书的出版无疑具有界碑性的意义。
中国“文革”的大屠杀,不同于人类历史上的种族屠杀,因为屠戮者与被屠戮者都是同一民族;也不是战争结束后胜利者对失败者的屠杀,因为这些被杀害者无论从精神上到肉体上早就处于被统治阶级与其他社会成员凌虐的凄惨境地。他们之所以被杀害,其根源就在于当时主宰中国的神灵毛泽东对“敌人”的定义。坚持要“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毛泽东,在他“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革命路线”指引下,为中国找出的“敌人”之多前所未有。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加强公安工作的若干规定》,所谓“敌人”包括地、富、反、坏、右分子,国民政府的的军、政 、警、宪、特等21种人及其家属。这些人当时在中国至少达一亿左右,接近当时七亿人口的七分之一。这种发生于非战争年代的大规模迫害直至屠杀,至今为止在国际社会只有红色高棉可以相比。
在世的红色高棉的主要领导人受到了国际法庭的审判,其深重罪孽也被全人类以各种形式在反思与批判。但波尔布特的老师——毛泽东发动的“文革”所制造的巨大罪孽,不仅在中国本土未被认真清算,在国际社会也未能形成公开谴责。在中国政府的百般阻挠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2006年3月改组,现称人权理事会)虽经多次尝试,至今还未能通过谴责中国“文革”的决议。
红色高棉“ S-21集中营”的死囚档案库,让世界看到了红色高棉的确切罪证。 中国当局曾多次下令销毁“文革”档案,中国今后就算等来了民主化实现的时刻,也很难对“文革”这一国家罪错有完整的档案纪录。但有了上述三位作者留下的三份文献,算是为死于湖南1967-1968年间集体屠杀的中国人树立了几块文字纪念碑。尽管这些作品至今都未能在中国境内正式出版。但我相信,它们总有回到其其精神故乡中国的那一天。
谭合成写下《血的神话》,意在对“文革”屠杀事件进行良心的拷问,其目的不仅是要让健忘的中国人记住这一段极为可耻的历史,更重要的是希望国人通过反省而提升文明程度。现阶段,中国已经沦为一个暴力蔓延的国度,政府过度迷恋政治暴力,民间屈服于政治暴力并盲目崇拜其他种类的各种暴力。追根溯源,缘于中国从未认真反思过自己亲手制造的种种反人类罪行,如同谭合成在书中所说:“很多应当对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前途负有更多责任的人在铁的事实和血的启示面前,坚决地闭上了眼睛!”
对中国“文革”这段历史的挖掘和反思,远非几本著作就能了结。但可以肯定的是,谭合成等人的著作,已经为“文革”大屠杀的研究铺上了后人绕不过去的奠基石。
(《血的神话——公元1967年湖南道县文革大屠杀纪实》,香港天行键出版社2010年12月出版。)
(原载何清涟VOA博客,2012年2月29日,http://voachineseblog.com/heqinglian/2012/02/tan-hecheng-book/)
宋永毅:“文革”中的暴力与大屠杀
宋永毅
美国迪金森学院
一、北京市1966年夏“红卫兵”恐怖行动背后的支持者
二、屠杀行动是“无政府状态”下“造反派”的胡作非为吗?
三、军队在暴力和屠杀行动中的角色
四、领导者的责任
【注释】
在60年代的“文化大革命”中出现了许多暴力行为,一些地区甚至发生了惨绝人寰的大屠杀。然而,这些暴力与大屠杀却至今仍被刻意掩盖着,不仅官方竭力回避相关的史实,许多知识分子往往也不愿意面对这些问题,结果有意无意地扭曲了历史。在“文革”后的官版文献或“伤痕文学”作品中,人们所看到的只是“四人帮”或个别“红卫兵”、“造反派”在为非作歹;久而久之,国人的记忆中便只留下了“四人帮”的嘴脸以及模糊的“红卫兵”或“造反派”形像,抽象的符号式形像便成了暴力和杀戮的唯一罪人,而“文革”时期的领导人、各级政府机关和群众团体的众多参与者的直接责任却被遮掩了起来,错与非错、罪与非罪的重要历史界限也被刻意地弄得模糊不清了。
2001年7月在纽约召开的“纪念‘文革’发生三十五周年”讨论会上,一位在美国长大的年约14岁的华裔中学生听了北京1966年秋天的“红八月血案”后率直地提问:“当时的北京有没有政府?是谁允许这些‘老红卫兵’杀人的?”全场先是震惊、愕然,继而爆发出一片掌声:这个从小在法制社会里长大的少年的问题如同一个铁锚般的巨大问号沉入思想之海,触及了问题的要害。
一、北京市1966年夏“红卫兵”恐怖行动背后的支持者
了解一些“文革”历史的国人往往认为,1966年8月发生在北京市的“红色恐怖”只是由中共高干子女组织的第一批“老红卫兵”的过激行为。这些“老红卫兵”在校园里以“批斗”为名杀戮教师;在社会上以“抄家”为名抢掠市民的财产,以“阶级斗争”为名残杀所谓的“牛鬼蛇神”;又以“遣返”为名,把近10万居民强行赶出北京押往农村。仅据官方非常不完整的统计材料,当时至少有33,695户北京市民被抄家抢掠,有85,196人被驱赶出城。此风很快在全国各大都市蔓延,多达40万的城市居民被“遣返”到农村或边远地区。[1]
然而,后来披露的一些历史档案表明,这类的“遣返”行动其实是中共早在1962年就开始安排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运动。“文革”前担任市长的彭真就公开讲过,要把北京市的居民成份纯净为“玻璃板、水晶石”,即把所谓“成份不好”的居民全部赶出北京。[2] 1966年5月15日,在发动“文化大革命”的“纲领性”文件“5.16通知”发布前夕,毛泽东发出了“保卫首都”的指示。周恩来和叶剑英立刻上书毛和中央政治局常委,提出“成立以叶剑英为组长,杨成武、谢富治为付组长,刘志坚、李雪峰、汪东兴、周荣鑫、郑维山、傅崇碧、万里、苏谦益参加的首都工作组,负责保卫首都安全工作,直接对中央政治局负责”。[3] 5月16日宣布打倒所谓的“彭、罗、陆、杨反党集团”后,这个工作组采取了一系列“保卫首都安全”的措施,除了自5月18日起调63军的189师和65军的193师进驻北京各要害部门及所有的宣传机关之外,工作组还有一个长期计划,即通过公安局大规模遣返驱逐所谓的“成份不好”的居民。[4] 如此便不难理解,为什么在“红八月”当中“老红卫兵”任意对北京市约占居民2%的人抄家、杀戮、遣返,不但未被政府阻止,相反还得到了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上述“首都工作组”的副组长、公安部长谢富治当时曾公开要求公安干警不要去阻拦“那些事”(指“红卫兵”的乱打乱杀),要为红卫兵“当参谋”、“提供情报”。[5]
下面通过两个案例,说明国家机器当时是如何指导或参与“文革”中的暴力与屠杀事件的。
案例之一:在北京市1966年“红八月”期间大红罗厂南巷20号发生的一件骇人听闻的血案中,韩模宁一家五口被与其素不相识的“红卫兵”残杀身亡,据国内学者调查,将这些“红卫兵”引到韩家行凶的是当地派出所的民警罗某。[6] 负责当地治安的片警敢于领人行凶杀人,且血案发生后听任凶手扬长而去,这肯定不是民警个人的自行决定,他显然是奉有上级指令的,否则绝不敢如此胆大妄为。那么罗某背后是谁呢?答案不言自明。
案例之二:1966年8月25日,北京第15女子中学的“红卫兵”去橄榄市附近广渠门大街121号的房主李文波(小业主成份)处抄家,这些“飒爽英姿”(实为杀气腾腾)的女“红卫兵”们翻箱倒柜、掀开屋顶,殴打李文波、刘文秀夫妇,逼他们交出根本不存在的“枪枝、黄金”,甚至还不准刘文秀上厕所。李文波在忍无可忍中拿起菜刀抵抗,于是被当场活活打死。[7] 据一位大陆学者的调查,又是当地的片警和居委会把那些女“红卫兵”引到李文波家中行凶的。[8]
该血案发生后不久,周恩来在接见红卫兵时的讲话中将李文波的抵抗指为“反动资本家对红卫兵行凶”[9];接着周恩来又下令,由北京市法院于1966年9月12日以“行凶杀人”的罪名将李文波之妻刘文秀判处死刑。其实,就连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都没有说刘文秀本人有“行凶杀人”行为。此后,周恩来还下令由政府出面组织“红卫兵联络站”大肆抄家,并直接派解放军保护“红卫兵”的抄家行动。这样,“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行为就得到了国家机器的直接指导、支持和保护。得到政府鼓励与支持的“老红卫兵”们更加肆无忌惮了,他们竟然把迫害、凶杀案件誉为反抗“阶级敌人的报复”的“榄杆市前洒碧血”事件。接着,“老红卫兵”们以打击“阶级敌人的报复”为名,掀起了新一轮更疯狂的杀人高潮。李文波夫妇被害血案在1981年已经被平反,但无论是当时参与行凶的“红卫兵”,还是公开动用国家机器为“红色恐怖”助威的中共主要领导人,都未承担任何责任。
“红八月”期间在北京主持杀戮行动以及驱逐近10万城市居民的臭名昭著的“首都红卫兵西城纠察队”,是在周恩来的“亲自关怀”下成立的;他们的“通令”是由周恩来的亲信周荣鑫(国务院秘书长)、许明(国务院付秘书长)、李梦夫等人修定后公布的。[10] 不难看出,中共上层早已决定了所谓的“净化北京”的大规模政治迫害计划,而1966年8月“老红卫兵”不过是为当局所用,他们充当了打头阵的法西斯式“冲锋队”而已。可是,到了1967年初,“老红卫兵”也被中共抛弃了,不少人还被宣布为“联动分子”而入狱。
由于被强行抄家、殴打和驱逐的近10万居民不断上诉,1967年3月18日,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公布了“关于在文化大革命中被遣送后返京人员的处理办法”,中共中央1967年101号文件将北京市公安局军管会的这一文件转发全国。这一“通告”仍然声称,所谓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地、富、反、坏、佑分子(包括摘了帽子后表现不好的)”、“查有证据漏划的地富反坏份子”、“坚持反动立场的资本家、房产主”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等不得返回北京。由此可见,对北京市居民的抄家驱逐是中共中央的既定决策和预谋,并非“红卫兵”的一时过激行为。
二、屠杀行动是“无政府状态”下“造反派”的胡作非为吗?
对于“文革”中的暴力和屠杀还有一种流行的错觉:这些大都发生在“造反”运动兴起而造成的“无政府状态”阶段,杀人者大都是所谓的“造反派”。但美国斯坦福大学的著名中国问题学者沃尔德(Andrew Walder)教授和他的助手苏扬博士根据80年代以来中国出版的数千种县志提供的资料统计,“文革”中死人最多的时期,既不是因“造反派”“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共各级政权瘫痪的1966年底,也不是“造反派武斗”最盛的1967年,而是各级“革命委员会”(当时各级政权机构的名称)已经建立、毛泽东恢复了对国家机器之严密控制的1968年。[11]
笔者以为,还可以对这两位学者的重要发现作一点补充: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案件中,滥施暴力、血腥杀戮的凶手大多是军队官兵、武装民兵和各级党团骨干,这些人无疑是国家机器的代表,而他们的屠杀和暴力行动则可被视为国家机器的行为,即政权对公民的直接杀戮,所谓的“暴民政治”只不过是国家机器行为的一种结果和延伸而已。
以北京市大兴县的屠杀案件为例,此案发生在1966年8月,当时原北京市委主要负责人下台了,新的北京市委刚成立不久,这时并非权力的“真空期”,何况各区、县委并无人事变更。据现在可查到的档案材料显示:这一屠杀行动起源于1966年8月26日大兴县公安局的局务会议,会上传达了公安部长谢富治不久前在北京市公安局干部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其讲话要点是:(1)公安机关不要出面制止红卫兵的暴力和杀戮,“我们过去的许多规定都不适用了”;(2)“群众打死人,我不赞成,但群众对坏人恨之入骨,我们劝阻不住,就不要勉强”;(3)公安干警要为“红卫兵”的抄家暴力“当参谋,提供黑五类的情报,协助抄家。”会后大兴县公安局立即闻风而动,制定了在县内发动群众屠杀“黑五类”的计划。[12] 据调查,大兴县的屠杀行动固然受到北京市区“红八月”杀戮的影响,而直接的指令则来自县公安局,组织杀人行动的是公社的主任、党委副书记,动手残杀“黑五类”、连孩子都不放过的则大都是民兵。[13]
这种实际上由政权机构策划的对所谓的“阶级敌人”乱打乱杀的现象,1967年至1969年在农村不少地方都出现过,尤其是在各级“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的所谓“清理阶级队伍”等政治运动中。这个无法回避的史实在湖南道县、邵阳县、广西宾阳县的大屠杀案件中也得到了印证。在道县的大屠杀中,组织者是县政府人民武装部部长(现役军人)刘世斌、县委付书记熊炳恩等人,执行者是各区、各公社的人民武装部部长和民兵。广西宾阳的大屠杀则由军代表兼县革委会主任王建勋直接指挥“公检法”系统和当地驻军实施。
需要指出的是,许多参与屠杀的人都是党员,还有很多“积极分子”因在屠杀中“表现好”而得以入党,至今仍或多或少地享受着党员身份所带来的权力和利益。例如,1968年广西自治区当局以执行中央的“七·三”、“七·二四”布告为名,对反对派“四·二二”群众团体实行武装大剿杀,当时除了有数万军人奉命参与行动外,最积极杀人的竟多是共产党员。“文革”后官方内部出版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披露:“据后来不完全统计,在‘文革’中突击入党的就有20,000多人是入党后杀人的,有9,000多人是杀人后入党的,还有与杀人有牵连的党员19,000多人”。[14] 单是从这个“不完全统计”就可以看出,广西有将近48,000名共产党员是杀人凶手。
另一个值得一提的史实是,在全国著名的大屠杀血案中,被杀者除了所谓的“黑五类”之外,大多是“文革”中的“造反派”。例如,广西1968年被杀害的11万冤魂大都是“造反派”;湖南道县被杀的人部份是“黑五类”及其家属,其余的多半都是参加了群众组织“湘江风雷”的“造反派”成员。指出这一点并不是说“文革”中的“造反派”是单纯的受害者;相反,“造反派”在1966年“批判资产阶级反动路线”中的暴力行为和1967年至1968年的“武斗”中也有着无可逃避的责任。但是,批斗所谓的“走资派”时,即便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这毕竟与道县、宾阳那种以谋杀为明确目标的屠杀行动完全不同。而在“武斗”期间,双方都拥有武器,参与者也有参加或退出“武斗”的机会,这与弱势群体被强大的国家机器宰割杀戮有极大区别。
“文革”中的“造反派”之所以被党团骨干组成的“保守派”杀戮,根本原因在于后者比较容易获得利用国家机器屠杀别人的机会。大多数“造反派”组织都无法控制中共强大的国家机器(如军队、公安机关和武装民兵);相反,由于“造反派”成员中不少人被视为“出身不好”、“成份复杂”,他们既可能沦为中共国家机器的专政对象,也可能成为毛泽东主导的政治斗争的牺牲品。“文革”时期,毛泽东为了铲除自己在党内的反对派而发动民众“造反”,一旦大功告成,许多“造反派”组织就在1967年的“二月镇反”中被奉命主掌各级政权的军队干部当作“反革命”而遭到镇压。接着,不少“造反派”成员又在1967年底至1968年初“革委会”成立后的“清理阶级队伍”运动中成为清查对象。这也就不难理解,在震惊全国的、有5万余人被杀的内蒙古清查所谓的“内人党”血案中(官方统计的被杀人数仅为16,200余人),最早挺身出来反对这一行动的是内蒙古的“造反派”组织,这或许是因为他们有某种难以名状的惺惺相惜之感。当然,“造反派”若有机会掌握国家机器,也同样可能制造出类似的血案来。
有一种说法不加分析地把文革时期的社会成员说成是“人人有罪”、“人人有错”,这是十分荒唐的。“文革”中至少有一个社会群体,可以说是根本无罪,甚至没有一点错,却无端地遭到残杀,他们就是政治上的弱势群体──“政治贱民”“黑五类”或“黑七类”。如果按照中共的习惯表达,以总人口的5%来估计其人数,“政治贱民”的总数达3,000至4,000万人。从1949年以后直到80年代初,这些“政治贱民”一向被视为所谓的“阶级敌人”,从来就是中共的国家机器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绞杀对象,在“文革”中则处于更加悲惨的境地。无论是“保守派”群众团体还是军队及其指挥下的武装民兵,在对“黑五类”大开杀戒时都从不手软。尽管中共的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保守派的主要成份)明明知道,“文革”时期的“法律”(如“公安六条)严格禁止任何“黑五类”分子参加群众组织,而这些“政治贱民”也一向小心翼翼地苟且偷生,从不参加“派性斗争”,但军队、公安、武装民兵及党团骨干仍然不遗余力地杀戮“阶级敌人”。这种屠杀行动不仅是为了表现杀人者的政治“优越地位”和“正统性”,也是为了向上级邀功请赏。对“政治贱民”的迫害屠杀是中共长期以来制造“阶级斗争”以维持“红色恐怖”政策的延续,在中共建立的“血统论”政治意识影响下,政治迫害者往往把“黑五类”看作是政治对手(如某些“造反派”组织)的“社会基础”,借屠杀“政治贱民”来巩固其权力和地位。
三、军队在暴力和屠杀行动中的角色
1966年底的“文革”高潮时期,各级党政机关曾一度处于瘫痪状态,但很快毛泽东就于1967年1月下令动用军队“支左”,让军队接管各级政权以恢复国家机器的运转,保证毛对局势的控制。于是军队干部成了各级“革委会”──新的国家机器──的主要负责人;军队还对公安、法院、监狱等重要的国家机器组成部份实行了军管。为了让军队控制局面,毛还赋予军队在“支左”中开枪“镇压”的权力。中共的军队历来深受“阶级斗争”教育的熏陶,服务于党的政治斗争目标,因此,在军队官兵看来,由党团骨干、武装民兵组成的群众团体(多半是“保守派”)自然是他们应当支持的“左派”,而敢于挑战军管权力的群众团体(往往是“造反派”,其成员又有不少人出身于“黑五类”)无疑属于他们要镇压的“反革命”。“文革”中因军队开枪镇压而发生了一系列血案。
案例之一:1967年2月5日,内蒙古军区负责人制定了屠杀在军区大院门口示威的“造反派”的计划,该军区军训部副部长柳青故意开枪打死了内蒙古师院的学生韩桐,这是“文革”时期军队杀害平民的第一枪。幸好当时内蒙古的“造反派”组织非常克制,内蒙古军区预谋的屠杀才没有进一步扩大。
案例之二:1967年2月23日,青海省军区副司令赵永夫在当时的军委副主席叶剑英的批准下,调动13个连的军队向占领西宁《青海日报》社的学生“造反派”开枪开炮,当场打死174人,打伤204人。
案例之三:1967年8月13日到10月17日,湖南道县人民武装部的现役军人组织基层民兵屠杀当地属于“湘江风雷”组织的“造反派”成员和“黑五类”:“历时66天,涉及10个区、36个公社、468个大队、1,590个生产队、2,778户,共死亡4,519人,其中被杀4,193人,逼迫自杀326人。……受道县杀人事件影响,全地区其余10个县市也在不同程度上杀了人。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逼迫自杀1,397人;另外,致伤致残2,146人。死亡人员按当时的阶级成份划分:四类分子3,576人,四类分子子女4,057人,贫下中农1,049人(大多数有不同程度的历史问题),其他成份411人。其中未成年人826人。被杀人中,年纪最大的78岁,最小的才10天。”[15]
案例之四:1968年7月至10月,广西军区司令员韦国清等人经中共中央同意,调动数万军队,连同武装民兵,对广西的反对派“四·二二”组织发动了大规模的武装围剿;同时在农村大杀“黑五类”及其子女,甚至发生“人吃人”的惨剧。仅据今天在官方内部材料上可查的数字,被杀者达11万之众。
军队还参与了其他类型的屠杀案件。例如,1975年春经中央军委批准,昆明军区出动5个师级单位共上万人的野战部队,以镇压“民族叛乱”的名义对云南省蒙自县沙甸村的回民实行惨绝人寰的屠杀,杀死村民不下千人,还把整个村庄夷为平地。[16] 1967年8月28日,经康生批准,驻宁夏野战部队某师以“镇压反革命叛乱”为名,开枪开炮,屠杀了青铜峡县的一派群众组织“大联合筹备处”成员101人,打伤132人。
虽然这些案件本身在80年代都彻底平反了,但血案制造者并没有真正受到法律制裁,而且,为了维护执政党的威信,对相关案件真相的讨论仍然是禁区。
四、领导者的责任
“文革”中发生了这么多惨绝人寰的屠杀案件,中共的最高领导者、“文革”发起人毛泽东是否知情,他对这些暴力和杀戮行动的态度究竟是什么?由于“文革”档案至今仍被严密封存,现代史研究者至今无法看到毛本人对这些大屠杀事件的具体批示。而不少中共的官方回忆录都说:毛一直反对武斗和暴力。或许,毛并没有具体地指示那些士兵、武装民兵去残杀平民;但毛显然没有运用他在“文革”时期的超凡影响力制止这类行动,相反却对一连串屠杀事件保持沉默,事实上纵容了它们的发生和蔓延。例如,中共中央和北京市委自60年代开始准备把北京市近10万“黑五类”强行驱赶出北京,毛显然不可能不知情;至少周恩来1966年建立“首都工作组”的计划是经毛批示同意的。在北京和全国的“红八月”恐怖中,毛虽然也讲过“要文斗,不要武斗”,但同时他也表示:“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对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17] 毛的这一讲话当年在施虐一时的“红卫兵”中曾广为流传。既然对“阶级敌人”的暴力是他们“活该”,暴力和杀戮如“星星之火”般地在中国“遍地燎原”,自然就毫不奇怪了。
虽然10年“文革”中的许多类似案例仍被官方掩盖着,仅凭上述案例仍可得出以下结论。首先,“文革”中的许多著名的暴力屠杀案件完全是国家机器的行为,有些甚至是当局的决策。无论是毛泽东、林彪还是周恩来、叶剑英,在领导这一国家机器吞噬无辜公民时是完全一致的;尽管他们的看法会有差异,对某些高级干部或平民遭到打击会有不同态度,但在纵容和利用暴力迫害和残杀“政治贱民”上,他们并没有分歧。其次,直接指挥和执行这些大屠杀的凶手,多是军队、警察、武装民兵和党团骨干,他们中的许多人至今仍因当年“表现积极”而受益。由此可见,把“文革”中暴力杀戮事件的责任一概推给“四人帮”或符号式的所谓“造反派”,既非史实,也严重地扭曲了国民的集体记忆。
【注释】
[1] 陈东林、苗棣、李丹慧主编,《中国文化大革命事典》(日文版),中国书店(日本福冈市)出版,1997年,1068页。
[2] 转引自1967年8月8日《东方红报》(“北京地质学院东方红公社”主办)。彭真的原话是:“我们计划要把北京搞得象水晶石、玻璃板一样,没有不劳动的人,没有靠剥削生活的人。流氓小偷打扫乾净,当然反革命也不能有。”
[3] 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31-32页。
[4] 系笔者采访中共某高级干部获知的情况。
[5] 见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康生和谢富治问题的审查报告(1980年10月16日)。
[6] 李相,“红八月血案:北京大红罗厂南巷20号骇人一幕”,原载《南方周末》报。
[7] 王友琴,“文革受难者李文波”,原载《民主中国》(美国),2000年第12期。
[8] 据北京大学教授印红标的调查。
[9] 见周恩来1966年9月10日在“首都大中学校红卫兵代表第二次会议”上的讲话。
[10] “西城纠察队罪行录”,载北京地院《东方红报》,1967年3月9日。
[11] Andrew Walder and Yang Su,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in the Countryside: Scope, Timing, and Human Impact.” Working Papers Series. Institute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 Stanford University, 2001.
[12] 出处见注[1]。
[13] 遇罗文,“大兴屠杀调查”,原载《民主中国》(美国),2001年3-4期。
[14] “广西文革大事年表”编写小组,《广西文革大事年表》,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132页。
[15] 章成,“公元1967年夏末秋初湖南道县大屠杀纪实”,《开放》(香港),2001年第7期。
[16] 马萍,“沙甸村屠杀纪实”,《探索》(美国),1990年第1期,60-61页。
[17] 《毛泽东思想万岁》(“文革”时期出版物,编印者不详),第2卷,1967年,第204页。
当代中国研究
MCS 2002 Issue 3
专访文革研究专家宋永毅:唯有甄别史料真伪,才能认识文革性质
和个人记忆错位相比,有意识地掩盖和伪造历史的政府行为要严重得多。在中国,因为政府垄断了一切构筑民族集体记忆的渠道和手段,它很容易在数十年内把谎言变成真理。
特约撰稿人 罗四鸰 发自波士顿
2018-03-26
在中国大陆的官方宣传中,与所谓“新中国”同龄,乃是一种莫大荣誉。然而身处其中的人却知道,这意味着他们这一代人经历的政治运动更多、更残酷,“文化大革命”便是其中顶峰。1949年12月生于上海的宋永毅,正是这个群体中的一员。
文革期间,17岁的宋永毅因为参加上海地区“炮打张春桥”的活动,被打成“反革命集团小头头”,隔离审查五年半。在此期间的阅读与反省,使得宋永毅从毛泽东的追随者变为反对派。1977年参加高考,宋永毅原本考上复旦大学历史系,却因档案里的“反革命”而不被录取,转入上海师范大学中文系。1989年,宋永毅到美国留学,1992年获得美国科罗拉多大学波德分校东亚研究系文学硕士;1995年获得印第安纳大学布鲁明顿分校图书馆与信息科学院硕士。现任加州州立大学洛杉矶分校图书馆教授。
赴美之后,宋永毅发现,文革研究在美国堪称“显学”,然而同时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即史料错误非常多。这些错误不仅存在于非中国出身的学者身上,即便是有中国生活背景的学者和作家写的著作中也屡见不鲜。再加上中共政府的刻意隐瞒与伪造,文革史料更是真假难辨。
宋永毅强调,文革研究首先是史料研究,必须首先学会甄别史料的真伪,才有可能认识文革的性质。“在中共当局所掌握的文革史料中,‘内部’的比公开出版的要接近真实;‘秘密 ’ 的和‘机密’的又比‘内部’的更接近真实。以此类推,‘绝密的’或‘最高机密’的文件档案,就离历史真相不远了。只不过极权主义的执政者们绝不想给其公民以知情权罢了。”
在最近完成的论文《文革史料学与广西的大屠杀》中,宋永毅举了一个例子:“比如广西省灵山县,机密档案中受难者的人数为3220,然而在公开出版的县志里,只记载了八人,在广西,仅七个县,就有千余名文革的暴力受难者被抹去他们曾经鲜活的生命存在。在官方机密档案中,广西八个县有302人被吃,而在公开出版的县志中,没有人吃人的纪录。执政者在公开的场合,对他们纵容和推动的类似的‘人吃人’这样极度罪恶和丑闻是持一概不承认的鸵鸟战术的。”
正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因,从1998年起,在蒋经国国际学术交流基金会的支持下,宋永毅与郭建、丁抒、周原、周泽浩和沈志佳等学者一起,建立《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史数据库》编辑部,开始收集中国当代政治运动的原始文件。
宋永毅强调,文革研究首先是史料研究,必须首先学会甄别史料的真伪,才有可能认识文革的性质。
1999年8月,宋永毅回中国收集红卫兵资料时,被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以非法获取“国家机密”和“向境外提供信息信息”的罪名关押半年。在此期间,一百多位欧美、澳大利亚学者写信给当时国家主席江泽民,要求释放宋永毅。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Jerome Alan Cohen)担任他的美方辩护律师。2000年2月,宋永毅被无罪释放,回到美国继续做数据库工作。
2002年,《中国文化大革命数据库(1966-1976)》由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中心出版,此后,宋永毅又陆续主编了《中国反右运动数据库》、《中国大跃进-大饥荒数据库》、《中国五十年代初中期的政治运动资料库:从土地改革到公私合营(1949-1956))》。四个数据库由此构成了《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史数据库》系列,共收入近四万份文件,一亿多字。此外,在文革五十周年之际,还出版了36卷、700万字的《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
哈佛大学麦克法夸尔(马若德,Roderick MacFarquhar)教授认为,这些数据库为“进一步研究当代中国提供了一份宏大的奠基石”,“整个研究领域也因此欠下了宋教授和他的伙伴们一份沉甸甸的感谢之情。”
对于宋永毅来说,数据库的建立也让他对文革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当我们把近四万份原始文件聚集于一个数据库系列中时,就会产生一种自然的‘聚焦’纵深效应,给了使用者一个对历史事件兼顾左右、追溯前因后果的机会,从而也就能更深入地把握其真相和本质。”
端传媒=端
宋永毅=宋
端:有没有什么特别的事情触动您,让您最初想建立文革数据库?
宋:起初想要建这样一个数据库,还是从学术上出发的,我发现一些英文著作,尤其是回忆录,史料错误非常多。比如,2013年夏,一位在美国商界卓有成就的华裔女强人傅苹出版了她的文革回忆录《宁折不弯》(Bend, not Break),不料书中的一些内容引起争议,并进一步掀起轩然大波,不少激愤的中国和华裔青年读者在网上指责她为“污蔑祖国”的“卖国贼”。
平心而论,傅苹回忆录的历史框架并没有虚构, 但在不少情节上完全是记忆错位的。例如她回忆8岁时看到红卫兵对老师“五马分尸”,而这一罪行在南京和上海的文革档案里从没有记载,并不是事实。
当然,和个人心理无意识造成的记忆错位相比,有意识地掩盖和伪造历史的政府行为要严重得多。在中国,因为政府垄断了新闻、教育、出版等一切构筑民族集体记忆的渠道和手段,它很容易通过种种官方路径,在数十年内把谎言变成真理,从而制造出一代无知的“愤青”来。例如文革中庞大的非正常死亡的人数,就一直是中共当局讳莫如深、极力篡改的史实之一。
如果没有大量丰富而准确的历史资料,科学的历史研究就无从谈起,一门新兴的学科更无法建立。不在史料上下一番艰苦卓绝的工夫,也很难展现历史的真貌。也正是出于这种学术信念,我们开始做这个数据库的。
“和个人心理无意识造成的记忆错位相比,有意识地掩盖和伪造历史的政府行为要严重得多。”
端:这些数据主要是如何收集的?
宋:这二十年,我们走遍了世界各地的亚洲图书馆,征集了众多的私人收藏,抢救了无数第一手的文字资料,在数以百万计的官方和非官方的文献中,进行专业的编辑校勘,汇集成了这一数据库系列中的三万多篇文献,共一亿多字。
端:您当年到中国大陆收集红卫兵资料被捕,是怎么回事?
宋:那是1999年,我被关半年。为什么当时江泽民政府把我给放了?因为实在抓不住我什么把柄,我到那里去,无非是到北京潘家园一个旧书市场去买了一些红卫兵小报。红卫兵小报在文化大革命中都是公开出版,它不属于保密的,所以硬要给我安一个罪名,首先说是“国家机密”,送上去被北京检察院给驳回了,说如果把这些小报说成国家机密,基本全国人民都要关进去,文革时候大家都看。后来,就把罪名说成是“收集情报信息”。
相反,我要是那个时候收集像广西那些机密文件的话,那我一定出不来、一定会被判刑,而且至少是5到10年徒刑。
我当时去搜集这些红卫兵小报有两个目的,一是为出版那一套120卷的《红卫兵小报》。二是准备做这个文革数据库。但有人去告密,中共在美国有不少线人,包括在大学中。当时我们的第一笔钱是蒋经国基金会给的。中共安全部门因此知道了我们要做文革数据库,他们在审讯我的时候就流露出来了,想破坏我们这个项目。要破坏这个项目最有效的办法,不就是把一个主编给关起来吗?
端:这二十年间,您相继建成四个数据库,涵盖了整个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史。在此过程中,您对中国当代政治运动又有何发现?
宋:我发现,中共的政治运动,第一关联性特别强;第二密集度高。为此,我总结了一个观点:毛泽东时代是以政治运动治国。
先说密集度,就政治运动数目而言,以1949至1956年中共建政初期为例,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发动的全国性政治运动便有四十种之多。它们分别是:征粮,减租、退押、清匪、反霸、土地改革、查田定产、党内整风、推销公债、抗美援朝、全民捐献、镇压反革命、反政治谣言、反地方主义、宗教三自运动 (自治、自养、自传)、思想改造、批判资产阶级倾向、清理“中层”、“内层”、司法改革、清理积案、对党忠诚老实、民主改革、民主改革补课、审干、三反 (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增产节约、批判《武训传》、新三反 (反对官僚主义、反对命令主义和反对违法乱纪)、四反 (反行贿、反欺骗、反暴利、反偷漏)、五反(反行贿、反偷税漏税、反盗骗国家资财、反偷工减料、反盗窃国家经济情报)、交待和资产阶级关系、统购统销、批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批胡风反革命集团、肃反、批俞平伯的《红楼梦》研究、批胡适资产阶级唯心主义、批李四喜思想、农业合作化、公私合营和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等等。
换言之,仅在中共建政初期的六年里,平均每年的政治运动就有六、七种之多。尽管上述运动不少是在经济和其他非政治领域内发生的,但在毛泽东时代 ,一切都泛政治化了,它们都是以暴风骤雨般的政治运动形式展开的。
其次是关联性强,例如,毛泽东在1952年初发动“三反运动”,想借此解决党内日益严重的贪污问题。在他的强力推动下,如火如荼的群众运动确实也打出了几百万只大小“老虎”,还公审枪毙了近五十名党内相当级别的干部。虽然当时党内的贪污现象有所收敛,但是其他的腐败现象却此起彼伏了起来。为此,毛又只得在1953年初又发动了一场“新三反运动”来制止新的腐败。
此外,当代中国史上同名同主题的政治运动常常重复出现。自1950年开始,一直到文革后期(如“批林整风”),中共党内的“整风”运动从没有停止,但党内的风气却越“整”越坏,中共的威信也越“整”越低。又如,在毛泽东时代至少有过四次“三反运动”和两次“五反运动”。除了上面已经提及的1952至1953年的“三反”和“新三反”运动外,1960年初毛泽东还在党内发起了一场内容完全相同的“三反运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但不久便不了了之了。毛泽东和周恩来在文革中又发动了“一打三反运动”(1970年),即“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和“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和“反对铺张浪费”。其实, 这也又是“镇反”和“三反运动”的重复而已。但文革后期的党风却日益败坏。
端:文革50周年的时候,您牵头出版了700万字的《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为何要单独给广西建立资料库?
宋:广西是毛泽东发动和领导的文化大革命内乱的重灾区,全区冤假错案近23万件,据档案记录:有名有姓有地址的被打死和迫害致死者就至少有89700多人,加上无名死者和所谓的“失踪者”,死者实际上高达12到15万人之多,居全国之冠。文革结束后,中共中央的改革派领导,如胡耀邦、习仲勋等人曾前后派出三个工作组,由李锐、周一锋等中纪委,中组部,公安部的开明派领导挂帅。此外,改组后的广西省委也组织了10万人,在全区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历时四年多。
1986年到1988年,广西区党委整党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市,县党委审定上报的《文革大事记,大事件》的材料,以及该办公室编写的《广西文革大事件》、《广西文革大事记》,编成一套《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堪称单一省份中最翔实、最完整的十年浩劫史料长卷,而其“官方身份”,更使其拥有了无可置疑的权威性。加上中央工作组三次调查中的一些绝密文件和报告,不难向世人展现广西文革血雨腥风的真相。
从2016年出版的36卷,共700万字的《广西文革机密档案资料》中,不难发现广西文革有如下五个特点:
一、在全国所有省市的第一书记或被打倒、或被调任的十年里,它的自治区第一书记,自治区政府主席,广西军区第一政委,号称“广西王”的韦国清始终不倒,并得到广西军区,各县武装部和基干民兵的极力支持;
二、发生过一场旨在消灭“四类分子”(及其子弟)的遍及全省的大屠杀;
三、出现了相当规模的人吃人,即革命群众对“阶级敌人”剜心剖肝吃肉的风潮;
四、军队动用了数个师的兵力,直接策划,指挥,攻打和歼灭一派群众组织,由此导致大规模的杀俘虏的现象;
五、作为大屠杀的常见衍生物,对女性的性暴力和性侵犯事件集中迸发,这是中国大陆和平时期从来没有过的。当时杀夫奸妻,杀父奸女竟成为相当一段时间内某些农村地区的社会常态。
从广西文革这些迥异于其他省市的特点,通过一个省的比较完整的机密和绝密档案资料来研究分析全中国的文革,无论对当代中国的历史和现实都有异乎寻常的意义。
文革大屠杀一般说来都是国家行为,就是武装民兵或者是军队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或者是对群众组织进行大规模的屠杀。
端:刚才您提到广西文革期间的屠杀与人吃人事件,文革期间其他地方有没有类似事件和屠杀事件?
宋:文革大屠杀现在知道的将近有20场左右,一般说来都是国家行为,就是武装民兵或者是军队对手无寸铁的平民、或者是对群众组织进行大规模的屠杀。
文革屠杀大概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种是军队直接屠杀的“武装平叛型”。武装平叛的第一枪是于1967年2月23日在青海打响的。当时的青海的造反派为响应毛泽东号召去夺权,占领了《青海日报》,却被青海军区认为是“反革命叛乱”。该军区的副司令赵永夫主张军事镇压,带了十三个连,动用机枪和火焰喷射器,共杀了手无寸铁的群众169人,伤178人。后又在全省范围内逮捕、拘留、看管了10157人。这种武装平叛和中共军队建政以来长期的武装“镇反”及平叛是一脉相承的。
第二种是“阶级灭绝型”,所谓阶级灭绝大多数发生在农村,像广西、江西、湖南、云南等,最典型的就是湖南道县。大屠杀实际上波及到道县所属的整个永州地委,共有11个县和市。全地区(含道县)文革期间非正常死亡9093人,其中被杀7696人,被迫自杀1397人;其中“四类分子”及其子女共7633人,占了85%左右。
第三种是“种族灭绝型”,最典型的就是在内蒙古对蒙古族的屠杀,也就是所谓的“内人党事件”。官方公布被杀害的是两万多,一般的民间调查至少是十万以上。从此以后,蒙古族人就被打断“脊梁骨”,因为精英阶层基本上被一网打尽、被肉体消灭。旅居日本的蒙古族学者杨海英已经编了11本有关“内人党”的资料,其中屠杀的内容无比残忍。
这三种屠杀形式有的时候交织在一起的,尤其是军队的武装平叛和阶级灭绝,例如广西的大屠杀就是混杂交集的,共杀了9到15万人。
端:这些屠杀是政府行为还是无政府行为?
宋:我认为这是一个政府有意制造的无政府状态。在文化大革命中的湖南道县和广西,都发生过对所谓的“地富反坏”的大屠杀。在大屠杀发生前夕,体制内的策划者都非常热心于在体制外成立了许多施害者的组织,如所谓的“贫下中农最高法庭”、“贫下中农镇反委员会”、“贫下中农联合指挥部”、“社队联合横扫牛鬼蛇神指挥部”、“卫革指挥部” 、“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等等,来充当直接的凶手角色。至今为止中共机密档案都把它们称之为“非法组织”,其实不是。例如所谓“贫下中农最高法庭”在土改时就有过。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屠杀和斯大林的大清洗中,并没有这种形式。这恐怕是中国文革时期屠杀的第一个特点,即通过建立群众组织做白手套杀人。
更值得注意的是另一方面: 成千上万无辜的湖南道县和广西的“四类分子”或对立派的干部群众还被莫名其妙地高度“组织化”,即被打成林林种种莫须有的反革命组织成员。在档案中我们可以看到这类组织有一百多种,如四类分子对贫下中农的“暗杀团”、“暗杀队”、“杀贫留中保地富反动组”。还有遍布“四.二二”中的“广西反共救国团” “反共救国军”、“农民党”、“平民党” 、“6955部队贺龙同盟军”等。
以广西乐业县为例, 1987年3月的处遗档案中统计,全县搞出了19个大型的反革命集团,计有各区报来的所谓板洪“反共联苏联美战斗队”、幼平“反共救国军一○七一团”、山洲“反共联苏联美”、幼平“国民党先遣军”等等。清查这些“反革命组织”致使“300多名干部群众……被打、被关、被公判。其中就有12人被斗打死或开枪打死,有40多人被捕关押,有37人被打致伤残。”
端:文革期间最高领导人知道这些事情吗?
宋:知道的,我举个例子。比如广西吃人最厉害的地方是武宣县,官方统计有75个人被吃掉,实际上不止这个数字。但广西的武宣县吃人是公开的,是在集市上吃人,在集市上把人割成骨头架子取肉。武宣县有一个老干部,在北京有很多关系。他发现了这个事情后,就通过各种途径把信直接送到北京的那些老同事那里,老同事又通过各种关系把信送到周恩来的办公桌上。周恩来又送到毛泽东的中南海,现在有证据说明中央,包括周恩来、毛泽东都是知道这个事情的。
端:既然知道为什么不制止呢?
宋:因为当时毛泽东的战略部署是支持广西军区,支持韦国清把造反派“411”打下去,然后尽早成立革命委员会,所以他对下面反映的大屠杀、人吃人的事情不愿意调查。因为被杀的多是造反派,这正是他要抛弃的。 如果要阻止,是完全可能的。为什么呢?当时有人对武宣县革委会副主任、县武装部副部长严玉林说,你要马上制止,这可是公开的人吃人啊!那个部长竟然说这是群众运动,我们不宜插手,就让他们自然发展。也就是说他支持这种恐怖行为。后来有人向中央告状,广西军区也觉得这个事情不能这样搞下去,当时的军区司令叫欧致富,是中共中央委员,他立刻开车到武宣县,掏出一把枪来,在那个武装部长的台子上一拍,说,你明天不把人吃人给我制止了,我就一枪毙了你。于是第二天就制止了。
再比如说道县的屠杀,当时47军军长是黎原,湖南省革命委员会筹备组负责人是华国锋,他们那些人还是比较有责任心。道县屠杀发生在1967年8月,47军知道这个情况,立刻就派军队到道县去制止,七天就全部制止住了。
文革中的大屠杀不过是文革前十七年的政治运动中的杀戮的一种延续而已,只不过表现形式更加集中和夸张。
端:文革时期的屠杀是不是文革独有的?
宋:我们在挑选、编撰文革数据库里的数万份原始资料时,首先震惊于当代中国政治运动的恶性重复。它们非但贯穿于整个毛泽东时代,之间又一脉相承。
如用来杀人的“群众组织”,在中共建政以来的政治运动中都是合法组织。在1950年代大规模的“暴力土改”和“镇压反革命运动”里,中国农村至少有数百万地主富农或历史反革命分子被虐杀。而直接充当杀戮者的,也都是这些林林种种的“人民法庭”、“贫下中农委员会”。施害者所采用的对受害者们先开“杀人现场会”或“宣判大会”斗争、再宣判,后用野蛮的私刑处死,也完全是土改杀地主的全套流程。这样的貌似法制外的组织,在文革前“四清运动”中还作为一种重新组织阶级队伍的重要手段写入“二十三条”、即著名的“贫农、下中农协会”。
值得注意的还有:刽子手在杀戮受害者之前,常常先追逼受害者的“浮财”。杀了受害者以后,凶手们一定不会忘了土改的传统——瓜分掉受害者的全部“浮财”,包括受害者家庭里的青年女性。换句话说,泛滥的性暴力是土改和文革的共同特色。如果说后者有什么不同之处,那就是暴徒们再也无法从受害者那里分得土地。因为第一次土改中他们分得的土地,早已经被中共在一两年后以“农业合作化”的名义收归了国有。
文革屠杀的第二个特点,是受害者被“组织化”的现象,这在中共建政初期的“土改”和“镇反”运动里也比比皆是。比如,在四川土改中,就发生过多起制造假的“暗杀团”、并把有不同意见干部群众非法杀害的事件。在贵州的土改中,有过震动全国的所谓的“破坏土改同盟军”假案——“晴隆事件”;经新华社绝密的《内部参考》报导的类似的大案,还有湖南邵阳的所谓“反共救国军”事件、浙江桐庐的“清共政治局案” 、广西信都“反共救国会”、山西“稷王山游击支队”、广东罗定县的“地下军”暴动案等等。仅海南一地镇反中, 便发现76宗严重的假案,“被牵连带上匪特地下军之类帽子的老百姓和干部共达2604人,其中被逮捕的1158人,被枪决的52人,在狱中病亡或自杀的50人;被诬者大多数(90%以上)都是贫雇中农和教员、学生,还有共产党员。”
上述所谓的“反动组织”有幸被平了反,但更多的“反动组织”却并没有如此好的运气了。 可见,对大屠杀的发生而言,最重要的并不在于受害者是否真是“黑五类”,而在于他们是否是“红色政权”的反对派。“阶级敌人”是可以根据需要随意制造的。即便你历史清白,施害者也可以罗织罪名、把你随意地“组织”到某个“反动组织”里去。
之所以要煞费苦心地先把清白的群众贴上“反革命分子”的标签后再杀,背后蕴含着这样一个文革前政治运动中简单的法统逻辑:反革命分子是阶级敌人,是革命要消灭的对象。既然这些人已经被“组织”入这一行列,杀他们也就合理合法了。
因此,文革中的大屠杀不过是文革前十七年的政治运动中的杀戮的一种延续而已。按以往政治运动的惯例,它不仅是合法的,还是合理的。只不过它的表现形式更加集中和夸张而已。
这些发现也使得我们深深地感到:仅仅把我们的史料工程局限于文革,便会切断历史的源流关系,无法反映出整个中国当代史上的政治运动的全貌。所以做完文革资料库,我们又开始做其他政治运动的资料库,这就是后来土改、公私合营、反右、大跃进等各个资料库建立的缘起。现在数据库就像滚雪球,每年大约增加200到300万字。所以我很有信心,将来这个数据库确实会成为一个电子版的学术资料库,或者说一个国史博物馆。
(罗四鸰,70年代后生人,现居波士顿,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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