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首家共享單車公司下線啦!台北有樁單車模式會否更可取?
在香港,共享單車最大的問題是違泊,佔用政府用地牟利,以及供應太多。另外,是單車質素參差,用戶使用過程諸多障礙。政府有法規但執行力過弱。Gobee.bike結業後,香港預料只有一家大型共享單車公司生存,規模較小的,只能搶佔 niche market。
在2017年4月,Gobee.bike成為首家落戶香港的共享單車公司。它也是香港首家結業的公司。公司在本年 7 月 10 日早上公告結業,算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在6月份,有用戶已經發現公司的單車難以啟動,信用卡扣錯錢,客戶服務熱線久久未有人接聽等問題。
創辦人解釋,結業是因為維修成本太高,開業至今仍是虧蝕,又沒有覓得新投資者。公司早前籌得 900 萬美元 A 輪投資,又曾經在法國巴黎、意大利都靈和比利時于克勒開展業務,均於三、四個月後結束。
公司承諾按金可以全數退還,又會跟政府運輸署洽商,收回旗下 7,000 輛單車,但沒有詳述下落。不少用戶則批評公司不肯退回儲值額,而且登入及退按金過程屢屢失敗。公司回應用戶可以使用單車至7月17日,並會修復問題。
事件令人擔心共享單車在香港有否前景。自從 Gobee.bike 開業後,香港共有 7 家公司。引述報章,本地粗略估算有 1.7 萬輛共享單車,集中在新界範圍。這還未計算至少 34.7 萬輛個人單車。除了 Gobee.bike 外,ofo 是另一個大戶,其餘四家(loco、obike、hoba、ketch'up、olobike)規模較小。
我相信絕大部份也在燒鈔票競爭的階段,一來時間尚短,二來收費不能太貴,大概是每半小時港幣 2 至 6 元,不然就難跟巴士或者小巴競爭。從媒體訪問中,其中一家說能夠現在收支平衡,
跟新加坡和歐洲城市的狀況類似,共享單車在香港產生了地區問題。首先是違泊及在政府用地牟利。共享單車是無樁行走,方便用戶隨用隨泊,也成為經營的「必要之惡」。
共享單車固然不會全部泊在政府的單車泊位,很多就停在行人道上,或者欄杆旁。本來不少個人單車就已這樣做,共享單車加劇了阻街、違泊行為,在單車徑或者路口擺放就更危險了。此外,共享單車是牟利的商業經營,不應該在沒有政府准許之下進行,要不然就跟打擊無牌小販的政策有矛盾。
第二,是市民惡意破壞單車。在 Gobee.bike 開業首幾天,就有約十架單車被拋進河道。到現在,亂拋單車、智能鎖被毀等問題不時出現。即使不是惡意毀壞,日常耗損的維修開支也不菲,其中一家說維修費佔每月營業額兩三成。
第三,是交易過程不時有問題。以 Gobee.bike 為例,不少網民投訴車身解鎖系統壞掉,不能騎車,又或者用戶鎖好單車離開後,仍被收取費用。
那麼,政府和業界做些甚麼減少亂象呢?業界回應有聯絡電話,接收違泊的投訴。有些說會聘請專人調配單車位置。然而,人手和貨車物流成本,相對租車收入貴得多。
部份公司設有獎懲機制。例如有公司稱若果用戶泊車在高危位置,會扣除信用分,若信用分跌至0分,則會沒收按金。另有公司稱發明科技系統,在指定泊車柱 5 米範圍內停泊,將獲車租回贈。即使如此,單車隨處停泊仍然是常見。
其實,法例不容許違泊,禁止佔用未批租約的政府土地,也禁止阻街。然而,在去年下半年,政府部門清理了約 5,900 輛違泊單車,但只有約 300 輛為共享單車,少得可憐。政府能做到的,似乎是勸諭營辦商收回部分在香港市區內的共享單車。立法會議員屢次批評政府執法不力。
近日,政府有意跟共享單車公司商討規管方案。內容包括:以地理信息系統(GIS)捕捉違泊黑點,爭取營辦商提供營運數據,營運商需要向用戶提供防止違泊提示,設立服務熱線及實地巡查。有規管比沒有規管好,但綜合外界消息,規管不具法律約束力,只是自願遵守,效果成疑。至於為何沒有法律效力,外界無從得知。其中一個估計是,擔心過嚴會衝擊業界,業界反對。新加坡正在嚴加規管國內共享單車公司,結果有 3 家結業,包括用戶眾多的 obike。
共享單車在香港運作年多,新聞不斷。現在企業已經營運一段時間,錯過了規管的最佳時機。如果我們不放棄單車通勤的模式,有評論倡導仿效台北的 Youbike 有樁共享單車模式,有站點,有政府管理。如要轉營,政府需和屋苑、商場、交通機構通力合作,安排站點,而且數目要夠多夠方便。台灣朋友可否分享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