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書祛魅⇋多媒體的魅力
熟知我的人大概都會知道,我是很喜歡看書的。因為書的好處不言自明,它是一種拓寬知識面的有效方式。但「書」只是作為一種載體而已,也就是我的領域裡常說的「媒介」。那它「介」的是什麼呢?一言敝之就是「寫作者的思想」。按照麥克盧漢的理論「每一種媒介的內容自身也是一種媒介」,所以思想本身也是一種媒介。它載的可能是人的精神、內核、心靈等等這些更加虛無縹緲的東西。現在我們有了形形色色的媒介,诚然是生活在一個多媒體、泛媒介的世界裡,因此承載思想的媒介也多出了除了書以外的許多種方式。比如網頁、論壇、社交媒體、聊天軟件、電影、電視、視頻、照片、圖像等等都可以說是其中一種。然而在媒體界的批判裡,這些多元化的新興媒介往往被喻作「比不上書」,甚至是許多通過這些多元化媒介來進行知識產出的人,同樣會在背地裡想:我寧願多讀一本書,從書中汲取知識,而不是從其他這些媒介。其他這些媒介承載的知識信息是垃圾、碎片、本質上沒有什麼含金量的,老生常談。我以前也把書當作很神聖的物件,把看書當作對抗這個浮躁的、被社交媒體主宰的社會的方式,乃至我其實把它當作一種行為藝術。可是當我更深地了解了書以及它背後的「寫作」這樣一種行為以後,反而對書以外的媒介產生了認同。今天我想淺談一下「給書祛魅」的一兩點看法。
別的也有人說過,只要嘗試寫作,就可以了解一名寫作者在組織文字的過程中可以夾帶多少私貨。在我看來,寫作的樂趣在於依據上一句話寫了什麼,緊跟著的下一句話實際上有成千上萬種接續方式。前一句話跟後一句話之間的邏輯關係可以無限打破重組,其間蘊藏的可能性甚至可以比肩宇宙所能夠包含的量級。也因此,寫作跟寫作者本人「當時」、「當地」的經驗與情感緊密關聯,通過寫作產出的文本更大程度上是一種「隨機」的產物。可是「書」卻將這種隨機性定形了,它變成了一種不可反駁、不可討論的莊嚴的物件。在柏拉圖與蘇格拉底的時代看來,這無異於是一種低劣且愚蠢的行為。
二位中的其中一位說過,透過文字,「你傳授給學生的不是真理,而是近似真理的東西」。這句話裡面的道理诚然如此。有一個非常明確的例子可以表明這個真相:當譯者對一本書的內容進行翻譯時,譯者其實是需要去不斷跟書的作者溝通這名作者寫下的一個詞、一個句子究竟是什麼意思的。譯者難道看不懂這個詞嗎?當然看得懂,可是當你寫這個詞的時候,你究竟是什麼意思呢?譯者只能在反覆溝通、確認後再決定一個自己知識範圍內等同的詞來與之進行交換。看似譯者的目的達到了。可是當這份譯本再次傳達到許許多多的讀者手裡,讀者心裡其實也會有相似的疑問,你寫的這句話是什麼意思?解釋一下?這一次,譯者不會跟讀者解釋了。也就是說,文本在傳播的過程中,它的意思其實是在不斷被扭曲的。
再回到蘇格拉底。他提倡的方式是什麼呢?是面對面的講話。在19、20世紀媒介的爆發性成長不斷刺激傳統的書本這一表達形式時,哈洛德・伊尼斯則再次重申了這一觀點:我們需要回到口語表達,因為口語之間的交流溝通是可以反覆向對方確認意思的,對話進行下去的前提就是雙方都理解了上一句話的意思,雙方共享同一知識層面上的土台。只有這樣,對話才可以順利進行,溝通才可以稱之為有效。在這個意義上來講,書是比不過如今湧現出來的許多其他新興的媒介形式的,哪怕是電影、寫真、播客甚至都能比它強。
現在再來看上面引用的那一句話的上下文:
「你發明的文字使習字人的心靈患上健忘症,因為他們不再使用自己的記憶;他們會相信外在的文字,記不得自己。你發明的這個特別有效的東西不能夠幫助記憶,只能幫助回憶。你傳授給學生的不是真理,而是近似真理的東西;他們能記住許多東西,但是學不到任何東西;表面上他們似乎說明都懂,但實際上什麼也不懂;他們是令人討厭的夥伴,有智慧的顯露,無實際的貨色。」
蘇格拉底攻擊的是文字的不可重塑性。文字從這個意義上來講,是一種視覺的記號。但與它作為一種記號的本質相悖,它往往被規定了特定的含義。這種特定的含義被編寫成為字典,走進了小學的講堂,從孩子們一張白紙的思想開始塗鴉,向孩子們灌輸既定俗成的社會規約(社會規約:公有的語言——當我們使用一個可以不經解釋就可以與聽眾共享其含義的詞語時,這個詞語被賦予了社會學的想像力。每一個人都運用其對社會的理解來詮釋這個詞語的含義。往偏激的一端說,這些詞語往往自帶了刻板印象)。但是寫真:這種媒介形式卻能夠擺脫這種容易被規定的刻板印象,具備更加自由的理解度。一個人對一張照片的解讀甚至不需要用語言來描述,它傳達的是一種更為模糊的經驗與感覺。
簡單提一下電影、播客其實也是同理。電影講述一個連續時間性的視覺堆疊,配之以聲音的詮釋,其實也是具有相對自由的理解度的。播客不比書籍,它通過聽覺傳播,同樣不像文字作為一種記號那種容易定死人們的理解與詮釋。(*這只是一個初步考慮,並未成形,未經推敲。)
因此,「書」在我的理解裡逐漸被祛魅化,我也更願意接受除了書以外的其他媒介所承載的信息。其他媒介有時候能夠承載書所不能輕易承載的東西,而這些東西正是如今人人願意追捧的東西。從我最近幾天聽的幾條當代人關於社交媒體的洞察來分析,這種東西很大程度上是「情感」和「體驗」(體驗或者經驗⇋personal experience)。
董晨宇在和曹檸聊的一期關於網紅主播的播客(咸檸七vol50)裡談到,他認為主播賣的是「親密/親密關係」(方式是通過與觀眾建立長時間的視聽關係)。曹檸的另一期播客裡(咸檸七vol49),短視頻博主小雨與他談到,她做內容不能提供給觀眾什麼特別有意義的乾貨,反而是提供的情感支持(「情緒能量」)更多。這跟我前幾日與一名老師聊出來的結論類似,我們得出來的結論是:社交媒體裡的內容之所以能夠如此廣泛地傳播,因為它產出的是「情感」,是情感驅使著人們黏在上邊、主動轉發。
「情感」是具有感染性的,是可以通過反思自身的經驗從而達到共鳴的。也就是說,「共情」成為了轉發與分享的主要因素。這比起書籍裡面提倡的理性顯然更容易得到更多支持,感性勝出了。由此是否可以推論:現在我們站在一個情緒主導的時代背景裡,過去幾百年裡構築起來的理性則通過社交媒體受到挑戰。社交媒體使得情緒易於分享、便於傳播,而這或許正是它自帶的一種天然屬性。當然並不是說以前的幾百幾千年裡就沒有這麼大的情感噴發或需求,只是說是否社交媒體成為情緒的疏通管道,被有效地利用。
過去,我們沒有這麼多媒介讓我們表達情感,權力只掌握在少數人的筆桿子與皇冠上頭。如今,自由表達的時代,人人獲得情緒溝通的管道,這或許可以看作一件好事,而我們卻在媒體批評裡看到了太多相應而來的負面影響。比如情緒暴力。為了解決這些負面影響,許多時候只能說一句很冠冕堂皇的話,「責任在每一個人自己手裡,需要個人自己進行分辨、自己進行決策」,可事實上人人往往也沒有這種愛好或者精力。再說一句更冠冕堂皇的話,像這種被關心的問題實際上存在於過去的任何一個時代或社會裡,只是我們很難看到,或我們更關注於自己當下所處的時代。假如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問題,好像所有問題都不會再是問題,诚然這種態度很中庸。就像拿書來說,它真正發達的也就近世史上那三五百年,更早之前是普羅大眾無法接觸到的神聖之物,更不用提通俗文學、大眾文化的發足與源流,所以我們其實也才是剛剛起步來思考這一系列的問題而已。哀嘆書的衰落,好像诚然是沒有必要,因為新的東西已經到來。展望元宇宙也不過是這般類似的問題而已。
最後,補貼一句麥克盧漢在《機器新娘》裡說的話:這只是一種懷舊情緒而已。而懷舊情緒正就是誕生在社會飛速發展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