幹話字典:存在即合理
IPFS
副標: 論洪蘭之過
這個合理,是指有理由(reason),而不是這個理由是價值判斷上正確的(right)。
也就是說,這是單純的指因果關係,而非是進行價值判斷。
所以說胡亂翻譯很令人煩躁,大多事物都有一個簡單直接卻足夠錯誤的理解方式。
當然不代表沒有簡單直接且錯誤在可容忍範圍的理解方式,只是遠不及前者眾多。
畢竟正確的路沒幾條甚至海天一條,舉目所及卻盡是有意或無意的詞不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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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標: 論洪蘭之過
這個合理,是指有理由(reason),而不是這個理由是價值判斷上正確的(right)。
也就是說,這是單純的指因果關係,而非是進行價值判斷。
所以說胡亂翻譯很令人煩躁,大多事物都有一個簡單直接卻足夠錯誤的理解方式。
當然不代表沒有簡單直接且錯誤在可容忍範圍的理解方式,只是遠不及前者眾多。
畢竟正確的路沒幾條甚至海天一條,舉目所及卻盡是有意或無意的詞不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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