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泉》:真正的成功就是度过充分捍卫自我主体性的一生

hulibulo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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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3. 01. 29

安•兰德对集体主义毫不留情的批斗与讽刺,作为一枚身处其漩涡中的小白在此无法评判。

四位性格迥异的人物,将本书分为四个部分。全知视角下,大部分人鄙视彼得•吉丁;现实生活中,大部分人想做彼得•吉丁。目之所及处,大部分人还不如彼得•吉丁。

人类有各种各样的美德,但恶习却是相似的。

他知道他今晚不会死。只要他还畏惧着某些东西,他就会固守生命,即使它只是意味着向未知的灾难进发。死亡的想法让他一无所得,而活着的想法却对他小有恩惠——那是敬畏的暗示。

不幸福的人才会对痛苦如此麻木不仁。

书对理想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歌颂显而易见。除此之外,令人震撼的还有对集体的极端悲观。如果多米尼克选择了洛克,最后的结局就会回落现实,书的第四部分就不会发生;华纳德的圣战失败了,他在权力面前选择了出卖和二次自杀,他自感“从未走出过地狱厨房”。向集体低头,就是失败。

得出此结论的安·兰德深谙群体性的弊端。她从俄国移居美国,并多番劝说家人一同离开,可谓是润学先锋。

而在小说里,安·兰德想要介绍的是她理想中的英雄:一个在任何情况下都坚定捍卫自我主体性的人。

“她的哲学和小说里强调个人主义的概念、理性利己主义(“理性的私利”)、以及彻底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她相信人们必须透过理性选择他们的价值观和行动;个人有绝对权利只为他自己的利益而活,无须为他人而牺牲自己的利益、但也不可强迫他人替自己牺牲;没有任何人有权利透过暴力或诈骗夺取他人的财产、或是透过暴力强加自己的价值观给他人。”  

——来自维基百科

The first fount of life, is that which happens when a thought takes shape in words.

其实安利这本书起初有点犹豫,因为它篇幅很长(60万字),译本有些翻译腔,看到过半时也还觉得作者的观点描述略带极端。

但高潮和结局都不负期待!尤其是第110章后的走向无比精彩,人物的内心完整外露,对白谈吐令人叫绝。推荐给每一个现实中的彼得•吉丁、每一个在集体中磨灭自我而不自知的人、和每一个天才。

听惯了宏大叙事的我们,的确需要多听听个人主义的声音。书中对彼得吉丁的批判常常令人反思,引发惊恐,并产生对自我的质问——质问自己是否也会在无数屎上雕花的折磨下沦为空心人、二手货。

很多人都知道“什么才是真正有意义的”,但却很少有人能够真正去做有意义的事。

仔细想来这也是一种tradeoff,每个人都在以自己能够忍受的方式活着。有的人选择待在降落伞下,减少思考多多听从,以让渡自我来交换系统颁发的小红花,然后喜气洋洋地装饰自己,这样很安全,还可以很好地粉饰自己的平庸;有的人对bullshits不屑一顾,坚持自己的主张,但常常会被逼无奈遭受冷遇,得不断忍受社会的毒打和抹杀(参考洛克的师傅)。总有种预感,前者正像流水线生产一样不断涌入市场,而后者则濒临灭绝早早淘汰。人生路很长,选择在手上,看看谁会有光明的未来。

关于多米尼克。

朋友和我读完之后都无法理解她的思维方式和婚姻选择。搜了一篇人物分析,感觉有点道理。

https://www.cliffsnotes.com/literature/f/the-fountainhead/character-analysis/dominique-francon

大意是说,多米尼克作为一个极端的理想主义兼悲观主义者,她很自然地爱上了洛克。她希望毁灭洛克的举动实际上是一种mercy killing,因为她坚信这个世界配不上如此纯净的灵魂,与其被他人践踏不如毁自我手;她认为权力正被、也将持续被unthinking herd所掌控,因此她觉得抗争无用且可能会招致更大打击;她认为真正的追求和意义将实现无果,因此她解构了所有追求和意义,也放弃了自己的人生。

不过幸好,多米尼克的malevolent viewpoint在洛克和华纳德的胜利结局后得到转变。我们还是不能将这个世界让给自己鄙视的人。

刘瑜写了一篇名为《你比你想象的更自由》的书评,个人觉得写挺好,以下为节选。侵删~


说到安·兰德,美国头号左翼知识分子乔姆斯基说:“她是20世纪最邪恶的人之一”,而前美联储主席格林斯潘则称兰德曾是他的精神导师。能引起如此鲜明的爱憎,于是我拿起了《源泉》。

《源泉》是怎样一本书呢?如果把尼采和米尔顿·弗里德曼放到绞肉机里搅拌搅拌,合成一个新人,让他来写小说,那将是《源泉》。就是说,这本书充满了对“个人意志”的极端信念,其中,“意志”那个部分属于尼采,而“个人”那个部分属于弗里德曼。

故事是这样的:20年代的建筑系大学生霍华德罗阿克因为笃信现代建筑、鄙夷传统建筑而被学校开除,他来到纽约自己开业。由于对自己的设计原则不做一丝一毫的妥协,其事务所生意寥寥,最后沦落到不得不去做采石场工人的地步。与此同时,他的大学同学彼得·基廷由于善于迎合而在建筑业平步青云。由于极少数几个“另类客户”的存在,霍华德得以重新开业,事业终于有了起步。但这时,一个建筑业头号评论家,却开始实施摧毁霍华德的计划:他先是怂恿一个富翁去找霍华德设计一座庙宇,然后在庙宇建成之后,又怂恿他去状告霍华德,霍华德输掉官司后,韦恩德给了他一个摩天大楼的订单,让他建造一个“自我精神的纪念碑”······

兰德后来承认,她是把霍华德作为一个“完美的人”来塑造的,他的完美不在于其外形品德——小说里霍华德并不英俊、性情可以说冷若冰霜,他的完美在于:在每一次他必须在自己的原则和他人的意见之间作出选择时,他都选择了自己的原则。他本可以不被学校开除,如果他……;他本可以不去做采石场工人,如果他……;他本可以拿到巨额订单,如果他……;他本可以不被起诉,如果他……;在校长、在同行、在客户、在评论界、在资本家、在法庭面前,他选择了自己。在兰德的观念里,成功与功成名就没有什么关系,成功就是一个人捍卫自己的完整性。在阐述自己的哲学观念时,兰德说:道德只能建立在个体理性的基础上,它的基础不应该是任何宗教、情感、社会、国家、阶级以及任何形式的集体。

这不是一个在“传统”和“现代”之间的审美选择,这甚至不仅仅是一个在勇气和懦弱之间的人格考验,这是在人的存在和虚无之间作出选择。在兰德看来,宗教、民主、福利国家、共产主义都是在试图埋葬个人的自由意志,从而捣毁人之为人的本质。而资本主义精神之所以值得颂扬,归根结底因为它就是人的精神,是对人的“存在”的坚持。
兰德为自己小说人物性格过于鲜明这一点辩护时说:我的写法是浪漫现实主义。世上真的有“浪漫现实主义”这种东西吗?霍华德这个“完美的人”之所以能坚持自我是因为兰德赋予了他两个秉性:绝对的才华和对他人意见绝对的绝缘。而这两个秉性几乎是反人性的,更不要说二者的结合。如果说霍华德惊人的才华可以为其对自我意志辩护的话,那么,一个不那么有才华的人可不可以那么“坚信自我”呢?如果那个“自我”并不可信呢?如果是非信条只是一种相对的、主观的事物,那自我怀疑是不是比自我信念更能成为社会进步的力量呢?这大约也是为什么兰德坚持自己的哲学基石是“客观主义”,因为如果现实不是“客观”的,信念就不可能是绝对的。

CC BY-NC-ND 4.0 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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