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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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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汉族何以失声

齐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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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说是一种权力,对不同的群体来说,谁能说话和听众多少都取决于彼此政治力量的争竞。不同人的意见,须经其所属群体隐形或实在的政治程序的筛选重构,才成为体现这一群体感受、主张和利益的语言。这一过程在不同的阶层、民族、信众等群体内部都是一样。

在新疆,维吾尔人是被赋予法定政治权力的民族,汉族则被认为掌握着实际的政治运行。不奇怪的是,除了积极分子代表民族的表忠心之外,无论维汉都没有表达本民族意义上立场和观念的权利。奇怪的是,现实参与权力行使的新疆汉族人,是一个远比被限制更多的维吾尔更加沉默的人群。无论是官方的舆论宣讲,还是民间自发的表达,以及国内国际的关注,都是不被看到的群体,以至于在暴恐过后的展现中,同样隐身和失声。

清政府一统新疆,因俗而治,驻军、汉族百姓与当地居民隔离。各地新筑汉城,军队和满汉人等居住其中,老城称为回城,人员不得随意往来。同时大兴屯垦,在新疆的汉人只准租种官地。《回疆则例》中: “内地汉民 , 前往回疆各城觅食佣工者 ,如无原籍、年貌、执业、印票及人票不符 , 即行递解回籍 , 倘回户私自容留 , 查出治罪。”建国后组建新疆建设兵团,可看作清朝军屯的延续,数十万复员军人和汉族移民被纳入中央政府直接管理。

由此可见,清朝至今,新疆的政治局面并非不同民族尤其进入新疆的各民族的博弈共处,而是由一个超越各民族的中央权力所做出的政治划分。不同民族被划定了各自的政治功能,成为整个管理机器的一个功能组件。无论满汉维回,都不具备独立的政治自主性。族群的生存和利益,民族间的冲突和边界,是中央政权从统治角度出发考虑衡量、镇压安抚。

兵团是与新疆地方政府隔离的政治实体,在民族区域自治框架内特意留置的汉族自治区。但在这里,名义的政治与现实的政治存在对立。无论是法律安排上民族区域的自治,还是被特殊体制化的兵团的自治,都只是为方便行政而设置的程序上的管理工具,无法在实际的权力运用中产生作用。所有民族,都被纳入一个更高的政治体制中,自身却被阻断完成政治化。

未能完成政治化的民族,只能被视为文化意义上的群体,被当作整体的政治的一个对象或工具而存在。作为百姓、群众,可以发出声音被体制听取和吸纳,却无法作为有共同契约的民族,以政治观念与其他民族交往,达成共识和底线。

此种状态下,每个民族的政治属性都是被遮蔽的,维吾尔人还是汉人,都无法真正描述和表达自己的民族。区别是,在同一个体制中,维吾尔人更多是被管理的对象,是体制所听取、引导和服务的群众。群体的情绪意见,可借此被表达和关注,无论是被纳入考虑还是越界需被禁绝,都是应被调查了解的要素。

在新疆,汉族,更多被内化为体制管理工具的一部分,自身即是体制。体制的一环,不可能有体制自身之外的利益和声音。既然不存在具有政治管理和维稳意义上独立的汉族属性,也就根本不存在需要被注意和关切的汉族的诉求。这只是不同民族在这政治齿轮中分工不同。

我们听不到新疆汉族的声音,因为官方并不觉得在政治考虑上存在新疆汉族这一客体。以及,更加彻底的体制化过程,让新疆汉族几乎比其他任何民族都缺乏独立于政治体制的民族自觉性。新疆汉族不是权力,但权力已将新疆汉族纳入自己,这是国家民族主义构建的必要过程,但这一过程,是终会成功建成国族一体的现代政治社会,还是仅仅将新疆汉族当作为维持边疆稳定特定阶段所需的代价。前者,是自己民族政治进化的阶梯,后者,是外在权力使用完毕即可弃之的消耗品。究竟如何,不好仔细甄别。

没有声音,却不意味着没有意愿,群体,声音无法选取,表达不被允许。个体,可以保持沉默,安静离开。

静态的观察,权力继续有效,不会言说的民族和不被允许表达的民族,各自承担体制赋予的角色。但不同的政治分工和压力选择,构造着不同的民族演化路径。大部分现代民族,最终完成于十九到二十世纪,在尚未结束这一过程的新疆,未来演化而成的,可能是完全缺乏政治自觉性的汉族和被外部压力强行整合的维族。只为对抗异己和情绪焦虑凝聚,却未习得任何内部外部应当如何的政治规则,从未习惯言语交涉和观念竞争的效力的民族,在走出权力的圈禁时,它所能运用的,也许只有最原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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