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作風格 | 文言文

ohl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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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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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沒有人用文言文的風格寫過吧?嘿嘿!

原文:

中午,某快餐店內,一名女子,三十歲,身高165公分,皮膚白晢,兩頰有雀斑,身穿一件淺藍色碎花連身裙,圍著一件紅色絲巾,在售餐處買了一個漢堡套餐。
她捧著餐盤去找座位,一名青年坐在她正要坐下來的坐位,她與青年發生衝突,最後青年面色不善的站起來,走的時候撞到她的餐盤,可樂都倒了下來。
女人指著青年的背影在罵了一會兒後,便開始進餐,擠茄醬時不小心沾到絲巾,她馬上拿紙巾清潔。
下午,她與一名穿著黑色西裝的男士,在咖啡店喝咖啡,她已經換了一條藍色的絲巾,男士說這衣裙配上紅色絲巾比較好看。


精簡版:

午時,一女購漢堡於肆,藍裙繫紅巾,膚白臉微斑,而立之年,纖纖而立。尋位,將坐,一男子奪之。

女怒,與男子爭,男子不悅,起身,碰女之食,可樂覆。女大怒,指其背影斥之。坐下,大啖漢堡,不慎茄醬沾襟,以紙拭之,替之青巾。

日側,與烏衣男共飲於咖啡廳,曰:”紅巾更佳。“


湊200字版:

一日正午,某女購漢堡於食肆,藍裙繫紅巾,膚白臉微斑,而立之年,纖纖而立。購畢,尋位,將坐,忽一男子奔至,奪女之座。

女曰:“此為吾座,公子請另尋他座。”

男子不動,回曰:“不往!”

女怒,與男子爭,曰:“ 小子!今年貴庚?孰不知長幼有序,謙讓之美,吾今三十而立,汝應讓座。況且此座本該為吾之座,汝強佔之。於情於理,汝應讓座。”

男子不悅,起身,碰女之食,可樂覆。

女大怒,指其背影斥之:“其母之!直娘賊!賠吾之可樂!”

男子未應,女遂坐,大啖漢堡,蘸茄醬同食,不慎茄醬蘸紅巾,取紙拭之。而後,替之以青巾。

日側,與一烏衣男共飲於咖啡廳,烏衣男曰:“汝今之裝扮,配紅巾更佳。”


致新性感雜誌:
我個人是覺得精簡版比較符合文言文規則,更貼合風格。奈何字數不夠,所以多搞一篇湊200字版,看看大家比較喜歡哪一版,哈哈哈哈!
CC BY-NC-N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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