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ion history and IPFS entry, back to latest
Z先生
IPFS What is this

Content Hash

記錄生活 l 初來乍到,新竹 之 我一刻都不想待在員工宿舍

Z先生
·
·

有段時間沒更新文章了。一方面從覓職到等待入職期間,待在家中成天就只想耍廢;另一方面,近期忙著搬家,新工作也才剛展開,適應新生活也耗掉些許的心力。

事隔不到一年,我又再度搬家。這次不僅僅只是搬家,還搬到了另一座對我而言,是很陌生的城市——新竹。

上個月月底,我就收到新工作單位的通知說,工作證已核可。從知悉工作證核發到搬家,只有短短的三天的準備時間,一切都很倉促。

早在七月底的時候,我就完成了面試,面試當天就得知錄取結果。照理來說,我有非常充分的時間準備搬家的事情,尤其住宿是何其重要,理應提早做好準備。但在面試之後,我就沒有任何不得不去新竹的理由,加上不確定這次工作證的申請是否再度遭拒,因此我不敢貿然先找好房子。

所幸新的工作單位有提供員工宿舍,而且費用頗便宜。套房月租只要五千元,還可申請再打八折,水電全免。在新竹這座高消費的城市裡,如此的住宿待遇可遇不可求。

在決定是否搬進員工宿舍前,我都沒機會親眼目睹住宿環境。只能憑網路上區區的幾張,不確定是否已經被「美化」後照片,外加谷歌地圖,來評估住宿條件。

令我感到猶豫的是,住宿地點偏郊區,宿舍方圓一百公尺之內,只有區區兩、三家餐廳,以及一家便利商店,基本生活機能極差。對於我這種不會騎車開車,更不願花錢呼叫Uber的市井小民來說,這樣的居住條件勢必會給我未來的生活,造成諸多不便。

但看在極度佛心的住宿費用上,也想省去找房子的麻煩,因此打從一開始我就決定一直住在員工宿舍。

直到踏入宿舍後,我才對我的決定,萌生強烈的悔意,我想長期住在員工宿舍的念頭也立即被推翻。

員工宿舍猶如監獄

撇開差強人意的生活機能不說,住宿環境雖不至於奇爛無比,卻有種難以言喻的不適感。

房內空間不算小,含廁所也有個6、7坪左右。對於家當不多的我來說,一個人住算挺寬敞的。整體環境算是乾淨,入住前也有請人打掃過。

除此之外,我再也說不出其他的優點了。

屋內雖有對外窗,面朝東邊。一打開窗戶,映入眼簾的卻是一片樹林,完美地遮擋住每日的晨曦,使得房間十分陰暗潮濕。浴室內沒抽風機,唯一可讓浴室內空氣流通的窗戶也是朝向屋內,讓原本已經甚為潮濕的房間,愈加潮濕。再仔細觀察,潮濕環境的常客——衣蛾,在房間的四處駐留著。曾住在淡水的我,完全可以預見未來要跟這群衣蛾們共處的畫面。

至於傢俱,有床、有衣櫃、有椅子,還有一張書桌,皆留下一道道歲月的痕跡。尤其鐵製的書桌更是鏽跡斑斑。地板是復古的紅色磁磚,搭配綠色的窗簾,更讓整個房間充斥著一股老舊的氣息。

走出房間,雖然住宿的教職員並不少,但宿舍走廊卻靜謐得有些死氣沈沈。

曾住進員工宿舍的同仁說了這麼一句:「雖然員工宿舍沒有什麼不好,但它就是沒有家的感覺。」

這句話道破我內心說不出的不適感。比起宿舍,我覺得它更像是一座可以自由出入的監獄。因為宿舍內充斥一股壓抑的氛圍。住進宿舍中,就有種被困住的錯覺。因為就算踏出了宿舍,身處郊區又沒交通的我,根本沒任何地方可去,宿舍是唯一的皈依。

換作是學生時期,或是幾年前剛畢業之際,一心只有存錢的心,對居住品質要求不高的我來說,或許還會覺得如此的住宿環境,已稱得上是令人滿意的了。

當天還打電話跟我媽碎念宿舍的環境,卻反被她碎念我的胃口被養大了。與其說胃口被養大,我更傾向把自己的心態解讀成「對生活有了更高品質的追求。」

也不是沒有想過將就一點,反正就把宿舍當作一個睡覺的地方就好。但同時也覺得,工作很辛苦,如果就連上班之後的生活都要退讓的話,那活著還有什麼意義?

是的,一個簡單的住宿問題,卻拉到「生命意義」的層次。可也因此讓我有了「再次」搬家、「立馬」搬家的衝動。

時間雖有限,但我還是堅持要立馬搬走

我把家當搬到員工宿舍後,就一直不想面對它。於是我先逃到辦公室,見見新同事,也順便找找新房子。

但要在短時間內找到喜歡,又能立即搬進去的房子談何容易。當時在網路上看到有在出租的房間,要嘛價格太昂貴,要嘛環境太髒亂,抑或是需要過一段時間,等房客搬走後,我才能住進去。再加上我不會騎車、開車,新竹的公車會經過的路段也屈指可數,班次少得可憐。要找到離公車站不遠的房子,大大提升了「當天就得找到房子」的挑戰!

縱使如此,我還是堅持要在當天找到新房子,並且當天晚上就搬進去。我一刻都不想待在員工宿舍裡。

在時間有限,交通不便,也沒什麼新竹人脈可讓我依靠的諸多限制下,找到符合「價格合理」、「環境整潔」條件的房子,我似乎只有「一次」的機會,也必須「一步到位」,因為不會開車的我,可以移動的範圍非常有限,而且我很可能在不斷看房的過程中,錯過公車的末班車,導致我最後必須靠雙腳在人生地不熟的城市中移動。

約莫下午四點左右,我在租屋網站上看中某一間房子。從谷歌地圖來看,距離公車站只有約莫十分鐘的腳程。於是,我速速約了房東在當天晚上八點看房子。

我回到宿舍打包幾件衣物,一些盥洗用品,背著一個登山包就去看房子。計畫看完房子的當下就立馬租下來,晚上就住在新租下的房子裡。

至於看房子,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完稿於2022.09.18

CC BY-NC-ND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