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如何掏心挖肺經營Matters!
(我貓照超多,有貓按讚XDDDD)
昨天傍晚發現@Matty弄了個標簽我如何經營Matters? | 掏心窩,恰好昨天也跟@后前線KMnese聊了一下在Facebook找讀者的事,就把這些細節寫出來好了。
首先,我要說的是:我現在幾乎是一個「沒有案子」、「沒有收入」、「沒有工作」的人。我的收入很大一部分來自於我的商品販售(另一部分在高雄和台南的政大書城賣),出版社的設計案已經退到很後面不是我的主要收入(我在這篇文章裡有寫),所以我什麼沒有就是時間多。而以我這樣天天發文的頻率來說,在Matters上的月收入換算下來大概3~4000台幣,但也要有很多讚賞公民拍手才有可能!(拍好拍滿來啊!!!)
因為很閒,所以我有時候沒事做就會打開證券交易App去看股票,偶爾當天當沖可以賺一點費用。(這我會寫在《無法下班的接案人生》中的後面篇章裡。玩Matters的部分也會寫在後面,也就是這一切的經歷我都會寫下來。)
就不談錢了。談錢焦慮,談怎麼經營好了!(老話那句:且戰且走,總是,也走到這裡了!)
因為二月忙賣商品,我有一整個月沒什麼寫,等到一切忙定後,我才開始天天無事就想個事情來寫,寫著寫著就寫上癮了!寫完以後我會有下列的動作:
轉貼至Facebook讚賞公民 Civic Liker社團。
(我如果記得沒錯,我剛加入的時候這裡的按讚數不到4000,現在是7477)
轉貼到我的個人帳號和粉絲專頁。
原先當我同步把文章貼到我的部落格和Matters時,我在個人帳號和粉絲專頁都是貼我部落格的連結,後來發現要求朋友或粉絲們(後稱讀者囉!)去點讚賞鍵拍手其實是不容易的。(等一下講使用者習慣。)所以,最好的方式是分享Matters文章的連結。
以前我貼分享,我會摘文給我的朋友或讀者看,現在則不。我在個人頁面就是每天鬼吼鬼叫:「同學拍手囉!」在粉絲專頁上會跟讀者說:「快點拍個手啦~」幾十天下來(兩個月也有六十天了吧!)我的確成功的把幾個朋友、幾個讀者吆喝到Matters幫我拍手,也有人因此加入了讚賞公民,更有人稍微離開了Facebook開始發文。(當然為數不多。已經開始。)
當然,也有人會告訴我:「阿線,看你這樣天天寫,我好像也可以開始寫字了。」
這也是我始終相信互相影響的重要性。而我通常是起頭的那個!不過天天叫讀者拍手,粉絲團的讚常常被退就是了!XDDDDDD
除這兩點以外,大概就是我還滿熱衷於討論的,也許不熱衷去別人的文章下留言,但在我發文之下的留言,我都還算非常認真討論。
我在這篇文章提過:不論你使用任何平台,平台都只是輔助創作者的角色。你必然需要專注的創作、分享,以及花一點時間和力氣去行銷和推薦自己!
而「經營」也就是「行銷和推薦自己」!
一定有人會說:「可是我沒有用Facebook啊!」或者「我不想用Facebook啊!」要不,會困惑「那是還要去經營Facebook嗎?」
的確很多人是從社群網站「逃來」Matters,想圖個清靜、想有個空間寫文,但如果你想要「被看見」或是「擁有自己的讀者群」,你勢必需要「經營」啊!不管是經營Matters上的讀者群或是去社群網站拉一點讀者來閱讀,別無他法就是必須花時間去經營!(好啦!除非你真的很有才或是不小心被哪個名人轉分享而受到關注~)
但如果你只是想有個地方說說話,又不想要那麼多社交關係和連結,也就不用去思考「到底要不要用Facebook」這件事。
總是提到Facebook的原因是,它在台灣仍然是所有年齡層使用社群網站的最大交集,你當然也可以去instagram、ptt、Dcard、plurk、Line……轉發你的文章行銷和推薦自己,而為什麼我後來只轉Matters的連結,不是轉部落格的?
因為在部落格上的讚賞鍵不夠直覺,而Matters上的讚賞鍵比wordpress的外掛更容易使人按下拍手。
也當然這跟長期以來人們對於「部落格」文章沒有養成「拍手」的習慣有關,但進到Matters上則是重新認知一個新的界面,也就會很直覺的習慣Matters要給我們養成的習慣:「看完文章要拍手。」當我的讀者和朋友都習慣了我貼Matters的連結,他們點進來後會拍手,以後我也就不用特別強調了。(多半他們會看一段時間後才註冊Matters,因為我會一直吵他們要拍手。XDDDD,我不能強求讀者給我拍手,跟朋友要一下可以吧!)
我不太喜歡寫那種表列式的規則:你照著我這麼做就可以XXXXXX。
所有表列式的規則都只是一個大方向。每個人寫的文章內容屬性不同,讀者群也不一樣,行銷和經營會有大方向,但不一定適用所有不同的狀況。
真的想要經營,得下一點功夫:觀察使用者行為,與讀者對話,以及那句老話:多了解自己。
多了解自己的意思是:「你不可能像我一樣天天寫,你就不一定適合用我的方式,你會有你自己的!」把這個「自己的」找出來!
我所有做的事都是百分之一千的認真投入。但我不一定認為這些事能替我帶來什麼。有時我是抱持著「試驗」的心態在執行,從中得到我想要印證的,或是我沒有發現的。
例如這篇文章,在Matters的回應跟在我粉絲頁的回應就不太一樣,還難得有了少有的小小討論。
喔,最後說明一下,我並不認為使用Matters,就好像社群網路都很糟不應該被使用一樣。不是這樣,而是把「社交」和「寫作(書寫、記錄)」分開。我已經不太能在Facebook的手機版上看長文了,它不是適合閱讀的介面!
圖為20110718在安通溫泉拍的貓Canon EOS 5D Mark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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