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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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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真的很條理清晰、淺顯易懂地將我這段時間想表達但又亂如麻的想法說出來了,開心。

裡面的《The New Jim Crown》也是這個學期剛剛讀的其中一本textbook,書中詳盡地從各個方面描述了黑人在如今這個偽公正的體制下遭受到制度上和偏見上隱性歧視的現狀,的確是讓我這種不同族裔的人稍窺他人痛苦之一角。

另外還有一個點作者在文章的最後若隱若現提到但沒有詳談的就是關於暴力的問題了,而這個也是無論香港的抗爭運動和這次BLM運動爭議最大的點。其實關於「公民抗爭是否應該使用暴力」這個問題,數百年來哲學界的討論也是卷帙浩繁,其中最著名的應該就是Rawls的理論了。眾所周知,具體方法適用於具體環境條件,這意味著我們去判定一個行為的合理性應當首先考慮其所處的環境。因此Rawls認為在一個nearly just society的環境下,公民抗爭應當是有良心和有意識地出發、是公開的、理性的、非暴力的,但這種方式也僅僅適用於nearly just society,因為用了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手段就意味著承認這個社會的法治系統仍然是可行的,人們和平地發出聲音政府是會聆聽並且改進的。而如果面對著一些極權政府,對民眾和平地發出的聲音聽若不聞,依舊我行我素,威脅甚至真的使用軍隊來鎮壓,那麼民眾應該如何?Rawls認為這裡是存在著一定的空間來讓抗爭的方式改變的,那就是暴力。在我參加的這次BLM運動的幾次遊行中,除了No Justice No Peace這個口號外,I AM TIRED也是一個高頻口號,從這個口號中就能看出抗議者對於整個政府的司法系統的質疑,因此出現暴力行為也就可以理解了。然而,在這種暴力抗爭中,我認為很重要的一個問題就是暴力的矛頭指向誰。在這次的抗爭裡,的確是很多暴力的行為指向了商家——一些並不是公權力象徵的存在,而這些行為,我認為是非正義的,而且也應當被抗爭者群體所割席的。

而也有一些觀點認為暴力抗爭依舊是不可取的,因為人性的醜惡會通過暴力這一途徑解除封印,直接將運動導向了萬劫不復的深淵。依我之見,這種觀點其實引申出一個更終極的問題:人性本源是善是惡?在沒有強力的外在管控下,人是否還存在理性和自控能力?我一直以來都認為人性本源是善惡並存的,惡者不用贅述,善者根據那個很著名的嬰兒利他主義實驗也能佐證。而本來在這次運動的頭一兩天,當我看見警察與示威者充滿了仇恨的對立和攻擊時,內心是對於人性善良的那一面存在質疑的,可是在最近這幾天看到越來越多的警察向示威者釋出善意、同跪同行;而示威者們也開始自發地保護落單的警察不被激進者襲擊、去保護商店不被混水摸魚者破壞搶劫,在這些場景中體現的難道不正是人性中的善和理性嗎?

然而,說到人性,文中提到要消除偏見之惡的一個方法就是打破住在隔離。而眾所周知,人類在認識新事物的時候是必然從外觀產生第一印象的,膚色和身體特徵的不同是會很容易產生我者與他者的觀念的,創建一個同一的身分可不可以消弭掉這種差異感,我深表懷疑。更何況人在成長的過程中必然受到的原生文化的影響,就像前段時間亞裔反思自身成長所接受的教育裡其實存在著種族歧視的內容一樣,這種文化間因為差異而產生偏見、然後延續至下一代的教育中的問題幾乎是數百年形成的痼疾,差異性的存在似乎就註定了這個痼疾難除,也註定了這個同一身分的方法更像是一個無知之幕的思想實驗。

因此,我更願意去解構我要認知的新事物。膚色、種族、國族之類不過是人的後天外加塗層而已,並不能決定其本身是一個怎樣的存在。在一些社會心理的實驗中,發現人在描述自己時更傾向於把自己描述得很多面向、性格複雜豐富矛盾;而在認識他人時卻很容易用一種單一的面向去做一個判斷,認為誰誰誰就是一個怎樣怎樣的人而忽略了他人身上的矛盾性和複雜性,更不必說人身上的矛盾性和複雜性是會隨著環境的刺激而產生流動性。就是在這種片面的認知下,偏見產生了。故此,消除偏見的方法我覺得更應該是充分地解構並認識這些外在塗層,肯定了它們的存在,然後將其從他人身上剝落,對每一個人以純粹的「人」的視角來對待。

可是,這樣瘋狂的解構豈不是會浪費掉大量的時間,甚至有可能導致虛無和不可知嗎?

可是的可是,人本身才是社會最根本的存在呀。至於虛無,對抗荒謬大概就是人之所以為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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