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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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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仁則:意外的澳門制憲代表

馬有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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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日戰爭結束後,中華民國繼續之前無法完成的「憲政之路」。1945年,國民黨與共產黨達成「雙十協定」,其中聲明須邀請各黨派與社會各界召開政治協商會議,共商國是並盡速進行憲政。1946年1月,國民黨、共產黨、青年黨、民主同盟、社會賢達等36名人士的政治協商會正式開幕,決議了五項事情,包括決定以「五五憲草」修正案為基礎,在 1946 年 5 月 5 日重新再召開制憲國民大會。緊接2月,由國、共、青、民四黨與專家組成的憲草審議委員會成立,會議上國民黨與其他三黨有不少分歧,如共產黨提出「省自治法」,國民黨則大力反對。4月,國共雙方的分歧仍沒有縮窄,制憲國民大會再度宣告延期。10月,蔣介石趁國民黨在軍事上取得進展,宣布11月定必召開制憲國民大會。最後,在共產黨、民主同盟拒絕參與下,延期了幾乎十年的制憲國民大會終於召開。

制憲國民大會一共有2050名代表,包括約十年前選出的1200名代表,再新增台灣、東北代表150名、黨派與社會賢達700名。本來澳門是少有成功選出代表的海外地區,照理澳門代表盧煊仲只要沒有在戰爭中依附日本說沒有問題,可惜盧在開會前便逝世,而遞補代表梁彥明也於1942年被日本暗殺。結果成功選出代表卻無人可出席的特殊情況唯獨澳門出現,只好根據規定由政府遴選出代表,屈仁則就是在這樣的背景意外成為澳門代表。

中華民國政府並沒有公開選出屈仁則的原因,但他和盧煊仲與梁彥明比較起來,可以說根本與澳門沒有任何關連,唯一有的是曾任國民黨澳門支部負責人。先不論選舉的公正性,盧煊仲、梁彥明與澳門起碼有一定淵源,是澳門社會的知名人士,代表澳門參與制憲某程度上也順理成章。在兩位代表都不幸離世缺席時,政府沒有選擇其他具代表性的人士擔任,反而改由可能沒有澳門人認識的屈仁則出任,一定程度也反映制憲國民大會不過是國民黨「家家酒遊戲」。

儘管制憲國民大會只是一場家家酒遊戲,該走的程序還是要走。制憲國民大會顧名思義就是要制定憲法,會中各代表在憲法草案的基礎上提出自身的修正案,以期完善憲法。屈仁則沒有提出任何一個修正案,不過參與了九項修正案的連署,其中大部份都是希望明訂僑民的監察委員席次,以及列明政府應保障僑民的利益。按理來說,所謂「僑民」其實都是外國居民,不過中華民國不但淮許他們參與中國的制憲(澳門就是其一),更在中央層級的民意機構設立僑民席次,出現外國人代表中國的奇怪情況。

幾經波折,《中華民國憲法》終於面世,中國可說邁入憲政之路。然而,短短幾年國民黨便不敵共產黨,慘退台灣,凍結歷盡千辛產生的《中華民國憲法》。執政的共產黨也忘記了數年前的憲政夢,直接落實當年痛批國民黨的「一黨專政」。至於屈仁則就逃到澳門……旁邊的香港安享晚年。歷史,吊詭得很。

參考資料:

《國民大會實錄》, 國民大會秘書處編,國民大會秘書處出版
〈戰後中國憲政之路:以行憲前後的黨派協商為中心的探討(1946-1948)〉,邱炳翰,政治大學史學研究所學位論文
澳門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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