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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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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字千鈞還是一張紙? -再論民主與憲法

區龍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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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剛憑一句話就足以使他載入史冊—滑稽列傳的史冊。他強調基本法是從中國憲法而來,又強調人大和英國國會一樣是最高權力機構。呵呵,這不是反黨嗎?你把「黨的領導」置於何地啊?連曾任人大委員長(相當於國會議長)的彭真,自己當年也說「搞不清黨大還是法大」,你小小張志剛竟敢忘掉黨的領導?連小朋友都知道,在「黨的領導」下,不要說基本法是一張紙,連中國憲法也一樣,最多是比較大張而已。

為什麼各國有些憲法能制約公共權力,有些則否?如果一個憲法寫得很民主,又如何才能使上面每個字都力重萬鈞,而非一張紙?

拉薩爾:如何使憲法不致落空?

今日我們不妨介紹德裔人拉薩爾(Ferdinand Lassalle )的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論憲法的本質》。[1]他在英美不大出名,但在歐陸,特別是民主運動及工人運動裡,非常有影響。卡爾·施米特(Carl Schmitt)在他的《憲法學說》的第一章,就曾經正面引述了拉薩爾這篇文章。現在特別介紹他,是因為他既是法學家,又是民運/工運領袖,是實幹家。這樣的人,對於憲法的了解,一定有學院派法學家所未及之處,因為,畢竟幾百年世界各國憲法歷史,這段從普遍的帝制憲法(不論其成文還是不成文),過渡到普遍的「民主」憲法的歷史,從來都是實際的社會運動和鬥爭的結果。

拉薩爾一生傳奇,他因為協助一位伯爵夫人打了八年官司,成功爭到財產而成名。他領導創立的德國工人聯合會,後來成為德國社會民主黨的其中一個主力。他死也死得出名:他追求一個女孩,但女孩父親不容,於是他跟這位父親決鬥而死。這位人物非常複雜矛盾,死後多年才人們才知道,他一面公開鼓動民主鬥爭,另一面卻和當時首相俾斯麥秘密談判和協議。既是恩格斯的遺囑執行人,又是後來被稱為修正主義宗師的另一位社會民主黨理論家伯恩斯坦,曾經為拉薩爾寫了一本傳記。[2]

很多書本定義憲法時都說「憲法就是政治實體的根本大法」,「是作為主權體的人民規範其政府權力的基本法」等等,但這些定義不足之處是只著眼於憲法的內在邏輯,而未及憲法的成因,即促成憲法條文的社會力量。1862年,拉薩爾在柏林發表一篇演講,也就是上述文章。他先問聽眾一個問題:如果普魯士王國的憲法及所有法律一夜全都焚毀,是否等於王國再無憲法/法律呢?是否等於那些早已不滿國王及貴族地主的人民大眾可以立即用民主共和來代替他們呢?拉薩爾說,不能,因為即使憲法焚毀了,但軍隊仍然聽命於國王,鎮壓任何違命人民。這說明了什麼?說明國王的權力,最終依仗的,不只是紙面憲法/法律所規定的東西,而是依仗實際力量。所以,其實有兩種憲法,一種紙面上的,一種是實際的憲法,實際的憲法就是社會的各種力量對比,例如國王實際擁有指揮常備軍的權力,而人民無權這樣一種狀況。用拉薩爾自己的話說:「成文憲法必須與國家的實際力量對比相符。若否,衝突難以避免。一旦有衝突,成文憲法這張紙就難免被國家的真實力量對比,即實際的憲法,所征服。」

憲法須相應的社會力量支持

如果一國憲法所規定的國民與政府之間的權利與義務關係,與社會的實際力量對比相符,則這個憲法便有效。例如帝制憲法,其是否有效,端視國王是否實際操控最關鍵的國家權力—武裝力量,否則無效。同樣,如果是民主憲法,其是否有效,端視平民是否實際運用著權力去監督政府,是否存在各種社會運動等等,否則無效。有沒有憲法法院或者違憲審查,雖然重要但非關鍵所在。伯恩斯坦便將拉薩爾關於憲法的定義,概括為「國內從事活動的各種力量的總和」,「憲法只有表現出實際力量對比才會是富有生命力的。」總之,憲法必須與各種力量的總和對應,否則遲早變成一張紙,此時便出現政治變革,需要新的力量或者大大修改憲法,或者重訂憲法。

但所謂「國內各種力量的總和」中的「力量」是什麼意思呢?這首先是指社會經濟發展,如何促進了新興階級的出現,並開始挑戰國王和地主貴族階級。

以美國為例,美國在1776年制憲的時候,是尊重奴隸制的合法性的。當然了,國父們很多都是奴隸主嘛。但是,差不多一百年急速工業化後,這個憲法早已不能反映社會的力量對比了,北方的工業資產階級強大起來,與奴隸州份在政治、經濟、土地、人力資源上的劇烈競爭。林肯能夠打敗南方,在憲法廢除奴隸制,背後是因為這些新生力量早已悄悄在社會各方面「征服」了舊憲法下的奴隸主。

拉薩爾發表這篇演講時,美國內戰正在開打。德國的民主化當然比美國艱鉅得多。德國1848年革命失敗了,普魯士國王雖然不得不頒布成文憲法,仍然大權在握,而人民雖有較多發言權,畢竟難以伸張自己。

民主的階級

如此說來,拉薩爾自己所夢想的民主共和豈不是永遠沒希望了?不。從美國例子看到,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之間的力量對比,不會靜止不動,而是始終發展著的,問題只是有利於誰的發展。德國要和英法強國競爭,便必須繼續工業化,但工業化長期來說只會增強兩個新興階級的發展:資產階級和工人階級,而他們都不滿國王與貴族的政權。拉薩爾的演講便回顧了德國200年的經濟及社會發展史,來說明:隨著社會發展而來的階級之間的力量對比的改變,遲早使帝制憲法過時,那時便開始了革命新時代。1848年革命雖然失敗了,但拉薩爾認為,新的革命終會降臨,到時帝制憲法就是一張紙。

他沒想到,革命要等很久,等到第一次大戰末期即1918年才爆發。革命的實際過程和他想像的亦非常不同,但結局還是大體一致:帝制垮台,被民主共和的憲法取代。帝制憲法終於失效,是因為帝制時代的「社會實際力量對比」,已經發生不利國王與貴族的根本變化了。

幾百年的民主革命往往都歸結為制憲,當中,誰也不能否認階級鬥爭的作用。我們拿法國先後五個共和憲法,和同期的實際法國歷史對照,都很清楚顯示階級鬥爭的作用。這幾年才制憲的尼泊爾民主共和,更加是一個新鮮例子。階級鬥爭論亦非馬克思發明的,而是法國歷史學家基佐(Guizot)在研究法國大革命時的結論,並且為之後的民主派所認同,包括德國社會民主黨人如拉薩爾(雖然在該演講中「階級鬥爭」一詞沒有出現過)。

文化的作用

但拉薩爾是否認為階級及其相互關係,就是憲法變革的唯一因素呢?不是的。他在演講中也有採用更為寬泛的「社會力量的對比」一詞,顯示他了解到在階級力量對比之外還有其他社會力量在憲法變革中起作用。而他也確實談到了其他力量,即「大眾意識和文化」。他說:

「假設政府要立法,如同在中國一樣,規定如果兒子偷竊,父親也可以負上刑責。但這樣的提議是不會成功的,因為大眾意識會加以反對,且有違一般的文化。…甚至連貴族院的議員都會反對。」

既有文化在政治變革中當然有作用,但文化不是一時的人力能夠左右的,而是相對恆定的。人力可以帶來改變的,主要是社會運動。所以拉薩爾只能多著眼於人力能夠左右的社會運動上,首先促進工運的民主奮鬥上,文化上的努力則屬次要。何況,光有新興階級出現還不足夠,他們還需要組織起來,更需要進行自我的政治教育,才能承擔歷史重任。這也是拉薩爾組織全德工人聯合會的原因。

武裝力量民主化

在談完階級,特別是工人運動之後,拉薩爾接著談到了第三種重要力量:武裝。國王的武裝力量,只能靠人民的武裝來抗衡。1848年革命也出現了起義和人民武裝,但之所以失敗,拉薩爾認為由於革命武裝太缺乏經驗,難以對抗極有組織性的國王軍隊。所以拉薩爾用了一些篇幅,解釋如何建設人民的民主武裝,以及為何這是民主憲法勝利的必要條件。

「人民武裝」!是不是叫人想起…毛澤東的「槍桿子出政權」論?

不是的。毛澤東的槍桿子論,雖然宣稱所建立的是「人民軍隊」,大家都知道是黨軍,當中沒有任何民主元素。歐洲民主革命中的人民武裝不同,從頭起就具有民主元素。當時既有人民的臨時起義武裝,又有中產階級組織的「國民衛隊」(national guards),都是民兵而非常備軍,而民兵比較有利於民主制。美國憲法的「人民有攜帶武器之權利」一條,就說明了民主制度的誕生與人民武裝之間的密切關係。[3]1848年革命,所有這些元素都有出現,不過經驗很不夠,而且因為資產階級民主派動搖,只顧空談而不肯支持實際鬥爭。拉薩爾的演講,總結了1848年革命失敗的教訓,提出一套武裝力量民主化的綱領:

「士兵服役期只應限於六個月,使他不致於有足夠時間養成階級觀念。服役期短,也使到軍隊能夠經常地從人民中替換更新,使他們從國王的軍隊變成人民的軍隊。其次,所有從校級以下的軍官,都要選舉產生,不能由上級任命,務使充任軍官者不會養成與民為敵的精神。…軍隊也應該受民事法庭管轄,只有純粹的軍事事務除外,以便他們始終是人民的一部分而不是與人民分開並發展出等級思想。所有防衛用武器都應該由人民選舉的民間權威機構保管。但在1848年夏天,上述要務一件都沒做過。這便是普魯士帝制能生存下來的原因。」

1949年的中共,上述任何一件同樣沒有實行過。許倬雲便說過,中國的私兵傳統很深。當代中國軍隊一樣,不過是黨甚至只是毛澤東的私兵而已。拿他們和拉薩爾的理論相比較,便不難看出民主革命武裝,和換皇帝做做的專制武裝的分別。

綜合而言,如果一個憲法,即使表面上民主,但若沒有以上三個政治條件,其即使多少落實,最終也是沒有保證的。這三個條件就是:

1 民主的階級(其核心利益與民主價值相符,數量可以不只一個階級);

2 民主運動(即民主階級已經組織起來成為政治力量);

3 武裝力量的民主化。

第一及第二條件,在不少歐美及拉美國家都多少存在,但存在第三個條件則不多。瑞士一直也實行民兵制,多少算一個。美國的情況比較複雜,但國民享有攜帶武器的權利,未始對於防範極右政權軍事政變,多少有幫助。

「新左派」如何變舊激右

中共的憲法都寫了不少人民權利的條款,不過,一顆老鼠屎就足以把一鍋好湯弄壞。凡是真民主的憲法,至少要有一個條件,就是絕不會把任何個人或者政黨,寫進憲法,因為憲法是全體人民彼此之間的契約,不是任何部分人之間的契約。只有獨裁者才會制定一部把自己的黨寫進去的憲法。毛澤東當然更樂此不疲,以遂其「打天下便坐天下」之心。有了這條,等於否定所有人民權利。基本法從這個黨專政的「母法」而生,下場如何,其實一目了然。

可憐的是,今天大陸還有部分自稱「新左派」、「托派」、「毛派」者,對於任何講憲法和民主的人,不加分別,必加撻伐,一律打為「資產階級自由派」,而對於中共專政,則直筆或者曲筆維護。這些所謂左翼,忘記了拉薩爾本人也是左翼。「赫赫,你不知道他是假左翼?」他們或者會說。不過,他們忘記了,馬克思本人在當時也是一樣在為民主立憲而鬥爭的。說左翼或者socialist就不會支持憲政,簡直笑話。這種言論才是假左翼真極右,客觀上不過為中共服務。[4]

另外,有更多人期待中國民主化,不過已經失望了,灰心了。但中共真的能夠永遠坐天下嗎?在古代社會,尚有朝代興亡,在今天急速現代化和文化提高的社會,難道不是已經出現很多民主新元素嗎?難道拉薩爾此文,對我們一無啟發嗎?

回到德國民主經驗,當然事情也不是一帆風順。德國的魏瑪共和,只有15年壽命,就被希特勒推翻了。這背後原因很多,總之,反民主的階級,始終存在,無疑是一大問題。第二次大戰,納粹戰敗,德國代議民主重臨,不過80年後的今天,極右勢力亦重臨…..。這也說明了,民主是一個歷史長征。如果港人懷抱「一戰功成」的心態去追求民主,不如回家睡覺。

2018年1月19日

[1] https://www.marxists.org/history/etol/newspape/fi/vol03/no01/lassalle.htm

[2] https://www.marxists.org/chinese/bernstein/1904/index.htm

[3]今日美國的濫用槍械問題,槍會鼓勵槍民持有攻擊性大殺傷力機關槍,這已經遠離二百多年前的憲法精神。但這不表示當初這一條不好。事實上,在管制槍械上的正反雙方,少人敢說應該修憲刪除此條。

[4] 至於當代左翼論憲政,可以參看Ralph Miliband 的Socialism for a Skeptical Age,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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