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先生于派对
P仅仅需要表明它自身所是,就足以在不确定的差异的过程之中揭露它的不稳定的逻辑结构,D就会向P自身前进,或者说P被它的逻辑特性所决定,P必然深入到它内在的D中去。
只强调P的关于D的经验的特征和人们对D的可能经验到也可能经验不到的确定的方式,P用对时间的标记来“推动”D的运动,而不是合乎P曾经是其所是的逻辑结构。
这样一来,是否可以说D的概念就属于了某个普遍的思维着的主体(伪),但又因为并没有真正的普遍的思维着的主体,或者说无论什么样的主体——历史条件与解释学的前提——都一部分地受制于P的曾经的不确定的差异和不稳定的逻辑结构。
假设不是主体(伪)意识上对自身位置的把握的不断修正——这一对自身位置进行把握的时间视域的预设依赖于P曾经是其所是的逻辑结构——以对时间的标记“推动”D的运动将是不可能的。可如果主体(伪)仅仅由于意识上无法满足于特定内容的缺乏导致的普遍的思维的形式的无目的与不可能,从而欲求D的概念的运动或者说不断发展。
就可以认为,D的概念实际上是保持为完全不动的,同P所拥有的D的概念一跃变为置生命居住其中以生命为对象的图式的权力一样。
生命也一跃成为了属于生命力量而不是某种图式——无人可看见可言说,却不动或者永动的D的概念——的反抗能力。
生命自然呈现于对权力反抗的基底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