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來提筆寫下妳 | 歌詞般的一段時光
多年前聽到陳奕迅的【兄妹】,那歌詞令我感觸頗深。想到生命中與她相處的那一段時光,簡直可以把這些片段剪輯成這支 MV 了。於是,也來提筆寫下她。
我退伍後的第一份工作是在百貨公司當樓管。當時負責的樓面主要的營業項目是 皮件 + 少女服飾。這兩大業種,櫃姐的屬性截然不同: 皮件區的櫃姐,普遍年紀大、已婚、對業績斤斤計較,與同業間有時還會因競爭而交惡;少女服飾區的櫃姐普遍年輕、不穩定、對業績不在意,甚至常呼朋引伴下班後一起去玩。她則是綜合了中間的特性,雖在皮件區上班,但年輕卻沉穩,工作態度認真,業績也常常可以達標。
當時軍官退伍的我,在主持晨會時,往往會不自覺流於嚴肅,彷彿我帶的是一群女兵,對人員行為或態度的缺失進行嚴厲的檢討。雖然獲得日籍店長的肯定,但卻引起櫃姐的不滿與反彈而不自知。
有天晨會結束之後,她走過來: 「剛退伍吼? 難怪充滿熱情 !」
我一時之間脹紅了臉。她接著說:「跟女生說話不能像帶兵,這樣大家會聽不進去的哦!」
我一聽,忽然驚覺這個女生明明這麼年輕,怎麼可以用這麼溫柔的方式講出很有智慧的道理啊? 漸漸的,我就常常蹓噠至她的櫃位,聊一些跟工作無關的話題,也經常跟她一起約在員工餐廳吃飯,甚至假日排休會一起出去。
當時也有另一位櫃姐進入我們的小團體。不過這位阿花 ( 名字中真的有個花字~ ) 雖年輕貌美,身型修長,卻已經是一個孩子的媽了。所以阿花雖然每次都很想跟我們的行程,但礙於小朋友的作息,常常只是嘴裡說說卻無法參加。大概一年以後,我就離開了百貨公司,離開後,還跟她們保持聯絡。
必須說明的一點是 : 當時我有一位女朋友,但因為處於三低的狀況 ( 年紀、 收入及社會地位 ) ,一直沒有資格論及婚嫁 ; 而她,也一直都有男朋友,只是常換。所以,我們都是以對方最好的「異性友人」自居。
若以 「騎驢找馬」來比喻,她就是不斷地換到驢 ;而我,雖得到了赤兔馬,但我卻不是關羽 ! 相形之下,在那個時空背景,我們反而是比較適合彼此的馬!
<歌詞> 對我好 對我好 好到無路可退 可是我也很想 有個人陪 才不願把妳得罪 於是那麼迂迴
因為工作的屬性,我們上下班以及休假的時間都與一般上班族不同。於是,除了在工作上長期的相處,休假時好像也只有相關同業的人可以一起約出去。就這樣,我們常一起去吃文青下午茶,我教她分辨黑咖啡與濃縮的不同,單品與義式的差異 ;她會準備小禮物或是家鄉土特產 ( 她是新竹客家人 ) 給我。
即使離開百貨公司後,只要知道她有到台北專櫃總部教育訓練,或是輪調到 復興 Sogo、中壢 Sogo,我都會找時間去探個班也好,吃頓飯也行。跟她在一起,似乎感覺已經不只是 想要 "有個人陪" 而已了…
<歌詞> 眼看你 看著我 看得那麼曖昧 被愛愛人原來一樣可悲 為什麼竟然防備 別人給我獻媚
知道我跟她這樣似有若無的情愫,阿花最常虧我的一句話就是: 「你們是不是又有偷約出去了? 你們要不要乾脆在一起?」有次阿花到內湖的專櫃總部教育訓練,那時也在內湖上班的我,免不了要盡地主之誼,帶阿花去喝喝下午茶吃吃飯。她知道後,問我帶阿花去了哪裡,跟阿花相處多少時間,為什麼沒事先跟她說。
我驚覺,在她的潛意識中,我已經必須交代我的行蹤了,似乎對她必須要有一些權利義務的概念產生了,雙方的關係似乎要漸漸開始不對等的位階了…
<歌詞> 不能退 不能要 要了怕你誤會 讓我想起曾經 愛過誰 我所要的她不給 好像小偷一樣卑微
有次得到泡湯+下午茶的招待券。因為只限平日使用,當時的女友不想請假出去玩。我索性試著問她要不要一起去。
「好啊!」她沒有一絲猶豫: 「那我該準備甚麼?」
「泳裝吧! 我們可以去泡大眾池~」
結果那天,天公真的作美,竟然寒流又下雨,超級適合泡湯。 Check in 時,櫃台小姐說: 「因為天候不佳,戶外大眾池不開放,只有個人湯屋哦~」我當場傻眼 ! 問她要泡嗎? 她說都來了。
進湯屋時,她怔住了幾秒,我看出她的尷尬,馬上說我去公廁換裝,湯屋讓她更衣。放水時,我刻意在她旁邊彷彿兩人只是戲水一般並肩坐著,不希望跟她有天雷勾動地火的四目交接,也不希望自己的眼光失態地停留在她玲瓏有緻的身材上。就這樣,我在無法負擔給不出的承諾下,相當 "君子之交" 地完成了泡湯的考驗。
<歌詞> 就讓我們虛偽 有感情 別浪費 不能相愛的一對 親愛像兩兄妹 愛讓我們虛偽 我得到 於事無補的安慰 你也得到模仿愛上一個人的機會 殘忍也不失慈悲 這樣的關係你說 多完美
我同意,以現在的流行語來說,我應該符合「渣男」的定義,但我真的本意並非如此,我也想多做一些解釋。
首先,在行為上,我們還是做到 "無不當的肢體碰觸" ,即使我有過一些機會。因為我認為,一旦跨過那一條線,我就必須承擔起另外的責任,也必須做新的取捨,這影響的層面是四個人的狀態。
在思想觀念上,因為常聽到她對男友們的抱怨,對她理想中男友的典型已有清晰的輪廓,我認為我在條件上符合資格,但在某個價值觀上我有障礙,對於回去接女方娘家的家族事業這部分。
於是我們就永遠都不說破,永遠在身邊有一個人,永遠當對方最好的朋友,以自以為的「柏拉圖」式的行為,做著對對方好的事。直到有一天,她問我說: 「你不考慮結婚嗎? 如果你還沒這打算,我要先結婚了...」
我心裡只想問: 「這次又是誰? 新的? 或是某一位前任?」
她繼續說:「他可以跟我一起回家接家裡的事業。」
「那很好啊!」我說。
心裡想著的卻是 :「對於接掌生命事業,我真的沒有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