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E歷史科司法覆核案 高浩文法官遇上了「火車困境」
在國安法引發的一片躁動中,一個多月前的另一單關乎香港未來的社會爭議,由DSE歷史科試題取消所引起的司法覆核案,也有了判決。提出覆核的考生敗訴,負責判案的法官高浩文(Coleman)認為,是否取消試題屬於「學術判斷」,不應由法庭裁決,而考評局取消試題的決定則並無程序不當。我認為,這判決所帶來的憂慮,不會比國安法小。
先來看看申請方提出的理據:
1,原試題沒有引導性,不應被取消。
2,考評局取消試題,跳過了現存的事後檢討機制,屬程序不當。
3,教育局和特首的言論,對考評局決定造成了影響。
4,考評局作出決定前應該聽取學生意見。
5,考評局違反評核指引。
再看看辯方反對該司法覆核的理據:
1,取消試題由考評局審題委員會決定,委員會成員都是專業的,故取消決定屬於「學術判斷」。在此前提下,沒有理由質疑相關決定受教育局或特首的言論影響,否則是侮辱考評局的專業。
2,如現階段撤銷取消試題的決定,跟進程序繁複,有實行難度,影響其他考生。
考評局在整個事件中做得最對的,就是請對了律師。辯方律師杜淦堃相當善辯,以「學術判斷」、「專業決定」作為擋箭牌,又以已成既定事實作為理由,說明更改決定的難度──大有一種「即使我錯,你也只能將錯就錯」的意思。
高浩文法官曾有過不光彩的過去,近年在多宗案子上的判決也令不少人感到不公(比如在去年11月對律政司申請臨時禁止令一案作出的判決),但我暫且相信高浩文法官屬於陣營九宮格中守序中立的人。此種人在善惡判斷上採取中立,視秩序為最高法則,他會以自己的「專業」為敖,並「尊重」別人的「專業」,不會以自己的「專業」去挑戰別人的「專業」。針對高浩文的這種人格特徵,辯方律師給他設置了一個「火車困境」。
所謂「火車困境」(或「電車難題」),是一個非常有名的思想實驗,很多哲學家都曾作出過分析或解答。哈佛政治哲學教授Michael Sandel在他那個廣為人知的《正義》課堂裏,也總是以「火車困境」作為開始。
它設定了一種情景:一輛失控的列車在軌道上行駛,前面是五個被捆綁於軌道的人,而你正站在切換軌道的操縱桿旁,你可以將列車的行駛方向切換到另一條軌道,但另一條軌道上,也有被捆綁的人。它的道德困境在於:不作為,結果五死一活,但無人是直接因你而死;有所作為,救活五人,但也有一人直接因你而死。
「火車困境」有不少的修改版。如果把困境套到此次司法覆核上,「取消試題」是一輛已經失控的列車,它繼續前行,會「撞死」一群學生,但此時切換軌道,又會「撞死」另一群學生。而辯方律師更告訴法官,切換軌道會「撞死」更多的學生。作為守序中立的高浩文法官,即使他認為「取消試題」是一個錯誤的決定,他也不願作出改變現狀的裁決,使列車改變方向,從而令自己成為那個既救人也殺人的人。
但問題是,在高浩文法官面對要不要扳動操控杆之前,考評局實際上已經令列車改變了一次軌道,現在要被「撞死」的考生本來是不應該被「撞死」的——而基於考評局改變軌道是「學術判斷」、「專業決定」,高浩文法官又認為法庭不能作出干預。
高浩文法官其實對考評局一方也提出不少質疑,甚至部分同意申請提出方的看法。比如他雖然認為法庭不應干預「學術判斷」,但他同時也認為被取消的題目要求考生所具備的能力,正是當下香港社會所缺乏的東西;他又認為若認定學生不能深入認識該段歷史並作出合理分析,是一種侮辱性的假定;他還提到同一試卷上有其他類型相近的題目,同樣只提供單一立場的資料要求考生作出全面的回答,以此質問考評局為何只取消本案涉及的題目。從這些可以判斷,他個人應該並不認同取消試題。
但無論如何,高浩文駁回了覆核申請方提出的六條理據,並接受了辯方的解釋。至此,我依然假定高浩文是守序中立的法官,他也許會永遠守住他心中的那個法律小天地、專業小天地,但守不住原來的那個香港。沒有一個地方能神奇到,當它各方面都在崩壞的時候,法制卻完好無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