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手把手】想創業?先從開公司開始吧!--前置作業篇
這篇會先説説在我們開始申請設立公司前,創業者要做的幾個重要決定:
🤝 1-- 決定公司型態
創業者想要設立公司,取好公司名字後,首先會先面對到自己到底該選擇哪種組織型態這個必選的單選題。比較單純的獨資或是合夥商號是走商業登記的程序,這邊我就不講這類商業登記的細節,先來分享公司法上面有哪些不同的公司選項:
雖然公司法給了這麼多選項,但基本上非常少人會選擇有無限責任股東的無限公司或兩合公司,主要還是以「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為主。有限公司的營運相對於股份有限公司而言簡便一些,但創業者們如果想要自己的事業規模逐漸擴大,可能會引進越來越多的投資人,那麼 Lara 律師會比較建議從一開始就先選擇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在未來的籌資過程中,用股份發行的方式增資,會是最好的方式(之後慢慢也會產出文章聊聊一些募資、增資的 issues)。
除了上面的幾種類型之外,2015 年公司法修正後,也給了新創及中小企業一個新的選擇,叫做「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閉鎖性公司相較於一般的股份有限公司在股權安排上比較有彈性,公司也比較可以對於股東做一些買賣股份的限制,主要就是要讓規模較小的新創跟中小企業能夠跟支持自己的股東間有比較緊密且有彈性的合作。如果你的公司股東很單純,而且你也希望在初期可以維持股東間比較緊密又有彈性的關係,先不引入太多投資人,那麼閉鎖性公司會是個不錯的選擇。
接下來的程序我會 focus 在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也會帶到一些閉鎖性股份有限公司的差異。
🤝 2-- 決定股東及資本額
假如你決定好了公司就是要採股份有限公司(無論是否閉鎖),下一步就是要找到願意出資來認股、給公司第一桶金的股東了。
一般來說在台灣一開始設立公司,股東人數通常就是兩三個創辦人,例如 Elsa、Anna、Olaf(Kristoff 名字太長先pass)三人想創設一家「冰雪奇緣股份有限公司」,那麼在大家的出資額都講好之後,不一定會正式簽訂合約,可能就直接開始設公司、捲袖子上工了。但如果各個創辦人間已經有想到一些角色分配(例如 Olaf 是技術專長,Anna 主責行銷規劃,Elsa 負責營運管理等),也希望對於彼此的股份買賣轉讓有些限制,維持大家對公司的投入,那 Lara 律師很建議創辦人們可以把彼此間的默契化為合約文字,通常會是以「合資合約」或「創辦人合約(Co-Founders Agreement)」的模式來簽訂,寫清楚希望各創辦人擔任的職務、負責的工作及對於創辦人股份取得、轉讓、出場等限制。
而通常在合資合約中最重要的條款就是股東們的出資額,通常也會一併約定公司未來一股的面額是多少,以計算每個股東可以拿到的股份數有多少(股份決定了股東未來在公司行使各種權利的 power 有多大)。過去法律規定股票的面額一律是新台幣 10 元,但隨著對於新創及中小企業的支持,公司已修正開放票面金額可以不再強制是 10 元,公司可以自由地約定,或者是發行「無票面金額」的股份。但公司需要留意評估,股票面額不是越小越好或越大越好,應該評估自己希望股東們持有的股份總數是否合理,而無票面金額雖然給公司未來處分股份的自由,但是許多新創在募資的過程中,可能會遇到某些法人股東要求要印製實體的股票,這時候發行無票面金額的股票就會有點麻煩了,所以這也是公司需要留意的小眉角。通常對於新創公司,我都會建議可以約定新台幣 1 元以下大約 0.1 或 0.01 元的面額,是實務上常見的數額。
(其他合約細節因為篇幅關係就不細細說明,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找 Lara 律師討論~)
🤝 3-- 決定公司所營事業
決定好公司的類型、資本額後,我們還需要確認這家公司未來要做些什麼業務,對照經濟部的「營業項目代碼」列出來,這是我們後續要辦理公司設立登記時的重要資訊。公司的營業項目代碼可以透過經濟部的「公司行號及有限合夥營業項目代碼表檢索系統」來查詢,依據新設立公司將要提供的服務或是販賣的商品,來挑選合適的營業項目代碼。
例如冰雪奇緣公司如果是想要在線上販賣各種冰塊產品,登記的項目就可能有「C199020 食用冰製造業」、「F102150 食用冰批發業」、「CZ99010 製冰業」、「F399040 無店面零售業」等。營業項目的登記可以包山包海,但需要注意,公司如果登記了某些營業項目,就會被特定法規要求加入相關的「同業公會」(例如登記「無店面零售業」的公司是強制要加入「中華民國無店面零售商業同業公會」的),加入公會通常會有一定的費用,會員也會需要一定程度參與公會事務,對於剛起步的新創公司,有可能是額外的負擔,因此在決定要向主管機關登記的營業項目時,建議要評估登記項目是否已經可以充分包含要經營的業務,以及是否已經準備好要參與一些同業公會的事務,包山包海不見得好唷!
🤝 4-- 決定幾個章程裡面的重要事項
以上的重要決策都完成後,我們就差不多要著手準備公司設立登記的申請文件,其中最重要、也是公司最高指導手冊的,就是公司的「章程」,章程中會訂定公司的一些基本關鍵資訊,主管機關在看公司登記跟運作的狀況時,也一定會參照章程。
除了前三步決定好的事項外,在章程中還會要求訂定幾個重要事項:
- 總公司設立的地點:這會牽涉公司登記要在哪裡辦理。
- 股東轉讓股份的方式:例如要經過股東會程序或是其他股東全體同意等。
- 董監事的配置:董事跟監察人的人數、任期、董事會組成的方式等,這在後面的文章會有更詳細的分析。
- 每年會分派多少次盈餘給股東及公司獲利後應提撥多少比例為「員工酬勞」:這裏的「員工酬勞」跟薪水或年終獎金是不同的東西喔,是公司真的賺錢後,要分配給員工一部分的獲利(過去公司法上有規定「員工分紅」的制度,所以某些高科技產業員工會拿到很多公司股利或股票,但在公司法修正後,因應「員工分紅費用化」,現在改用員工酬勞的方式來激勵員工)。
📝 Lara 律師小筆記
創辦人們在準備開公司時可能已經對於產品或服務的內容有很詳盡的規劃跟遠大的目標,但反而對於上面的這些事項都還沒思考到,如果要開始讓公司有規模、有制度地發展,就一定要先決定好這些前置問題的答案喔!
創辦人們如果對於以上的前置事項都已經做好決定了,那麼接下來就可以開始準備公司設立登記的程序跟文件了!下一篇開始會手把手地説明公司設立登記到底有哪些步驟,每一步驟又有什麼該準備的文件跟要注意的魔鬼細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