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筆】什麼情況下可以有例外?
近期歐美各國開始討論新冠肺炎疫苗在專利上的保護是否應該要放寬,甚至是作為例外以加速疫苗的生產。美國近日已由最初的反對立場、開始轉為自願放棄疫苗的專利財產權。目的便是希望可以加速疫苗的生產,讓世界能夠盡早回歸正軌。
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
專利保護是智慧財產權很重要的一環,那為什麼要保護智慧財產權呢?在回答這個問題前我們可以先想想智慧財產權不受到保護時,會產生什麼影響。
科學的研究與產品的研發,往往需要龐大的資金與資源,而研究工作充滿了極大的風險、意思是個人或是企業可能花了數十年的光陰與數千萬的經費,可能還沒有辦法研發出一種新的產品或者是達到技術的突破。
雖然失敗也算是一種收穫、但是對於已經投入資源的人來說,這些資源就如同潑出去的水一樣。輕則傾家蕩產、重則身敗名裂。
假設研發工作成功,研究者得到一個特定的配方以生產一種特殊的產品,接著馬上積極的投產並且安排上市,在定價時為了要攤平研發的費用,所以設定了一個合適的價格以販賣商品。
結果上市後卻發現市面上有另一款相同的商品、價格卻只有自己的三分之一,在效果相同的情況下可以想像消費者不可能會選擇比較貴的產品。而最初投入資源研發的人,就這麼默默地消失在市場中。
總結而言,抄襲者少了研發所伴隨的高風險與高成本,才得以用不符比例的方式販售商品,這部分若不被防制,可以想像世界上就不會有人冒著風險做研究或者是開發新的服務與商品。久而久之陷入惡性循環,社會發展與科技研究也就此停滯。
放棄疫苗專利的目的?
前面提到智慧財產權與專利的確有保護的必要,那為什麼這次開始有國家與組織提倡我們應該要請藥廠放棄專利呢?
簡單來說,就是疫苗的生產並不順利,當然疫苗生產不順的原因很多,像是生產國內爆發大量確診導致缺工、各國大型保護主義禁止疫苗成品或者是原料出口、或者是政治因素等等。我們很難用一個簡單的答案來回答這個複雜的問題。
而有部分國家或是組織認為專利的保護,是目前疫苗難產的原因之一,所以才開始研擬並提倡放棄疫苗的專利,讓更多的企業能夠投入以加速疫苗的生產。
在此不去討論到底疫苗難產的主因為何,以及放棄疫苗專利後是否真的有助於疫苗生產,本篇文章想談談在什麼情況下我們可以打破自己的原則,又是基於什麼價值來做認定。
例外的判斷基準是什麼?
以疫苗專利為例,如果我們今天可以為了所謂的「大義」來要求藥廠放棄疫苗的專利、換言之也就是要求它放棄獨家生產疫苗所帶來的龐大收益,那麼這個「大義」顯然是藉由侵犯私人財產來達到其目的。
而這個大義在此可以解讀為「人命無價」,但這個「人命無價」的價值基準又是由誰來決定?你的大義難道就等於我的大義嗎?
雖說凡規則必有例外,但是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有例外?又在什麼條件下值得我們拿來討論是不是該歸類為例外?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
- 来自作者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