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愛的共犯》讀後感
記得陳雪在臉書上說過,每次她完成一部小說之後,就會寫一篇長長的散文,像是轉換心情或作業系統,而我總是看到那些書寫她生活和心情的日常,沒有真正讀過她的小說。我喜歡她白描她跟阿早相處的那些細節,簡簡單單,像是鉛筆素描,又像是一張拍立得照片,不是精心設計過光影色調背景音樂的電影鏡頭,就是一睜開眼就看到的視野。那種構圖你可能習以為常,但在陳雪寫過以後,才擰出蘊含在其中的情感。生活、生命、情緒起伏,不都是如此嗎?一旦深陷其中,看來不慍不火,其實暗潮洶湧,作家的筆和眼睛是鋒利的刀刃,劃開最關鍵的節點。
讀「親愛的共犯」也是如此,這是一部犯罪推理小說,也是一部人性報導文學。一起豪門的綁票勒贖案,線索兜兜轉轉,牽扯回多年前的一間育幼院,被龐大洪流淹沒的微弱呼聲和絕望,不管是豪門內的黑暗秘密,還是院童的惡夢,都是一樣的揮之不去,彷彿埋進肌理和血液,成為生命。
你有過什麼樣的夢魘嗎?不是想像出來的,而是真實存在你的成長過程中,讓你身體疼痛受傷,心靈顫抖驚惶,流血留疤,從此成為一個看不見的牢籠,或是懸吊著木偶四肢的線,操控著你,而你甚至不自知。
而最巨大的痛苦就是,當那些傷害的原因是愛。他們說因為愛你,所以欺騙你、傷害你,把你弄壞,把你推開,把你丟掉,把你變成另外一個人;一開始你很混亂,質疑到底那一個場景是夢?但到最後你自己也信了,這是你的錯,你不應該。
所以應該最溫暖有愛的家,變成了地獄。出生的家你無法選擇,但你自己建立的家呢?
崔牧芸就這樣,快要瘋了。
曾經熱烈追求愛慕自己的人,什麼時候變成了一個惡魔?他為我打造天堂,後來卻把我打進了醫院,應該是最愛我的家人,沒有一個支持我,姻親或血親都是,反而是已經被我塵封起來的過去的萍水相逢的朋友,他們義無反顧地與我手牽手走進地獄。
什麼是愛呢?手足之情、男女之情、家人之情,沒有原因的情感都有著巨大的力量,或許能夠在事後用一個場景賦予一條意義,解釋情之所起,但愛其實就是一個決定,一個動詞,而不是一種感覺;愛就是愛了,到你下定決心結束之前,都不會停止。
所以什麼又是不愛或者恨?張鎮東是因為不愛崔牧芸了才打她的嗎?我想不是,否則他不會在打了她之後懊惱懺悔,跪求她原諒。他仍然愛,只是在那個瞬間他把自己放在愛的前面,而他的愛太大,讓他看不見崔牧芸了,他只看到自己了,而或許他其實從頭到尾都只愛著他自己,相比於陳高歌、林曉峰和李安妮的守護,張鎮東那樣能化為物質的愛,脆弱虛空,甚至當他成為受害者,都不能讓人同情。
而加害者又該如何定罪呢?對於一心破案的周小詠來說,這不是她該煩惱的,卻又是她最掛心的。她同情那些所謂的加害者,因為他們都是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一個人,讓他們成為修羅的,是被傷得千瘡百孔的心,不是因為逞一時之快而出手傷人,而是因為痛太大了,所以看不到自己了。
讀的時候我想到了好幾部作品,《房思琪的初戀樂園》、《白夜行》、《為了N》、《暗社工》,但最後我卻想起了一部電影,《金福南殺人事件始末》,而我久久不能自己。
當一個人不停被抹煞自我,最後就可能泯滅人性,但誰都有理由,因為在他的世界裡,他永遠是對的,因此這個世界其實沒有道理,就像愛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