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案:雨天殺人夜
香港繁華都市中有一條很清澈的河流。
男:你知不知道近月是小魚繁殖的季節,不如去河邊釣魚吧,好嗎?
女:好呀。
轉眼到了河邊,他們也釣了三小時多。
女:為何釣了大半天也沒有收穫?你又說這河有很多魚的?
男:哈, 是你技術差吧。看看我的魚獲也不錯。呀!剛釣到很重的魚呀!你給我一起弄上來吧!很重的魚, 魚絲也快斷了。
女: 天呀!你看清楚這是什麼?不像是魚!
男: 不是魚會是什麼呀?弄上來看清楚 吧!天呀!是手臂呀!我們快些報警吧!
警方來了, 封鎖了現場。現場由何嵐嵐女警司負責,因為這個案件調查困難,所以警方聘請了夏樂以顧問來協助。
何嵐嵐: 怎樣呀,法證科的同事來了嗎?現在有什麼資料呢?
警員: 他們來了,初步的判斷是女性屍體,進一步資料要回到警署才能再確定。
夏樂以:是謀殺案,從肢體切割面這麼平滑來看,應該是用電動刀或其他利器切割的。而手臂上有一個很特別的玫瑰心形刺青圖案, 可以去刺青店查問,或從人口失蹤方面來調查。
何嵐嵐:好的! 今個星期大家不能請假了!
警員齊聲叫道:知道!
轉眼過了一個多月,因找不到其他肢體部分,所以案件沒有特別的進展。 正當大家苦惱著的時候,警署突然收到一份匿名文件,內容是兩張照片及一封信。
信件內容:
太久了,我實在等了你們太久。 如果再不找到我,第三位死者會活活的餓死。 我給你兩張相及這封信,是想看看你們何時才找到我,哈哈哈!
何嵐嵐: 太過份了!這樣諷刺我們的辦事能力,要我們憑一張眼睛特寫的相片及死者 人頭肢解了的相片。我們如何找到殺手的位置呢?那個人頭肢解只拍了背面。 他根本在玩弄我們?我只見到死者死不明目的眼神!太恐怖了吧!
夏樂以:這個兇手對自己過份自信了!他也想不到只要把相片放大,我們就可以從瞳孔的反映看到兇手的面貌。而每張相片背後都有一個沖印代碼數字。只要本向冲印店供應商取資料,便可知道哪一間照相機打印的。這就有機會找到兇手了。
何嵐嵐:天呀! 偵探大王夏樂以!真是名不虛傳!
正正因為這些蛛絲馬跡的小事,警方便在暗中監視一間照相館,留意可疑的人物。在下雨某天,照相館職員正打印照片時,發現一些肢解的照片於是通知了警方。警方等了半天便拘捕了前來取相的男子,帶他到警署查問。
何嵐嵐:林雨添先生, 我們在你家中搜到多張死者裸體特寫照片,你如何解釋? 你共殺了多少人?第三位死者還在生嗎?
林雨添: 我只殺了兩人,第三人是你們害死的。我寫信的時候她還是活生生的但等了一個多月了你們也找不到她,亦找不到我。所以她活生生餓死了。
何嵐嵐: 為什麼你要殺死他們?
林雨添:他們是夜店妓女, 第一位死者,她辱罵我 ,罵我沒錢找女人。要是給她錢也不會陪我。我生氣就殺了她, 後來我不知道如何處理她的屍體,便用電動刀來肢解她及棄屍掉了河邊。
第二位死者是第一位死者的同事,也是妓女,她在我計程車中發現了第一位死者的銀包,我怕她會去報警所以也殺了她。我喜歡用照片來記錄自己的大事,所以拍照了。而我亦在構思要用這些照片來辦一個攝影展,要讓世人都看到我的成就,哈哈哈。
夏樂以: 你因自己是計程車司機以此之便利來殺人及棄屍,而選上下雨天來殺人,是因為街道路人少,對嗎?
何嵐嵐: 那麼第三位小姐,為什麼你不殺她?而讓她活活的餓死呢?
林雨添, 沉著默不出聲眼有淚光。
林雨添: 我見她從夜店出來,化了濃厚的妝,我猜她是妓女。後來談話當中才知道她只是一名中學生,我很喜歡她,但她拒絕了我的愛意,我生氣所以困了她在我家中。 要是你們早點找到她,她也不用餓死,是你們害死了她。
經過近一個月的審訊,陪審團一致通過林雨添謀殺罪名成立被判終身監禁。
何嵐嵐: 他真是神經病!
夏樂以:不,他是患有反社會人格障礙。
我猜測他可能是在成長過程中,遇到某些原因導致他們對社會失去信任,家暴、家庭背景等,都會影響到他思想上的異常。簡直做出殺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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