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台灣 公投綁大選公投-反對 (公投的問題與建議)
現代政治以代議政治為主
但是代理人政治有諸多的問題
例如貪汙收賄,金權政治,集權濫權,不聽民意只聽黨意、財團、甚至中南海??
政治獻金,黑金政治 等等的問題
而公投做為一種直接民主,就是用來彌補代議政治的種種缺失
因此過高的門檻,會讓公投沒辦法發揮效力
但是公投同樣有容易訴諸民粹,易被網路言論、政黨操縱
只適合二分的議題(贊同與反對)、決策緩慢(需要時間審議)
等等的問題與限制
如同代議政治的許多問題 除了提升人民民主素養外
也必須透過政治架構與法規
如三權分立,選舉法規與機制等等的設計希望能解決,至少是減少這些弊端
公投也是一樣,需要各種設計來減少公投的這些問題。
2019年修正的公投法是奇數年公投日公投 偶數年大選 (西元),90日前須公告
而公投綁大選通過 就會變成
奇數年公投日公投,
偶數年大選日 大選+公投一起舉辦
同意方最強有力的理由是提高投票率,在偶數年的公投時搭大選的便車
可以讓人民的意志展現(增加投票意願)並超過目前25%的門檻,行政成本只是次之的考慮
而反對的最強理由也正是公投綁大選會讓公投變成政黨利用的工具
政黨可以透過議題設定
煽動自己的支持者來藉公投換取大選的優勢
更糟的另一方面是以利益來拉攏特定族群
如此反而容易讓不具公益性、原本也沒有多數民意支持的案子過關。
至於其他什麼開票地點不夠、相關人員勞累的理由
其實都是次要且某個程度可以解決的問題
所以回到癥結點 就是目前25%的門檻有高到需要使用公投綁大選來達到嗎?
另外要想讓投票率跨過所設之門檻 是否有其他更好的方法可以達到目的 ?
以2018公投觀之, 十案投票率都在54~55%之間,無效票都<1%
今年12/18 如果天氣好的話,我估計投票率是在50~55%之間
以這個數字來說,奇數年公投日的選制要跨過25%門檻是一個合理可以達到的門檻
再者,如果要增加投票率,我更支持增加線上投票的方式
不需要使用公投綁大選的方式 增加放大公投被利用的缺點
綜上所述,公投綁大選的優點沒有急迫性,有替代方法,且有很明顯的缺點
即使考慮到未來天氣差確實可能讓投票率下降,似乎也不用著急的更改,
可以等到這次投票完觀察大家的投票狀況
通盤的來檢討公投制度
其實目前公投我認為最大的問題是公民審議的時間與討論的深度都不足
並且錯誤與誤導的資訊充斥網路與媒體。
應當加長公民審議的時間 由政府預算來加強公民審議
如隨機抽取公民組成審議會議
請相關部會與組織、工會、民間團體表達意見 辯論等等措施
當然時間不足不該成為民進黨反對這次公投的理由,
因為三個月的規定正是民進黨在2019修法改的啊
其實從2018公投就看到許多制度須要修改之處
例如主文的設定容易誤解,
有違憲疑慮的題目
相互矛盾的案子 :
案10 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
案14 您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章保障同性別兩人建立婚姻關係?
可惜這些弊病改善在2019民進黨主導的修法卻付之闕如
諷刺的是這也再次印證了代議政治的缺點
藍綠皆以選舉為最優先考量,考慮的是勝選而不是台灣的未來
而選舉需要錢,錢可以換來選票,政治人物與財團形成一個緊密的共生體.....
是不是該發起公投來公投我們的公投法了呢?
而在這次公投意見書也出現許多錯誤與誤導之處
例如行政院竟然在藻礁公投意見書寫下: 三接(不外推的原方案)不影響藻礁生態
如此違背科學與事實的謊言 ! 而不須負任何的責任?
詳見我對藻礁公投的文章 https://ppt.cc/fDLMMx
我們缺少一個獨立公正的機構來做事實提供與查核的工作
又例如環保團體不斷要求的聽證會以釐清事實,
民進黨可以花政府的資源開幾百場的宣傳會,卻連一場聽證會都拒絕
公投要如何合理納入聽證會的機制也是未來需要考慮修法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