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英國打混的那些年:我的指導教授
〈我在英國打混的那些年〉中提到,我離開服務十年的工作,前往英國就讀語言學校,並尋求繼續深造的機會。英文程度很差的我,經過幾個月的努力,托福考了500分,相當於IELTS 5.0,但離入學門檻6.0仍有一段差距,學校只發給我「條件式入學許可」。
由「條件式入學許可」到「正式入學許可」
當收到「條件式入學許可」時,我猶豫是該打道回台,還是再準備兩個月,參加考試爭取高分,以獲得「正式入學許可」。但,後者變數太多,我也沒太多錢財可以消耗。如果入學機會渺茫,就該當機立斷,立即回台,找份工作重新出發。
因此,在未事先告知之下,我搭著火車又轉了一趟公車,非常突兀地出現在學校的系辦公室,告訴秘書我要見系主任。
系主任剛好在辦公室,很快地就接見我。
我告知原委,並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的英文程度應該可以跟得上課程,希望他網開一面,不計較我的托福成績,直接給我正式入學許可,否則我就放棄入學,直接回台灣。
他從未遇過學生親自上門,這麼率直又堅持。他說,妳的英文不錯啊!應該沒問題。於是吩咐秘書準備一份正式入學許可,並幫我預約學校提供給外籍學生的英語加強班。
收到正式入學許可後,也順利地申請到學校宿舍。我的家當不多,帶著一隻大皮箱,就從英格蘭南部搬到東部。
英國大學的學制
英國的大學部原則上唸三年,碩士班一年,博士班至少兩年,如果一路順利,很快就可以拿到學位。此外,每個學年有秋、春及夏三個學期(或稱學季Term),每個Term有10周,這10周得密集地將台灣一學期18周的課程授完。
碩士學位取得的方式分為課程型(by course/taught)及研究型(by research)兩種。前者修畢一定學分數,繳交研究報告,即可取得學位;後者則須獨立研究,撰寫論文並通過口試,始可取得學位。
研究型學位就像師徒制,得跟著指導教授做研究,至於要不要修課、修什麼課及成績權重,就與指導教授討論後再提報學校。因此,研究型學位須有老師對申請者的研究計畫有興趣,才有入學機會。
博士班與研究型碩士班相同,修課與否依自己研究需要,主要就是獨立研究。研究期間,大量閱讀學術論文(當時只有紙本)、參與各種學術研討(Seminar)、思考研究方向及主題,確立研究方法,透過田野調查或實驗蒐集資料、進行分析,最後撰寫論文。
博士班至少兩年(繳交兩年學雜費),長則七八年或更長,端看論文何時完成。特別是生物理化領域,還得看實驗是否順利;與我同宿舍的環境系博士生,念了五六年,仍在蒐集資料,但有位生物系的博士生,則不到五年就取得學位。
系主任就是我的指導教授
搬到學校宿舍後,我去向系主任道謝。他問我論文要寫什麼?我說,還沒想仔細。他說,他是我的指導教授,要我早點開始想。
什麼?!他是我的指導教授,我又沒找他,為什麼是我的指導教授?原來,在研究生入學委員會會議中,收我為學生的就是他。因此,我沒得選。
我的指導教授雖有些年紀,但長得又高又帥,穿著也很有品味,一頭亂亂的棕髮,笑起來抿著嘴,眼睛瞇瞇的,非常迷人。他不像教授,倒像個藝術家。
不過,他最酷的倒不是外表,而是上課的方式。有一門課,他指定我們閱讀論文,自行提問再相互討論,但極少發言,當大家都沒問題或沒話說時,就宣布下課。
有一次我忍不住抗議怎可提早下課?他說,你們有問題就提出討論,沒問題就不必窮耗。還有一次我問他,為什麼他不提問,學生有問題也不回答;他說,如果他開口,我們就不開口,如果他不開口,我們就會開口,總之,比比看誰撐得比較久。
他的確有他的道理,但與我認知的「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差好多。
台灣的老師也有很混的,但很少提早下課,也很少都由學生報告及評論。而我的指導教授就像石頭一塊,杵在教室角落,默默地喝著茶,觀察我們的互動,極少介入學生們的對話。
不可否認的,他要求我們閱讀的書籍或論文都是一時之選,如能讀通也像是打通任都二脈。有一次,他看到我在論文上查滿單字,還用原子筆及色筆標註重點。他笑了,他說,查幾個關鍵字就可以,論文如果這樣讀,鐵定畢不了業。
英國大學的成績等級
學期末,我收到他批改返還的期末報告,打開一看,竟然只有69分,興師問罪地跑去問為什麼給這麼低分,他說這已經很高分了。
他拿了一份其他同學的報告給我,只有50幾分,而且既有封面又有排版,非常精美。我的報告為了節省紙張,是單行行距雙面列印的兩張紙,只用釘書機釘起來,連個塑膠封套也沒。他忍不住地暗示我,報告內容及外表都很重要。
後來才知道,英國大學部的成績級距是40分及格,70分以上優等(相當美國GPA 3.8-4.0),80分以上簡直就是鳳毛麟角;而碩士班是50分及格,70分以上優等;至於博士班不用修課,論文也不打分數,就看論文口試通過與否。
這樣成績級距,令我回台灣任教繳交學位證書及成績單時非常困擾。因為台灣研究所70分及格,英國70分已經是優等(Pass with Distinction);而我的碩博士論文雖「通過」,但碩士班修習課程的成績大多60幾分。依台灣的水準,我是無法畢業的。
再者,英國的畢業證書一年雖頒發兩次,但如果口試通過時間無法趕上簽發畢業證書,那麼就得等待數月或再回來領取。不像台灣的畢業證書雖一年頒發一次,但提論文的那個學年就先製發,口試通過即可領取。
幸好我申請教職時,學校已經先發給一封通過論文口試的信件,我也在返台前順利領到畢業證書,且立刻趕到倫敦的台灣駐英國代表處認證,否則就得等到次年年初。
可惡的指導教授
由於希望盡快完成學位,我與指導教授約定每兩周meeting一次,我在meeting前兩三天把論文進度交給他。
Meeting時,他總客套地說,要不要喝茶,然後就泡起下午茶,再從堆積如山的公文、論文及作業中,四處翻找我的論文。好不容易找到,反覆翻閱,兩人無語,耗掉半個小時後說,妳要不要找人幫妳修改英文。
每次meeting都要上演這樣的戲碼,而且他很少提供明確的建議,令我怒從中生,又無法發作。為了畢業,只好央求其他老師或同學幫忙修改英文,也諮詢一些意見。最後,論文總算完成了。
後來,因為他的研究計畫受邀留下攻讀博士,再次飽受他的荼毒,但也逐漸習慣他的指導風格,培養出獨立自主的個性。
也因為這樣的經驗,我常提醒自己,有一天當我成為指導教授,絕對不會如此對待我的指導生。
和善的指導教授
課堂及論文以外,我的指導教授非常和善、大方且願意與學生互動。
下課或meeting結束後,他會邀學生們一起去pub小喝一杯〈之一〉;博士班期間,也曾邀我們去他家用餐,親自下廚做菜請我們。
他讓我使用獨立的研究室及個人電腦設備,其他碩博班生則共用大研究室。他也給我系辦及文具櫃的鑰匙,讓我自由進出,我的文具、紙張、印刷、郵資及電話費等,都可由辦公室領用或支付。
他主動改寫發表我的碩博士論文,且將我名字掛在第一(在台灣大多是研究生改寫,但指導教授掛第一)。他的研究案讓我佔研究助理的缺,免繳兩年近新台幣百萬元的學雜費,而我只幫他整理文獻、排版及校對報告。
待我的博士論文幾近完成,開始申請台灣教職,他在推薦函中寫盡好話,讓我還沒回到台灣,就已經有好幾份教職等著我。
英國的論文口試,指導教授不能在場。我口試當天,他幫我張羅茶水及點心,與口試委員打過招呼後,默默地回到他的研究室。待口試通過,口試委員去研究室恭喜他,他才開心地走過來與我握手道喜。
退休的指導教授
返台後,因初任教職,又負責一些不熟悉的課程,每學期講授14到16學分,備課壓力猶如千斤重擔,也佔去我所有的時間。因此,一直未與英國的老師或同學聯絡。
兩年後,趁暑假回到英國回到學校,才被其他老師告知,我的指導教授已經退休且與師母離婚,獨自搬到南邊的一個小鎮,還養了一條狗。
想起身為博士生的那幾年,總在他們度假時幫忙看家。那棟離學校不遠,有著典雅裝潢及美麗花園的房子,竟然再也無法造訪。而他退休搬離後,未留下聯絡方式,我也未極力詢查,從此斷了訊息。
因緣際會地想起這段久遠且長達四、五年的師生情誼。感謝他當年破例讓我就讀碩士,進而提供機會攻讀博士。如果沒有他幫忙,我讀完語言學校,就得收拾行李回台灣工作。
時間過得真快,如今他該有70幾歲80歲了。祈望遠方的他,一切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