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香港人在內地學法的四年(一)
緣起
作為一個從小在香港讀書的學生,「在內地上大學」並非是一個常見的選擇,甚至能稱上是「小眾」。2017年年底,我報名內地大學招生單純是為自己準備一條後路,根本沒有認真想過自己真的會去內地上大學。
2018年,考完DSE的我大玩了一場後,終是要面對DSE成績放榜的那一天。DSE成績比我預計的要低一些,但很幸運的是我依舊獲得了還不錯的offer。那時候,我基本上有兩大選擇,一是要留在香港修讀某教育系,二是去北京修讀法學。(至於為什麼是北京,而不是其他常見留學的國家,日後有機會再談。)這樣看來,選擇留在香港上學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不論是我的家人、朋友,都覺得我會留在香港。顯然,我作出了一個令身邊人都很詫異的決定——去北京。
決定去北京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我想去「看看」。
我還記得那時的我單純覺得念了教育系,將來就是當老師,感覺會比較安逸(現在不這麼認為,任何職業都有其難處),所以想要趁著自己年輕多去不同地方看看,覺得學法好像比較「有趣」,就毅然決然選擇北京。
初到北京、法大
我的大學是有「中國法學最高學府」之稱的中國政法大學(下稱法大),這也是我第一次到北京這個地方。當我正以為我將在繁華的首都展開嶄新生活時,現實給了我一大耳光。如果對於法大的地理位置有所耳聞的話,就會知道法大有兩大校區,一個是位於薊門橋畔的學院路校區,另一個是座落在軍都山下的昌平校區。而我作為一名本科生,未來四年均將在北京六環以外的昌平校區度過。
去北京以前,我其實知道法大昌平校區離城中心很遠,但真正到了實地以後,我依然感到非常訝異,感覺自己到了一個不像在首都的地方上學,就連我們有時候也會打趣自己是在河北念書而非北京。
無論如何,來都來了,自己選擇的路,哭著跪著也要走完。
第一堂課
法大對於大一上學期的課程設置是學校教務處直接置入,我們在第一個學期無需自行選課,所以基本上我們大一上學期的法學專業必修課(下稱專必)只有中國法制史(現已改名為中國法律史)和法理學導論,課程安排相對比較輕鬆。
第一次上的專必課是法理學導論,對於這門課,其實當時聽課的時候聽不太懂,但迫於考試壓力,依舊是要努力理解並背誦一些法律基礎概念。但到現在大四快畢業了,我依然對當時教授所說的一句話印象非常深刻,他當時說:「修讀法學的女生一般都比男生要多,在座各位乍一看也是女生比較多......但我覺得其實女生不太適合學法,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學法是在「去人性化」......」。
當時,我聽到教授這段話的時候有點反感,甚至感到被冒犯到,心想難道這位教授有性別歧視嗎?不過在經過了四年法學的系統教育後,我似乎開始理解到上述那段話的涵義,也大概理解教授的深意了。
的確,學法以後我明顯感覺自己思考事情的時候理性許多,有時候和家人、朋友論家常,談到社會上真實發生的刑事案件,比如一些倫常慘劇,大多時候輿論都傾向於嚴懲施暴一方,希於法院對施暴者施以酷刑。但是在學法以後,再次看到類似的事情,我沒有以前那麼單純地根據媒體報導,站在道德高地對案件進行批判,會查閱更多不同立場的媒體對同一事件的報導,再從中作出自己的理解;也會從法律條文本身角度出發,判斷那些被媒體報導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犯罪,如果被定罪,那量刑該考慮哪些因素等等。我發現我的思考方式開始轉變,不像以前一般,被自己的道德觀、價值觀所駕馭,盡量客觀看待事情。
那位教授接著又說:「大家將來多半會從事法律行業工作者,希望各位同學銘記,各位在作為一名「法律人」之前,首先你是一個「人」。」。
我似乎又明白了些什麼。
這讓我想起羅翔教授說過的一句話:「法律要尊重民眾的情感,但要超越民眾的偏見。」
我想,我們要在一般人樸素的道德觀、正義觀與狹隘的偏見中,尋找平衡。
我始終認為,那些我們曾經無意的經過,都有它不可預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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