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wanna KNOW... 你行不行!?
小豬羅志祥的事件鬧的沸沸揚揚。自己雖身為產業上下游中參與份子,並且帶著團隊維繫過很長一段時間的媒體,面對這類超級爆點肯定可以日更幾天加上精華回炒幾篇再補上後續盤點。畢竟是個「難得」發生的重大事件。但真正自己的習慣是:
越大的事件(新聞)發生,就給他越長的時間發酵與沉澱,然後再自己思考並剖析後,對其作個「給自己的定論與交代」,並持續 update 新進度作修正!
這樣的方式會讓自己在新事件發生的風頭浪尖時,因為「社交」需要跟友人用及其膚淺的嘻嘻哈哈態度談過這個事情,不會發表過多的見解。同時當然也希望會不會聽到一些他人對此的深度想法!然後在散了局之後還要自己歸零(還是吃龜苓膏?)。這樣至少維持了社交必要性也盡量不破壞這樣的原則。
那麼,可以來整理一下小豬的事件了,先引用一下 Wikipedia 的事件簡述:
前女友曝光羅志祥私生活混亂
2020年4月23日,與羅志祥相戀九年的中國大陸網路紅人周揚青在個人微博發文,正式公開宣布與羅志祥分手,指分手原因是羅志祥同時與大量女性有染,包括化妝師及旗下女藝人,甚至還多人性交,其曾多次原諒羅志祥,最終分手。訊息公布後,部分網友猜測周揚青文中所述與羅志祥有染女性的身份,其中有人想到羅志祥惟一的旗下女藝人「蝴蝶姐姐」簡愷樂。對於醜聞的影響,其代言的廣告商則迅速將廣告撤下換成其他藝人代替。周揚青批評愷樂「裝純情、有男友還約小豬」,呼籲愷樂去檢查是否感染性病。羅志祥於2020年4月24日承認交往9年中多次欺騙周揚青,向周揚青以及所有被他騙過的人致歉。愷樂在Instagram公開向周揚青道歉,相當於承認自己與羅志祥的關係。5月20日,羅志祥在微博和facebook發布將近7,000字的簡體字長文《男孩 女孩》,以及首次曝光與周揚青的甜蜜相片。他在文中兩人在過去9年間不為人知的甜蜜回憶,對周揚青表示道歉和懺悔。
以上資料應該還算是用「描述」的立場在寫此事件,粗黑字部分是我自己加上的。也就是關於這件事情的幾個要點:
- 同時與大量女性有染
- 網友猜測
- 承認多次欺騙
- 5月20日近7,000字《男孩 女孩》道歉懺悔
事情爆發後,可以想見廣大輿論尤其網路屆都是開始針對此「不恰當行為」大肆撻伐。而網路屆一直不讓觀眾失望的是因為其隱蔽效應的特性,更是瘋狂且近乎無腦的開始「挖祖墳似的攻擊」。是的,情緒需要抒發,但是當事人才是受害者,大家是為了爽,還是?我想應該更多的是群眾都希望甚至喜好將人從神壇上拉下來的這個過程,因為就是普羅大眾並無法企及標的所達到的某些成就,無論是名聲上的、物質上的或是其他各種方面的。從而有一定的妒忌心理。於是更加深了「棒打落水狗」的情勢。
事件剛發生第一週,看到的是藝人團隊並沒有做出危機公關的積極對應,或者是說那個當下應該是無論作什麼,都一樣不恰當。只有哪種作法可以損失更少罷了。可以看到發生將近一個月的5月20日時(還是故意要跟520小英來撞日?)作了一次長文章的懺悔文對應。
平心而論,到這裡個人覺得雙方當然都是受害者與加害者,感情的事情怎麼有辦法去計較誰付出更多誰付出更少、誰錯的更多誰錯的更少?又怎麼有辦法去交給甚至連雙方都不認識的第三者來「公審」?但至少男方已經作了甚至超出很多「渣男」都沒辦法(還是沒時間?XD)作的對應,不去估算真心與否,而是不是真心也不關你我的事,對嗎?女方絕對有權力發火與做出超乎常理的反應,利用公眾來「取暖」當然也沒有問題也是個人的選擇。但是慢慢會看到他身邊所謂的「友人」也站出來「仗義直言」,一樣用的是公眾的平台,那是為了自己的擴大影響力?還是為了女方?還是都有?這樣的行為會被檢討嗎?
當我們都慢慢被自己的習慣牽著鼻子走時,尤其在網路上就會讓自己成為無腦的一個靈魂。因為被煽動就像是哪裡癢就去抓,越抓卻越癢卻越是停不下來。欲望就是如此貪婪的魔鬼!我們是不是也該自己想想,男方在「公眾人物」方面的對應,是不是恰當得宜?在「一個個人」方面的對應,是不是知恥近乎勇?
發現事件發生後,很多甚至連政府部門的「小編」都在用標題的梗 - I wanna know, 你行不行?這是小豬有名的歌詞的借位使用與倻揄。但我也很想問問這些部門的主管、大主管、部長甚至更高位者,當大家都發生公德、私德的錯誤時,是不是也能認真公開的跟公眾道歉?一個真切有意義的道歉,不是卑微屈膝的軟弱退讓,更應該是勇於認錯並提出真實有意義的改進。這樣的事情,是不是已經離大家都太遠了甚至忘記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