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交坠江事件评述
事件叙述:乘客刘某乘坐公交,计划在A站下车。但此站因故不再停靠。在此站前一站,司机提示过要提早下车,但是刘某并未下车。相反,在公交车越过A站之后,强行要求司机停车甚至往回开。司机拒绝,刘某与其发生了严重的冲突,甚至上升到肢体冲突的程度:刘某使用手机击打司机的眼部。双方的争执持续了6分钟。最后,司机在过江的时候向左打方向盘,最终客车越出大桥坠入江中。
这个事件可以从刘某、司机以及乘客三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从中对我们有所警示。
1.从刘某角度。有几个方面的批评。
1.1脾气过于暴躁,甚至关注自己的脾气胜过自己以及他人的安全。这种人的性格在生活中不能说很普遍,但是并不罕见。
1.2自我为中心思想。生活中遇到冲突,他们不会先想想自己有哪里做得不对的。(比如说自己没有仔细聆听广播提醒)。而是想当然的认为他人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擦屁股。
这种人他们当认为自己遭遇到不公的时候(比如说这位刘某,认为自己应该下车的时候司机没有停靠站台遭遇了强烈的不公),他们不会认为自己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而是把责任推到其他人的身上。并因此爆发脾气。在很多时候,可能其他人就让了,觉得犯不着和这种人争执。他/她在生活中也屡屡因为他人的让渡获得占便宜的好处,对他/她的行为形成了强烈的激励作用。
2.从司机角度的批评。
没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可以感受出来,他是一个性情比较刚烈的人。(视频中看到他打方向盘是非常坚决的,绝对不是因为前方出现了什么紧急情况打方向盘避险。就是奔着死去的。)这种情况下,其实最为恰当的应对方式应该是靠边停车,然后通知警察过来处理。但我不知道是不是司机本身有绝症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导致其了无生念。最后选择了同归于尽。这一类人在人群中也并不鲜见。在遭遇不公的时候,他们会选择最极端的方式进行应对。
3.从乘客的角度。
中国人有一个称号就是“看客”,所谓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当看到他人发生争执的时候,看客们不会对其进行干预和制止,而是坐视冲突的升级。这个是生活中养成的习惯,在平地当中,也无可厚非。但是,在高速行驶的交通工具上,面对决定全车生死的司机在受到严重干扰甚至遭受严重攻击的时候还能坐视不理,那就实在说不过去了。只能说他们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过于罔顾。正确的做法是,无论通过什么手段,制止乘客刘某对司机的侵害。比如上前扼住刘某的颈部将其放倒在地;比如出拳攻击刘某的面部,使其丧失攻击能力;比如飞脚将刘某踢翻,将其踢到公交车的前门的台阶下。等等手段不遗余力必须要使出来。这么做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自己的生命安全,最终达到保证全车乘客安全的目的。刘某犯错在先,威胁乘客生命在先,当然乘客是有一万种理由来进行应对处置。这个时候就不能太讲究手段的合理合法了,必须不择一切手段(除了同归于尽的方法)来制止刘某的危险行为。
这种类型的事件在我们生活中其实可以见到很多。基本上可以总结为以下模型:甲极端自私,会寻找各种理由寻衅滋事,为自己争取便宜。这个人群不一定自身有多强的攻击能力。(老弱病残都有可能)但是有很强的讹诈能力。另外有可能有很坏的脾气。他们在生活中多数情况下碰到的都是礼让三分的人,因为对方觉得和这种人计较很没有意思,有些小便宜,让给甲就让了,犯不着和甲斤斤计较。甲从这些历史行为当中占到了甜头,会在未来的行为当中更加变本加厉。但是生活中还有另外一种人:乙。他们的脾气也很暴躁。甚至在自己遭遇不公的时候宁为玉碎不为瓦全。不肯吃亏,也受不了气。当碰到不公的时候,他们会奋起反击,不惜采取极端行为应对。这两种人碰在一起,就会形成很多新闻性的悲剧事件。比如东北的超市卖西瓜小哥怒杀叨叨念讹钱的老头事件就是另外一个鲜明的例子。
对于恶行,绝对不应姑息。但是也要尽量避免采取极端行为:毕竟这样做最终也会损害了自身的利益。应该多多的使用智慧来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