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對生活的指引
2023年03月15日
律法對生活的指引
杜崇基牧師
讀經: 利19:1-19a
選讀經文:利 19:1-4,9-10,13-15
"1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
2 「你要吩咐以色列全會眾,對他們說:你們要成為聖,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神是神聖的。3 你們各人都當孝敬父母,也要守我的安息日。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4 你們不可轉向虛無的神明,也不可為自己鑄造神像。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9 「你們在自己的地收割莊稼時,不可割盡田的角落,也不可拾取莊稼所掉落的。10 不可摘盡葡萄園的葡萄,也不可拾取葡萄園中掉落的葡萄,要把它們留給窮人和寄居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
…
13 「不可欺壓你的鄰舍,也不可偷盜。雇工的工錢不可在你那裏過夜,留到早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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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你們審判的時候,不可不公正;不可偏護貧窮人,也不可看重有權勢人的臉,總要公平審判你的鄰舍。"
時代默想:
作者從贖罪日(16章)說起,然後記錄有關吃及處理祭物的條例(17章),再警戒以色列人不可作隨從異教風俗的淫亂行為(18章),繼而教導以色列人遵守神定下社會生活的律法,叫人在日常生活中過聖潔的生活(19章)。經文以「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我是耶和華」類似的結語作為分段標記(19a、37)。
引言(1~2):因為神是聖潔的,所以百姓也要聖潔。
以下為選讀部分內容:
重提十誡(3~4):重提十誡中數條重要的誡命,包括第二誡(不可敬拜別神)、第四誡(要守安息日)、第五誡(要孝敬父母)。要守耶和華誡命的原因,是經文多次強調的「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出20:2)。
要善待弱勢群體(9-10):禾稼不可盡收,掉落的不可拾取,要留給弱勢群體拾取。要如此行,皆因「我是耶和華—你們的神」(9~10)。
不可剝削僱員(13):要即日支薪予他們(當時勞工市場採取日薪制度,13)。
審判官審判要公正,不可偏袒富有或貧窮的人(15):百姓不可搬弄是非,要在審判官前誠實作證,在日常生活中說實話。
回應禱告:
感謝主!律法的規定指引我們的日常生活,成為神子民在世上的見證。願我能活出這樣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