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得起,租的下 關於社會排除的筆記
記得玖樓共生公寓的標語「房子是租來的,但生活不是」,除了台灣的年輕人遭逢高房價低收入的困境,有更多社會底層或弱勢難以獲得一間住房,就算是租的。台灣勞工陣線前陣子開了場座談會,就基本收入與租房延伸到社會排除,以下就當天聽講寫點筆記:
1.一個月花多少租房子才恰當?依照現行基本工資23,100元,收入的三分之一是個適當的金額,也就是7,700。放眼望去台北市的房租價格,7,000元左右真的租不到好房子,那調高基本工資能不能幫助勞工實現居住權?我覺得要切成兩部份,一是基本工資增加促進勞工選擇健康的食物、合適的居所,進而減少公共衛生與醫療負擔(國民健康很重要),這種賺錢買藥醫的生活,何時才能結束?再來是提高工資會不會讓房東轉嫁成本進而調漲房租?有可能,就像現在私立托幼有機率因為政府補助家長的政策,變相調漲學雜費等等,我覺得將租金補貼列為「福利制度」,不要將房租補貼計入收入內,且不得將資料透漏給房東,才能確實保障租戶的權益。
2.健全租屋市場,有部份房東不讓租戶入戶籍,深怕因為租屋出去後被查稅(現有房舍無法以自用住宅計價),那提供給房東一定比例的租賃稅列入所得稅時的扣抵或優惠,能否促進房東意願?我覺得可以討論看看。(還是這部份已經在實施,也請幫忙補充)
3.拉高社會住宅整體比例:這也是台北市長候選人們提出的政策之一,而現任柯文哲市長也特地宣傳政績,希望只租不賣的社會住宅能夠幫到現在租屋市場,讓年輕人有更多選擇。這是可以持續努力的目標,從全台房舍比例0.12%拉到10%以上,讓更多人租的到房子,而且租的起。
4.社會排除:所謂社會排除,包含貧窮、身心障礙、獨居老人等等,各種標籤化下的族群,甚至部份月光族或卡債族,都遇過租房的困難,像我認識某位輪椅使用者,她承租的房子就在1樓,因為設有無障礙設施跟空間的房子非常稀少,更別說房東的出租意願低;獨居長者或無家者也在排除名單內,鄰避效應的展現,房東不願意租給他認為「風險高」的族群,他寧願租給雙薪伴侶、上班族,有的房東甚至在承租時還要求提供財力證明,至於房東不願租給同性伴侶,那又是另個話題了。回到無家者跟獨居長者,根據勞陣資料顯示,無家者的月收入約在6,000元左右,且多為臨時工或日薪,不穩定的收入下,他只能選擇惡劣的居住環境。
有土斯有財的觀念逐漸薄弱,我們這輩也不再認為買房是終生志願,房價比超高的現在,買了房得要撐到退休才繳得完貸款,中間還不能出什麼差錯或意外;房子不再是安居樂業的象徵,而是對受薪階級的壓迫。座談會內也有提到住宅合作社的概念,這也許是一條可行的路,不再只有建商、政府,民間可以自辦自籌自建,我們其實還有選擇的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