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搬書
我的第一個家是與父母同住的家,爸媽有兩大書櫃的書,隨我亂翻,他們從不會說那是大人看的,你還看不懂。然而,很多書我的確沒看懂,囫圇吞棗讀一遍,純屬認字遊戲。但是有些書的情節卻一直被好好安放在記憶裏,成爲大人後才開始懂得其中的意思,或明或晦暗。讀中學後,爸爸在收到公司薪水的同日都會給我一筆比零用錢還要多的錢,讓我自由支配。扣下每月應酬「大姨媽」的費用,其餘的部分幾乎都被我貢獻給了書店。我開始購買各種自己喜歡的書籍而不需要額外和大人申請書費。我沉迷閲讀,巴不得把喜愛作者的所有作品都搬回家。我有了自己的書櫃,放我自己的書,那個時刻是我邁向屬於自己精神世界的時刻,也是我從父母的精神世界剝離的分界線。
求學離家之後,輾轉在各處生活,搬家次數多得自己也數不清。剛開始的時候,只需要自己拖個行李箱就可以搬家,不記得從第幾次搬家開始,我需要花錢請搬家公司,只是因爲大量的書。我結婚後的短短幾年間,還搬了好幾次家,找的是同一個搬家公司,以至於可愛的客服Anna姐死死記住我,每一次都提醒我,「鹹太,唔該你嗰啲書呢,唔好裝入大紙箱,裝最細size紙箱好啦,大紙箱會搬死我啲同事。」我只能尷尬大笑並連聲抱歉。每次搬家結束,我都會封一個大利是給工人哥哥們,我知道那些書真的很重。
跨海搬家,終於不能麻煩Anna姐了,換了一家公司,我自動自覺把書分裝入小紙箱。儘管我已經把部分書放回娘家,又把很多小朋友不再讀的書捐給了小學的圖書館,還是有很多書是我和小朋友都各自想帶走的。我們生活簡單,要帶走的用品並不多,結果跨海貨物裡,2/3的體積都是書。好在,台灣的客廳很大,有兩面很長的墻,我和孩子的書各占了一面墻。
在台灣逗留這幾年,我成了圖書館的常客,台灣的圖書館沒有禁書下架一說,新書也上架得快。好書,老派人如我是要讀實體書才過癮的。電子墨水再如何逼真呈現油墨印刷的模樣,也總是少了些滋味。我喜歡如同撫摸愛人身體般揭過書頁,也喜歡書本散出的迷人氣味,只有油墨印出來的方塊字才夠入口順滑。實體書經營很困難,確實應該要多支持實體書,只是無數次的搬家讓我很疲憊,我厭倦了把書收進紙箱,又拿出來擺放的那種帶著重量的疲憊,我説服自己盡量不要買書,因爲我有預感我不會在這裏終老,那麽我總還是要再搬家的。
如果我最後能回去,我要在客廳的四面墻裝與天花板齊高的書櫃,放滿那些沿途我們捨不得抛棄的書。有空,搭火車去任何一家我喜歡的獨立書店再買點書回家,塞爆我們的書櫃。那個時候,見山應該重開了吧,一拳,獵人,序言,留下......通通都還健在的吧,我在此誠心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