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跡的碎片|紀念碑
隨手翻了國小的畢業紀念冊,為了找美術老師的字跡,這年頭寫字的不多了,何況是用心寫的人。
不小心湧出太多殘篇斷簡的記憶,撒落一地。
科技文明將以鯨吞的方式把我們這一代所依賴的生活模式與情感生態吃乾抹淨,以至於往後在任何季節、去任何一條曾經被我們踏疼的街巷,背熟的門牌,看到的,都像新的一樣。 —簡媜〈雨與不雨之間〉
我們已經懶惰去記了,因為有網路。我們以為用相片和文字記錄生活,其實只是用另一種方式遺忘而已。我很珍惜手寫字,很懷念什麼事情只能找紙筆紀錄的往昔時光。所有人一起振筆疾書,深怕遺漏掉什麼值得記住的東西,現在反而耽淫於人為的假象自我催眠。宅是一種內向(或性格)的變相,強化了網速、弱化了腦速。
想起了很多十幾歲認識的人,透過紀念冊手寫筆觸(或是來不及寫的經由別人提起才想到的),保留最原始的心理運作。大多都是沒來得及深交的朋友,說是萍水相逢有點主觀,不過殘留的記憶正巧都只有一幕。在那個瞬間,我能確定的是彼此都很快樂,都享受著當下的氣氛或話題。雖然國小生的話題應該沒什麼營養,所謂屁孩,每個人都經歷過,也有還沒脫離的就是了。臉書是一個非常卑鄙的工具,很變態暴力,同時簡單迅速。如果夜神月(奇樂)生在臉書年代,筆記本頁數我想是不夠的。 有人跟我一樣變胖了,有人結婚了有兩個孩子,有人是卻仍然失聯中(某種時空斷層)。
我好想問問他/她,當時我們是因為什麼而成為朋友?因為什麼話題笑得燦爛?又因為什麼讓你離開?通常原因都不會只是長大了或是畢業了,這些寥寥數語敷衍而已。小時候,陳奕迅的一首〈十年〉紅遍大街小巷,都以為十年裏面的歌詞或劇情,對大部分生活都懵懵懂懂只想要伸手要零用錢的,十幾歲小孩來說,沒有因此笑出來都已經很萬幸了。為什麼現在提及十年,不但鼻酸或眼眶熱熱的,還真的有什麼梗在胸口。
「十年」是值得一個斷句換氣的記號。再給我一些時間,把碎片放回屬於他們的時空序列裏頭,先不要急,不然會割傷手指。
甜蜜的混亂是需要的,活在光影撩亂、分不清擁有還是失落的世界很辛苦,不必趕盡殺絕。 —簡媜〈像失散多年的〉
編輯後言:
紀念碑,是給感性的我一個喊聲的杜象馬桶(比較優雅的人會說《噴泉》)。紀念碑沒有什麼意思,換成任何詞都行,就跟杜象把馬桶換成煙花缸或青花瓷都不要緊。它的意義是書寫的、後來的,由詮釋行動而來,有點後現代的意味,一如複語術。
matters從不是我練筆的地方,而是我練習編輯的場域。因為matters很壞,一旦發布就不給修改。這讓一些有點完美主義癖的人只要發現錯字,要嘛就站內隱藏、文章重發,要嘛就在留言處訂正罰寫。版面上的文章,都是我過去寫的,經過編輯、搭配圖片之後,才放上來的。要找圖才發現已經找不到那張手寫的畢業紀念冊,只剩下這篇文章。這篇寫在大學畢業後到工廠工作之間,那段每天準備考試、讀閒書發廢文的日子,那段真正活在文學裡、在字裡行間尋找呼吸的節奏。讓我好羨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