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立桐、林书、韦倚涵、傅辞、Erin:《杨若晖报告》阅读指南
本文的五位作者在6月4日活动当中的角色:
林立桐:13位组织者之一,活动chief designer
林书:13位组织者之一,活动发言者
韦倚涵:13位组织者之一,活动发言者
傅辞:13位组织者之一,活动主持人
Erin:林书同伴,在冲突现场拍下了记录谷书花骂人的视频(非完整)
摇摇欲坠的报告
我们认为,哪怕把事件定性为“基督教教派冲突和江西地方土客斗争在华人离散社区的一次叠加性集中爆发”,都比这么一份报告要更靠谱一些。以下是我们对这28页拙劣幻想文学的几条总体性意见:
调查组乃至整个民阵的“虚无性”。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想问问民阵,监事会组织这个调查组到底是要调查什么,根据程序调查民阵成员有没有在活动现场和民阵群组里违反民阵章程吗?如果的确如此,那就贻笑大方了。杨若晖6月12日在民阵群里说,“民阵作为一个有30多年历史的组织,是有监察条例和章程的。 并且经过了几次修改,沉淀了很多前人的智慧。” 他这么讲,只能说明他也一脑子浆糊,因为《民主中国阵线章程》这份文件我们读来读去,只觉得荒诞:
第八条 会员有义务遵守民阵章程,按期交纳会费,逾期一年不交纳会费又不作说明者,则被视为自动退出;
第十条 民主中国阵线尊重会员的权利和独立性,但会员不得以民阵的名义从事有违民阵纲领与章程的活动【1】。
章程在履职、竞选等方面的确有一些规定,但是,没有职务也不想竞选的民阵会员能够违反民阵章程的唯一方式,似乎就是违反民阵章程,因为民阵章程里规定会员不得违反民阵章程。这难道不是最典型的循环推理吗?报告第2页还大摇大摆地建议民阵“依照《民阵章程》,以及《民阵监事会监察工作条例》,以扰乱活动现场秩序以及人身攻击成员等有事实根据的指控,对于谷书花等人的行为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这简直是胡说八道,她违反哪一条章程了?她就是在活动现场拿着铁棍挨个问候“阵友”,民阵又能怎么样呢?难道章程上没写的东西,也可以在需要的时候拿过来证明某人违反了章程?这是我们对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出了偏差,还是民阵的律法一向就不采用这一类原则?
我们还要提醒民阵,在拿“章程解释权”补窟窿之前,最好先解释一下为什么2012年民阵十一大通过的章程明明写了“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又在2015年民阵十二大上通过的《民主中国阵线监事会监察工作条例》里面规定监事会拥有“监督权、调查权、处分权、及章程的解释权”。这两个文件,谁大?2017年民阵十三大上通过的章程,应该是现行版本,并且无论别处有多少改动,“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理事会”这一条是没变的【2】。所以现在的章程解释权,归谁?沉淀了30多年前人的智慧,就沉淀出来这?
调查组毫不掩饰地采取“诱导提问”、“穷究细节”,乃至“诱供”的方式收集证词。林书在调查组对她和Erin的访谈结束后几个小时就发推指出,“他们调查的全部目的就是谷书花女士实行骚扰行为的原因,特别是事件发生那几分钟的具体细节(具体到了某时某刻谁站在哪里,谁开口讲的第一句话是什么的程度)【3】。” 访谈结束之后,她还很快发消息告诉了林立桐她的感受和访谈当中的一些情况,林立桐马上就和她讲,这令人想起了大屠杀否认者的做法,即“找来奥斯维辛幸存者,问当时的房间里通风口在哪,有几根柱子”,一旦当事人不能完全准确地对答如流(这种方式对当事人而言本来就是高度创伤性的),那么否认者就立刻宣布当事人的一切叙述都失去了可信度,当事人在胡编乱造,进而跃进到集中营和大屠杀不存在的结论【4】。6月26日晚上,林书又在推特上展示了杨若晖与她的对话截图。报告作者后来通过私下渠道回应我们说:
这个部分我们的初衷其实是,提醒林书去核实这些事实。也许会进一步调整自己的结论。因为毕竟她的证词和其他四人的证词,包括傅辞的证词出入很大,也不符合视频以及群内言论的客观记录。但是由于调查本身的限制,我们不方便告诉直接透露给林书。所以就选择用这样的方式来告诉林书,希望林书来进行事实方面的核查。五个问题其实都是最核心的事实当中,林书可能被误导的部分,并且林书可以通过这个线索可以去查核。
在这里,调查者通过种种方式,暗示、引诱当事人要按照某种符合调查者愿望或推断的原则调整自己的证词,这几乎是标准意义上的“诱供”。实际上,这不是杨若晖唯一一次玩弄这个招数,因为韦倚涵(6月13日接受访谈)在回忆访谈过程时也提到,杨若晖差不多使用了三次“你觉不觉得有一种可能就是......”这个句式,并且在她的记忆中,到最后连另外一位在场的调查组成员都有点受不了,告诉杨若晖,“你不能这样诱导性地提问。” 我们认为,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不断地以极不恰当、极不专业的方式迫使当事人以分钟为单位回忆20天之前的事件,或者不断地试图引导当事人往某个提问者期待的方向思考并给出回应,这在各种层面上都是不能接受的。就林书和Erin的情况来说,这不仅对她们造成了二次伤害,并且也让杨若晖在6月12日的推文中承诺的“尽可能通过一种跨性别友好的方式进行调查”成为了彻头彻尾的谎言【5】。
杨若晖的偷梁换柱。在6月12日这条推文当中他还表示,“本案应当涉及到关于跨性别人员在活动参与当中是否受到尊重并且感觉到安全的问题【6】。” 然而,在这一天的凌晨两点钟,他在民阵群里发了如下内容:
对明天会议的建议:民阵可以承担责任,但是民阵现在因为调查尚未结束,所以无法作出责任判定。 第二件事情,过往民阵对lgbtq群体的友善的态度是事实。以及在本案中民阵确实有在力图减少冲突。 第三件事情如果能够核实,没有民阵干部或组织者涉及到对于LGBTQ的攻击性言论。
虽然我们仍不能完全读懂他说的“第三件事情”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无论如何吧,要说杨若晖在这个时候就已经玩了一出偷梁换柱,恐怕不会有什么争议。他大半夜在民阵群里讲的是”攻击性言论“,然后看到林书质疑调查组,立刻就调转180度,变成了“跨性别人员在活动参与当中是否受到尊重并且感觉到安全。” 然而,不仅林书不记得她有被问到相关问题,公布的调查报告更是没有相关内容,只有“谷书花在现场冲突有任何针对跨性别的攻击行为(页13)”和“在群内的争执当中,谷书花并没有任何针对跨性别群体的辱骂”(页16)。“左右横跳”一词的教科书定义,恐怕也不过如此。不过,我们仍然想问问“报告撰写人”杨若晖,你怎么看待“个人身份杨若晖”在光天化日之下操弄受害者对调查工作的预期?这种行为是否同时还涉及到欺瞒公众?
证词运用严重失当。这份报告在引用证词原文时体现了高度的目的性,例如作者只在证词符合他们需要的时候,才会比较完整地同时引述提问者的问题以及受访者的回应。报告第8页就非常典型,不仅在引用谷书花的证词时提供了完整的问题,也提供了比较完整的回应,甚至为了放大证词的“真实性”,连这种重复的,用来确认对方观点的提问都完整发出来了:
调查人:在您记得的印象里面,她有没有提过跨性别这三个字 ?
余晓智:我没注意他说什么跨性别这个事情。
调查人:就是,您的印象里,她从头到尾没说过这三个字 ?
而在其他情况下,这份报告就对提问者的问题惜墨如金了,要么完全不提供,直接引用证词,或者像第11页那样:
调查者:你觉得你做的OK吗?
韦漪涵:她觉得第一,说我跟谷书花没有冲突。不是双方有冲突,是他单方面跟我有矛盾
这里所谓“做的”什么,难道不应该交待一下吗?什么都不讲,直接拍过来一句“你觉得你做的OK吗?” 那我们觉得这样写报告肯定是不OK的。而韦倚涵的回应,看上去更加没头没脑,这个“她觉得第一”当中的“她”是谁,“她”又是在什么语境下说的韦倚涵“跟谷书花没有冲突”。第二,“是他单方面跟我有矛盾”,这怎么又多出来一个“他”?这位男性单方面跟韦倚涵有矛盾,所以呢?这是要说明什么?
以及第13页:
调查组:能不能得出一种结论,就是说她(谷书花)觉得是这个跨性别群体不好?
韦漪涵: 我没有。
从哪儿就得出这个结论了?而且,为什么韦倚涵的回答是一个很怪异的“我没有”?没有什么?
调查组在提问的时候玩弄诱供、诱导提问,是不是觉得还不够过瘾,因此才决定直接在报告中把提问给抹了?可能的确是觉得不过瘾,因为第15页引用韦倚涵证词的时候,已经连原文都懒得放了,他们直接代替韦倚涵总结韦倚涵的话,代替韦倚涵认为“指着某个方向就等于指称某个人属于跨性别群体。” 我们认为,本来调查组的访谈方式就很有问题了,结果还要在报告中去掉这些回应所处的语境,甚至在引用文字材料的时候,不仅剥离语境,还要“掐头去尾”。这是剥虾,不是引用、分析证词。而剥虾一样制造出的证词,引用到报告里还有什么意义?还能说明什么问题?
他们在想什么?
虽然没有专门数过,但是我们觉得作者可能在一半的时候都用错了标点符号,再加上雨点般密集的错别字、杂乱无章的排版以及对证据的肆意剪裁,导致这份报告的阅读门槛非常高,想读懂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然而,门槛的背后别有洞天,因为作者分析这件事情的逻辑链条的确是清晰的。
具体来说,这份报告把整个事件大致分成了三部分,即冲突前,冲突中和冲突后(从6月4日谷书花抵达活动现场到6月12日晚间民阵理事会紧急会议)。而作为龙骨支撑起这些内容的报告核心逻辑,大概是这样的:
谷书花从头到尾都不知道“彩条旗”是什么意思,更不知道“跨性别”这个概念,因此她本来就不可能针对现场的旗帜和发言者的身份进行什么攻击;
因此,无论韦倚涵和谷书花的现场冲突是谁先张嘴骂人的,都不可能跟性别问题有关;
更何况Erin和林书“并未见证冲突爆发的全过程”,“对于冲突发生的原因仅仅是推测”;
所以,活动现场和当晚民阵群内的争执,就只是韦倚涵和谷书花之间的争执而已;
然而,韦倚涵与傅辞却在民阵群里不断升级事件性质、不断提高诉求,“利用跨性别和老民运煽动对立,逃避程序”,并且还误导了林书对现场冲突的理解;
作者没有在报告中写明,但通过私下渠道直接告诉我和林书的结论是:“傅辞和韦漪涵对于跨性别群体不尊重”,他们必须“揭露韦漪涵和傅辞的手法。不能再让这种炒作跨性别的行为被人复制。”
在我们看来,他们的这样一份作品要在公开发布之后立得住,经受得起舆论的考验,乃至助他们在舆论场翻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第一,报告里对民阵必须轻拿轻放到民阵能够接受的程度,不然无法交差;第二,网友们对报告无论有多么大的不满和批评,只要他们找不到切实有力的证据去推翻报告中的具体判断,那他们只能憋着;第三,林立桐、林书、韦倚涵、傅辞、Erin这五个人一直以来形同陌路,各怀鬼胎,互相算计,完全不可能互相通气,更不用说彼此合作了。站在作者他们的立场上,前两点能说得通,也的确有可能做到。可是,我们想破了脑袋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把这件对于他们来说非常重要的事情,建立在我们几个人之间的关系要比我们与杨若晖之间的关系还要冷淡的假设上。实际上,如果报告作者真的一厢情愿到这个地步,那我们也只能说,你们的结局早已写下了,从一开始就注定完蛋,因为林立桐、林书、傅辞、Esme(活动鼓手)四个人,6月5日晚上就见面吃了个饭,讨论了之后的对策。比如,我们在吃饭的时候就已经决定林书过几天需要公开发一个声明,讲述自己的遭遇和感受(详情见后文)。在这件事情上,我们一直以来都保持了足够密切的沟通与合作。
我们在这篇文章当中的主要意图只有一条,就是将这份报告拆解为一团电子废纸。此外,为了方便阅读,本文也基本保留了“冲突前,冲突中和冲突后”的划分。
"The Whispering":冲突发生前
报告第7-9页解释了“谷书花参与本次活动的起因,以及在冲突爆发前的主要行为”,此外第4-5页也有几段涉及了谷书花在冲突之前的活动。作者在这一部分的目的,正如前面总结的那样,是要通过引用不同的证词,包括谷书花本人的自述,来证明谷书花不知道活动现场“彩条旗”的含义。这份报告认为,因为谷书花什么都不知道,搞不清楚现场这些旗帜都代表什么,也搞不清楚这些概念,所以根本没有办法也没有理由去攻击跨性别。
第一,报告第7页有这样一段内容:
两人(本文作者注:谷书花和乐乐)在抵达现场后,谷书花就对于活动现场缺乏民阵的元素表达了不解:「我就问我说乐乐,我说为什么他们挂彩条旗,我说我们民阵的东西在哪 」
乐乐、谷书花以及余晓智之后便一起讨论。谷书花表示:「就说现场有个彩条,彩条旗,不见那个民阵的旗帜」。
之后,民阵的副主席蒋佳冀加入了三人的讨论,谷书花问了以下问题。「我说我看到那个人 ,在那挂彩条旗 ,我说为什么 ,我们民阵的旗都不见,我们民阵的人在哪里?
谷书花和另外一个民阵成员余晓智的沟通当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言论。哎今天是六四 ,怎么不见六四的东西,没有民阵的旗帜,没有民阵的横幅 ,只有这个彩条旗在那挂。
我们在这里想问,蒋佳冀既然加入了讨论,听到了谷书花问和“彩条旗”有关的问题,那么他当时有没有跟谷书花解释彩条旗的含义是什么?
本文的5位作者当中,林立桐和韦倚涵2022年5月份就认识蒋佳冀了,傅辞可能是2023年春天认识他的。在傅辞和韦倚涵退出民阵之前,他们算得上是“同事”。根据我们对蒋佳冀的了解,他当然知道这些“彩条旗”是什么,所以他完全有可能——甚至就是“顺嘴”——跟谷书花进行了一些解释。
第二,民阵在7月15日内部发布了《关于2024年六四纪念活动期间骂人事件的调查报告》,这个报告与杨若晖发布的报告,有一些有趣的出入。首先,《杨若晖报告》的第4-5页这样描述谷书花在冲突发生之前的活动(图1):
而民阵内部报告的第2页,多了这么一句我们高亮出来的内容(图2):
除此之外,民阵内部报告的第7页还有这样一段(图3):
首先要补充一下,舞台上不仅有蓝粉白的跨性别旗,还有更具辨识度的,更广为人知的,传统的六色LGBT彩虹旗。关于这一点,随便打开一个我们上传的活动录像看一看就知道了。所以,民阵报告里既然写了,“在提到相关内容时,谷书花使用的是‘彩条旗’、‘同性恋’之类的词汇”,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谷书花看到活动现场的“彩条旗”的时候,她知道这个东西至少代表着“同性恋”?
我们以方言为例,打一个或许不恰当的比方:鲁南方言管肥皂叫“胰子”,那么一个当地人在“提到相关内容时”,或者面对这么个东西的时候,ta既可以称呼这种清洁用品为“肥皂”,也可以叫成“胰子”,但是,ta有可能在面对一块肥皂时,意识不到“肥皂”和“胰子”是同一种东西吗?最后,我们也真的想问,谷书花已经在加拿大居住了这么长时间,虽然不能说“融入”了加拿大社会,但肯定不至于完全与之隔离,并且应该也懂(至少)一点英文,而且还知道“同性恋”,那她怎么可能对六色彩虹旗没有概念?如果她真的没概念的话,那保守派朋友也不用担心加拿大“过度宣传LGBT意识形态”了,完全就是宣传不足嘛。
在“事情经过“(”现场经过“)这部分,无论哪个版本的报告,都是从谷书花的视角出发,写她在做什么,写她的心理活动,都是她“表示疑问”、“没有看到”或者“表达不满”,似乎就是直接来源于谷书花的访谈原文。那么,我们要问:第一,为什么《杨若晖报告》的作者在“事情经过”这一部分,吞掉了民阵报告当中出现的有关同性恋的那句话?双方报告在这里应该参考的是同样的材料吧;第二,杨若晖的报告的第5页有“包括自己不了解‘彩条旗’的含义”(图1)这么句话,而我们认为谷书花是知道的,并且《杨若晖报告》的作者也应该是知道谷书花知道的,那为什么隐去了这个情况?
的确,我们承认谷书花完全有可能不知道“跨性别”是什么,不知道蓝粉白旗为何物,但我们不承认《杨若晖报告》当中反复声称的,关于谷书花不了解“彩条旗”含义这个说法。通过对比两份报告的内容,我们有理由认为:谷书花在到达现场之后,看到了舞台上非常醒目的“彩条旗”,并且也知道这么个东西代表着“同性恋”(蒋佳冀还有可能向她解释过),但是却没有她期待当中的与六四相关的标语、展示,就向其他在场的民阵成员表达了不满。
半本《杨若晖报告》的逻辑都是建立在谷书花不知道“彩条旗”含义的基础上的,通过认定这一点,报告作者等于直接取消了谷书花有可能针对旗帜和发言者的身份进行攻击的可能性。实际上,一部分网友也的确认同报告的这个逻辑,比如王涵7月10日就在推特上这么说【7】:
王涵如果了解到谷书花其实是知道“彩条旗”至少代表“同性恋”的话,不知道他会不会调整自己对这份报告和整个事件的看法?
此外,在《杨若晖报告》第9页,即“冲突前情况”这部分的结尾,作者还宣称“民阵加拿大群体有大量活动照片可以证明其对于LGBTQ友好,民阵现任主席甚至曾经举跨性别倡导标语走在游行最前列。” 林立桐7月11日凌晨就在推特上评论过这个说法的问题【8】:
我们不是要给民阵定性,指定这个组织在性别问题上就是这样或者那样,而只是要指出,如果报告的作者想给自己的说法提供证据,不要拿2022年11月的那次活动说事。
"The Duel":冲突的展开
《杨若晖报告》的第9-16页分析现场冲突本身。在总结作者在这一部分所运用的逻辑之前,首先有必要指出2处报告当中的“硬伤”(指出2处不代表只有2处,只是考虑篇幅原因,不想长篇大论而已)。第一处位于报告第10页:
韦漪涵也曾在冲突发生的12小时后,在民阵的群组内部发布了这条消息,侧面证明这场冲突的起因,为民阵内部成员的口角。
「在此立证,如果此事在民阵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我本人和其他活动主办者得不到民阵的申明和古书花的道歉的话,第一,我及对此事有意见的朋友会退出民阵。第二,我们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三,如果今后在任何活动现场看到谷书花,我们会第一时间联系警方介入,以保护其他组织者与参与者的人身安全。第四,这件发生在民阵内部的事会发酵给媒体」————韦漪涵在6月4日晚在民阵群里的发言
在此韦漪涵也将事件定性为「发生在民阵内部的事」,而无关跨性别议题。
这一段有三个问题:
到底是“冲突发生的12小时后”,还是“6月4日晚”?这条消息是6月5日上午9点53分发出的,所以应该是前者;
作者上面说“侧面证明这场冲突的起因,为民阵内部成员的口角”,然后下面说韦倚涵“将事件定性为「发生在民阵内部的事」,而无关跨性别议题。” 这里就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剥虾”,他们敢这么玩,恐怕是想当然地以为全世界就他们几个能看到民阵的群聊记录。实际上,如果我们将韦倚涵在群里的前后几条发言结合在一起看,就能看出不一样的意思(见下图)。
哪怕是对这几条消息进行最保守的解读,我们至少也可以证明韦倚涵没有将这个事情定性为“发生在民阵内部的事”,因为她在半夜的时候就讲:“还有在场的其他社群成员,包括其中一条视频的拍摄者。” 此外,“如果此事在民阵内部得不到妥善解决”,这句话是条件性的,即“我会先尝试在民阵内部寻求解决方案,如果民阵不能给我一个说法,那我就会怎么怎么样。”我们认为作者在这里还有偷换概念的嫌疑,因为作者本质上是在暗示,只要她没在民阵群里提出“跨性别议题”,那这个议题就不存在,至少也能说明韦倚涵当时还不觉得这个议题存在。实际上,当晚就有一个香港人(在活动现场目击了整个事件)发信息过来,问她那个冲突是具体出了什么事,而韦倚涵很快就回复说应该是因为“我们有一个来自性少数社群的发言者”。我们要问,作者凭什么要求韦倚涵做到及时向民阵汇报所思所想,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般来说,要求成员在组织面前做“透明人”,这是共产党的整风运动,也是林立桐所喜爱研究的东西,怎么就跑到报告作者那儿去了?
第二处位于第12页,而我们也实在没有什么可以解释、澄清的,只能说作者可能比较缺乏与人类进行沟通的经验。
并且,北雁书在和杨若晖书面调查当中所提到的,北雁书本人提到对于韦漪涵反应的不解......
北雁书:我一开始听谷书花一个人骂了一分钟,你觉得以漪涵的脾气,如果一开始是和漪涵发生冲突,我会听不到漪涵的声音吗?
我们觉得,哪怕是一个不认识韦倚涵的人,应该都能看出来林书在这里是一个很明显的反问句,她实际上在说:如果是韦倚涵先开骂的,那她在台上应该先会听到韦倚涵的声音,而非先听到谷书花的声音。
不过,仅仅挑出来几处错误还不足以推翻作者在这一部分的推导过程,因为它是靠这么一串连续排列的支柱支撑起来的:
谷书花不知道“彩条旗”的含义,所以在与赖建平告别时,无论说了什么,都不构成攻击;
所以韦倚涵二者必居其一:
误解了谷书花的话,误以为谷书花质问现场的彩条旗是在针对什么;
她直接对谷书花开骂;
无论实际发生的是哪一种情况,这都只能被解释为双方的言语冲突(作者大概只是考虑到谷书花后来在民阵群里骂韦倚涵骂得太脏,才没给韦倚涵直接定为全责);
林书和Erin在现场是完全搞不清情况的状态,不知道发生了什么,Erin甚至都觉得这是“跨国镇压”,她们第一时间的直观感受不是反跨。
这份报告因此认定,有关谷书花在现场反跨的指控根本就是空穴来风。
其实啊,整场冲突就像一次高空抛物,只要这个物件脱离了最初的一双手,那楼上楼下谁也做不了什么了,非得等它落地不可。可是,如果要追责这个物件到底是几楼的住户往下扔的,怎么就从阳台给扔出来了,总不能是这玩意长了腿之后自己跳楼了?不查不要紧,一查马上全楼内战。哪怕这个东西飞下来的时候,每层阳台都有人看着,做调查的估计很快就会怀疑这玩意是不是个小直升机,怎么连目击的顺序都能乱呢?怎么能低层的人先看到,高层的人后看到呢?其实这太正常了,因为阳台上不可能自带原子钟,每个人都是根据自己的参照系估算的时间。比如说,某人离开卧室的时候看了一眼表,然后在厨房忙活了一会儿,再跑到阳台上抽了三支烟,而他又大概知道一般抽完一支烟要几分钟。如果这样来推算他的目击时间,那就麻烦了。你差一点我差一点,重力加速度,一两秒就是几层楼,到最后这么个可乐瓶就在调查组的报告当中变成了一架上下翻飞的直升机。
高空抛物,越往低层查,牵扯到的人物说法就越多,矛盾冲突就越大,然后搞调查的又非得一厢情愿地认为,越是有矛盾,越说明有阴谋,因为物理定律是不会骗人的,肯定是有人误导别人,有人被别人误导,那到最后当然会写出来一册奇幻宫斗梦华录。6月4日活动现场的冲突这件事情,前后满打满算几分钟,牵扯到的人物一大堆,调查组还偏要折腾这些证人去拼命回忆谁先说的哪句话,或是谁在什么时候从某个位置移动到了另外一个位置——这几乎是以秒为单位了,怎么可能捋清呢?明明所有人都知道这事情是从谁那儿开始的,结果他们却把时间精力都耗在了永远都算不清的事情上。
目前最清晰,争议最少,最确定的事实是哪一条?大概就是:谷书花激烈行为(我们暂时先使用这个比较中性的词)的起点,是在韦倚涵那里。上一部分已经指出,谷书花当然有可能不知道“跨性别”,认不出蓝粉白旗,但我们也非常肯定她了解六色彩虹旗的含义。而无论是杨若晖发布的报告还是民阵的内部调查报告,都没有否认谷书花在与赖建平告别时提到了“彩条旗”这个说法,并且,《杨若晖报告》的第10页是这样描述冲突开端的:
虽然关于冲突如何爆发的具体过程,诸多证词之间并不一致,但是,冲突开端的内容大体与谷书花在群内的语音内容一致:
「赖律师,我们要走了,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是六四,然后有这彩条旗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我也不懂,我先走了。」
也就是说,冲突的发端点是谷书花向民阵的负责人赖建平私下道别,在那之后,谷书花与韦漪涵发生了口角。
此外,民阵和杨若晖两份报告的“事情经过”(“现场经过”)部分(图1、图2)也已经指出,谷书花确实在活动的好几个时刻讲到了“彩条旗”如何如何,并且在冲突之前就已经“对同行的其他民阵成员表达了不满。”
所以,如果我们认定以下四个命题同时为真:
谷书花了解六色彩虹旗的含义
谷书花在与赖建平告别之前就已经表达过对“彩条旗”的不满
谷书花在与赖建平告别时提到了“彩条旗”
韦倚涵即时听到了谷书花与赖建平告别时说的话
那么,整个事情其实简单的出奇:“物件脱手”的时刻,就是两句话,谷书花说的是第一句,韦倚涵的回应是第二句:
谷书花:
(民阵当晚群语音)赖律师,我们要走了,今天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是六四,然后有这彩条旗是什么意思,我说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我也不懂,我先走了。
(民阵内部报告第2页,谷书花回忆)今天这讲的是啥我也听不懂,我也不明白。我要走了。
(民阵内部报告第2页,韦倚涵回忆)我先走了,六四这都搞得什么玩意儿。
(杨若晖报告第11页,韦倚涵回忆)这个活动什么玩意。
(民阵报告第3页,赖建平回忆)赖律师,今年的六四有点看不懂,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我们先⾛。
(杨若晖报告第11页,赖建平回忆)今年的六四有点看不懂,我要(作者注:应为“也”)不知道什么意思。我们先走 。
韦倚涵:
(民阵报告第2页,韦倚涵回忆):你不愿意看你可以走,没人拦着你
(杨若晖报告第11页,韦倚涵回忆)你可以走,你不愿意看可以走
(民阵报告第2页,谷书花回忆)你不喜欢,你可以走
在四个命题同时为真的前提下,我们对这两句话的解释与调查组的结论正好相反:调查组认为谷书花这么说,并没有表达什么意图——有意图也只是在表达困惑。然而,我们认为谷书花在这里表达的是:
她认为“六四”或“六四活动”,与“彩条旗”之间,如果不是完全对立,至少也是互相隔离的关系;
她不懂的地方,不是“彩条旗”的含义,而是不懂主办者为何要这样安排活动;
质疑主办者不仅把“彩条旗”安排到了它不应该/不适合出现的场合——也就是“六四活动”——还弄到了核心位置上,主办者“搞得什么玩意儿”。
韦倚涵当然清楚当时台上是谁在发言,讲的内容又大概包括哪些“关键词”。当谷书花跑过来提“彩条旗”如何如何的时候,她当然会意识到这是在对现场的哪些元素、哪些内容表达不满,也就是说,她脱口而出“你不愿意看/你不喜欢,你可以走”这句话,是察觉到了谷书花“不愿意看/不喜欢”的东西大概都是什么。
其实谷书花此时完全可以说一句“我不是那个意思”或者“你误会了”,然后离开就是(离开之后再找谁骂什么,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可是她本来就不满,听到韦倚涵的话之后情绪上很难没有波动。所以,尽管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接下来两人具体都说了哪些话,但完全有可能进入了这样的一种循环:谷书花觉得六四活动搞出来这些,怎么还有理了?然后态度就越来越强硬,而她的态度越强硬,韦倚涵就越坚定地认为谷书花是在针对现场的LGBT彩虹旗、蓝粉白跨性别旗,甚至就是在针对正在发言的林书,然后谷书花的态度就更强硬,然后韦倚涵也就更坚定地认为这人就是来找事、来破坏活动进行的。
就这样,谷书花在现场释放了她自己。
《杨若晖报告》里反复讲林书和Erin搞不清楚谷书花开始大闹之后的状况,例如第12页这里:
“两人对于冲突发生的原因仅仅是推测”,这句话之后的冒号怎么理解?如果的确是冒号,那要引用的内容跑哪儿去了?出门揣兜里滑出来落地铁上了?如果这里本来应该是个句号,那就更奇怪了,因为怎么注意到冲突的与判定冲突发生的原因,本来就是两回事。走在路上的时候玩手机,“听到有动静”,抬头一看发现路对面撞车了,这说明什么吗?这只能说明这个人看到路对面撞车了。
此外,报告第15页认为“他们(作者注:原文如此)的证词当中出现了诸多与事实不符的内容,其证言内容上的真实性存在严重问题与漏洞,以至于调查组无法采信。” 这次作者倒是没有忘记给例子,不过给出的例子只能证明自己是个混蛋。第15-16页引用的两个例子,一个是林书听错了她演讲录像背景杂音里面谷书花说的话, 以为某处出现了“跨性别”三个字;另一个是“Erin在供词当中,陈述自己听到”谷书花说出了“跨性别”三个字,而作者认为这不可能。调查组6月25日是晚上11点多访谈的林书和Erin,反复要求两位仔细回忆发生在21天之前,一共从头到尾不过几分钟的事件,从某句话的先后,到周围几个当事人的相对位置和运动轨迹(她们甚至不认识赖建平和余晓智)。作者从这样搞出来的供词里面挑出了这两个问题,然后以此证明“证言内容上的真实性存在严重问题与漏洞。” 这是要干什么?
报告使出浑身解数,拼命论证林书和Erin搞不清楚现场的情况,实际上报告作者连最基本的前提都搞不清楚就开始胡扯。什么叫“搞不清楚现场的状况”?现场的状况很清楚:林书站在台上发言,谷书花在侧面大闹不止,满口污言秽语,Erin拿出手机录像,也被谷书花指着骂。她们了解的现场状况就是这样的,哪里有问题吗?
为了维护自己一厢情愿的结论,报告作者甚至要在这里暗示林书和Erin在撒谎。如果你们要玩这一出,那我们有更充分、更能服众的理由证明,当你们用“供词”来形容Erin的回忆时,根本就不是笔误,而是露馅儿了。你们给自己代入的角色是什么?狄仁杰、包青天还是锦衣卫?你们哪部电视剧看多了?另外,当你们每次写错某人姓名的时候,都是对ta不尊重。你们自己看看你们报告里,韦倚涵的名字被你们以多少种方式写错了几次?报告写成这样,我们没在这篇文章里称呼杨若晖“杨贼”、“杨逆”、“杨若桧”,已经是过于宽大无边了。最后,你们排版、图表搞成这个样子,在我们看来就是故意制造阅读障碍,让大家都看不下去、看不明白,好以此蒙混过关。
其实,从谷书花尽显本色上蹿下跳,腾云驾雾,大闹天宫开始,这个冲突就没有什么分析的必要了。报告作者、调查组,围着Erin的视频、林书发言的录像和几份证词头晕眼花,思来想去,从来都是无用功。我们对现场所发生的冲突,最终定性如下:
谷书花的行为并不是出于无知,而是出于偏见,狭隘,和与狭隘如影随形的敌意。当韦倚涵察觉到了她的狭隘和偏见,她并不是没有选择,并不是一下子被韦倚涵逼到了墙角,她仍然有选择,只是她选择了固执己见。偏见、狭隘和敌意最终还是压垮了她,让她不顾正在发言的林书,不顾现场所有的观众,做出了完全不计后果的疯狂行为。
她或许真的不想在现场发作,不想射出那颗“子弹”,她在林书发言时选择离开也的确有可能是巧合,那颗“子弹”瞄准的也未必是林书。但我们生活在一个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世界,她在林书发言的时候扣动了扳机,射出了刻着狭隘与敌意的子弹,这就是谁都无法改变的铁的事实。她在言语上否认了LGBT的旗帜拥有出现在这里的权利,在行动上否认了跨性别者拥有不受打扰地在这里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因此,谷书花在活动上的表现,实质上具有反跨的性质,这就是我们的定性。
"The Unraveling":冲突发生后
作者既然自认为已经“成功论证”了6月4日发生在活动现场的冲突,无论如何都跟林书和Erin没关系,更谈不上什么性别问题,它就只是韦倚涵和谷书花之间的争吵而已,那么接下来的逻辑就非常“通畅”了:首先,无论韦倚涵(也包括后来的傅辞)觉得自己是多么大的受害者,活动上的冲突性质有多么恶劣,影响、波及到了多少“外人”,民阵作为一个组织,都仍然有义务在“正义”和“程序”之间取得平衡,不可能未经任何调查,就直接宣布谁是加害者谁是受害者,然后迅速给出对内的决定和对外的声明。他们两个人作为民阵成员,应当尊重民阵的原则,不说积极参与推进,至少不要胡搅蛮缠,不要随意升级诉求(而这也是报告作者重点强调的),扰乱民阵开展工作。然后(这里的“然后”与作者安排报告章节的顺序无关),作者布下了一个“口袋阵”,或者说要发动一次“钳形攻势”,认定傅辞韦倚涵不被这个挂住,就得被那个挂住:
假定韦倚涵和傅辞真心认为现场的冲突和“反跨”有关,林书和Erin是现场冲突的受害者,那他们就应当努力在民阵群里讲述这个情况,把它当成一个重要诉求反复提出来,进而影响调查工作的范围、方向乃至调查组的性质和组成。而作者和民阵都不觉得韦倚涵和傅辞有认真在民阵当中,特别是在监事会里面“推广”他们所了解到的有关林书、Erin在活动现场的遭遇。
假定韦倚涵和傅辞其实也不认为现场的冲突和“反跨”有关,那林书9号发布的声明和傅辞、韦倚涵对林书的“支持”,好像问题就很大了。林书、Erin这两个在现场就“没意识到谷书花反跨”的人,完全有可能是被傅辞、韦倚涵或其他什么人喂了料,误导到了这个方向上。
实际上,由于第一和第二部分作者的逻辑推导已经被完全拆毁,所以我们已经没有必要再去纠结报告当中的胡言乱语了,不过出于对报告和调查工作的“尊重”,我们还是再补充一些情况。首先,关于所谓的诉求问题,报告第22页写道,“截至6月6日晚间,在事件发生的48小时内,傅辞和韦漪涵已经提出了15种不同的诉求与指控。” 问题在于,哪怕依据你们自己编写的表格,这些所谓的“不同的诉求与指控”当中,有相当一部分都是6月5日中午之前韦倚涵提出来的。我们想问,你们是否真的要求一个在前一天的活动上经历了那些事情,然后又在群里被谷书花污言秽语骂了一晚上的人,能够在十几个小时之内(这十几个小时还是横跨夜间的)提出一套严丝合缝、不带情绪的诉求?并且如果韦倚涵真的在6月4日夜间和5日白天就提出了一系列严丝合缝的诉求,那你们的怀疑只会更大,“她是不是有什么预谋?”
第二,你们在这个表格里体现出了登峰造极的剥虾能力,把能剥掉的语境都剥掉了还不够,非得精确地掐头去尾傅辞和韦倚涵的发言不可。由于这方面具体例子实在太多,并且其中的一些之前就提到过了,所以我们在这里选择展示一个堪称经典的例子,即6月5日的“民阵旋转门”,不过由于相关聊天记录太多,所以我们在这里只截取了一些与乐乐(yung yi)直接有关的内容分享出来:
由于民阵在上次换届选举之后,还一直没调整群组的管理权限,所以导致6月5日的时候,群主和管理仍然是上一届的领导班子,无法及时跟进群内的情况。而乐乐就抓住了这个机会,不仅在6月4日晚上连续几次在谷书花被移除群聊之后又把她拉回来,更是在5日表演了一天,除了讲一些不知所云的屁话,就是从外边拉人进来,拉进来的人被移除了之后,他又给拉进来,最终双双被移除,形成了“民阵旋转门”的奇观。韦倚涵和傅辞为什么从5日傍晚开始,就在自己的诉求里面增加了有关乐乐和冯志强的内容,原因就在这里,就是因为5日民阵群的这些事情。
所以,我们要问报告作者,你们在那儿把韦倚涵和傅辞的诉求掰开揉碎之后,数出来15种诉求还觉得不够刺激(实际上还可以再拆一拆,林立桐给拆成了21种不同的诉求),完了民阵群里这么大的动静,你们连个屁都不放,直接硬写这是那两个人又加码了,你们什么意思?
至于作者的“口袋阵”,更是纸糊的。我们只需要指出两个情况。第一,6月5日的民阵旋转门就已经让傅辞和韦倚涵失去了大部分对民阵的信心。群里都鸡飞狗跳成这个样子,怎么能让人感受到民阵有处理这个事情的能力和意愿?更重要的是,傅辞6日早上在民阵群里发布了他的声明,其中非常明确地提出了活动当中跨性别者的角色和受到的影响,几个小时之后,民阵加拿大副主席蒋佳冀表态支持:
然而,主席赖建平马上跳出来压制:
蒋佳冀下午六点多在群里回复说:
您说的对,我刚刚才下班。因为今天在工作时看到了傅慈的申明一时着急,才发了那个提议,是我严重的失误。组织本身就有程序,我们因该跟程序走以保证最大程度的公平,公正
在这前后,蒋佳冀之前在民阵群里无论就此事有过多少发言,都消失了,不知是他自己删除的,还是别人替他删除的,之后他更是没有就这个事情发表过什么评论。以上我们引用的那条信息,也只是因为被及时转发备份才得以保存下来的。
我们认为,当天蒋佳冀同样在现场,同样看到了这个事件的发生,不说是直接当事人,起码也是目击者。如果蒋佳冀确实认定谷书花在现场和之后的行为完全与LGBT问题无关的话,他为什么要这么表态?或者说,他是否拥有认同此事与LGBT议题有关的权利?如果有的话,那凭什么赖建平以这种口气对蒋佳冀说话,迫使让他收回了他的观点?
5号玩一天出出进进旋转门,6号主席压制副主席表达自己的观点立场。民阵群里都已经成了这个样子,报告作者凭什么要求傅辞和韦倚涵天天在民阵那里上访喊冤?更何况,林书本来就跟民阵半毛钱关系都没有,她想怎么做,也从来都是她的自由。
而从这里就要说到第二点:我们从来没有打算靠上访喊冤来推动解决这个问题,从来都是打算内外同时发力的。6月4号活动结束之后,林书,Erin,Esme和另外几个酷儿女权社群的朋友找了个地方吃晚饭,席间就已经讨论了这个事情。Esme也是在这个时候就在林立桐的群里说,她们的看法是谷书花在林书提到跨性别之后,“立马就破防”。第二天下午,林立桐和Esme在归还了租来的乐器和各种设备之后,直接发信息给傅辞、韦倚涵和林书,问晚上有没有时间见面。
韦倚涵因为有别的事情所以没能过来,不过其他人都到了。具体来说,林立桐、林书、Esme和傅辞四个人,吃了一个多小时的饭,期间一边拿着傅辞的手机翻阅了过去一天民阵群的群聊记录,这当然就包括谷书花的那一大套,以及白天群里的旋转门大乱斗,另一边当然就是考虑之后我们的对策。实际上,我们在那个时候(6月5日晚上七八点钟)就已经决定,过几天林书就会公开发布一份声明,解释她在活动上的遭遇和她的感受。至于具体哪一天发,其实就是看民阵内部的表现和林书写作这个声明的速度而已。而林书也没有浪费一分钟,当晚就先行一步在她自己的几个群组里通报了这个事情:
情况说明
2024年6月4日晚,OAU 社群伙伴 Shu 受邀于多大 Hart House 广场发表六四三十五周年纪念演讲,现场受到部分民运组织仇跨人士反对骚扰。具体情况请待后续通报。
需要这几天和活动组织者讨论如何对这件事情做出回应,大家先稍安勿躁不用着急对外讲。
傅辞6月6日早上发了他的声明,要求民阵“于6月7日24:00前公示监事会处理此事件的明确时间期限”。我们等到了这个时间,然后又等了一天,等到9日中午的时候,看到了民阵成立调查组的消息:
既然还是这个内部执行家法的态度,那我们也就没什么再拖下去的理由了,于是就有了当晚八点二十林书发声明(作者注:时间纯属巧合),傅辞十点多发声明,韦倚涵十点四十在民阵群里分享声明网页链接的这一幕。
至于我们的合作具体是怎么协调的,在杨若晖进入调查组之后我们又都在做些什么,林立桐的《画皮》是怎么突然冒出来的等等一系列问题和情况,你们就没有必要知道更多了。我们只是想帮你们回顾一下,你们在公开的《杨若晖报告》里暗示的,然后通过私下渠道明示的那个结论,也是本文一开头就引用过的:“傅辞和韦漪涵对于跨性别群体不尊重”,必须“揭露韦漪涵和傅辞的手法。不能再让这种炒作跨性别的行为被人复制。”
报告的作者在联络上林立桐和林书之后,反反复复提到他们的一个观点,那就是傅辞和其他人在这一个多月期间,发布的公开声明要么完全跳过韦倚涵的角色,要么给她的名字打了码,而韦倚涵自己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没有在公开平台上就此发声、表态,这不仅说明傅辞、韦倚涵等人虚伪(公开提谷书花的名字,却不提韦倚涵的名字),更是他们居心叵测乃至正在酝酿某种阴谋的表现。以下是几个例子:
作者对傅辞6月6日声明的部分批注:
你给韦漪涵的名字打码干什么?你能披露谷书花,但是要保护韦倚涵?
你把韦漪涵打码,但是你这边按照韦漪涵5号早上安排好的,如果没有”妥善“处理,退出民阵?
7月11日发给林立桐和林书的消息:
杨若晖本来就要求民阵相关部门督促相关人员向林书道歉。 (其实我认为也包括韦漪涵,甚至傅辞)但是报告里面出于策略没有提及。如果当事人拒绝道歉,那么民阵必须要道歉,并且依照纪律承诺处分相关人员。如果民阵和谷书花,韦漪涵仍然继续装死。 杨若晖需要动用自己的关系游说。
7月12日发给林立桐和林书的消息:
说实话韦漪涵的手法我也叹为观止。现在他妈都拉出来了,但是她都不愿意站出来说句话,我没有先骂谷书花
其实,真正的原因很简单:她妈妈从来都很支持她出来做事情,也跟民阵有过一些接触。韦倚涵从头到尾都不想让她妈妈知道谷书花在民阵群里用那种方式骂她骂了这么多。如果我们在推特上的公开声明或者推文里提到了韦倚涵的名字,她妈妈就可能会刷到。
她一直没有刷到——直到这份报告出来。
我们不知道你们当中的哪一位最早发明创造出来了这个想法(”想通“的时候可能还在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好像真的揭露了、看穿了什么),但我们知道你们哪怕是看到了上面的解释,肯定还是会嘴硬:那又怎么了?遮遮掩掩,如抱琵琶半遮面折腾了半天的理由就这?无非就是证明了韦倚涵一早儿就开始打感情牌呗,怎么还没看透她?
你们可以这么想,你们最好直接晃一晃骨头:”宣狗腿子杨若晖进殿候旨“,然后让他把你们这些草履虫的高瞻远瞩都发出去,让大家都开开眼,问问大家服不服。
该讲的事情也都已经讲完,话也已经说到了这个份儿上,,应该结束这篇从来就没有人真正想写的文章了。不过,我们仍然有几个问题想要问一下”报告撰写人杨若晖“:你是否愿意公开承认你是这份报告的撰写人,并且你在参与调查和撰写这份报告的过程当中,一直遵循民主中国阵线的有关工作规定。
你是否愿意公开承认:在你所知的范围内,没有调查组之外的人参与、干涉了调查过程和报告写作,并且在调查期间,你没有擅自与调查组之外的人分享调查期间收集到的,在一般意义上仅供调查组参阅、使用的证据。
这份报告的内容,以及你们没有公开的那些对韦倚涵、傅辞和林书的判断和结论,居然是如此的荒诞、黑暗和癫狂,你到底和你身后的人在做些什么?我们当然不需要你的解释,但你在调查组里的三位同事或许需要。我们知道民阵的工作效率并不高,所以为了节省所有人的时间,在本文发布的同时,我们已经将我们获得的有关资料发送给了民阵调查组组长罗乐,不过你和你身后的那位可以放心,资料是打了码的。
我们什么都不想要,也什么都不会接受,我们只想要你们离开。
注释
【2】ibid, fdc64.org/index.php/...
【6】ib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