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字只是爲了玩兒
「寫作是爲了什麽?」是一個複雜的問題,我本人其實沒有興趣自問自答,因爲就我那點水平,寫字都算不上,如果以打游戲級別計算,就新手指南都未有資格看那種。我純屬一個打字人,打字只是爲了玩兒。
高小的時候,爸爸曾經送過一台打字機給我。我從小就喜歡機械的東西,純機械運作的打字機是無敵的好玩,卷白紙時的颯爽聲音,手指一粒粒敲打階梯式鍵盤的清脆度,還有把打字機從皮盒子拿出的神秘儀式感,都讓我着迷不已。想像自己是阿嘉莎,一邊飛舞手指,一邊大叫:「I am the Queen of Crime!」然而,當年我打出來的只是一堆混亂的句子,偵探小説什麽的純屬空中樓閣,從沒有在我的白紙上出現過。今年暑假,從雜物房把打字機搬出來,我親愛的爸爸工程師居然有定期幫我保養,小朋友看見興致勃勃想玩。Google一下,救命啊,色帶這種東西居然還有人在賣的。等貨物送到,我的手部肌肉還殘留了更換色帶的記憶,再裝上白紙,讓小朋友自己玩,「媽咪,你細個嘅玩具好好玩啊!」「你同我細力啲,咪玩爛!」我一邊威嚇,一邊心裏得意洋洋,當然好玩啦,這是你阿公愛錫我的證據。
大學年代,開頭的功課還是手寫多,到了後期,很多功課就交給電腦了,電腦屏幕上敲出的一粒粒毫無感情的硬字,很是能搭配理工生那一板一眼的各種功課。再到工作的時候,日夜與電腦相對,打字速度也因爲要響應工作節奏變得飛快,直到今天,只要有需要,我仍能迅速打出很多很多字,不管是中文還是英文。打不出的時候只是因爲極度「冇料」,手就自然打不出,老了才明白我手寫我心是有道理的。
打字只是爲了玩兒,因爲我玩了,才能一次與朋友分享很多廢話。我與我的朋友,多數靠IM維繫友情。朋友最關心我在台灣的生活是否開心,在一個新的地方開始一段長時間的生活,不是開心與否就能概括的,但有時候太長篇的話,並不適合在IM裏分享,我也不確定朋友有耐心看完,萬一朋友「已讀不回」而被我咀咒「死全家」又不好。啪啪啪打完大段字,找個地方擺放,要説的説了,你愛看不看,反正你隱身來去,已讀不回我也不知道。當然,如果有人看完,在group内開心大叫:「今日阿魚有mention我啊!」我也會開心你看到我記得你。
打字只是爲了玩兒,因爲我玩了,才能讓你知道我明白你的傷心和憤怒。不管你現在哪裏,我們都隔著海,我當然關心你,亦關心我們共同生活過的地方。雖然很多時候極端的情緒還要自我審查過才能出街,但若你能透過片言隻語便腦補上被遺留的内容,我們總算才沒有白相識一場,那一刻的心意相通,千金也不換。
打字只是爲了玩兒,因爲我玩了,才能現身爲你拍手。家中女隊一早在WP有自己的空間,你駐留在這裏,捨不得離開,那麽我也留在這裏,看你振作起來,看你繼續碎碎念,我捨不得麻煩你特意去WP找我(可能你根本也不會去找我),有些話我是分享給你看的,希望你看見,我想你比快樂更快樂。
有段時間,版面全部都是「高科技」「新未來」,看見很多可以稱爲寫作人的都走了,打字的人是不是老土得也要被淘汰?後來我想通了,趕客趕出面很不禮貌的,你當然不會這樣做,那我便留,管你主流是什麽,我打字只是爲了玩兒,我有我自己玩。至於讀不到有營養的文字,我就把時間還回到日常的閲讀上,還有大堆的書等著我翻開。總之,我想擺爛就擺爛,我想打字就打字。
告別機械打字機的吵鬧歲月,現在手提電腦的鍵盤可以說是萬鍵无声,少了很多樂趣,但也方便我半夜不能眠的時候,做個鬼祟打字人。我想説,世上的任何事都沒有十全十美一説,先讓自己玩開心再講,其他的隨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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