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4000噸嘉義艦即將交船,國人該怎麼適當看待?
時間進入2021年3月下旬。這個月初的8日,原本是海洋委員會海巡署艦隊分署新造4,000噸級「嘉義艦」(CG5001)交船的日子。雖然到目前為止,我們都還沒聽到交船典禮的新聞,但估算時間應該也快了。在期待嘉義艦交船的好消息前,不妨進行回顧、分析與展望。
嘉義艦是什麼船?
由於嘉義艦是我國2018年起執行「籌建海巡艦艇發展計畫」裡最大的4,000噸級巡防艦(同級艦將建造4艘),為海巡有史以來最大的艦艇,排水量跟海軍的成功級(台灣版Oliver Hazard Perry class Frigate)、康定級(台灣版Frégates légères furtives type La Fayette)巡防艦不相上下,因此當初宣布建造到如今要交船,始終倍受矚目與期待,其中也不乏各界的誤解。簡單澄清如下:
第一,嘉義艦不是買美國海岸防衛隊「傳奇級」(Legend class cutter)設計圖,而是台船向Vard Marine(Vard集團在加拿大的子公司)買「傳承級」(Heritage class cutter,船體藍圖來自於Vard公司的Vard 7 110)放大後的Vard 7 125船體藍圖,再局部修改而成。
第二,很多人(包括國防安全研究院軍事戰略暨產業所長蘇紫雲在內)宣稱嘉義艦跟美國海岸防衛隊的傳奇級同級,但這兩者搭載的裝備根本不在同一個等級。美國海岸防衛隊屬於準軍事單位,人員養成教育同時包含軍事作戰與海域執法兩大專業,所以傳奇級艦體有90%以軍規打造,船上的雷達、電子戰、武器裝備也已跟一般水面巡邏艦水準相當,就算在小型戰爭裡也不落下風;而嘉義艦配合我國海巡為專業執法單位(警職)的定位,雖然船體符合遠海多功能巡邏艦的水準,但雷達為商用導航雷達,不具備電子戰設備,武器裝備也以執法、緝私、自衛為主,並不是用來投入作戰的軍艦。
所以,國人在關注嘉義艦加入我國海巡時,應該看的是這三點:
首先,嘉義艦的服役,讓海巡離有隨艦直升機的夢想更近了。
比起上一代的3,000噸級巡防艦(高雄艦、宜蘭艦),新型4,000噸艦有更寬、更長的甲板跟更大的機庫,從此海巡終於能在艦上操作陸基型的中型直升機。畢竟目前海巡署跟內政部空勤總隊共用直升機,但空勤總隊從陸軍「搶」來的UH-60M為陸基構型,前後輪距超過3,000噸級艦的降落區長度,導致之前無法搭配海巡大艦值勤,也造成海巡執行直升機落艦演練,必須跟借用海軍版的S-70C反潛直升機,靠著海軍版直升機尾輪改置於機腹之下的構型,才能讓3,000噸艦的降落區容納之。此後,空勤總隊的陸基直升機終於可以隨艦執勤需求,讓海巡的立體執法可以實質往外延伸。
第二,強大的自持能力和醫療能量,是嘉義艦難以取代的價值。
嘉義艦在定員編制下,能在海上航行28天;以15節航速時,續航力可達10,000海浬;實際排水量超過5,000噸,也能抵抗蒲氏風力10級的惡劣海象。而船上具有海巡艦艇目前為止最為完善的醫療設施,包括手術室、恢復室、負壓隔離病房等等,已經超越臨時救護站的等級,而達到小型野戰醫院的能量,搭配能搜救、吊掛的直升機後,巡護範圍更大。因此嘉義艦和其姊妹艦能滿足長時間巡護經濟海域、造訪盟邦或與友邦共同執法的需求,並有效執行人道救護、救援我國漁民、緊急撤僑等等任務。這才是真正足以宣揚國威的「軟實力」。
第三,嘉義艦雖然不是軍艦,但她的自衛武裝短期內對海巡也夠用了。
嘉義艦上有給特勤隊員上艦部署的鋪位,也備有兩艘長達11公尺的橡膠突擊艇、兩艘工作艇、四門射程120公尺的高壓水砲、兩座20公厘雙聯裝機砲、一座2.75吋火箭發射器,外加直升機1架,這樣的武力,從平時救生救難、驅離越界船舶、緊追可疑船隻、登檢各國船舶,到對付索馬利亞海盜,或是在與鄰國公務艦艇海上對峙時「保證能報復性大面積殺傷對方甲板人員」......等多樣化的需求,都可以兼顧了。如果以海軍巡防艦要防空、反艦、反潛、電子作戰的角度來批評嘉義艦火力不足,其實是混淆定位的。
嘉義艦要走向第二海軍化嗎?
有人可能會問:近年來,中國一面加強海上警察的艦隊規模和船艦等級,一面放任民間船舶到我國經濟海域甚至領海非法作業,又有海上民兵可能遊走在灰色衝突邊界。那麼身為海巡新旗艦的4,000噸級巡防艦,體積碩大、具有象徵意義,在戰時可能是高價值的攻擊對象,怎麼能不跟著「平戰轉換、第二海軍」的方向走,加強裝備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我們必須先釐清海巡大型巡護艦要對抗哪些敵情、戰時要有怎樣的自衛能力,接下來才是思考:跟海軍聯合作業與演訓可以到什麼程度、艦上有多少空間容納各種武裝、這些裝備是否為海巡人員能夠熟悉操作的,最後才是在現有資源下可以裝什麼。
目前我國海巡的各種艦艇,就算因應國防法第四條在戰時納入武裝序列支援作戰,也不是用來決戰,反而是執行低強度勤務比較恰當。試想:當我國遭逢軍事危機,敵國會優先攻擊滿載作戰武裝的作戰軍艦呢,還是優先攻擊這些只有自衛火力、以救難和執法任務為主的白船?攻擊後者不但浪費彈藥,對於戰爭勝敗影響不大,也容易招來各種國際批評,更增添我國軍民抗敵的意志,反而得不償失。
此外,海巡艦艇平時都是執法艦艇,根本沒有防空與反潛能力。而且防空與反潛作戰,本來就是高度精密複雜的任務,即使海軍的一級主戰艦艇,也不見得都能勝任。所以海巡艦艇如果真的要強化裝備,也不需要比照第一線驅逐艦、巡防艦塞上各種高價軍規裝備,反而比照海軍二線以下軍艦的水準,來局部強化防空能力就可以。
比如說,從海軍除役艦艇上拆下來的搜索雷達(AN/SPS-67)、電子戰系統(AN/SLQ-32),在評估設備仍堪用、嘉義艦的供電與配平無虞後,可以搭配海軍人員進駐,裝上嘉義艦這樣的大艦,再加裝中科院研發的衛江干擾彈系統,賦予嘉義艦軍規等級的對空搜索、電子戰干擾、軟殺自衛能力。如果真的要增加武器,可以考慮在中科院的海劍羚飛彈研發成功後予以加裝,並用30公厘鏈砲取代目前的20公厘機砲,強化短程防空能力,也提升對於水面艦艇的打擊能力。又或者,嘉義艦可以演練讓海軍的刺針飛彈小組上艦,在有敵情威脅時進行近迫防空。
但是說到底,這些作為都不是為了讓海巡艦艇委屈的當海軍預備隊,而是挑重點提高她們在軍事衝突下的生存能力。而在這之前,還有太多應該做卻未作的事情,值得國人留意。比如嘉義艦已經有了甲板跟機庫,但台灣周邊海象惡劣,直升機起降相當危險,所以與其高談闊論加強海巡武裝,不如先務實的呼籲政府為新型4,000噸海巡艦艇加裝RAST/ ASSIT 這類直升機落艦輔助裝置吧!
在此同時,海委會跟海巡署還正在準備三個月後要重新提出的海巡航空分署會議報告。其實如果內政部空勤總隊自己夠強,各個單位不會想要紛紛獨立組建自己的空中機隊,讓空勤一元化政策名存實亡。如果要解決這個危機,並避免「浪費公帑」,最好是讓內政部空勤總隊趕快強大起來,該引進新的機隊就引進,該加強聯繫與派機就加強。否則嘉義艦仍然會像以前的高雄、宜蘭艦一樣,空有幾千噸的載台,卻還是等不到直升機,機庫當倉庫。
這才是我們在關注嘉義艦下水時,更應該關切並督促政府各部會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