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徵「世代正義稅」蓋社宅可行嗎?
中經院副院長王健全日前說,可從房地合一稅上附加2%~3%的稅,作為「世代正義稅」,提撥用於興建社會住宅,讓年輕人、弱勢者就算買不起房,也要讓他們租得起。這個說法的出發點值得肯定,不過忽略了兩個事實:
1.其實目前的《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稅課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裡,就說了「(房地合一稅)收入扣除由中央統籌分配予地方之餘額,用於住宅政策及長期照顧服務支出之分配」。
也就是說,在制度上目前的房地合一稅收入就可以提撥興建社宅。但實際上的狀況是,房地合一稅105至108年度共挹注長照基金約137億元,住宅部門一毛錢都沒拿到。
2.租得起這件事情不能只靠社會住宅,關鍵仍在於購屋市場與租屋黑市的整頓。根據不同的調查數據,台灣的租屋市場約為85-110萬戶,即便12萬戶社宅都興建了,也只佔少數而已。但目前的狀況是政府不只沒有想要處理,甚至連基本的統計調查都有缺失。
反過來說,如果房價與租金持續飆漲,租房又無法申請補貼且缺乏保障,就會造成原本可以買房的人都跑去租房,原本可以租房的人都擠去抽社會住宅,對社會住宅的需求壓力就會大增,甚至蓋再多都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