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肉體外遇 那種比較嚴重?
精神外遇和肉體外遇,你能接受那一種呢?未結婚前,和朋友聊到感情觀,會談這類假設性問題,認為靈性合一,愛情觀很純粹者會回答說,兩者皆不能忍受;若要非選擇一個,有人選精神外遇,也有人選肉體外遇。
不知道比較不會痛苦
結婚後,再和已婚朋友聊這類話題,用一種很鴕鳥的態度說:「不知道比較好,不知道比較不會痛苦,另一半有本事的話就不要讓我發現。」
因為,從生活工作中接觸到不少男性,他們認為逢場作戲肉體出軌,不是固定同一人或具感情關係,不算出軌。
和大學男同學W無話不談,W的女友應該隱約知道兩人曖昧,但彼此皆未逾越友誼界線。
大學畢業,W在台北工作,我則來到中部工作,交集愈來愈少,感情空窗階段,同梯男同事(現在的先生)看似有意追求,在接受他之前,為了對W死心,決定放手一試,試探性透過信件詢問W兩人會不會有可能性。(好老派的方式呀,不知現在年輕人是怎樣試探?)
W未正面回答,就等同不可能,我接受了男同事追求,和W繼續當朋友。
男同學出差偷吃
由於皆在新聞界工作,W仍偶爾分享工作上優異表現、女兒出生的喜悅,就連出差時艷遇偷吃外國妹也告訴我。W出差去泰國,邂逅一位當地美女,帶他遊覽名勝,感情快速升溫,避開同團的同業偷渡美女到飯店,度過好幾個夜晚。
W應該很想告訴別人這段艷遇,又怕話傳到老婆耳裡,選擇了告訴遠在中部,且不會向他老婆露口風的人吧!
已婚警察愛半套
再來,就是熟識男警察,三不五時找男記者去小吃店玩,帶小姐出場性交易,或者去半套店「舒壓」。
他們平時看似好爸爸也挺愛家的,發現我流露出狐疑不解表情,會試圖開解說:「吼!外面都是逢場作戲,半套就是排毒而已,你如果結婚,不要管太嚴啦!嚴官府出厚賊(閩南語,意為嚴格的官府反而會出厲害的賊)。」
民代企業家常逢場作戲
跑府會新聞,多位民代乃至企業家,也常大言不慚拿出外面逢場作戲的論調,甚至吹噓各種光怪陸離經驗。
這些男性社會慣有的論調,大家一定也聽過不少,說真的,我的另一半是不是也做過這樣的事?真的不知道比較不會痛苦。知道了一定內心難免翻騰吧!會覺得另一半獸性或者很「髒」,至少到目前為止,我不知道有這樣的事情。
幾年前,和W及另一位大學同學聚會,三人無話不談,想到泰國那件事,問W:「如果有一天,有人從泰國來認爸爸,你會怎麼辦?」W似乎完全忘記那件事,斬釘截鐵說:「不會吧!」
很多事得等蓋棺論定才知道,甚至可能蓋上棺木那一刻,都不一定知道真相吧!選擇駝鳥心態對不對呢?我也不知道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