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要为做公益付费
本人是武汉某高校的大四Girl,大大小小参加过不少公益沙龙和活动,在校曾加入过不少公益社团和志愿者协会(不太方便点名),由于实在是不喜欢校园公益社团的管理模式和做事风格,大二的时候全退了。
大一寒假参加了广西爱心蚂蚁公益组织的寒假成长营,即大家常说的短期支教活动。参加前,我和大家一样,对短期支教持有着一个质疑,即短期支教真的能给孩子带来帮助,不会给孩子带来的伤害吗?
后来,我发现存在这样质疑的人大多是从来没有参加过真正的支教活动(不是周末去小学辅导的那种活动)或者不太幸运的参加了一个不靠谱组织的活动的人。再反思,忽然发现生活中恶语相向的人,往往是没有经过深层次思考或者没有相应实践经验的人,因为他们从一开始就抱着质疑甚至是鄙夷的态度看待一件事情,却从来不给自己一次纠正偏见的机会,Why are we so mean to ourselves?
我没有想到的是,几年前被疯狂刷屏的《叔叔阿姨,请你们不要再来支教了》推文,到现在仍然以另一种形式在“兴风作浪”。当时我们山水知行公益团队以《叔叔阿姨,请你们不要再乱点评公益了》一文就此事件分享我们的看法,累计阅读上万。
寒假支教,我们发现了许多公益圈的问题,比如你可以看到乡村学校里堆着一堆学生根本用不上的捐助物资和参差不齐的书籍,那时我们就在想,为什么这些送东西的人从来就没有考虑孩子们真正的需求?如果是我们有这个能力,我们可能就会送女生内衣,送冬天还在穿拖鞋的孩子一双棉鞋等。
相比于发现问题,发现孩子们的心理需求和天赋更让我们心潮澎湃,我们做过多次调研,后来开展了大学生与留守儿童做长期一对一笔友的公益项目,三年多来,我们匹配近百队笔友,拥有自己的网站和心理研究小组,尝试过捐助计划、短期多对多解决问题的模式和线上主题讨论(培训)活动等等,坚持每个寒暑期甚至是国庆假期回访项目点做项目调研和评估,我只想说,我们在认真的做公益。
我已经被以下问题问过无数次了,也许你也会有同样的问题:
Q1:强行给孩子们上课,不是剥夺了孩子放假的权利吗?
A:首先成长营是自主报名,不是强行要求参加的,而且可能参加需要很少量的付费,并且不能外出学校,不符合要求者将无权参加。学生参加成长营是需要成本的,当他们选择参加的时候,我们认为他们自己已经做出了权衡。
Q2:每一次分别难道不会给孩子带来很大的伤害吗?
A:其实,我们自己的人生不也是经历了许多离别吗,有哪一次分别你是喜眉笑眼的,而这又对你产生了多大的影响呢?其实,我们对于其他人来说,都只是生命的普通过客而已,不用把自己看得过于重要。而且,其实孩子们对于这种分别或许早已习惯了,这使他们成长。他们小小年纪能承受与父母天各一方之苦,其实他们比我们想象中的要坚强,甚至比我们自己都要坚强。
Q3:我们教的东西有用吗,孩子们很快就会忘去而且会因为我们的存在对学校的老师心生厌恶?
A:我们从来不敢奢望能给孩子带去多少成长和重大的影响,因为我们根本无法做到。就连我自己,都已经忘记了一个月上过什么课,但那有什么关系呢,下一次我再拾起的时候,一定比第一次学习这个东西的人更能驾轻就熟。我们只是希望能够通过短短的1个月或者几封信,告诉孩子们,什么是演讲,什么是世界地理,什么生理卫生,除了语数英其实还有防身术、建筑欣赏和表演课等,孩子们啊,其实你的未来也不只是早早辍学打工的选择而已,其实你还有许多的可能性!而我们想做的,就是给孩子们带去更多的可能性。
……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另外我想说,我,你,他,应该和孩子这样对话:“小可爱,你知道吗,山的那边是这样的,车水马龙繁花似锦;小可爱你可以告诉我,山的里面是何世外桃源吗?那请问,你的内心会做出何种选择呢?无论如何,我都尊重你的决定。”
在做支教的时候,由于学校无法承担孩子们假期的伙食费,所以可能需要公益组织或者志愿者众筹,许多志愿者无法理解甚至恶语相加。在做深度体验项目or义工旅行的时候,不少“志愿者们”都纷纷以一种“我是来做公益的,我都来做志愿工作了你凭什么还要我众筹或者出钱?”的心态对组织方评头论足。
而今天,我在微信又看到了这样一条票圈:
【花钱的公益真快乐哦/微笑脸】
我当时就想评论,为什么做公益不能花钱?相比于评论,或许像现在这样写推文,公开交流和讨论会更加合适吧。
做公益为什么不能花钱?
为什么花钱就不是做公益?
凭什么你做公益就不用花钱?
如果你可以为实习付费,如果你可以为参加一次项目付费,为什么你不应该为参加一次公益活动付费?
①从成本角度,开展一次公益活动,需要的不仅仅是活动组织方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大量投入,更重要的是,你所谓你被你帮助或救济的对象及其所在的单位都必须为你要参加的公益活动为你承担成本。
②从收益角度,If非要做成本收益比较的话,试问,你所做的志愿活动到底给当地或“受助”对象带来了多大的价值?而你,从中收获的自我成长和感动又有多大的价值。请做双方的成本收益比较,我相信,后者并不见得比前者少,甚至有可能真相是,后者远远大于前者。
③从商品价值定义角度,“受助方”为你提供的服务算不算商品?请问你是否又在消费“受助对象”天真善良的笑容?
价值、使用价值和交换,前两条不做讨论,关于最后一条交换,请问是否双方都应有权利作为交换商品的提供方?
但是,公益的内核并不是这样的呀。
其实我们双方都不想去计算那冷冰冰的经济数据,我们希望用一颗温暖的心去遇见一颗善良的心,我们渴望好奇心和感恩的心相逢,我们期待着呀真诚能与纯良邂逅。
但有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太把别人的付出视为理所当然了?包括父母和朋友。Someone可以把某个东西免费送给你,但是同样她也有向你收费的权利。
同样的,我们是否不应该再继续以一种我都付出了,你就不要再向我索取任何东西了的心态和想法去做公益,有时候是不是可以自己Cover掉部分成本,倘若我们的条件又相对宽裕,是否又可以通过付费的形式去肯定别人的付出、感谢他给你带来的成长和感动甚至是当成另一种形式的“救济”。
其实,公益没有这么伟大,但是我们也不应该将其束之高阁。我在2015年11月9日的时候,在便签写下过这几个字:全民公益、公益人人。公益从来就是不是事不关己之事,它关乎自己的切身利益。
最后,我想对即将和正在从事公益活动的人我想说,谢谢你愿意用实践尝试让这个社会变得更加平等和美好,同时如果你能继续用一个“求学者”而不是“施予者”的身份和心态去做公益,虚心诚恳的向当地人学习,给双方一个相互学习、共同成长的机会,We will make a difference!
同时,想对不计划或是没条件/机会参与公益的人我想说,谢谢你们在其他领域用你们的力量在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力所能及的贡献,希望我们可以互相尊重,有时不置褒贬也是对我们的支持。因为这些可爱的志愿者们,只是希望能用自己这一“小水滴”去激起整片海洋的涟漪。
喜欢我的作品吗?别忘了给予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在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一起延续这份热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