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一点|第二章(6)
差一点|第二章(6)
三天後我收到催款公司的最後通牒——欠款加罰金總共兩萬兩千歐元,限期一個月內付清,否則就要進入法律程式。醫院不是讓我不要急嗎?怎麼轉眼就要進入法律程式了?我的腹部好似燒了個大洞,整個人就這麼掉了進去,連呼喊的時間也沒有。
不付!我拒付這筆錢!
我有什麼錯,為什麼要這樣懲罰我?!我生孩子歷經千辛萬苦,我是受害者,政府應該付給我錢才對!
然而,“法律程式”四個字讓我夜不成眠。我不懂進入法律程式是什麼意思,要審判我?讓我坐牢?兩萬二不是個小數目,有幾個荷蘭家庭能在一個月內拿出兩萬二?難道拿不出錢的人全得坐牢?我再仔細讀催款公司的信,在文末讀到這樣一行小字:“如有經濟困難請申請政府補助。”
我打電話給市政廳,他們將我轉到社保局。社保局的人說我可以申請救濟金。我登上他們給的網站,上面說18歲以上、失業、家庭財產不超過11590歐元(包括車、房和存款)就可申請救濟金。再看救濟金額:雙親家庭每月可拿到1257.35歐元救濟,外加66.18歐元的度假補貼。單親家庭可獲得每月880.15歐元的救濟和46.32歐元的度假補貼,另外還有264.71歐元的單親津貼。單身人士每月也可以拿到628.68歐元的救濟及33.09歐元的度假補貼。
當初在銀行上班時,同事們總是抱怨中產階級的悲催——只有納稅的份兒,沒有享福的份兒。富人們用各種投資手段來避稅,窮人們則理直氣壯地讓政府贍養,兩頭不靠的中產階級才是用血汗構築起社會的。如今,我也從用血汗構築社會的中產淪為理直氣壯向政府伸手的底層了。
我分秒必爭地上網填寫申請材料,填了一半發現我必須要有托馬斯的配合。法律上我們仍是夫妻,所以我們必須申請家庭救濟;要申請家庭救濟,托馬斯必須出具他收入和稅務證明,並與我共同簽署申請材料。
我用短信和語音轟炸他,那邊卻像硝煙後的沙場一般寂靜。可是我不能因此放棄:申請救濟事小,還債事大。在一個月期限之內,為亞當申請居留許可,再去辦醫療保險是來不及了。捷徑只有一條,那就是讓托馬斯回來幫亞當辦荷蘭國籍,然後用荷蘭護照辦理醫療保險。在任何國家,本國公民和移民的待遇都是不同等的。只要亞當成為荷蘭公民,他就能夠像別的荷蘭孩子一樣順利且快速地拿到醫保,我也可以因此移除肩頭的巨額負債,走出法律程式的迷宮。托馬斯回來之後,我們還能夠申請政府低保救濟,這樣我和亞當的生存問題也解決了。
“你在哪兒?”
沉默。
“我有急事找你,萬分緊急!!!”
沉默。
“人呢?”
沉默。
“托馬斯人呢?!”我在電話上朝婆婆喊。
“我們都勸他不要感情用事,可是……你知道托馬斯的脾氣,”婆婆難堪地說。
“他到底怎麼了?”
“他沒跟你聯繫?”
“他不回我的電話,短信、WhatsApp、郵件都不回。”
婆婆不說話了。過了十幾秒鐘,我聽到她深吸一口氣,好像做了個大決定。“他認識了個土耳其姑娘,希望留在那兒。我們正在想盡一切辦法勸阻他…… ”
托馬斯有女朋友了?他竟然有女朋友了?我那長臂猿和比爾蓋茨的結合體小丈夫竟然有新的女人了?我從未以這個角度考慮過托馬斯,他會見異思遷的風險如此之小以至於我根本連想都沒有想到過。太荒唐了!更荒唐的是,我竟然連一點嫉妒都感覺不到,我只擔心自己和亞當:他不回來,我們母子怎麼辦?
“我和亞當呢?”我問婆婆。“他就這麼拋下我們算什麼?你知道的,我有權去告他,讓他跟我離婚、出贍養費和賠償費!”我用憤怒掩飾焦慮。
“他只是一時衝動。給他一段時間,他會改變主意的。”
“他這麼做是違法的!”
“再給他一段時間,”我從婆婆的懇求中聽出憂慮。“如果他還是不改變主意,那你們就協議離婚。好聚好散,沒必要弄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