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丝投稿:王丹被控性骚扰案最新进展
台湾国会改革修法,政治局势焦灼,加之刚刚过去的六四三十五周年,在这些大事中间,王丹被提告性骚扰案件悄然结尾,却没有引发太多关注。所以我想通过投稿引起大家注意。
根据李元钧的Facebook,台湾检方于今年五月发出了不起诉处分书。
李元钧的Facebook原文链接: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2445619058970544&id=100005674205400
Facebook中公开的不起诉书的部分截图显示:王丹曾经任教的台湾某大学性别教育平等委员会进行了第三方调查,最终认定王丹性骚扰成立。检方承认王丹可能有强吻性骚扰之举,或涉嫌强制猥亵罪,但因为事发于美国,且王丹不是台湾人,台湾法院对此没有管辖权,结合其它原因,最终以刑事诉讼法252条第7款(“法院對於被告無審判權”,即中国大陆法律的“无管辖权”)和第10款(“犯罪嫌疑不足”,即中国大陆的“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我们暂时无法得知不起诉书的完整内容,清华大学的第三方调查报告也没有公开,但我认为目前公开的信息已经足够清晰有力:已经有独立第三方调查显示性骚扰成立,而不是王丹声明里单方面强调的“证据不足”。他在北京之春上刊载的声明仅仅写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对于清大清楚的调查结论只字不提。
王丹在北京之春上的声明原文链接:http://beijingspring.com/bj2/2010/240/517202432805.htm
事实上去年7月德国之声的一篇关于多人指控王丹的报道就让人触目惊心。
德国之声相关报道原文:《性骚、权势、民运光环?烧向王丹的MeToo控诉》https://www.dw.com/zh/%E6%80%A7%E9%AA%9A%E6%9D%83%E5%8A%BF%E6%B0%91%E8%BF%90%E5%85%89%E7%8E%AF%E7%83%A7%E5%90%91%E7%8E%8B%E4%B8%B9%E7%9A%84metoo%E6%8E%A7%E8%AF%89/a-66286063
这篇采访涵盖了K,Z,X,李元钧等多名当事人的控诉,也提及上述第三方调查:“清大性平会已接获了K的提交的资料,因案件涉及疑似‘乘机性交’,政府社工单位也有介入。”
然而现实中的案件是复杂的,检方会因种种指控真假以外的因素决定不起诉。比如刑事罪名的证明标准非常之高,涉及性犯罪证据收集又艰难,哪怕性暴力真实地发生过,也很难在刑事审判中被证明。另外,司法管辖权的限制、性少数群体控诉即出柜的压力和对性暴力也会发生在同性之间的认识不足……哪怕性暴力真的发生过,也很难在目前的体制里得到足够的重视,更不要提在法律系统里得到定罪赔偿。
所以我们今天看到这样结果:清大调查认定存在骚扰事实,然种种原因检方不起诉。这背后想必有太多的不易,也许有很多无言垂泪的瞬间,虽然李元钧在FB上没有提,但他说:“检查官不起诉不代表没发生过”“我是真的受到侵犯与受害,而我用尽我能做的一切去说出来了”。
纵王丹强调自己多么无辜,声明中显示自己多么深明大义:“放弃民事诉讼,继续致力于中国民主”,但我相信李元钧们的努力和勇气不会白费,报道中提到的匿名指控者们的眼泪不会白流,裁判书中提到的第三方调查的结果,我相信大家都能看到,也会做出自己的判断。
而明明发生了不法行为,明明有人受到了切实的侵害,但本该伸张正义的法律却“休眠”了,让一个多年的惯犯继续逍遥法外洋洋得意,一如我们见过的太多的MeToo案子。在台湾这样一个法治和平权受到重视的地方尚且如此,我迫切地希望这一次法律和制度的无力是最后一次,但我也明白这是不可能的。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当事人又一次抵达了现行体制失效的边缘,已经承受了太多,做了太多;而我们是不是可以接替ta们,我们不要就这样算了,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