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兩夜
有一親戚,女兒已婚住在美國,親戚每一年的夏天,都會去探望孫子,逗留一個月。有一次親戚對我提起,他們每次都會在女兒家附近租一個公寓,早上好像上班一樣,朝九晚五去探孫子 (當時孫子還沒有上playgroup),他們女兒一直都是在家工作,旁晚時他們就回公寓。
當時我很奇怪,不識相地問:女兒家裡有地方,為什麼不住在女兒家啊? 他們說,如果住在女兒家整個月,會打亂他們的生活節奏,不想打擾,情願多付一點錢另外住。
這個說法令我很不以為然,因為當時沒有明白各種奧妙。
後來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我探訪親戚 / 朋友時,打擾過長短不一的時間,體驗到打擾的時間不應該太長,住兩晚已經差不多,要是多於兩晚,安排到的話應該在附近找個地方住。
如果不是非常親的親戚 / 非常要好的朋友,更加不要去打擾。這會讓主客都非常不自在。除非有突發事或者非留宿不可,在香港要留宿很難,大家都明白理解;住在外國好一些,有客房,但也不是必然。有朋友夫婦,有兩個房間,每人住一間,有人來訪他們就要騰出一個房間,他們的洗手間只有一個,這當然也是一種打擾。
再「冇所謂」的人,都一定有其生活節奏和一些別人難以理解的堅持;簡單如:有些人習慣每天都不時要蹲在洗手間,享受一段最私隱的美好時光,有親友來了,這個節奏馬上打斷。雖然不至於要爭用洗手間,但有客人在,也不好常常就失踪一陣子。
一般人都非常客氣,為了讓客人好過,都說不打擾。我也會這麼說,但如果說要住上一個月,我會客氣得很言不由衷(一個月!!)。我會和來客4466說清楚,早餐嘛,中式西式食物都準備妥當,由於人人起床的時間不一樣,請各位自便,沒有需要「等齊人」吃早餐。由於遠道千里而來,總不能讓親友天天呆在家裡,事前要計劃一下去遊覽的地方,以前住在多倫多,在冬天萬里冰封是就帶朋友去過Nigeria Fall 幾次,朋友們很雀躍但我已經沒有什麼感覺了(可想而知導遊是一個多麼痛苦的行業)。
故此之後,我要打擾親友、又想到附近的地方遊覽的話,都是先自己去遊覽,往後才住在親友家,最好不多於三日兩夜,這樣賓主盡歡,一定「有下次」。
話說回來,如果至親(父母,兄弟姐妹等)來訪,無論多久也得歡迎。除非他們都很「識做人」,否則絕難開口對他們說:你租住附近的公寓吧;弄不好有傷感情。
好像之前說的親戚,他們對女兒實在體貼,以上年紀的人來說,這樣開明實在難得,願意多花費之餘,也要付得起。識做人無論在什麼世代,都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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