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中國貪腐問題的關鍵是少談道德,多談法律
「不做政治麻木辦事糊塗的昏官;不做飽食終日無所用心的懶官;不做推諉扯皮不思進取的庸官;不做以權謀私蛻化變質的貪官。」這是習近平對所有幹部的「告誡」(2019年7月9日中央和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會議)
但這也太啰嗦太麻煩了。
翻看所有的材料,就會發現中國還在用「德」來治吏,但這就像勸豺狼食素一樣,是肯定失敗的。也是我們的老祖宗搞失敗的東西。
我們再怎麼「中國特色」,再怎麼「文化自信」,大概也都承認,中國要現代化,是必須走法治的道路的。既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那麼人人也應享受法律所保障的自由。說得簡單些,我們的黨員弟兄,不管位高位低,他首先是——而且最重要的是——一個公民,所以,法律作為一國之法,對其既不應該「從輕」,也不應該「從重」。
黨員弟兄所在的俱樂部經理——即黨組織——會對其另有賞罰,這就是所謂黨紀。黨紀跟國法是兩套並行不悖的東西,如果兩者混淆,那就難免黨國不分、黨大於國了,這就是中國問題的根源。
這就像我們開公司,公司層面給員工的批評和獎勵,和部門給員工的批評和獎勵,應該是獨立的,是分得清清楚楚的。假如現在有個部門,就叫做真理部吧,對公司上層說,請給我們真理部的員工多發獎勵,少給批評,甚至不要給批評。正常的公司肯定是不答應的,如果真就這麼做了,那只能說明一個事實:這家公司屬於真理部了。
黨跟國混淆,演化下去,就是政治跟道德混淆,道德跟法治混淆,到最後混來混去,大概就成「中國特色」了。我們歷來只看到誇官員「情系人民」云云,卻從來沒有聽到讚揚官員「守法」的。
黨員是研究政治架構策略的,官員是管理社會具體事務的,他們都不是負責道德的,也不是來當道德楷模(當然作為個人,完全有自由去爭當道德楷模)。一個黨員(官員),如果貪了贓枉了法,贓了的物歸還,枉了的法去糾正,依法處理,不偏不倚,對於國家來說,這就夠了。至於黨組織另外做啥子處罰,是寫檢討還是留黨察看還是幹啥,都是另外的。但法律作為社會公平正義的保障,是要有的。否則,就會出現大中華屬於真理部,其它部門都成真理部下屬了。
進一步說,說說領導。再高的領導、主席、書記,也是從小領導,小主席、小書記做起來的,也並不是出生當天就天降祥雲霞光籠罩,所以可以這樣說:做總書記,就只需要做好總書記,也不用做道德標兵,遵紀守法即可。總書記作為一個人,一個公民,一個工作的人,處理政務,制定決策是其工作的內容和要求。這就夠了。
有人說,道德都已經敗壞到這樣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豈能不大力宣傳,搞「以孝治天下」?答案是,民間的道德敗壞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官員道德敗壞,官員道德敗壞是因為官員不守法,官員不守法是因為官員不用守法,官員不用守法是因為違法成本太低,就跟白撿一樣。這整個邏輯下來,就可以明白,光從「道德」上下功夫,讓官員學習再多使命,回憶再多初心,都是沒有用的。
這就像,如果不把嫖宿幼女罪歸為強姦罪處理,那麼對官員講幾萬遍要愛護祖國的花朵和兒童是祖國的未來,也是沒用。一些官員大概還是要用嫖宿的方式去愛護祖國花朵的。
也同樣,官員並非不可以戴百達翡麗,並非不可以喝龍舌蘭萊伊,不可以開勞斯萊斯,來源合法即可。官員也可以有既闊氣又慷慨的親戚朋友情人不是嗎?都人工智能時代了,我們還給官員設定一個必須樸素的形象,是可笑的、過時的。官員就是有其工作而已,跟我們一樣需要守法。他們當然有法律保護的自由,比如買好東西吃好菜買好車。當然,以當前公務員的薪資水平,未必一定能支撐得起,但是邏輯上我們不能弄反。
什麼時候,黨跟國分開,黨跟政分開,社會重新回到搞政治的談政治,搞經濟的人談經濟,搞科技的人談科技,搞藝術的談藝術,社會上剪不斷理還亂的現象才可以根除。對官員們耳提面命,千叮萬囑,講情懷講初心講使命講道德都是沒有用的。中國幾千年的歷史,處處都證實了官員們不愛吃這一套。真正能起作用的是踐行法治社會,推動依法治國。建設法治社會最最迫切的是讓官員守法,讓官員守法最迫切的是讓官員的違法成本不再像白菜那樣低廉。
納稅人(即屁民)如果沒有履行納稅之義務,會有一個相當難聽的詞語——「偷稅」,這真是決定聰明的智慧,一個「偷」字已經足以讓納稅人百口莫辯了。但是,如果是官員挪用公款、公款私用,我們聽到的只是「挪用」「私用」,這真是官員們的聰明才智之體現。其實,考慮到公款屬於國之財產,屬於納稅人所貢獻,那麼,就該說是「偷公款」了,總之,必須明確看到這是經濟犯罪甚至刑事犯罪,而不是用黨紀處理就可敷衍,只要我們有法治的思維。我用這個例子,只為證明,推動依法治國,為何要先從官員抓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