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日書|第三天|相互滿足
第三天的題目很具體卻比想像中難寫。相比於前兩天的題目範圍,合作經驗更貼近實際的生活經驗。
以職場來說,上班的工作性質偏向需要安靜獨處,他人介入反而會把事情變複雜、偏離主題或浪費時間。因此,除了一些行政流程非得和他人互動,以及不定期需要和老闆回報工作進度,大部分情況就如一人辦公室。
廣義而言,將這些行政和回報進度的流程視為合作的一部分確實算合作。不過,狹義而言,卻覺得是人際關係的內耗。
例如,請假需代理人、主管、老闆蓋章,報帳的人會不時催促繳交蓋好章的假單,甚至很病態的在別人放假時問這種公事。但是要我去催促自己的主管或老闆蓋章,似乎不太符合職場倫理或職責。如果報帳的人有時間壓力,應該由報帳的人主動提醒我們的主管或老闆需要蓋章。或者該說,由負責報帳的人讓主管或老闆知道行政流程上的蓋章效率對後續的影響,比我這個單純只是請假的人更具說服力。
上述例子來說,平時上班真的感受不太到有意義的合作,反而更像是一台隨意拼湊硬是要讓它能夠發動的汽車。因為我們裡頭的每個人都想完成自己的目標,但是沒有人真正顧慮到他人的目標,導致即便最後能達成大家的目標卻需要很長的磨合期。
雖然有點勢利,但是個人認為與人合作就是「相互滿足」或「相互利用」。兩者的差別在於前者是互利互惠,後者則是互相把對方視為工具價值。
以下分享一些個人的切身案例:
有一位高中朋友想來這邊應徵,他也從過去大概每季敘舊變成幾乎每個月或隔週就約見面。其實我也看得出對方是想利用交情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過某種程度我也甘願基於朋友情誼被利用,反正他的這副德行或處事習慣也很難改變,只要不太超過還能容忍。
有一位曾經幫我寫推薦書的人,今年不幸的落魄需要拉下臉和我借錢,大概借走接近台灣基本工資不吃不喝半年左右的額度。不過,衡量到現在的年收入與累積的工作年資,就當成是回報對方曾經的幫助。這是第一次借別人這麼大筆的錢,也是人生中的最後一次。雖然有寫借貸契約,不過也不太奢望這筆錢有機會拿得回來,畢竟對方現在負債累累,已經到找不到其他人願意借才找上門的程度。有興趣了解詳情的人可以點入〈被人請到請人,借錢到借人錢〉這篇文章。
有一位同事初期常會一起吃飯逛街,但自從在我這邊學走一些投資技巧,以及發現從我這邊能套到的話無助於在職場上老闆面前傷害我後就變得漸行漸遠。不過,我也因為這幾年由這位本地人當引路人,如今也對平時午休獨自遠征逛街駕輕就熟。
有的人想滿足關係需求,可能就不太在乎物質的付出;有的人想要滿足物質的需求,可能就不太在乎關係的投入;有的人是因為相互想滿足關係上的需求而在一起;有的人是因為能透過相互利用而取得物質上的最大利益。或許無論「相互滿足的合作」或「相互利用的合作」,只要任何一方都不覺得吃虧,大概就是最理想的合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