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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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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不該在台灣用「視頻」一詞?

施典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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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非只要中國用語,我們就不該用;還是要回到詞語的原意和正確使用語境,才不致誤用。

上星期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的一個活動公告,引發不少爭論,立委賴品妤也就此發表批評

立委賴品妤的質詢,有兩個重點:第一,新北市政府不用台灣已有的「影片、短片」等名詞,卻用了中國用語「視頻」,顯然不妥;第二,活動指定使用中國廠商字節跳動的產品「Tik Tok」(也就是抖音的海外版本),而 Tik Tok 是個有世界級嚴重資安爭議的服務。

這篇文章中我不打算討論第二點,因為避免使用中國品牌的產品和服務,特別是連網產品和網路服務,本來就是一個注重自身資安的使用者應該做的事;這沒有什麼好討論的;我在之前的文章中已經寫過,有興趣的讀者可以移駕過去閱讀:

10 個自我保護、避免駭侵攻擊的方法(上篇)

10 個自我保護、避免駭侵攻擊的方法(下篇)

身為一個科技媒體界的老編輯,我比較想討論的,是「視頻」這個詞(以及其他中國科技名詞)在台灣被濫用的現象。

當然,賴立委從政治面的角度,來看中國科技用語在台灣被濫用的問題,是完全有其道理的,因為語詞的選用行為,某種程度正是反映了使用人的文化或政治認同,即使他自己不一定對此有所自覺。

但是,並不是所有中國科技語詞都不適用於台灣,有些還是適合的,像是大數據一詞,是從 big data 直譯而來,而且對兩岸來說這都是新詞。我雖然不喜歡這個翻譯(這種 word by word 的翻譯非常低級:到底數據要多大才叫大數據?我認為比較好的台式翻譯應為「巨量資料」);但反正對大家來說都是新詞,意思不會搞混,也就尚可接受。

很多人使用中國科技語詞,追根究柢是因為不知道在台灣有更合適的用語可用;這其實要怪罪台灣媒體的原創內容不足,甚至一堆人直接拿中國文章來用,讓大家只有中國消息來源可看,自然只學得到中國用法;我先前也寫過一些文章談這個問題

總之,我在這裡先不談政治面,我想回到這些詞的源頭,來談這些語詞的詞源和使用語境,並且據以判斷中國科技用語在台灣使用的適當性。

那麼,就從事件主角的「視頻」這個詞開始吧。

台灣原本就有「視頻」一詞,但意思、使用語境和中國完全不同

很多台灣人在提到影片時,會用中國慣用的「視頻」一詞,但實際上這是錯的。

「視頻」這個詞在台灣的使用情境,通常用在影視工程,是「video frequency」這個專有名詞的翻譯;而 video frequency 收錄在 Collins Dictionary 的釋意如下:

英式英文:
在電視廣播系統中,用來傳遞影像訊號或同步脈衝的訊號頻率,範圍約在 50Hz 到 8 MHz 之間。

美式英文:
1. 傳送電視影像使用的傳輸頻率;
2. 電視攝影機輸出的任何訊號頻率,範圍從 0Hz 到 4MHz;
3. 任何傳送到電視映像管以顯示電視畫面的信號頻率。

我國的國家教育研究院「雙語詞𢑥、學術名詞暨辭書資訊網」也收錄了「視頻 video frequency」一詞,大家可以自己看看裡頭的用法,是不是和上面的用法相同?

總之,任何知道「視頻」這個詞在台灣中文用法的人,都絕不會把這個詞拿來指稱 video clips;而 video clips 在台灣也早就有大家都接受的詞𢑥,就是「影片」或是「影音」——前者可指任何形式的影片,包括最早以膠片記錄的電影片段,一直到網路上的附伴音活動影像片段,而後者似乎專指網路上的短片。

甚至在中國,「视频」一詞的原意也被扭曲了

在中國,今天「视频」二字廣泛用來指稱 video clips,可以算是中國獨創的用法;但其實如果你去查中國的辭典,得到的結果其實反而和台灣相同,例如「汉辞网」對「视频」二字的解釋,就是「 图像信号所包括的频率范围,一般在零到几个兆赫之间。」

而在百度百科中,對於「视频」的解釋,也幾乎完全是工程面的。

由此可見,「视频」一詞在中國也不是有了網路影音後的新玩意——1896 年就有電影在上海上映了,電視的引進也有幾十年歷史,中國人斷不可能不知此詞的原意。

我非常好奇,到底在中國是誰開始用「视频」這兩個字來指稱網路影片,甚至變成一種約定成俗的說法;要說這是以訛傳訛,也未必不可。如果有中國朋友知道到底是誰開始這種用法的,請務必賜教。

然後,拿視頻來指稱影片的這種奇怪用法,又隨著中國網路服務的逐步向外擴張,也傳到台灣,造成許多人也不假思索地開始跟著用「視頻」來指稱網路影片,反而把自己原本就用了幾十年的用法給拋諸腦後。

了解詞源、語境,謹慎選擇用詞,是一種必要的態度

詞語本身是中性的,問題永遠出在用這些詞語的人身上。

像「視頻」這樣,原本的意義和現在的用法完全不同的案例,在語言學上層出不窮;很多人就因為這樣,就說「語言是活的」、「語言本來天生就會變」,以此為託詞來掩飾自己用詞不當的錯誤。

我可以認同「語言會變化」、「語言是活的」這種說法,因為這是客觀事實,但這並不表示活著說話、寫作的人,就可以拿這個當藉口,不假思索、不問是非地以訛傳訛下去。

錯的東西就是錯的,特別是像「視頻」這樣一個具有歷史,也有對應使用語境的專有名詞,當大家不假思索的使用時,那就是錯的。

特別是在兩岸如此特殊的環境下,不假思索地使用中國語詞,就更難免會有像新北市政府這樣被拿出來「政治檢視」的結果。

一般人錯用也就算了,影響力特別大的媒體、自媒體、公眾人物,用詞真的必須更精確,更謹慎。在用詞之前,拜託先查一下這些語詞的詞源、正確用法和語境,別再人云亦云,一錯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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